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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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人从碗里挑了一颗饱满的橄榄。“这都是老生常谈啰,我的朋友,最近常有人这么说。如果我是你,决不会讲得这么大声,龙石岛上到处都是后党人士哦,噢,没错,他们耳朵尖,刀子更尖哟。”他将橄榄送入嘴里。
“我也有刀子,柯连恩船长送的礼物。”他拔出匕首,放在他们中间的桌子上。“我要用它剖出梅丽珊卓的心脏——如果她有心的话。”
萨拉多?桑恩一口吐出橄榄核。“戴佛斯,噢,好戴佛斯,这玩笑可开不得。”
“我没开玩笑。我就是要杀她。”但愿寻常武器能将她杀死。对此戴佛斯并不确定,他曾亲眼看见克礼森老师傅将毒药偷放入酒里,两人都喝了,结果学士一命呜呼,红袍女却安然无恙。然而匕首插入心脏……歌手们不是说,恶魔也能被冷兵器击杀吗?
“你简直不着边际,朋友。”萨拉多?桑恩警告他,“海里面待久喽,我瞧你还没康复吧,发烧把脑子也烧坏了。好啦,好啦,到床上多休息一段时间,等身子好些了再说。”
等决心削弱了再说?戴佛斯站起身来,的确有些发烧和晕眩,但没关系。“你是个反复无常的老滑头,萨拉多?桑恩,但另一方面,你也是我的好朋友。”
里斯人摸摸银白的尖胡子,“也就是说,你会陪着好朋友,对吗?”
“不,我要走。”他边咳边道。
“走?上哪儿去?你给我好好瞧瞧自己!又是咳嗽,又是发抖,弱不禁风的样子,上哪儿去啊?”
“回城堡。回我自己的房间。去见我儿子。”
“去见红袍女的吧?”萨拉多?桑恩满腹狐疑地说,“她也在城堡里。”
“对,还有她。”戴佛斯将匕首收回鞘中。
“你个买洋葱的走私贩,倒干起刺客来啦?生病,你在生病,连匕首都握不住,还逞什么强!知道被抓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吗?我告诉你,你们在河上被敌人烧,叛徒在岛上被王后烧。她称他们为‘暗之仆’,真可怜哪,火刑架前,红袍女却高唱赞歌。”
戴佛斯并不惊奇。我知道,他心想,他不说我也知道。“桑格拉斯大人,”他说,“赫柏?蓝布顿爵士的两个儿子。”
“就是这样,他们都被烧死了,你也会被烧死。杀得了她,将遭后党的人报复而烧死;杀不了她,则会被她亲自烧死。她会一边高声歌咏,一边看着你惨叫而亡。醒醒吧,你才刚死里逃生咧!”
“这正是我一刻也不能逗留的原因,”戴佛斯说,“我要立即终结亚夏的梅丽珊卓和她的一切作为。大海为何把我吐出来?萨拉,你跟我一样了解黑水湾,任何有理智的船长都不会冒着沉船的危险,来穿越人鱼王之矛的暗礁。莎亚拉之舞号本不该在那里。”
“是风的关系,”萨拉多?桑恩大声坚持,“一阵逆风,仅此而已。一阵逆风把她吹到了南面。”
“那是谁刮的风?萨拉,咳……母在对我说话。”
老里斯人眨眨眼,“你母亲已经死了……”
“是圣母!她给了我七个儿子,我却任她被他们焚烧,什么也没做。她在对我说话,她说:‘是我们招来火焰’。不,我还召来影子。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我替梅丽珊卓划船,载她潜进风息堡,放出阴影。”它依旧时时在噩梦中出现,用枯瘦的黑手攫住血流不止的大腿,扭动着爬出鼓胀的肚子。“她杀死克礼森师傅和蓝礼大人,杀死勇敢的科塔奈·庞洛斯爵士,还有我的儿子们。该有人去找她算帐了。”
“有人会去,”萨拉多?桑恩说,“是的,就是这样,有人会去,但不是你。你虚弱得跟孩子似的,怎能打斗?留下来吧,我求求你了,来,咱哥俩聊几句家常,多吃点东西喽,然后咧,然后或许我们航向布拉佛斯,雇一个无面者来干,怎么样?但凭你呀,不行,不行,你必须坐下来吃东西。”
他怎么能这样?他让我好难办,戴佛斯疲惫地想,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难办了。“我的腹中盛满复仇的欲望,萨拉,无法再容纳别的东西。让我走吧,为了我们的友情,祝我好运,让我走。”
萨拉多?桑恩霍地起身,“依我之见,你不是我真正的朋友。你想想,当你死后,谁会把骨灰带给你老婆,并告诉她,她已经失去了老公和四个儿子?只有伤心的老萨拉多?桑恩!但是,你想怎样就怎样吧,勇敢的骑士先生,冲向你的坟墓吧!让我来收集你的遗骨,交给你剩下的孩子,好让他们放进小口袋,系在脖子上!”他气鼓鼓地挥舞着戴满戒指的手。“走,走,走,走,走。”
戴佛斯不想就这样离开。“萨拉——”
“走。或者留下。留下更好,但你想走就走吧,走。”
他走了。
丰收号通往城堡大门的路漫长而孤独。码头边的街道以前挤满士兵、水手和平民,如今一片空旷萧索;以前从嗷嗷叫的猪群和赤裸身体的孩子们中间穿过,如今只有窜来窜去的老鼠。腿象布丁一样绵软,咳嗽第三次把他折磨得弯腰,不得不停下来歇息。没人伸出援手,甚至没人在窗户后窥视。所有门窗统统紧闭,超过一半的屋子在致哀。啊,十人出征一人回,戴佛斯心想,牺牲的不止我儿子。愿圣母怜悯所有人。
城堡大门也紧紧关闭。戴佛斯用拳头敲打镶铁钉的木门。无人作答。他改用脚踢,一次又一次。终于,一个十字弓手出现在上方的堡楼,从两个高大的石像鬼间望下来,“谁?”
他把手拢在嘴边,仰头喊道:“戴佛斯?席渥斯爵士求见国王陛下。”
“喝醉了吗?走开,别烦了。”
萨拉多?桑恩警告过他。于是戴佛斯改变策略,“那么,请让我儿子出来。他名叫戴冯,是国王的侍从。”
守卫皱了皱眉。“你刚才说你是谁?”
“戴佛斯,”他喊,“洋葱骑士。”
那个脑袋消失了一会儿,然后又回来。“走开。洋葱骑士在河上阵亡,他的船被烧了。”
“他的船被烧了,”戴佛斯表示同意,“但人没死,就站在这里。城门守卫队长是杰特吗?”
“谁?”
“杰特?布莱伯利。我跟他很熟。”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很可能他已经没命了。”
“那么,齐特林大人呢?”
“这我倒知道,他在黑水河上给烧死了。”
“钩疤脸威尔呢?公猪哈尔呢?”
“死了,都死了,”十字弓手说,脸上突然浮现出怀疑。“等在这里,”说完他又一次消失。
戴佛斯耐心等待。死了,都死了,他郁闷地想,还记得哈尔油腻的上衣下白胖胖的肚皮,记得鱼钩在威尔脸上留下的长长疤痕,记得杰特向女士脱帽的姿势——不管面对五位还是五十位,不管出身高贵或者低贱,他都那样彬彬有礼地致敬。他们有的被淹死,有的被烧死,跟我的儿子们和成千上万其他人一起,到地狱里去守护国王了。
他正出神,弩兵突然回来,“绕到突击口去,我们放你进来。”
戴佛斯依令而行。领他的卫兵他都不认识,只见他们扛着长矛,胸前绣有佛罗伦家族的鲜花狐狸徽章。出乎意料地,他们没有送他到石鼓楼,却经由拱形的龙尾门,下到伊耿花园。“等在这儿,”他们的头目告诉他。
“陛下知道我回来的消息吗?”戴佛斯问。
“我怎知道?我讲了,等着。”说罢,那人带着他的长矛兵离开。
伊耿花园里充溢着愉悦的松木清香,高大的黑树从四周拔地而起。这里还有野玫瑰和耸立的刺棘丛,淤泥地中生长蔓越橘。
他们为何带我来这儿?戴佛斯不明白。
附近传来铃铛轻响和孩子的欢笑,弄臣补丁脸从灌木丛中跳将出来,摇摇晃晃,古怪横行,希琳公主则风风火火地紧跟在后。“站住,”她对他大喊,“阿丁,你给我站住。”
弄臣看见戴佛斯,竟真的猛然站住。他单脚跳来跳去,锡桶鹿角盔上的铃铛响个不停,叮,叮,他唱道:“弄臣血,国王血,处女大腿也流血,链子拴宾客啊,大人,链子拴新郎啊,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希琳差点就赶上他了,但他唱完却立刻跳过蕨丛,消失在树林里,公主拔腿就追。此情此景,让戴佛斯不由得笑了。
他用手套遮着咳嗽,不料另一个小形体也从灌木丛中冲出来,正好撞在他身上,把他撞倒在地。
男孩也同时跌倒,但立刻翻身而起。“你在这儿干嘛?”他边拍尘土边问,这孩子漆黑的头发坠至领口,眼睛则蓝得令人吃惊,“我跑的时候,你不该挡道。”
“没错,”戴佛斯表示同意,“我不该挡道。”他挣扎着起身,不料又爆发出一阵咳嗽。
“不舒服?”男孩扶住他的手,将他拉起来,“要叫学士吗?”
戴佛斯摇摇头,“咳嗽而已,一会就好。”
男孩信了。“我们在玩美女与怪兽,”他解释,“我当怪兽。这是个幼稚的游戏,但我表妹喜欢。你叫什么名字?”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男孩怀疑地上下打量,“没骗人吧?你看上去可不象骑士。”
“我是洋葱骑士呢,大人。”
蓝眼睛眨了眨,“驾驶黑船的?”
“你知道这个故事?”
“在我出生以前,你把鱼和洋葱送到风息堡给我史坦尼斯叔叔,缓解了提利尔公爵的围困。是的,我知道。”男孩挺直身子。“我是艾德瑞克?风暴,”他宣布,“劳勃国王之子。”
“是的,您当然是,”戴佛斯料到了。这孩子虽有佛罗伦家族著名的招风耳,但头发、眼睛、下颚和颊骨无一不打着拜拉席恩的印记。
“你认得我父亲?”艾德瑞克?风暴问。
“我入宫拜访您叔叔时见过他许多次,但没有对话。”
“父亲教我打仗,”男孩骄傲地说,“差不多每年都来看我,跟我一起比武。去年命名日,他送的礼物是一把战锤,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喔!只是小一号,可惜他们不让我把它从风息堡带来。我史坦尼斯叔叔真的砍断了你的手指?”
“只有最后一个指节。手指还在,短一点罢了。”
“给我看。”
戴佛斯摘下手套,男孩仔细端详。“他没削掉你的大拇指?”
“没有。”戴佛斯边咳边说。“没有,他把大拇指留给了我。”
“他不该削掉你任何一根手指,”男孩评判,“这是很糟糕的行为。”
“我是个走私者。”
“是的,但没有你为他走私鱼和洋葱,他活不下来。”
“史坦尼斯大人为了洋葱而授予我骑士称号,为了走私而削掉我的手指。”他把手套重新戴上。
“我父亲不会削掉你的手指。”
“您说得没错,王子殿下。”是的,劳勃跟史坦尼斯不同,这孩子像他,也像蓝礼。想到这里,他焦虑起来。
男孩刚要开口,突然传来脚步声。戴佛斯转身,只见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带着十来个卫兵,沿着花园小径走来。卫兵们穿着加垫上衣,胸口绣有光之王的烈焰红心。后党人士,戴佛斯心想,突然又开始咳嗽。
亚赛尔爵士矮胖结实,酒桶一样的胸膛,双臂粗壮,腿脚弯曲,耳毛密集,身为王后的伯伯,担任龙石岛代理城主已有十年之久。他知戴佛斯深受史坦尼斯信赖,故而对他颇为礼遇,但这回开口时,语调却冰冷而无礼,“戴佛斯爵士,你竟没淹死,真是奇迹。”
“洋葱会浮起来的,爵士先生,请问您是来带我觐见国王的吗?”
“我是来带你去黑牢的。”亚赛尔爵士挥手示意他的人上前。“抓住他,取走匕首,他想刺杀我们尊贵的女士。”
第十一章 詹姆
詹姆最先发现客栈。主建筑坐落在弯道南岸,又长又低的厢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拥抱过往旅客。客栈底层由灰石砌成,上层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顶棚则铺上石板。它带有马厩,还有座爬满藤蔓的凉亭。“烟囱没烟,”接近后他提示,“窗户也没亮光。”
“上回经过时,客栈还开着,”克里奥·佛雷爵士道,“这地方的麦酒不错,或许我们可以去酒窖里找找。”
“不行,里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说,“要么躲起来,要么是死了。”
“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妞儿?”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视。“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么说,总比待在开阔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见,咱们先瞧瞧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