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梦境-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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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新手的待遇,好歹除了法杖,也给了几瓶药和两个卷轴吧?臭小子真的什么都不给?
其他的栏目都和游戏里没太大的分别。就是技能汇总(不是技能树,而是显示鼠标左右键控制相应技能的那两个框框)里多了个探测术,使用的时候闭上一只眼睛就行,左眼右眼都无所谓,相当于键盘ALT的功能,可以不消耗法力看见散落草丛里的东西。当然,也可以看见装备的属性,比我闭着两只眼睛和自己的法杖心灵沟通快多了。
还有一个问题,怪物是不会让我这么抱拳傻坐着整理装备的,肯定有另外的方法快速打开物品栏和状态栏。我不断地搜索,始终找不到方法。不过,想到我查看自己法杖的方式,虽然错误到底成功了,马上就训练用意念来控制这些吧。
第四章 沉沦魔的肉
法杖在手里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不断重复。用意念控制物品栏似乎比想象中容易得多,我终于不用同时提着法杖和标枪到处去丢人现眼了。
下一步呢?我还不至于傻到出去杀怪!开玩笑,硬毛老鼠随便飞根刺过来,我就死定了。现在的我,无论哪种怪物都惹不起。看来下一步还得继续赖在这里,等醒过来后,狠狠骂谷斌那小子一顿,声明不想用他的小命来开玩笑。
肚子怎么这么饿啊?不得不承认那小子梦境制作效果比电影还真实得多。梦里会痛,会闻到臭气,会疲劳,肚子也会饿。
饿又怎么样?反正是梦!我总不会饿死吧?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伏在桌子上睡一觉,最好睡到在现实中醒过来。别说,还真给我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终于被一声大吼惊醒。揉着眼睛东张西望,天已经全黑。周围篝火纷纷燃起,所有桌子上都坐了人。
全是英雄。和游戏里不同的是,除了亚马逊外,所有职业都是男女兼有。在希腊神话中,亚马逊是个把男人当牲口和性奴隶种族,这里也不例外。
游戏里完全比不上近身观看各个职业带来的震撼。且不说各种暗金和黄金衣甲在火光中璀璨夺目,就走过身边的那位圣骑士,光听铠甲的铿锵声已然威风凛凛;亚马逊女战士任何时候武器不离手边,一手执矛一手喝酒,别有一番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气;德鲁依们大都卸下了战甲,一身兽皮,双目在夜色中放出荧荧碧光,野性十足。相比之下,法师、刺客和亡灵巫师(也叫死灵法师)就低调多了,但不经意间放出的气势,更叫人不寒而栗。
见鬼,刚才是谁把我吵醒的?就不能让我睡到在现实中醒来吗?现在我饿得心发慌,想睡也睡不着了!
“谁敢吃一口这个东西,我就给他一千金币!”没错了,就是这个声音!简直比大型发电机还要吵。
我愤然回头,目光被一堵肉墙挡住了。那是一个比我还高半个头的野蛮人,精赤着上半身,肌肉暴突,老树盘根般的青筋在皮下跳动不止。脸上的刺青是一层层重叠的,比单层的刺青更加狰狞可怖。
我打了个寒战,想起凡尔纳的小说中提到的食人部落,那里最强的战士往往会在原来的刺青上接着文身,以示荣耀。这个家伙不会是个吃人的野蛮人吧?再看到他手里的东西,我更是心胆欲裂。
那巨人右手高举着一把金光闪烁的巨型双手剑,剑上竟然串着一具小孩子的尸体,已经被火烤得焦黄,融化的油脂不断滴到地上!真是个吃人的家伙!但这种事情怎么没引起公愤啊?反而只要这食人魔走到的地方,刚才还气势满满的英雄们纷纷站起,躲到五步以外。还没走开的,似乎只有我这个刚睡醒反应迟钝的低级法师。
“谁敢吃一口这个东西,我就给他一千金币!”野蛮人继续大吼,左手还拿着个大坛子不断往嘴里灌酒,我虽然在他身边,但完全给无视掉了。
这些英雄真的是冷血动物吗?我骇然望着本来和我同坐一张桌子,现在转移到另一张桌子上的亚马逊,却发觉她眼神里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冷漠和幸灾乐祸,而是充满了同情、怜悯、无奈,更有一层化不开的悲哀!再看其他人,居然也都是同样的神色,有几个多愁善感的女法师偷偷抹起了眼泪。
“谁敢吃一口这个东西,我就给他一千金币!”野蛮人已经醉得步履蹒跚,酒坛子里的酒很多都洒到了身上,还在扯着破嗓门大叫大嚷。
诡异!太诡异了!我开始认真打量着那个野蛮人和他手里的东西,然后,哑然失笑,再然后,口水直流。
剑上串着的尸体确实很象个小孩,但认真一看就会发现脑袋上还有两只角,是个沉沦魔!准确地说,是一个被烤熟了的沉沦魔。
“谁敢吃一口这个东西,我就……嗯?”野蛮人这次叫到一半就停了,因为旁边忽然站起一个人,不声不响撕下沉沦魔的一条腿,坐下旁若无人地大嚼起来。
那个人当然就是我。我在现实中本来就是一个“除了人肉,什么都敢吃”的怪物,现在肚子又饿得要命,才管你魔鬼不魔鬼呢,吃了再说!
幸运的是,那巨汉居然还真的把那沉沦魔的尸体烤熟了,而且洒过盐浇过酒,虽然味道有点怪,但总的来说鲜美之极。能在饥饿的时候吃上脂香四溢的烤肉,而且是如此美味,我的舌头都差点吞下去了。
众英雄的眼光都转移方向,集中到了我的身上。这个法师是什么人啊?连被地狱污秽力量腐蚀的恶魔也敢吃?
其实我也不是真的什么都吃,如果那野蛮人剑上是一头僵尸或其他不死族怪物,我是死都不会吃的。腐烂的肉很难吃而且毒性大,不要用生命开玩笑。
“好……好兄弟……胆子真……真大,来,咱们……咱们喝……喝……”野蛮人把剑和烤恶魔一起扔到桌子上,空出右手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嘴里的酒气熏得我发晕。
我摇了摇头,不错,我也是个酒鬼。但是,我不喜欢饿着肚子喝酒,等先吃饱再说。唔,味道真不错啊,梦中的自己身子变大了,力量大了,胃口也大了,一条腿不够吃,我把另外一条腿也撕了下来。
那把剑不错嘛,我闭上左眼用探测术一扫描,好家伙,死刑之剑!不过没触摸,不知道详细属性,现在满手魔鬼的油,还是等吃完擦干净手再研究吧。
“我……我去找……酒。”野蛮人丝毫没理会我表示拒绝的动作,摇了半天酒坛子才发现已经空了,于是去找酒——找得到才怪!为什么找不到?你朋友已经醉了你不想他继续喝伤身体你会怎么做?
果然,在我消灭了两条魔鬼的腿,打着饱嗝,真的想喝口酒帮助帮助消化的时候,那醉汉摇摇晃晃地回来了,空着双手。
“到……到处都没……没酒,被你藏……藏起来了,你小……小子,敢耍……我!”说着劈胸一把将我提了起来。
开始发酒疯了?真没酒品啊。我要喝醉了,一向都安安静静的。
不过这家伙怎么把酒疯发到我头上了?
“放手。”我平静地说道。如果那把大剑还在他手里,我肯定害怕。但现在大家都空着手,而且没穿衣甲,高级野蛮人攻击力也就是2到5左右,我难道怕你一个喝醉酒的蛮子?
“我……不放,看我……掐死你!”野蛮人另一只手慢慢提起,向着我的脖子伸来。
我一把捉住提起我的手腕,大拇指狠狠掐在醉汉的脉门上。所谓脉门,就是手掌根部往外一寸,位于前臂前方正中的穴位。当然脉门绝不像武侠小说里的那样一被扣住就全身没力,不过如果掐住人的脉门,拳头是紧握不了的,当然也就无法抓住我了。
落地时,我就势在他的左脚上狠狠踩了一下,那厮大叫一声,条件反射提起左脚。很好,我还担心他醉得感觉不到痛呢,这正合我意!趁他独立,我左手抓住他右肘,向侧方紧扯,右掌用力在他肩膀上一推,野蛮人碰的摔了个四脚朝天。
这是书上学来的俄罗斯桑搏摔跤,我只会这一式,当然还灵机一动稍微改良了一下。不过,让桑搏高手普京亲自来,也未必摔得倒这家伙吧?随便估计一下,都有二百五十公斤重!
众英雄已经有人准备阻止了,却见情形陡变,力量最大的野蛮人竟然被最没力量的法师摔倒在地。一时间,个个看得眼睛发直,好几个英雄嘴里的酒都喷了出来。
不到两秒钟后,野蛮人一跃而起,双目血红,四处一看,当即狂吼一声向我扑来。我早有准备,身子一个旋转,轻松避开。高级野蛮人因被动技能加持,速度惊人,收势不住,一张桌子给撞出老远。
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万一他拿起武器,随便一划我就归位了!而且就算没用武器,要给他来个战斗狂嗥,晕呼呼的我也只能充当沙包,说不定就被音波震死!怎么办?脑子里灵光一闪,就这样。
趁着野蛮人撞了桌子发呆那一瞬间,我欺近他身后,双臂从他腋下穿过,十指在他颈后互扣,用力一收,牢牢锁死!巨汉大惊,拼命挣扎,却无法摆脱。
这招“断山绞”是从《射雕英雄传》中郭靖手里学来的。郭靖用这招的时候,武功还差的远,竟然险些将欧阳锋这种高手绞断脖子。不过欧阳锋机警,竟然趁着双臂还没收紧,翻了个小跟头,从郭靖胯下钻过去,破解了这一招。现在看看你这个野蛮人有欧阳锋的手段不?
小说归小说,“断山绞”也确实厉害,同时压迫住了腋下和颈边的大血管,任那野蛮人双臂有拔山之力,如今却只觉酸软不堪,连一半的劲都用不到,脑子也因为缺血阵阵发晕。而且就算他力量比我大得多,脖子又如何能和我的双手斗,不久就被我压得下巴贴住了胸口,呼吸都困难,更别说能施展野蛮人恐怖无比的呐喊技能了。
赞美你,金庸先生!一本小说就能让我制服这个比大狗熊和金毛狮王加起来还厉害的家伙。
如果那个野蛮人看过周星驰的《争霸上海滩》,也许会学到两指倒插眼睛的解困方法。现在他只能乱跳乱甩,甚至用上了野蛮人的跳跃技能,试图跳起好几米高,背部着地,把我压成肉饼。我知道给他得逞是什么后果,自然尽力破坏,屡次将他的技能打断。后来两人在地上滚来滚去,我就是死不放手。
看见两个怪兽般的家伙如此纠缠,一旁的英雄开始也是心惊肉跳,后来似乎明白这种不用武器的肉搏是没有生命危险的(胡说八道,谁说我没有生命危险?),于是纷纷坐下喝酒看戏,好赌的家伙甚至拿出大笔的金币来押宝,看看谁能赢。
野蛮人也当真凶悍,死命挣扎了大半个小时,两人都是一身的臭汗。忽然,野蛮人停止了动作,只是不住喘气,好几分钟后,终于轻轻拍了两下我的右臂,示意我松手。
他酒醒了吗?我也是累得半死,快支持不下去了。
松开了手,两个大怪物(谁这么说我的?)都躺在地上气喘如牛。良久,我才支撑着站起身来,那家伙却已经鼾声如雷了。
一个矮小的美女刺客拨开人群走上前,把那野蛮人扛到了肩膀上,又来到桌子边,抄起那把死刑之剑,轻轻一抖,半只烤魔鬼落到离我最近的桌上。我扭过头去,正好迎上了她的目光。
这是双什么样的眼睛?仿佛刚溶的雪水,清澈见底,寒冷如冰,然而冰水下似乎藏着莫大的悲伤和绝望。正对着我的时候,眼里忽然多了一丝感激之情,那是怎么回事?
只看了我一眼,美女刺客便转身走了。她身高只有一米六左右,扛起高近两米五,体重五百斤的巨汉,另一只手还提着一把和她身子差不多长的死刑之剑,腰,依然挺得笔直。
天色似乎很晚了,众英雄唏嘘一番,陆续结帐休息。我还没有被阿卡拉安顿,只好赖着不走。因为我没买什么东西,侍者也没理我,自行下班。
打了这一场,肚子又饿了。我一把抓过烤沉沦魔,接着消夜。
……
再次睁开眼睛,面前晨雾迷朦,依然是罗格营地。臭小子想把我关到什么时候?
记得昨晚把整只沉沦魔都彻底消灭了,连头皮、眼睛和大脑都没放过。然后在火坑边找个块平坦的地方睡觉。嗯,头还晕乎乎的,下次睡觉脑袋离火堆远一点,二氧化碳含量有点高。
今天怎么办?我似乎到现在还是个衣食无着的流浪汉呢!
呵呵,卡夏大人你就不要怪我了,从你手里缴获的标枪是要卖掉的。按游戏的物价,那东西卖个一百多金币没问题。经过精密计算,如果金币和现实中一块钱硬币一样大小的话,一枚金币有二十来克,价值超过我一个月的工资!就不知道这里物价高不高?英雄得金币太容易,很可能导致通货膨胀。去市场问问柴米油盐的价钱是必要的。还有,今天也必须找阿卡拉敲定我住的集体宿舍,老睡地上湿气太重,得风湿性关节炎就不好了。
“醒了吗?”我还在躺着胡思乱想,不,规划未来生活的时候,一个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