不拉磨小说网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天剑歌 [校对版] >

第141章

天剑歌 [校对版]-第141章

小说: 天剑歌 [校对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时, 正好诸王之乱变弱,朝廷大军在南方节节胜利。朝廷诸臣皆志得意满,却没有想到蓉蓉亲率五万精锐从岐山而出,直扑长安。

虽然朝廷对蓉蓉一方从未曾放松过警惕,但神机营的露面,却震惊天下。朝廷十五万大军, 三战三败, 人数上占据优势的禁卫军, 被打得一点脾气都没有。死伤三分之一後,剩下的十万军队,向著天後一方投降。

而叶欢亲入长安, 与赵新风等人密谈。当蓉蓉大军来到了长安城之後,这座城市四门洞开, 年幼的天子亲自出城迎接。

时隔两年之後,天後重新入主长安,并垂帘听政。

三个月後,周宏坤之子,如今的天子退位,蓉蓉成为了古往今来,破天荒的第一位女皇。

虽然朝野激起了无数非议, 但蓉蓉的帝位却稳如泰山。经历了战乱後的黎民百姓,无比的怀念天後当政的时光,而周氏皇族,势力在相互攻伐中损失殆尽, 也无力反抗。

蓉蓉掌控天下,而叶欢呢?

长剑在手,平定武林。

天下六大门派, 五大联盟,以及四大奇门, 叶欢一一拜访, 并将其折服。这些门派,在朝野都有莫大的势力, 甚至诸王之乱中,也有他们的身影。

当金陵沈家被叶欢扫平之後,几大门派纷纷宣布表示支持叶欢。而对於各地豪强、绿林好汉中的野心勃勃者,叶欢所做的就是举剑扫平。

蓉蓉为王,而叶欢身在朝野。

两人之间配合的亲密无间。

对於那些流落在各处的小股叛军、想要割据观望的豪强以及野心勃勃窥视天下的人, 叶欢成了他们的追命符。

朝廷要除掉他们,需要动用大军或者拿得到台面的理由。但叶欢不需要,他成了朝廷的刀。

红袖盟的势力急剧的扩展,一跃成为天下第一。不过, 不久之後,红袖盟会改名。

天下平定後,原来的洛阳王周感成,自请率三千子弟戍边。

明玉准奏,封周感成为燕王,而洛阳王的名头落到了叶欢的身上。此时叶欢应该叫周欢了,他的名字进入了宗世的名册。不过江湖中人, 还有叶欢熟悉的人, 还是叫他叶欢,他也喜欢这个名字。

新的洛阳王不像是以前的周天宗,手握重兵,权倾一方。如今天後明玉铁腕整治天下诸王,消潘减权,洛阳也不过有五百精兵。

而叶欢也不喜好重权, 更多的是一名太平王爷。他放权下去, 而洛阳自有诸官运作。叶欢更多的是寄情山水,甚至连到外地行侠仗义都少得多了──他身边美女如云,有这麽大的一家人需要养活,昔日的大侠只能呆在家中,而不是逍遥自在。

君子剑的名声被天剑所代替,叶欢成为了一个传说。

江湖中很多人羡慕他的豔福, 那一个个高不可攀的侠女洗手为他作羹。

谢梦落、解青丝、宁可娇、唐诗因……那些妖娆的绝色成为了叶家人,同时还有不少丽人陪伴在叶欢的身边。

再也没有人叫叶欢君子剑了,君子怎麽能如此的好色,连禽兽都比他强得多。不过, 大家说起他来, 嫉妒中也有祝福。

好人应该有好报, 而叶欢新名号, 天剑,则为人所共知。

虽然有不少江湖侠少,觉得此称号过於的嚣张, 但想一想叶欢平定诸王之乱,剑压天下群雄,大家也只能羡慕嫉妒恨的叹息自己怎麽不是那个人。

温柔乡是英雄 ,那家夥迟早要变成药渣的。

大家都这样的说,虽然有好事者想要追究叶欢的後宫有多大,但都没有结果,而且有人帮叶欢遮掩。

江湖中每隔数十年,就会有一场风波, 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人拥有了过强的实力。对於天下各大门派来说,叶欢这柄天剑还是封存在温柔乡中比较好。

其实, 叶欢的好色之名,只是因为他娶了江湖中几名最出色的美女,但却没有奸淫掳掠之事发生。这就够了,各大门派的头面人物, 那个不是三妻四妾。

叶欢在洛阳扎下了根,而谢梦落依旧在海州和洛阳之间奔波,解青丝和宁可娇成了叶欢的侧室, 唐诗因重整唐家堡,而且经常邀请叶欢前去,那里有不少的女子等著叶欢。

在叶欢刺杀诸王的那段日子里,唐诗因因为火器的研究,离开了一段时间,而梅兰芙被谢梦落请来帮忙。

至於两个人是否发生了什麽, 没有人知道, 但每年,叶欢都要到白月峰呆上一段时间。

杨卢蔓和杨紫萱姐妹俩在洛阳开了一间茶店,生意很是不错,叶欢有时候去哪里喝茶,看著美女老板那温柔的笑容,然後留在那里, 整晚也不回家。

白明雪和薛清影因为往事不堪回首, 所以并没有住在洛阳王府。她们两人在叶欢的故居那里重建了白玉楼,白明雪成为了掌门。她们两人是幸福的,在以後的日子里,叶欢再也没有让她们伤心过。

但对於叶欢来说,身边似乎还少了一个人?

御书房中,元慎向著天後行礼完,毕恭毕敬的退出了房间。

明玉权威日重, 就算是近臣见她也不敢随意言笑,尤其是成为女皇後,更是如此。

不过,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洛阳王叶欢。

刚才,天後召见元慎的时候,这个人居然在不远处,翘著腿看奏折。这种随意的举动,不知让多少人嫉妒的两眼发红, 但这个人毫不在意。

天後明玉和叶欢的传言已经满天飞,但元慎等人却没有深究,或者说,不想深究。

天後明玉年方少艾,而以她宗师境界的修为, 活过七八十也有可能。

江山是天後明玉亲手打下来的,她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所谓的清议、风评, 对於绝对的实力来说, 不值一提。

这次诸王之乱,天下间豪强宗族被杀得七零八落,明玉想要做什麽,没有人敢於反对。

叶欢深得天後的信赖, 无论是风言风语,还是恶意中伤,都难以动摇他的地位。

曾有地位显赫之老臣,直言上奏,却被天後当庭训斥,革去所有功名,永不录用。他的子弟纷纷上书求情, 但全部被贬斥。

几次风波下来, 再也没有人敢於上书言叶欢的不是。

“叶子,你不在长安多待几天吗?”

三十五岁正是一个女人黄金的年龄,而蓉蓉看起来和二十多岁没有什麽区别。象牙般光滑的肌肤白嫩柔软,漆黑的双眸如同深潭, 红唇豔若玫瑰,一举一动间, 少 妇豔丽的风情宛如流淌著的蜜汁般浓郁。

蓉蓉的眸子中隐约有著奇异的光芒,更多的是期盼。

“不了,洛阳的事情不少,这次回洛阳之後,我会有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来长安了。”

“多留几天,好吗?玲玲和鸥蔓也都很想多陪你几天。”

蓉蓉轻轻的说著, 但叶欢却只是摇头。

当然不能, 蓉蓉越来越会骗人了。

就像是在洛阳城中一样,蓉蓉在一步步的紧逼。有了一日,就有一月,有了相聚, 就想要一生。

亲爱的,我只是想牵著你的手,亲爱的,我想抱抱你,亲爱的,我只想在床上和你聊天……多少天真的女孩就这样沦陷了, 叶欢可不想变得和她们一样。

王鸥蔓和玲玲可以来洛阳,他非常的欢迎。而且王鸥蔓也经常来洛阳,与他相聚。但蓉蓉这里,他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

他转身离去, 再也不看蓉蓉那哀怨的双眼。

或者说, 他没有看到蓉蓉嘴角处的那抹笑容。

“来日方长,不是吗?”

蓉蓉并不缺少耐心,游戏才开始,不是吗?她会编织成密密麻麻的网,将他包围,最後捕获与他。

罗马假日了的公主已经是女皇了, 她有能力得到想要的幸福。

四月正是春暖花开之时,洛水旁游人如织。

这时候, 就算是最保守的人家, 也让女眷出行游玩。无数的丽人在洛水旁翩翩而行,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那些两眼发亮的年轻人,跑前跑後,追逐著丽人的身影。

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 无数的闺秀丽人在落水旁展露著美丽。

但今日,落水旁最美丽的,却是一群狐狸,美丽到了极点的狐狸。

个子矮矮的小狐狸霓裳走在了前面,摇著自己雪白的尾巴。阳光照在她如同美玉一样的脸上, 仿佛是一尊美丽的瓷娃娃。

年轻的吴仙茹跟在了後面, 二十三岁的她正是英气逼人,眼波流转,心中不知想谁。

而成熟高贵的大狐狸吴月娘坐在了轿子中,新嫁娘的装束裹著玲珑剔透的身子, 谁看了都会羡慕。

长安一别後,吴月娘前往海州,开始做嫁人的准备──她才不要学谢梦落, 到手的幸福最後搞得和别人分享。没有人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认为自己是必不可少的人。

她很快找到了合适的接 班人,但就算是这样,整整用了两年多时间,才将一切事情都处理完。不过, 这其中, 她偷偷的跑到洛阳,偷吃了很多次。

所以说,皇宫中赵妃说的不错,幸福不需要等待,需要的是争取。

三只狐狸翩翩而行,後面跟著长长的送亲队伍。

这一刻,她们是幸福的。

亲爱的,我爱你。

叶欢在洛阳城外的住所修缮一新, 面积也扩大了数十倍。这里成为了叶欢在洛阳城的别府,平日里叶欢就住在这里。

小狐狸霓裳来到了这里,轻轻的敲门。她的手很轻,但心跳却重的厉害。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她来到了她的家中,眼泪涟涟的求他收留。

“亲爱的,他在不在家?”

霓裳看著门里那一对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丽人, 拼命的摇著尾巴。学会说话的她, 终於回来了。

“别这样,霓裳,太丢脸了。”

吴月娘一把抓住了小家夥的尾巴,将她拖了回来。

“玲玲、珑珑,叶欢的聘礼准备好了吗?”

她的声音浸透著幸福的蜜汁,心已经飞到了他的身边。侠客和狐狸的故事, 最终有了好的结局。

锦瑟无端五十弦, 一弦一柱思华年。

华年如锦,时光正好,从今以後,她就是他的人,就像是公主和书生的、好人和侠女的,以及那些相爱的人一样, 都有了好的结局。

佳期如梦,莫要辜负那好时光。

作家的话:

天剑歌结束语

经历了这麽长时间後,天剑歌终於完成了。

日曜转生是玄幻,写完了以後,我就想,新书开什麽题材。

当时有三个选择,一个是仙侠,一个是都市,还有一个是武侠。

最终,我选择了天剑歌,只因为心中有一个武侠的梦想。但现在看起来,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完成心中的规划,已经更新的缓慢,导致了这本书很扑。

天剑歌总共十一卷,讲述的是叶欢成长的过程。

从年少时分的彷徨犹豫,到大侠时代的坚持苦闷,以及最终的选择,最终,叶欢也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侠,也失去了很多的快乐。

人不可能两次迈进同一条河流,有了得到自然会有所失去。

白玫瑰和红玫瑰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对於叶欢来说,什麽是真正的幸福?

在洛阳追到了白知霜,然後两人快乐的生活著。夕阳西下,那个茶店老板听著妻子的闲谈,笑容满面的逗弄著身边的孩子。

和谢梦落婚後并肩江湖,不离不弃,身边有些红颜知己,不过在谢梦落的防备下,加上他的克制,始终只是朋友。

或者,就像是这本书的结局一样,成就天下无敌,身边的美人环绕,似乎一切都完美无缺,那段黑暗也埋葬在心底。

但无论如何,这个故事有了一个很美好的结局。

叶欢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最终也没有达到沙发果断、快意恩仇的地步,但无论如何,他和相爱的人有了一个相对完美的结局。

天剑歌完了,但我的梦想还没有。

朋友们,再见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4 4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