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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冰与火之歌-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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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别人的宠物,”贾尔凶猛而阴沉地说。

  “瓦迩又不是男人(注一),”白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你给我搞清楚,小子,曼斯可没说错。”

  “你已经认识我们了,琼恩·雪诺,”曼斯·雷德道,“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宫廷。现在轮到你说。你从哪儿来?”

  “我来自临冬城,”他说,“这次是从黑城堡出发。”

  “你为何背井离乡,来到乳河上游?”他不待琼恩回答,望向叮当衫,“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宰了三个,抓到这小子,还有一个上了山,骑马无法追踪。”

  雷德的目光再次与琼恩交汇。“你们只有五个?藏了没的人没有?”

  “不,我们是四个加上断掌,科林一个能顶二十个。”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错,大家都这么说。还有一个问题……黑城堡里的新手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这又是为何?”

  琼恩早就备妥说辞:“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断掌手下锻炼,因此我参加了巡逻。”

  斯迪马格拿皱眉道,“你是说,巡逻……乌鸦会到风声峡来巡逻?”

  “村庄纷纷被遗弃,”琼恩实话实说,“好象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而已。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琼恩·雪诺?”

  托蒙德喷喷鼻息,“那还用问,肯定是卡斯特呗,否则就当我是腼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说过,曼斯,该砍下那东西的脑袋。”

  国王生气地扫了这位长者一眼。“托蒙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我的目的是考察琼恩。”

  “哈哈,”托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闭嘴!”他朝琼恩咧嘴笑道,“看啊,小子,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国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块头更是他的三倍,可曼斯比我狡猾。你知道,他从前是个乌鸦,哈哈,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对叮当衫说,“还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么,我也要走?”托蒙德道。

  “不,你例外。”曼斯说。

  “才怪!我才不会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吃东西咧,”托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鸡还是离开吧。”他抓起另一串鸡肉,塞进斗篷衬里缝的口袋,说一声“哈!”算是道别,然后舔着手指走出帐门。大家跟着他离开,除了女人妲娜。

  “随便坐。”等人们离开后雷德说,“饿吗?托蒙德还留了两只鸟。”

  “我很荣幸能吃您的东西,陛下,谢谢您。”

  “陛下?”国王笑了,“没人能从自由民嘴里听到这个头衔。他们多半直接叫我曼斯,少数人称我为曼斯头领。来角蜜酒?”

  “乐意之至。”琼恩说。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鸡,给了他俩一人一半,国王则豪饮蜜酒。琼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帮助进食,他饿得厉害,吮吸着骨头上每片肉丁。

  “托蒙德说得没错,”曼斯·雷德边撕面包边讲,“黑乌鸦确实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乌鸦了,琼恩·雪诺,所以当心哟,千万别对我耍花招。”

  “如您所说,陛——曼斯。”

  国王忍俊不禁,“曼斯陛下!有何不可?好啦,我答应要讲故事,讲讲我为什么认识你。你想明白了吗?”

  琼恩摇摇头,“叮当衫预先通报过?”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记得你的脸,因为以前见过。见过两次。”

  这没道理。琼恩使劲想想,终于弄明白了。“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

  “非常正确!是的,那是第一次。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我则全身黑衣,作为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护卫之一,护送他前来临冬城拜访你父亲。我在庭院周围的内城墙上漫步,撞见你和你哥哥罗柏。前天夜里下过雪,你俩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我记起来了!”琼恩带着惊讶的笑容说。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衣兄弟,是的……“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

  “我们把雪倒在胖汤姆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后来他俩被汤姆追得满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可你说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当劳勃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琼恩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让他赶来参加宴会。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所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这个诱惑我无法抗拒。你叔叔没见过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我打算亲眼看看劳勃,国王对国王,同时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是我子民的灾星。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说走就走。”

  “可是,”琼恩提出异议,“长城……”

  “长城能够阻止军队,却不能挡住独身的汉子。我带上琵琶和一包银鹿,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越过新赠地,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我日夜兼程,而劳勃带着沉重的大轮宫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骑程的地方终于被我赶上,我随即加入到王家队伍中。你知道,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常凑到王族身边,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纳,”他笑意不减,“我会长城内外所有淫曲小调咧。晚宴时你也在,当晚你父亲招待劳勃,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歌唱长眠于海底的君王,边吃你父亲的烤肉和蜜酒。我好好瞧了瞧弑君者和小恶魔……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

  “您就像呤游诗人贝尔,”琼恩说,他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绩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某位妹妹。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并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还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国王耸耸肩,“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如心树一般神圣。”他朝布满碎面包渣和鸡骨头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啰,在这里你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说实话,琼恩·雪诺,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还是别有原因?”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放下角杯时,他道:“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然后我就说。”

  正如琼恩所预期,曼斯·雷德笑了,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满满的人。“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我会的。”

  “有人说您为顶王冠,有人说您为个女人,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统。”

  “野人的血统是先民的血统,先民的血统也就是史塔克家的血统。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拢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从你父亲的城堡回归途中,我遇见了她,断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着迷于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说真的,黑衣人中有的家伙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国王的十倍。你得再猜,琼恩*雪诺。”

  琼恩考虑了一会,“断掌说您喜欢野人的音乐。”

  “这没错,已经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准确。”曼斯·雷德站起来,松开斗篷的搭扣,将其铺在桌面上。“我是为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次,我们出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着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道,“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学士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是她,替我清洗伤痕,缝好创口,还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复。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线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给了我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守夜人必须穿着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当我是健忘者。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他扣紧搭扣,重新坐下。“你呢,琼恩·雪诺?”

  琼恩又吮下一口蜜酒。看来,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您说您去过临冬城,参加过我父亲招待劳勃国王的晚宴。”

  “是的,我的确在那里。”

  “那您应当一清二楚才对。乔佛里王子和托曼王子,弥塞菈公主,我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我妹妹艾莉亚与珊莎,他们走过中央的通道,万众瞩目,而落座的地方也仅比国王和公爵的高台低一席。”

  “如何?”

  “您看见我坐哪儿了吗,曼斯?”他向前靠了靠,“您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哪儿了吗?”

  曼斯·雷德长久审视着琼恩的脸孔。“我想该为你找件新斗篷,”国王边说,边伸出手。

  注一:此处是双关。英语用man来带指人,上句是“I am no man’spet”,而托蒙德将这句话故意屈解为男人,答道“And Val’s no man”。
 
 
第八章 丹妮莉丝
 
 
 
   蔚蓝的海面十分平静,只听见缓慢沉稳的鼓点,以及木桨柔和的划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呻吟着,粗重的牵引绳紧紧绷起,风帆则可怜地从桅杆上悬垂下来,纹丝不动。即便如此,当她站在前甲板上看着她的龙在湛蓝的晴空中互相追逐时,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依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她的多斯拉克人把海洋称为毒水,只要马不能喝的液体就是不洁的东西。三艘船从魁尔斯起锚的那天,他们脸上的表情仿佛是在走向地狱,而不是驶往潘托斯。她年轻而勇敢的血盟卫们注视着逐渐缩小的海岸线,眼睛瞪得又大又白,但每个人都决心不在其他两人面前显露惧怕,她的女仆伊丽和姬琪则没有这番顾忌,她们死命抓住栏杆,即便再小的颠簸,都呕吐不止。丹妮的小卡拉萨的其余部众全待在甲板下面,宁可与紧张不安的马匹为伍,也不愿瞧见这个没有陆地的可怕世界。航行六天后,偶遇一场突来的风暴,当时她透过舱盖听到甲板下的声音:马儿蹬踢嘶鸣,骑手们则以轻微而颤抖的声音不住祈祷。

  但没有风暴可以吓倒丹妮,她的称号便是“风暴降生”。当年,她在遥远的龙石岛哭号着出世时,维斯特洛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暴风雨也于同时在海上呼啸。风暴如此狂烈,甚至刮裂城墙上的石像鬼,并将她父亲的舰队摧毁殆尽。

  狭海上时有风暴,丹妮在孩童时代便穿越过几十次,从一个自由贸易城邦逃到另一个自由贸易城邦,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在这个过程中,她喜欢上了海洋。她喜欢空气里刺鼻的咸味,喜欢苍穹覆盖下的无垠海面。这虽然让她自觉渺小,却也感到自由。她喜欢此刻跟着贝勒里恩号游泳的海豚,如银色标枪一般穿透波浪,她还喜欢不时瞥见的飞鱼。她甚至喜欢水手,喜欢他们的歌谣与故事。有一回,在航向布拉佛斯途中,当她注视着船员们顶风使劲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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