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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无赖称雄记-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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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头手中的剑在空气中一动,立即发出了‘嗡嗡’的鸣响。剑长一米二,剑宽四指。看着紫亮的剑身,雷沙知道,这是一把了不起的宝剑。

而那老头子的衣服上带着的胸章,也正是精英斗士才有的青色火焰章。这种实力,这种武器,雷沙已经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城主大人,他就是杀了班奇大人的凶手。快动手杀了他,快呀。”美芙达尼斯的一声叫,让雷沙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雷沙一仰头,“哦,原来是托夫德尼城主大人,老亲王陛下。那请恕我失礼了,我是个贼,被这个婊子骗了些钱。原来她一直说的那个软扒扒的老家伙,就是您老人家。放心,我不跟您抢,拿回我的钱,我就走。不会伤害你的。”。

老亲王虽然老了,但做为男人,他的虚荣心还很年轻。听到雷沙的挑拔,他马上斜眼看了一下身后的美芙达尼斯。

美芙达尼斯见雷沙不敢动,便以为他怕了托夫德尼,她抓起身边的衣服,开始胡乱的穿起来。并一边穿一边叫着:“大人,他是个贼。他的话您怎么能信呢?就是他杀了班奇大人的,我没拿他什么钱。这个白痴甚至没碰过我的身体。”。

托夫德尼大吼一声:“够了,帮我把腰带系好!”,这时,雷沙才注意到,那老头的一手拿剑,另一手还提着裤子呢。

“好吧,那一百金币就在你的床头下面,不好意思的告诉你,我的鼻子特灵。”雷沙指着床头的一个软布枕头说着,他早就闻到了自己那个破布袋子的味道。

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的脚步声。

‘哗哗’

“大人,我们来了!”挺大个屋子,突然间冲进来十多个人,一下子变得拥挤起来。

看着地上的皮甲披风,再看着老头那打了蝴蝶结的腰带,士兵们都开始憋笑。但他们的手可没闲着,手中的剑都已经指向了房里的另一个男人。

黑发黑眼,一身夜行衣,跟刚刚守夜人描述的一样。从进来的人带来的火把照亮下,托夫德尼看清了雷沙,他马上联想到了自己城中失窃的事。

“你,你果然是个贼。来呀,把他抓起来。”老亲王一声令下,大家动起了手来。

“嗯?人呢?”

几个上前的士兵突然间扑了个空。雷沙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了。

“他在床边,笨蛋。”老亲王果然有两下子,虽然没看清,但他看到了雷沙的行动。此时他已经以剑指向床头处,但他活了五十一年,从来没见过动作这么快的动物,不止人类,即使是兽人的狼骑士跑起来,也没这么迅捷。

等到所有士兵们又向床边跑去时,有几个有突然觉得自己头顶一沉,等抬头看时又不见东西。

雷沙踩着几人的脑袋跳到了最外面,然后拋了一下手中的钱袋说道:“一百金币不小的一笔哦。我是不会给这个贱人留下的。至于大人的儿子嘛,是个意外,算他倒霉好了。反正他跟你一样是个酒色之徒,死了也清静,最少没人跟你抢着上这个了不是吗?”。

说完话,雷沙已经消失了。

众士兵围成了一团,他们都以为自己见了幽灵。老亲王也是吓出了一身的冷汗,本身有着精英斗士战衔的他,已经很少遇到对手了,今天竟然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被人掌控在手掌上的蚂蚁,随时都有死的可能。

正在担惊之中,美芙达尼斯又哭喊起来。

“啊,我的钱呀,里面不止那一百金币,还有我平时攒下的钱呢和今天班奇给的那个金币呢。全没了,啊~~!”不做态之下,她哭起来也跟个泼妇没有两样。

老亲王将剑一收,怒骂道:“贱人,要不是你惹了这个魔鬼,我家的钱也不会丢。整个财务室的金子,全都不见了。你这几个屁钱算什么?你们,都滚下去吧。”。

士兵们全都退了出去,而美芙达尼斯见没了人,又扭捏做态起来。她抱住了老亲王的大腿,哭喊着:“城主大人,亲王陛下,您就把我带出去了。我一直以来都只爱您一个人,我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

老亲王听到她的话后,气得嘴都歪了。他一抬脚将她踢回床上。下床走向了门外,临走时还骂着:“婊子无情,果然如此。亏本王每次来前都还吃药。对着别人竟然说我软扒扒的,以后本王还是去包几个新的来玩吧,总比这种贱货好。”

城中之事,以闹鬼为借口结束了。美芙达尼斯又开始了做一次十银币的生意。但城主却突然间发彪,下达了口令,严禁逛窖子。这一下,城中大小妓院的生意,变得惨淡无比。弄得她们都出来站街拉人。到各家的民居中偷偷进行,一时间,弄得到处都是民妓,各大夜总会全部倒闭。

而这时,雷沙他们却已经在赶回山寨的路上了。

行至山林路,李子翔已经习惯性的去打猎。凯特则抱着满车的金子在那傻笑。这一路来,就只有他和金子坐在车上。因为车太重了,四匹大马拉着都有些吃力。而即使是慢跑,他也跟不上马车。所以只能他坐车,雷沙和李子翔在地上跑。

但到了晚上,地上跑的两没累,这个胖子却累得早早睡去。

坐在火堆边,雷沙边吃着肉,边喝着酒。一水袋的酒几口就喝光了。他每天用这个来麻醉自己。其实他的心里很是难受。

如果可以,他想杀了那个贱人。但是,他更希望那一切只是一场梦。他更希望美芙达尼斯真是的一个落难的公主。直到最后一刻,他都是在逃避,包括装做很在意钱的夺回自己的袋子,包括装做很怕官兵的逃走不杀亲王。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用来逃避的借口。

“啊,好酒。没想到酒是这么个好东西。来,小李子,把你的也给我。看你拿在那里半天没下一口,别浪费了。”雷沙借着酒劲儿去抢李子翔的酒袋。

李子翔手向上一提,躲开了雷沙的手。

“主人,你醉了,不能再喝了。”他劝着。

雷沙不听,双手连抓起下,却没抓到那酒袋,在他的眼里,世界已经开始转了。他知道,这是到了极限了。

“主人,其实,为了一个女人,没必要这样的。我之前,我之前也是为了一个女人,才会流落到这里来的。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李子翔把酒袋扣好扔在了树上,开始回忆起自己的身世。

雷沙听着李子翔动情的话语,又引出了他心的中痛。当年的他,喝了酒就无法调动精神力。现在的他,已经不一样了。真力一转,血液加速流动。在真力的催动下,酒精被包成了一团团的。雷沙只觉得身体一热,顿时一身的酒味儿。而全身的汗水,其实都是他刚刚逼出来的酒精。

这时雷沙已经清醒了,他看到李子翔好像比自己更难过。于是也好奇起来。

“小李子,你说过你二十一岁是吧?你这么年轻,又出走这么多年,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早恋?”雷沙故意打趣,想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

没想到李子翔仰天长叹,脸上的表情像是经历过千世情劫的老人一样。

“唉,主人,我的故事,一直没跟任何人讲过。其实,我跟你一样,也是被女人骗了。当时,我也像你现在一样,整天的白天让自己忙,晚上让自己醉,一闲下来,就会想到这些事。给你看样好东西。”李子翔从贴身的衣服里拿出了一个小方盒。

那盒子一尺见方,通体黝黑,与其说是个盒子,倒不如说是个板子。因为四边都找不到缝隙。

雷沙接过这个神秘的‘好东西’左右打量了一翻。

“这是什么?难道是块千年古木?这么轻,不会是做令牌用的吧?”。

李子翔嘴一弯,笑道:“你不是问我听没听过太虚吗?我骗了你。从小我就知道那些个门派。但从小我就是个下人。我的养父在冷心堂里做饭,我是个孤儿,也就跟他在那里住。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女人,也就是冷心堂主的女儿,我就是为了帮她偷这个。才害死了我的养父,也就是这样,我才一直逃到了西土。”。

雷沙一听冷心堂,心中一动。冷心堂也是当今的三大神派之一。如果不是与苟山剑派斗法,现在太虚还不一定会是第一大派呢。

“这就是冷心堂的不传绝学,冷心堂最拿手的冰心圣典。话说这书里记载了一切人体的秘密,学会以后可以起死回生,造人易骨。虽然不是什么武林绝学。但人们却都想挣到。”。

雷沙听到这里,嘴咧开了。他终于暂时把美芙达尼斯的事忘掉了。拿起这盒子双掰双摔。

过了一会儿,李子翔劝道:“别打了,我试过,就是用最快的刀砍,上面都没有一点印。这东西一定有方法打开,但不会是蛮力。”。

45 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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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沙摆弄了半天,也没弄开这盒子。他甚至用上了真力,但盒子被打进了地下一米多深,再拿出来,除了上面多了些土,没什么明显的变化。

终于,雷沙也放弃了。但他还是把盒子向自己怀里一揣。

“我替你看着,你没意见吧?”。

李子翔一笑:“我”。

雷沙马上抢道:“有意见可以保留了,没意见就睡吧。明天我们就要赶到家里。”。

李子翔苦笑了一下,他是想说‘我的命都是主人的,当然一切都归你。’,结果衷心没表成,倒被雷沙顶了一下。

途中相安无事,这一天,雷沙三人终于回到了山寨。而雷沙一进山,立即被这里的景象所感染。

原来的**洗衣做饭,原来的马贼挥戈操练。破房早已经全部翻修,城墙都是新木头造成的。这里已经成了一个标准的有军队护卫的城市。哪还有占山为王的山寨气息。

雷沙赞叹着搏瑞兹的才能之时,也在暗赞自己的才能。

“好呀,都是我识人才,重人才。哈哈,这山寨还像个样子。”雷沙很不谦虚的自己夸起自己来。

有了那一大车的的金银,山寨今后的发展更快了。很快,他们就买了新的家伙,开始在家里自己制造起兵器。

两百多人全都换了新的武器和新的盔甲。就连马匹也都重新上了铁蹄。雷沙一声令下,下方齐声应答,好一支精强的正规军。

一切制办好了之后,又是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雷沙开始感叹,即使有钱,也不是万能的。而且,到现在,虽然兵强马壮了,却还是挂着山贼的称号。

这一天,雷沙走到了后方的马厩里。

巧的是搏瑞兹正在一个单独的大圈中给那乌风马擦洗着身子。

“亚当斯,正好我在找你。”雷沙走近面对着搏瑞兹说着。

搏瑞兹放下了手中的刷子,看着雷沙问道:“主人,找我有什么事吗?”。

雷沙皱着眉,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我是想,既然我们暂时不能够加入正规军了。是不是考虑也招些人手,这样遇到大规模的敌人,也好应付。现在我们原来的兄弟们,都已经练得不离十了。他们本来就是武士或中级武士出身,再加上我的太虚心经,现在已经都有了质的飞越。所以我想让他们都当上将领,再招几万人马来当兵。你看怎么样?”。

搏瑞兹点头:“嗯,您想的我也想过。之前一直不敢招,是因为我们的粮食跟不上。这山寨里,最多只能住下三千人。但我算过了,这里的粮田,加上打猎,只能供养一千多人。剩下两千人,我们就要买粮来养。不过,现在您带回来了九万金币和价值三万金币左右的珠宝。我们买粮买兵器的话,应该可以养活三千人几年的时间。但几年仍然不是一个长久的打算,不知道主人怎么想的。”。

雷沙听着搏瑞兹的话,自己心中也盘算着。这确实是个愁事。但突然间,他一拍大腿。

“这么办吧,听说这边不是还有些个帮派?加起来最少也有一两千人了吧?我们就收服他们,你看怎么样?”。

听到雷沙不切实际的提议,搏瑞兹也不敢反驳。当初自己也没想过会被一个人收服了自己的两百多人的马队。雷沙做事,向来是不可思异的。

也没有具体计划,雷沙只带着一袋子足有两百金币,跟李子翔两人开始了寻访招降之旅。

他们两人轻功一施展,脚像踩着空气一样,呼呼的向前飞。

本来有两天路程的另一座山寨,只不到一小时,雷沙他们就跑到了。

对着山寨大门,雷沙就喊道:“喂,里面的人听着。老子是你们的邻居,来招降你们的,快开门迎接。”,他的记忆里,还没有关于山贼间是如何沟通,所以他理所当然的认为,按照兽人法则,强者胜。

谁知山门没叫开,却迎来了一连十多支冷箭。

雷沙左躲右闪,跳到了弓箭手的射程外。看着满地的箭支,雷沙生气了。

“叫你们老大出来,谁他妈放的箭,老子要砍了他的手。”。

不一会儿,山寨的大门打开了。从里面横着跑出两排人来,他们一出来就开始列队。很快就成了一个八字型排开了。

一个棕发男子走了出来。他的头发向两边扎成了小辫子,一走一摆的,配上他一米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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