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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执法者-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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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无表情,把行照驾照递给高飞,羽月转身眼神看向旁边的十字路口。
 
   阿飞面露微笑,镇定的接过行照驾照,放进皮包,接着塞进牛仔裤口袋,戴上安全帽,拿起钥匙插上,发动。
 
   (今天祖宗真的是有保佑~~)阿飞心里暗爽,决定等一下要绕小路回家。
 
   “等一下!你……就是你,熄火。”羽月突然转身,又把手里的红色指挥棒对着阿飞挥啊挥,示意他停止。
 
   “喔~长官,还有什么事,我家里有事,我要赶快回去……”阿飞语气依旧镇定。
 
   其他几个人突然看到羽月来这一句,也纷纷转头看着她。
 
   羽月笑了笑不说话,把手中的指挥棒指了指阿飞:“停下车,脱下安全帽,过来。”
 
   阿飞莫名其妙,其他人也觉得奇怪,不过阿飞还是照做,走到一旁。
 
   羽月大步往阿飞的摩托车走去,伸手拔起阿飞的摩托车钥匙,就往置物箱的钥匙孔插去。
 
   “嘿嘿……那个……长官,你要干什么?我记得电视上说……你们不可以……”阿飞看着羽月突然来这一手,嘴巴结结巴巴的阻止,希望羽月记起来置物箱那个地方在法律上是他私人的地方,如果没有证据或是搜索票,她是不可以搜索的。
 
   (根据‘警察勤务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临检必须在公开场所进行,但不能对受检人之身体、所有物进行搜查,而且除了现行犯或准现行犯之外,受检人可以拒绝出示身份证。这是为了防止值勤员警‘假临检之名,行搜索之实’。譬如警方执行道路临检,要求驾驶人打开后车厢,受检民众是可以拒绝,除非警方提出搜索票才得以为之。)
 
   阿飞作为一个立志成为全亚洲最伟大的变态,以上的条文他背的滚瓜烂熟,不过羽月像是没有听到阿飞的话,钥匙迅速插入,一转。
 
   “喀嗟”一声,摩托车坐垫轻轻的往上跳动。
 
   小桃子也觉得此时羽月的行动有点怪异,于是她也跟着走过来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羽月嘴角微微上翘,把指挥棒交到左手,伸出右手掀开眼前的摩托车垫。
 
   正中间一个不透明购物袋里面装着什么,羽月没有转头看阿飞,不过此时她感觉到自己居然可以听到阿飞的心跳声突然加快,呼吸加重,虽然他一直努力控制着。
 
   羽月抬头看着站在眼前的小桃子,显然小桃子也有同样的感觉,她微微的侧头看着好像有点不安的阿飞。
 
   两个人互看一眼笑了笑,小桃子伸手拿起购物袋,拨开,伸手从里面抓起一只高跟鞋。
 
   阿飞脸色大变,背部的冷汗流下。
 
   分局里侦讯室内。
 
   羽月揪着眉头看着桌上阿飞的资料。
 
   (雪特!他妈的怎么会是一个恋物癖臭小子,靠!本来还以为是毒品或是枪之类的,没想到只是一双俗的要死的烂高跟鞋,唉~~)
 
   昨天先拘留了他一个晚上,今天叫起来练习立正稍息,可是羽月知道再过不了多久他就会被保出去,接下来顶多用窃盗罪来起诉他。
 
   什么东西不去偷,偷───高───跟───鞋───
 
   羽月看着正在立正的他越看越不爽,刚刚已经趁着他稍微动了一下轰了他一拳,再打下去又要送急诊,救护车好像已经不在了。
 
   唉~~这年头警察难做啦,打人还要留力气,刚刚如果不是自己只出不到一成力气,依他那副棺材板排骨身材,能站的住才有鬼,唉~~
 
   其实阿飞的体格不错,他甚至去当过搬家工人,一个人扛起原木桌子没问题,那个体格绝对不是羽月想的棺材板,不过那种体格对于一天到晚和变态肌肉人在一起打架的羽月来说,还真的是棺材板,而且还是劣质的那一种。
 
   正想对着这个变态再教育教育,放在桌上的无线电突然响起来,羽月和正在打起诉书的小桃子同时听到里面传来消息,有五个持枪抢匪正在抢劫银行。
 
   两个人互看一眼,把阿飞交给了另一个警察,又和组长联络过后,便开着车往被抢劫的银行出发。
 
   没想到才一下车就看到阿达。

第九集 第六章
  阿达耳朵传来两个熟悉的声音,先是楞了一下,一转头看过去,没错,是羽月和小桃子。
 
   如果今天是别人叫他,阿达可能会转身就走,故意装作没听到,不过阿达可以感觉到站在那里的美少女身上的灵气有点浮动不稳,显然她们两个此时的心情不太好,阿达只考虑了不到两秒钟,就自动走向她们。
 
   “呵呵……羽月、小桃子,好巧,你们怎么会来这里?”阿达笑着,试图装作一切都没发生,并且故意一面说话一面往外走,想要避开那些已经起身的记者。
 
   “对啊,好巧,你来采访新闻吗?是不是采访完了?”小桃子笑着,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阿达心情突然觉得好了很多,连这两天繁忙的心情也突然一下子像是不见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小桃子很喜欢这种感觉。
 
   “你怎么会来这里?干嘛戴一顶那么大的帽子,好丑!”羽月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心情居然也在看到阿达后迅速好转,好像吃了一桶抗忧郁药一样。
 
   好奇怪的感觉,羽月也不懂。
 
   “喔……没什么事,刚刚路过这里,正好看到有人抢劫,所以过来看看。”其实阿达一直想说的是“你们是怎么认出我这个天下无敌的化妆术?我几乎都已经把头遮住一大半,为什么你们两个一眼就可以认出我?”
 
   不过他还没有开口,后面那些记者又好像要跟上来了,正和两个美少女说话的阿达其实注意力一直没有放松,一看到后面的记者纷纷起身后,连忙拉着两个人往旁边的巷子走去,让羽月和小桃子莫名其妙,也忘了这是阿达第一次主动的牵她们的手。
 
   因为羽月和小桃子是奉命来支援,当然不可能和阿达说太多话,这刚好顺了阿达的意,随便唬烂两句后,阿达借口说等一下还有其他重要新闻需要采访,然后和两人约定明天要再去羽月家的工厂练习一下灵气的高级运用方法,接着又向两人挥挥手。
 
   阿达转身往另一头的巷子小跑步而去,他第一次的英雄任务就在这种偷偷摸摸却又成功无比的情况下完成。
 
   只是阿达没想到他才一走,几名眼尖的记者马上就围上刚刚有和阿达说话的羽月和小桃子。
 
   “唉~~呦~这不是我们警界的大美女羽月和小桃子吗?”说话的是中国时报鲔鱼肚李哥,他呵呵夸张的笑着,肚子随着他的笑上下摇着,里面好像有一只一直想挣脱的鲔鱼。
 
   李哥胖虽胖,但是他是少数不惹人厌的记者,原因是他的表舅是警界高阶警官,所以他和警方的关系一向不错,而且他也很少会给警方漏气,还常常写文章帮警方说话,所以羽月和小桃子都认识他。
 
   “李哥,那里怎么了?搞定了吧!”羽月笑了笑,伸手指了一下银行的方向。
 
   “嗯~你们太慢来了,对了,李哥问你们一下,刚刚和你们说话的那个人你们认识吗?”声音镇定,语气从容,笑容和蔼,李哥手指着刚刚阿达消失的地方。
 
   “小桃子警官,你们认识刚刚从那里跑掉的那位英雄吗?”翡翠杂志第一把交椅,阿达他们杂志社的八卦宿敌,杜蓝妮小姐笑着,巧笑倩兮,有种不同于羽月她们几个暴力女的“文化”风采。
 
   “英雄?”羽月两个人眉毛一挑。
 
   这可是奇怪了,羽月和小桃子转头看了看身旁聚集越来越多的记者,每个人不是偷偷打开录音机就是已经把麦克风推到身前,一开口,问的都是──
 
   “刚刚那个戴着大帽子的人是谁?”
 
   “是不是认识?”
 
   “他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工作?”
 
   问题越来越多,麦克风越推越向前,几个平常看起来就已经很冲的记者更是红着眼瞪着羽月和小桃子,好像她们两个只要一开口说出他们不想听的话,马上就会引起暴动。
 
   定眼往后一瞧,好几台摄影机已经对准自己两人,最外围……分局长正努力的要挤进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阿达在闪身走出小巷子后,马上为自己施上一个隐身咒。
 
   看了左右一下,没人,伸手抓住大包包,阿达心念一动,身上的灵气瞬间覆盖全身,再度附上一层薄膜,身体在灵气的保护下急速往上直冲,来到五千公尺的高空时,阿达身上的衣服已经换回今天原本的休闲服。
 
   这次阿达不敢再大意,马上转身往台湾海峡的方向飞去,身形先是急速拉高,接着停在高空。使用这种程度的高速飞行,没几秒钟就来到台湾海峡上空的外海,在这个不知道多高的空中,不仅温度极低,而且视线并不如一般人想像中的好,如果不是阿达身上的灵气保护,他早就变冰块了。
 
   在高空中慢慢的飘着,阿达歪着脑袋想着,他一直不懂,为什么羽月和小桃子能够一眼看穿自己的隐藏,这很重要,如果连她们都看得出来,哪天搞不好出现一些乱七八糟的人都能识破自己的改装,这可不妙,暗暗下了决心,改天还是要问清楚。
 
   站在几乎上万公尺的高空,阿达放心的解除隐身咒,看准台中的方向,转身往大度山的方向飞去。
 
   十九岁的阿达从来没去过任何一所大学,更不用说是全台湾最美的学校之一──────东海大学。
 
   背着大包包,走到校门口,一抬头,光是看到门口“东海大学”四个很*的字体,阿达就觉得这个学校不得了。
 
   所有的中文字体里面,阿达只有对于新细明体和标楷体这两种最熟,其他字体虽然也看过,不过他还没看过其他字体像眼前四个大字这么撼动人心。那种感觉很怪,四个大字,明明是不具生命的形体,却蕴藏著令人无法忽视的力量。
 
   这种道理阿达不懂,所以顺手从包包里面拿出相机,对着四个字猛拍,想说回家之后把相片弄成档案传给尊者,听听看祂的意见。
 
   跟着几名看起来像是学生的人从门口慢慢的走进去,沿着约农路走着,对这里,阿达实在是好奇极了,他就像是个第一次进城的乡巴佬,左顾右盼,十分好奇的看着大学校园里面的人和建筑物。
 
   左前方刚好有人在打篮球,加油声呼喊声震天撼地,阿达往前靠近,篮球场里的学生打着篮球,斗志高昂。
 
   十个精壮的男生浑身流着汗大喊大叫,一颗篮球在场中巧妙的交互传着,双方你来我往,精彩至极。
 
   一旁篮球场的边缘好几十个女学生高声的拍手加油,看来应该是两个不同的系在比赛,宛如铃铛般的笑声毫不掩饰,露出青春窈窕的气息。
 
   老实说,阿达羡慕死了。
 
   没上过大学的他,眼前的一切仿佛像天堂。
 
   听说只要一读大学,四年都可以跷课,除了大一时需要住校以外,其余三年就可以在校外租房子和女生同居,每天都过着“幸福”的生活。
 
   而且餐餐都是大鸡排配大珍奶,无论怎么吃都不会变胖,满坑满谷的美女会排山倒海前仆后继的出现,和你玩着百年修得共枕眠的游戏,还有传说中的四脚兽,啊~喔~喔喔喔喔喔……
 
   一想到这里,阿达简直对自己以前在高中时的荒唐岁月后悔极了,如果当年用功一点,搞不好今天在前面接受女孩子掌声的,也有自己的一份。
 
   不过这个时候后悔也没有用,叹了口气,继续沿着约农路走,迎面走来几个像似没课的学生,个个手上都抱着厚厚的原文书,有男有女,无一例外。
 
   男的个个一副聪明像,好像智商都是破表那一种。身旁的女孩子更是洋溢着青春美丽,窈窕可人,随着走动跳跃而带起的秀发迎风飘逸,闪闪动人。
 
   他们到底有没有认真看过手上的原文书阿达当然不知道,不过阿达必须承认,不论身上穿着多么烂的衣服,即便是夜市买来三件一百块的便宜货,配上难看的帽子或是发型、丑到爆的鞋子、太阳眼镜、超烂品味的裤子以及腰部配件,这都没关系。
 
   因为就算是这么矬,只要在胸前抱着一本厚厚的原文书,最好是旧的,给人有点烂烂读过的感觉,并且把书皮对外露出,巧妙的秀出没人看得懂的书名。
 
   此时,相信不管衣服多差劲,品味多烂,都会让人觉得这是穿衣的人所刻意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文化的颓废、大时代的思想挣扎与世俗动荡所赋与的深刻精神淬炼表达。
 
   用来把妹或是吊凯子起码会提高七成的成功率,因为这样子的人,不论男女,看起来就是一副提早进化的模样。
 
   说起来还是因为阿达没读过大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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