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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地海古墓-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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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的小蓟染成金色。

夕阳余晖徐徐消褪,寒意则似乎一点一点增强。恬娜起身收集枯干的洋苏草,捡拾落地细树枝,扯断长得像极橡树手脚的结节硬枝桠。他们大约中午走到这里,由于疲惫不堪而没再前行。当时天气仍暖和,两棵发育不良的矮杜松与他们刚爬下来的西面山脊,足够替他们遮荫。他们喝了点瓶中水后躺下,没一会就睡着了。

她把收集来的树枝搁在矮树下,顺着岩石角度撞开沙上成一小坑,用钢片敲击打火石升火。洋苏叶和细枝等易燃物立刻点着,干树枝进放红色焰花,飘出宜人松香味。升火后,火堆周围好像显得特别黑,浩瀚天空再次露出星点。

火焰劈啪声扰醒旁边的沉睡者。他坐起来,先用两手抹抹肮脏的脸,一会儿才僵硬地站起来走近火堆。

「不晓得这——」他说话的语气睡意仍浓。

「我知道,但我们不能在这里过夜而没有火,天气太冷了。」隔一会儿她又说:「除非你有什么魔法可以替我们两人保暖,或是能把火堆隐藏起来……」

他在火堆旁落坐,双臂环膝,两脚几乎伸入火中。「哇,」他说:「实际的火比魔法好多了。我已经在我们周围施了个小幻术,要是有人经过这里,只会看到些木棒和石块。妳觉得怎么样,她们会来追赶我们吗?」

「我也怕她们来追赶,但我认为她们不会来。除了柯琇以外,没有人知道你来陵墓区。对了,还有马南,但这两人都死了。宝座殿倒塌时,柯琇一定在里面,正在活板门外等着。至于其余人,她们一定以为我在殿内或墓穴里,在地震中被压死了。」她这时也两臂抱膝,身子不由得颤抖:「我希望其余建筑没有倒塌,当时从山丘这边很难看清楚,尘埃太多了。其余神庙和房舍,比如女孩子就寝的大屋,应该没有倒塌才对。」

「我想是没倒。当时是墓穴把自己吞噬了。我们转头走时,我看到一座神庙的金色屋顶,仍然屹立没倒,而山下有人影在奔跑。」

「他们会怎么议论,他们会怎么想……可怜的潘姒!现在她可能变成神王庙的高等女祭司了。过去一向是她想逃跑,不是我。经过这番折腾,她大概真的会逃跑了。」恬娜微笑着。她内心有股喜悦,无法被任何想法和恐惧抹杀,那就像她刚才在金色夕阳余晖中醒来时所感受到的愉悦,是一种心安的欢欣。她打开袋子,拿出两小块扁面包。她将一块横过火堆递给格得,自己张口咬另一块。面包硬而酸,但非常好吃。

两人沉默咀嚼一阵子。

「我们距离海边有多远?」

「我来时花了两天两夜时间。现在回程会比较久。」

「我很强壮呀。」她说。

「没错,而且英勇。但妳的同伴累了,」他微笑道:「而且我们没有太多面包。」

「我们找得到水吗?」

「明天,在山里可以找到。」

「你有办法为我们找食物吗?」她有点暧昧且畏怯地问。

「打猎花时间,也需要武器。」

「我意思是说,用——你知道喽,用法术。」

「我可以召唤兔子。」他说着,取一根歪扭的杜松树枝拨火。「现在我们四周有很多兔子,它们全趁晚上跑出洞穴活动。我可以藉由名字唤来一只兔子,兔子会听话过来,但妳会把那样召唤来的兔子抓去剥皮煮了吃吗?快饿死时或许会。但我想,那样做就破坏了信任。」

「没错。但我本来是想,或许你能——」

「召唤一顿晚餐?」他说:「啊,我能办到,要是妳喜欢,还可以盛在金盘子里。但那是幻象,吃了幻象,结果是更饿。它的止饥滋养效果跟吃自己的『话语』没两样。」她看见他的白牙齿在火光中闪现片刻。

「你的魔法很特别,只在碰到大事时有用。」她说这话时,略微怀抱同等的尊贵感,这可是女祭司与法师的对谈。

他添了些树枝到火堆中,火焰燃旺起来,劈啪之余还散发杜松香气和火星。

「你真的能召唤兔子吗?」恬娜突然问。

「妳要我召唤吗?」

她点头。

他转身离开火堆,向着星光点点的无边黑暗轻声说:「凯波……欧·凯波……」

沉寂。无声。没有动静。但一转眼,摇曳的火光边缘,在很靠近地面的位置出现了一只宛如黑玉的晶亮眼睛。然后是毛茸茸的弓背,接着是一只耳朵,一只竖直且警敏的长耳朵。

格得再度开口说话。只见那只耳朵轻弹一下,暗影中突然出现另一只耳朵;接着,这只小动物转身,恬娜看见它完全现形。但只一下子,这只跃动的柔软小东西便若无其事转身忙它的晚间要事去了。

「啊!」她总算解放屏住的气息,说:「好棒呀!」不久便问:「我能试试吗?」

「哦——」

「天机不可泄漏?」她脱口而出,尊贵感再现。

「兔子的名字是秘密,至少不该毫无理由轻率使用。但妳晓得,召唤力量并不是秘密,而是天赋,或说是奥秘。」

「噢,」她说:「你具有那种力量,我晓得!」她声音所含的激忿没能被伪装的讥嘲所隐藏。他看看她,没回应什么。

由于奋力抵御累世无名者,他这时确实还十分疲惫。在那些撼天动地的隧道中,他的力气用尽,尽管最后得胜,已没什么精神感觉欢喜。所以他很快又蜷缩起来,尽可能靠近火堆睡觉。

恬娜继续坐着为火堆添柴,然后定睛细瞧闪烁发光的冬季群星,由一边地平线望到另一边地平线。后来,壮丽星空和四周沉寂让她渐感昏沉,她打起了盹。

他们都醒来时,火熄了。她之前遥望的群星已移至西侧山头,东边则升起新的星群。他们是被寒意冻醒的,那沙漠夜晚的干冷使吹来的山风利如冰刀。浮云自西南天际渐渐飘来。

收集来的柴枝差不多烧完了。「我们走吧,」格得说:「快天亮了。」他牙齿打颤得厉害,她几乎听不懂他说什么。两人出发,开始爬越西边的漫长缓坡。星光下,树丛和岩石看起来仍乌压压,但倒和白天一样好走。起初感觉冷,一走路就暖和了;他们不再缩着身子发抖,开始轻松前行。日出时,他们已走到西部山脉的第一座山峦,那是截至目前隔绝恬娜一生的巨墙。

他们在山中一处树林暂歇,树上的金黄叶子随风颤动,但仍依附着树枝。他告诉她那是山杨树。她认得的树很少,只有溪河边的杜松和有气无力的白杨,以及所在地果园的四十棵苹果树。一只小鸟在这些山杨树丛间轻声「嘀、嘀」叫着。树下有条小溪,河道窄但水流强,哗啦啦有力地流过岩石和低瀑,因流速快而没结冻。恬娜对它几乎感到害怕。她已习惯沙漠,那儿的事物一概静寂徐缓,溪河慢行,乌云滞留,兀鹰盘旋。

他们分食一片面包和最后一小块奶酪当早餐,稍事休息后继续上路。

向晚时分,他们已经爬了很长一段上坡路。当日天气多云沉郁,风大严寒。晚上,他们在另一处河谷露宿。这里木柴充足,他们用圆木头升起旺火,相当足够取暖。

恬娜很快乐。她发现一个松鼠藏匿坚果的处所,因为空树干倒下来而暴露无遗,里面约有两磅完好的胡桃,还有一种表壳光滑的坚果,格得不晓得卡耳格语叫什么,但他称它们为「油比尔」。电子书。她找来一块平石和一块槌石,把坚果一颗颗敲开,每敲出第二颗,就把果肉递给男人。

「真希望我们能留在这里,」她说着,俯瞰山峦间多风的昏暗河谷:「我喜欢这地方。」

「这是个好地方。」他同意。

「外人永远不会来这里。」

「不会常来……我也是在山里出生的,」他说:「在弓忒山。我们如果由北路去黑弗诺,就会经过它。冬天时,那座山看起来很美,漫山遍野白皑皑,宛若巨大海浪突出在海面上。我出生的村子也在溪边,和这条溪很像。妳在哪里出生的,恬娜?」

「峨团岛北边的恩塔特吧,我不记得那地方了。」

「他们那么小就把妳带走?」

「五岁。我还记得屋里的炉火,以及……没有了。」

他摸摸下巴,虽然长出一点胡子,总算还干净;稍早,两人不顾天寒在山溪里洗了澡。这时他摸着下巴,露出若有所思的严肃表情。她看着他,在山间昏暗中藉由火光看他,却永远说不出心里真正想说的话。

「到了黑弗诺,妳打算做什么?」他出声,对着火堆询问,而不是对她。「妳真的重生了,胜过我个人曾体验的重生。」

她点头并淡然一笑。她是感觉宛如新生。

「妳至少该学点语言。」

「你们的语言?」

「对。」

「我很想呀。」

「唔,那好。这是『卡巴』。」他说着,抛了颗小石子到她黑袍的衣兜里。

「『卡巴』。那是龙语吗?」

「不是,不是。妳又不施法术,这是和别人交谈用的!」

「龙语的小石子叫什么呢?」

「『拓』,」他说:「但我不准备让妳当我的术士徒弟。我要教你的是群岛区,就是内环岛屿一般人讲的话。我来这里以前也先学了你们的语言。」

「但你讲得好怪。」

「是啊。来,『奥肯米·卡巴』。」他说,并伸手出来,要她把小石子给他。

「我一定得去黑弗诺吗?」她问。

「不然妳要去哪里,恬娜?」

她犹疑未语。

「黑弗诺是个美丽的城,」他说:「况且,妳要把那个和平象征,那臂环,那失落的宝物带去给他们。黑弗诺的人民会像对待公主般欢迎妳。他们会因为妳带给他们这项贵重礼物而尊崇妳,款待妳,让妳确实感到宾至如归。那座城的居民高贵慷慨,他们会因为妳的白皮肤而称呼妳『雪白女士』,加上妳又这么年轻、这么美丽,他们会加倍爱护妳。妳会有上百件像上次我藉幻术表演给妳看的丝质衣裳,但必定是真实的衣裳。妳会受人赞美、感激、爱护。过去的妳只懂得孤独、嫉妒与黑暗。」

「那时有马南,」她防卫地说着,嘴有点颤抖:「他爱我,一直照顾我。他尽他所知保护我,我却因此害他跌入巨坑,致他于死。我不想去黑弗诺,我不要去那里,我想留在这里。」

「这里——峨团岛?」

「山区这里,我们现在所在的这里。」

「恬娜,」他以郑重低沉的声音说:「既然这样,就待在这里吧。但我连把刀也没有。这里要是下雪,肯定下得凶。不过,只要我们找得到食物——」

「不行。我知道我们不能留在这里,我只是闹闹傻气罢了。」恬娜说完,站起来为火堆添柴,裙兜的坚果壳散了一地。她身上那件衣服和黑斗篷早已污损,看起来异常单薄,但她站得挺直。「现在我原本知道的一切全没用了,」她说:「又还没学到任何东西。我得试着学些东西才行。」

格得瑟缩着把头转开,宛如身陷苦痛。

次日,他们翻越黄褐色山脊的最高点。行走山间隘道时,厉风兼劲雪,吹扫得既刺人又遮蔽视线。一直走到下了山脊,又走了很久到另一边,脱离山巅雪云蔽天的地带,恬娜才终于见到巨大山墙外的大地。一望无际尽是翠绿,松树、草地、耕地、休耕地,放眼皆绿。甚至在这灌木尽秃、森林满是灰枝的萧条冬季里,它仍是绿地,粗朴温厚。他们由高处岩坡俯瞰,格得默默手指西天,太阳躲在浓浓奶油黄晕与一卷卷云层背后,渐渐下沉。红日虽掩,但地平线依旧灿烂,与陵墓墓穴水晶墙的闪耀光辉不相上下,仿佛世界的这个边缘正展现一种欢快光芒。

「那是什么?」女孩问,他答:「海洋。」

不久后,她见到另一件事,虽然没那么奇妙,但仍够奇妙。他们来到一条道路。黄昏已至,他们便循路走进一座村庄,一座沿路分布了十来户人家的小村庄。她一发觉他们正进入人群中,马上慌张地转头看同伴,却发现同伴不见了,身旁的人穿着格得的衣服、模拟格得的步态,穿格得的草鞋大步行走,却是另一个人。这个人白皮肤,没有胡须。他朝她送来一瞥,那双眼睛是蓝色的,还对她眨眼。

「我这个样子能骗过他们吗?」他说:「妳的衣服好看吗?」

她低头一看。她穿着村妇的褐裙和外衣,肩上围了条红色羊毛大披巾。

「啊,」她说完,猛地止步。「噢,原来你是——你是格得!」她说出他名字时,霎时非常清楚地看见她熟悉的黑褐色皮肤、有伤疤的脸,以及那对黑色眼睛。可是,实际站在身旁的是牛奶肤色的陌生人。

「在别人面前别叫我的真名字。我也不叫妳的名字。我们现在是兄妹,从铁拿克拔来的。待会儿如果见到长相和善的人,我打算拜托他招待一顿粗餐。」他拉了她的手,一同进村。

两人次日离村时,腹中饱满,在干草棚睡了一夜好觉。

「法师常乞讨吗?」恬娜问时,两人已走在绿野田道,两旁青草地有山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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