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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天剑歌 [校对版]-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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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

一直以来,天下人认为明玉之所以背叛了周天宗,是因为权势,是因为她擅于自保。

一个当了别人女人的女人,该怎么母仪天下?

“无论妳做错了什么,我都会原谅妳。”

小时候,周天宗这样对明玉说。

那一天,他完全可以拒绝的……

周治在赌博,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坚持?

于是,明玉想知道,无论她做错了什么,他都会原谅她吗?

这个优秀的男人,就像是天上的龙一样,那样的骄傲,从不降落和低头。

他唯一的一次低头,就是在天子之前,在百官之前,在生死关头,在权位诱惑前,将她送给了周治。

她和他就像是刺猬,同时刺伤了对方,然后彼此的互相伤害,虽然彼此都明白,刀刺入对方的躯体之时,自己的心也在流血。

“妳真的很顽皮,不是好孩子。”

沉默了很久,周天宗哈哈的笑了一声,抬起手,轻轻的在明玉的肩头上拍了一下,转身而去。

女儿长大了,不听话了,而且变得这样的心狠,不能不说,是他的教育失败。

过去的事情就已经过去,说起来,还是蓉蓉好,看看叶欢,将自己的女儿教育得多好,和乖宝宝差不多,又聪明又听话。

长笑着,周天宗走了出去。

◇◇◇◇

“你们两个,差点坏了我的大事!”

梅吟雪走到了周万年身边,掏出了一个玉瓶,将里面的液体倒在了他的身上。那些液体很快的蔓延到了周万年的全身,仔细看,那居然是一大群无比细小的虫子。

“不用费力气了,他心脉已断,而且心脏受损,就算妳的医术再高明,也无法救活他。”

梅吟雪没有理会叶欢,一枚枚金针刺在了周万年身上。

“叶大哥,这是湘西赶尸人的手法,姐姐在炼活尸。”

“兰芙说的没有错,兰芙,我该夸妳还是骂妳呢?”梅吟雪站起来,寒着脸走到梅兰芙的面前,“妳居然这样对我!”

叶欢挡在了梅兰芙的身前,一把抓住了梅吟雪的手:“住手!”

但是,他很快发现不对了。

梅吟雪的肌肤变得通红,高耸酥胸快速起伏,就连鼻息都在加速,她的身子一软,几乎落入了叶欢的怀中。

两个人的眸子碰到了一块,叶欢突然发现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感觉,同时,秀琳也是一样,仿佛有火焰在两个人面前升腾而上。

月神红线!

两个人同时暗骂了一句,然后迅速的分开。

“我想,你们误解我了。”梅吟雪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平息了紊乱的呼吸:“叶欢,你是师父的爱子,我不会伤害你……师父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蜀地的风云也是他策划的。”

“妳说什么?”叶欢有些摸不着头脑。

梅吟雪的师父?

“十年前,神医谷巨变之后,我遇到了师父,他指点我前往拜月教,并在其后多次协助我,使我获益良多,并于三年前亲手击杀原拜月教大祭司。”

一道灵光闪过叶欢的脑际,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

“妳拜了洛阳王周天宗为师?”

“对,师父告诉我,你是他的私生子,虽然父子间有所误会,但是他还是很疼爱你的。”

十四年前皇城之变,拜月教大祭司用金蚕蛊伤了周天宗,而蜀王周天舒也是周天宗的平生大敌,想不到,这些人如今都间接或者直接的死在了周天宗之手。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不是我们想干什么,而是师弟想做什么……你们不应该杀了周万年,这样一来,很多事情就无法完成,对了,师弟,麻烦你先变成周万年的样子,他死亡的消息暂时不能传出去。”

梅吟雪淡淡的说道,“师父告诉我你有这种本领,你先代替他的身分一段时间……明玉很快要入川了,我们至少要她们入川稳定蜀地局势,师父也会入川,他要在这里了解与明玉的一切恩怨……”

“王爷,陛下已经下诏,让明玉代天子率十万大军入蜀平息蛇人之乱,节制蜀地至蜀王以下所有官员。”

普通人打扮的蓝采妮端着药,走进了马车,她轻轻的捶着周天宗的背,一边将这些日子里发生的事情汇报。

“让开让开!”

一对骑兵挥舞着马鞭奔驰而来,那是明玉的手下。

长安之变后,明玉与周治开始交换部属,她将在城内的心腹接出,同时把十万军队留给了周治。

官道上,到处是逃难的百姓,哭闹声响彻云霄,甚至有人倒毙在路上。

周天宗两人已经行进到成都平原,蛇人的入侵给蜀地造成了极大的恐慌。

蓝采妮的目光中带着一丝的悲伤,她张开嘴,又闭上。

周天宗又用力的咳嗽了一声,一缕血丝出现在嘴角:“采妮,有什么话就说,妳已经犹豫好几天了。”

沉默了很久,蓝采妮提出了疑问。

“王爷,你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如果王爷要杀一百个,一千个人,我绝不会皱一皱眉头,但是现在引蛇人入侵,让整个蜀地笼罩在战火中,一旦蜀地落入蛇人之手,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天下英雄,英雄天下,王爷,你是一个英雄,要得到天下,只有英雄才可以做到……明玉不过是一名女子,她的格局不足以掌控天下,王爷,你现在走的是一条错误的路。”

“英雄?”周天宗突然笑了,“我是英雄?这些年妳待在我身边,难道还不明白我是怎么样一个人?”

上位者无私德,而作为王爷,周天宗所作的黑暗之事远远的超过了普通人。

“王爷,这种事情传出去,对王爷没有任何好处……这些年,王爷以霹雳手段,菩萨心肠,活人无数,采妮钦佩无比,但是蛇人一事,王爷却是孟浪了。

“王爷年轻时,纵横西域,吐蕃不敢南下牧马,打通丝绸之路,设立西域都护府;洛阳为王时,抑制豪强,兴修水利,劝农植桑,十年治理下,洛阳民生欣欣向荣。天下诸王,乃至明玉,谁有王爷的手段,但是……蛇人及诸王之事,请王爷三思。”

“妳想说什么?”

“王爷,天下大乱,受损是平民,你与明玉有恩怨,又何苦为难天下人?”

周天宗微微的笑了一声,“采妮,妳根本不明白我要做什么……唯有大乱才能大治,我,要开创一个万世太平!我昔日所作所为有何可以夸耀?治下之民劳苦终日,不过是求得三餐温饱……这几千年来哪有什么太平盛世?都不过是乱世而已!”

蓝采妮说不出话,她极度震惊的望着周天宗。

一直以来,她以为周天宗只是想夺得天下而已,却没有想到,他有如此的志向。

“皇城一战后,我身负重伤,无时无刻不处在生死边缘,从那时,我明白了死亡的恐惧,也发现自己的软弱。”

周天宗自嘲的笑着,望着外面,却不再解释。

他的生命之火越来越弱,如今,只剩下最后一个心愿没有完成。

◇◇◇◇

“居然有如此的好事?真是天助我也!”

楚王听到了京师之变的消息后,兴奋的摔破了手中的酒杯。

大周朝外封的几大王爷都拥有属地的军权与政权,权力堪比另一个时代的节度使,这为朝廷所深深的忌惮,当然,他们也对紫禁城中的龙椅很有兴趣。

合则两利,诸王联合在一起,面对朝廷的威胁!

不过,大家都不想当第一个出头鸟,只是默默的扩充实力,同时等待机会。

如今天子和明玉配合无间,没有什么破绽,但是天子病弱,一旦有什么意外,那就是最好的机会。

可惜,明玉并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当楚王得到了周治将死的消息后,同时接到了另一条旨意。

天子下诏,楚王涉嫌谋反,提请太庙,撤销楚王称号,并下令其入京领罪!

这一手,直接将楚王逼到了绝地,如今举事,楚王大约只有三成把握,但他宁可战死,也不愿被削为平民,数年后莫名其妙的死去。

使者派了出去,但是淮南王、河间王、蜀王、洛阳王以及东海王还在观望,他们纷纷集结着军队,收归财政,等着楚王与朝廷大军的战争。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

就在楚王举起反旗的三天后,京师传来消息,明玉和天子火并,朝廷势力大减。

这是天大的好机会,新旧势力更替之时,正是最好的机会。

干元十年五月,楚王反,天下震动,诸王纷纷在领地中展开了动员,集结大军,大战一触即发。

夺宫之变震惊天下,却没有人知道,这只是惊涛骇浪的开始。

有人会谱写传奇,有人终将不朽!

天剑歌外传之挖宝贝

那时候,谢阿姨还在外面闯荡,小狐狸也没有来,蓉蓉很小,才七岁,是无忧无虑的小孩子。

爸爸每天早上都要到外面练剑,很晚才回来,虽然走的时候已经将早餐放到了灶台中,只要生火加热就能吃,可是蓉蓉很寂寞。

于是,每次爸爸回到家中,蓉蓉就缠着他不放,向爸爸倾吐着自己做的事情,也分享爸爸的快乐。

爸爸是最好的老师,最好的的偶像,蓉蓉仔细的观察着爸爸的一切,并努力的学习着。

有一段时间,每天练剑完之后,叶欢都会把自己关到书房中,偷偷摸摸的写东西,并将稿件放入书桌下的暗格中。

当然,这些东西瞒不过蓉蓉,她偷偷的看了几次,看不太懂,不过,关于火药、炼钢等字眼,蓉蓉却记住了。

她曾经问过上面的东西,结果爸爸摸着她的头说,这些东西是无聊时写的传奇故事,没有什么用。

骗谁呢?

虽然爸爸没有一边说话一边眨眼睛,但是爸爸就是在骗人。

从那以后,叶欢就把稿件藏到了房梁上,让蓉蓉无可奈何。

一直以来,蓉蓉对于爸爸龟毛的脾气有些不太喜欢。

叶欢并不喜欢炫耀,主张低调做人,所以江湖中很多人都说叶欢有幸能娶到谢梦落做妻子,简直是癞蛤蟆吃了天鹅肉,他们认为叶欢根本配不上谢梦落。

对于这些话,蓉蓉嗤之以鼻。

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他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才华,谢梦落阿姨能嫁给他,根本不是谁屈就了谁。

“蓉蓉呀,锐利的刀锋往往没有光泽,强大的人不需要显示自己。”

爸爸的脾气让蓉蓉无话可说。

很多论据支持着蓉蓉的观点,而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蓉蓉的挖宝贝计划。

蓉蓉的好奇心很强,这一点大家都知道。

她把翅膀绑在身上想要学习飞翔,她剪掉了小狗多多的胡子想看看影响,红袖学院中解剖青蛙的实验往往是蓉蓉第一个动手,有一次她甚至在雷雨天去放风筝……

当然,放风筝的想法来自于叶欢的闲谈,他和谢梦落闲谈的时候谈起了闪电,谢梦落认为那是人类无法掌握的力量,或许是天上的神灵所为,叶欢却说那些东西的本质都一样,并现场做了一个电荷实验。

叶欢有自己的骄傲,那就是他有着几千年的知识,谢梦落等人虽然智商、本领、天赋都远远超过了他,但是某些方面在叶欢看来却是非常愚昧或者是无知的。

当然,这是后话,不过蓉蓉一直很相信爸爸。

因此,当爸爸每天将自己关在房子中写东西,而且一写就是半年多的时候,蓉蓉很想知道爸爸写的什么东西,而且每次爸爸写东西的时候,都不让蓉蓉进书房,更激起了蓉蓉的好奇心。

好奇心可以害死猫,央求了几次,但是爸爸都不让蓉蓉看自己写了什么东西。

“蓉蓉呀,有些东西提前知道,对妳没有什么好处的。”

于是,蓉蓉从城中雷叔叔那里要了用来追踪的千里香,然后,提前放到了爸爸从老字号订制的那个可以防水防火的匣子中。

这并不是偷窃,偷看能算偷吗?

蓉蓉只是想看爸爸的书,想知道里面是什么。

不久之后,蓉蓉跟着爸爸去旅行,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事情,爸爸干掉了琅邪王,和谢阿姨定下了盟约,并引回来了一大群的狐狸精,屋子里还住进了一只小狐狸。

当然,这些还是后话。

蓉蓉回到了家中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利用千里香,找到了爸爸埋藏在地下的铁盒子。

将铁盒子抱到了屋子里,蓉蓉看了一个晚上。

里面有爸爸送给狐族的天姥瀛洲图,有爸爸派人交给神医谷的种牛痘方法,还有许许多多的东西,包括爸爸对于朝政的看法,对于天下的构思,对于未来的思考,以及一封留给蓉蓉的信。

那些东西,蓉蓉并不是很懂,但是她有一颗非常聪明的脑袋,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就连爸爸都非常的佩服,说比起蓉蓉,自己的脑袋简直可以算是榆木疙瘩。

将铁匣子中的东西牢记到心中,蓉蓉将其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回原处。

爸爸的那封信,蓉蓉看了很久,一字一句的都记在了心中。

爸爸,原来是这样的爱她。

将小狐狸霓裳安置好了以后,叶欢来到了门外的桃花树前。

前几天下了一场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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