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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冰与火之歌-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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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姆自己也冷,尽管卡斯特的大厅里充满热气和烟雾。他更累,累得快散架了。他想睡,但每当闭上眼睛,就梦到大雪纷飞,死人摇摇晃晃地走来,黑色的手,明亮的蓝眼睛。

  阁楼上,吉莉发出一阵颤抖的哭泣,在低矮无窗的长厅里回荡。“用力,”他听见卡斯特一个较年长的老婆发话,“再使点劲。再使点劲。要喊就喊出来。”于是她开始尖叫,把山姆吓了一跳。

  卡斯特扭头怒目而视。“够了!”他朝楼上喊,“给她一块布咬着,否则我上来让她尝尝巴掌的滋味。”

  山姆知道他不是开玩笑。卡斯特共有十九个老婆,可他踏上梯子的时候,她们中没一个敢反抗。就两天前的夜里,他狠狠揍过一个更年幼的女孩,黑衣弟兄同样没干预。当然,有人嘀嘀咕咕。“他会杀了她的,”格林纳威的加尔斯说,而畸足卡尔笑道,“他不想要这小甜心,给我啊。”黑伯纳低声怒骂,而罗斯比的阿兰起身出门,这样听不着声音。“他的屋檐下,他说了算,”游骑兵罗纳·哈克莱提醒大家,“卡斯特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朋友,山姆一边想,一边听吉莉压抑的尖叫。卡斯特是个恶棍,无情地统治着他的老婆和女儿们,但他的堡垒对守夜人而言,却是难能可贵的避难所。就说这次,当经历了大雪、尸鬼与严寒而幸存的人们狼狈不堪地来到时,卡斯特虽然冷笑讥讽,“一群冻僵的乌鸦,还少了不少!”却依旧腾出地板,并提供遮挡风雪的屋檐和烤干身子的火盆,他老婆们还端来杯杯热葡萄酒,让大家暖肠胃。他称他们为“该死的乌鸦”,但也给些吃的,尽管不怎么可口。

  我们是客人,山姆提醒自己,他是主人。吉莉是他的女儿,他的老婆。他的屋檐下,他说了算。

  初到卡斯特堡垒时,吉莉前来求助,山姆便把自己的黑斗篷给她,好让她去找琼恩·雪诺时可以藏起肚子。誓言效命的骑士应该保护妇女和儿童,不是吗?虽然只有少数几个黑衣弟兄称得上骑士,但……我们都发过誓,山姆心想,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女人总是女人,就算女野人也一样。我们应该帮她,救她。吉莉担心的是孩子,她怕生男孩。卡斯特会把女儿抚养长大,弄来当老婆,但他的堡垒里既没成年男子也没小男孩。吉莉告诉琼恩,卡斯特将儿子奉献给神。诸神慈悲,给她一个女儿,山姆祈祷。

  阁楼上面,吉莉抑制住一声尖叫。“好了,”一个女人说,“再用力,快。哦,我看到他的脑袋了。”

  她的,山姆痛苦地想,她的,她的。

  “冷,”巴棱虚弱地说,“帮帮我,好冷。”山姆放下碗勺,又替濒死的弟兄多盖一层毛皮,并往火盆中添木柴。吉莉惨叫一声,然后开始喘气。卡斯特啃着硬梆梆的黑香肠——香肠他留给自己和老婆们,守夜人没有份。“女人,”他抱怨,“就这副德行……还不及我从前那头肥母猪,一窝生八只,声都没吭。”他边嚼边转头轻蔑地斜视山姆,“它几乎跟你一样肥咧,小杀手。”说完哈哈大笑。

  这太过分了,于是山姆蹒跚着离开火盆,笨拙地跨绕开硬泥地上或睡或坐或垂死的人群,朝外走去。烟雾、尖叫和呻吟让他晕眩,他低头掀起卡斯特用来当门的鹿皮,进到下午的天光中。

  天气阴沉,但刚从黑暗的大厅里出来,亮光还是让他睁不开眼。周围树上,积雪压枝,金褐色的山丘也覆盖着一层地毯似的雪,但不若前几天多。风暴已然过去,卡斯特堡垒的日子……算不上暖和,却也没那么冷。山姆听见水流“嘀嗒嘀嗒”轻声落下,那是悬在厚厚的茅草屋顶边缘的冰晶在融化。他颤抖着深吸一口气,环顾四周。

  西边,独臂奥罗和提姆·石东正沿着拴成一排的马匹走动,给幸存的坐骑喂水。

  下风口,其他弟兄在宰杀那些太过虚弱、无法再走的牲口,并剥下它们的皮。长矛手和弓箭手在土堤后巡逻放哨——这是卡斯特唯一的防御设施——警惕地观望外面的树林。十几个火坑升起蓝灰色的浓烟,远处回荡着伐木声,这是在收集让火盆通宵燃烧的木柴。夜晚是可怕的时段,黑暗,寒冷。

  自来到卡斯特堡垒,他们便没再遭到攻击,既没有尸鬼,更没有异鬼。卡斯特说那是不可能的事。“敬神的人不用担心这些。那曼斯·雷德跑到咱家嗅来嗅去的时候,咱也给他讲过一次。他根本听不进去,就跟你们这些又是操家伙、又是点火的乌鸦一样。我告诉你们吧,当白色寒神到来,这些一点帮助也没有。那时候呀,只有敬拜神,奉献牺牲品。”

  吉莉也提起过白色寒神,她还告诉他们,卡斯特向他的神奉献的是什么。山姆听后差点想杀了他。长城之外没有律法,他提醒自己,而卡斯特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枝条与泥土敷的厅堂后面传来一阵零星的喝彩,山姆过去看个究竟。脚下是湿泥和融雪,忧郁的艾迪坚持说这是卡斯特的屎。然而它比屎更黏稠,牢牢吸住山姆的靴子,他觉得一只快松脱了。

  菜园和空羊圈边,十几个黑衣弟兄正瞄着靶子放箭,箭靶是他们用干草和麦杆做的。那位金发苗条、被称为美女唐纳的事务官刚射出一箭,离五十码外的靶心仅差一点点。“来啊,老家伙,”他说。

  “好。你瞧着。”乌尔马弯腰屈背,踏到起点,从腰间箭袋里抽出一支箭。此人灰白胡子,皮肤和四肢都已松弛,但年轻时曾是个土匪,是声名狼籍的御林兄弟会中一员。他声称自己为偷取一位多恩公主的亲吻,曾一箭射穿御林铁卫队长“白牛”的手,当然,他也偷了她的首饰和一箱金龙币,但酒后最喜欢炫耀的还是那个吻。

  他搭箭拉弓,平滑如夏日丝绸,然后射将出去。结果比唐纳·希山近了一寸。“怎么样,小子?”他退下来问。

  “还不错,”年轻人不情不愿地说,“侧风帮的忙,我放箭时风大。”

  “这些射之前就该考虑周全。小子,你眼睛好,手也稳,但要超过御林兄弟会的好汉,还差了那么一点点。我这身功夫由‘造箭者’迪克亲自传授,世上没有比他更好的弓箭手。我有没告诉你老迪克的事呢,嗯?”

  “你讲了三百遍了。”黑城堡里每个人都听乌尔马说过昔日那帮了不起的土匪:西蒙·托因和微笑骑士,三绞不死的长颈奥斯温,“白鹿”温妲,“造箭者”迪克,“大肚子”本恩以及其他人。为避免再听一遍,美女唐纳环顾四周,找到站在泥地里的山姆。“杀手,”他喊,“过来,给我们演示你怎么杀异鬼的。”他举起高大的紫杉木长弓。

  山姆涨红了脸。“不是用箭,是用匕首,龙晶……”他知道如果自己拿起长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会脱靶,让箭越过土堤,飞进树林,然后大家哈哈大笑。

  “没关系,”另一位弓箭好手,罗斯比的阿兰道,“看杀手射箭是件美事。对不对啊,伙计们?”

  他无法面对他们:嘲弄的笑容,刻薄的话语,眼中的轻蔑。山姆转身原路返回,不料右脚却深深陷入泥沼中,拔腿反把靴子拔掉了。他只好跪下去将它拽出来,边拽边听耳边响起笑声。等他逃开,融雪已渗入脚趾之间,层层袜子都不起作用。我是个废物,他悲惨地想,父亲说得一点没错。那么多优秀的人都死了,我没资格活着。

  葛兰在堡垒小门南面照料火坑,脱光上身劈柴,脸因使劲而涨得通红,汗水淋漓。眼看山姆噗哧噗哧走来,他咧嘴笑道:“异鬼拽下了你的靴子,杀手?”

  你怎么也?……“是因为烂泥啦。请别那么叫我。”

  “为什么?”葛兰听上去很疑惑。“这是个好名字,你当之无愧。”

  派普常取笑葛兰,说他的脸皮比城墙还厚,所以山姆得耐心解释。“这只是换种方式叫我胆小鬼罢了,”他边说,边左脚站立,右脚扭进沾满泥土的靴子里。“他们用它来嘲笑我,就像用‘巨人’这外号嘲笑贝德威克。”

  “但他不是巨人,”葛兰说,“而保罗个子一点不‘小’。好吧,或许他小时候个头不大,但长大后绝对不小。可你确实杀了异鬼,所以这不一样的。”

  “我只不过……我从来没……我当时非常恐惧!”

  “我也是。派普说我笨得不会害怕,其实我跟别人一样怕。”葛兰弯腰拣起一段劈裂的木柴,扔进火坑中。“我从前很怕琼恩,怕跟他练武,因为他动作太快,而且打起来像要杀了我似的。”潮湿的新柴落入火焰中,冒起烟雾。“这些话我从没说出口,有时我觉得大家只不过是装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而没有一个人真正勇敢。也许装来装去,就会变得勇敢起来吧,我不知道。反正,他们想叫‘杀手’就让他们叫,有什么关系呢?”

  “可,可你也不喜欢艾里沙爵士叫你‘苯牛’。”

  “是啊,他老说我又壮又笨。”葛兰挠挠胡子。“但如果派普叫我‘笨牛’,那没关系,你或琼恩也一样。瞧,牛是种凶猛强壮的野兽,所以没什么不妥,我确实个子高大,而且还在长呢。你呢,你难道不想做‘杀手’山姆而非要做猪头爵士?”

  “我为什么不能简简单单地做山姆威尔·塔利?”他沉重地坐到一根葛兰还没劈开的湿木头上。“是龙晶杀了它。不是我,是龙晶干的。”

  这番话他告诉过他们,告诉过所有人。但他知道,许多人并不相信。短刃取出自己的匕首,“我有铁家伙,要玻璃干什么?”黑伯纳和三个加尔斯明确表示怀疑这整个故事,而姐妹堡的罗利直接了当,“很可能是你朝沙沙作响的灌木丛乱刺,碰巧杀了拉屎的小保罗,于是就编造谎言。”

  但戴文和忧郁的艾迪是认真的,他们还带山姆和葛兰去见总司令。虽然莫尔蒙在听讲过程中一直皱紧眉头,提出尖锐的问题,可他细心谨慎,不放过任何可能的收获。他要山姆把包里所有龙晶交出来,虽然那并不多。每当山姆想起埋在先民拳峰下,被琼恩发现的那批龙晶,心里就直想哭。那里不仅有匕首刀刃和矛尖,还有至少两三百个箭头啊。琼恩为自己、山姆和莫尔蒙总司令各做了一把匕首,还给山姆一个矛尖、一只破号角和一些箭头,葛兰也抓了一把箭头,多的就没有了。

  于是现今只有莫尔蒙的匕首,山姆交给葛兰的匕首,外加十九支箭和一柄绑上黑色龙晶的硬木长矛。岗哨轮班时这支长矛依次交换,莫尔蒙还把箭分给手下最好的弓箭手。“唠叨”比尔、“灰羽”加尔斯、罗纳·哈克莱、“美女”唐纳·希山和罗斯比的阿兰各有三支,乌尔马分到四支。但即使他们发发中的,也很快只能用回火箭。在先民拳峰,人们射出数百支火箭,却无法阻挡尸鬼的进攻。

  这是不够的,山姆心想,卡斯特的土堤和湿泥融雪迟滞不了尸鬼的步伐,就连先民拳峰的陡坡都不起作用。它们依旧顽强地爬上来,涌入环墙。这次尸鬼会发现,迎接他们的不再是三百纪律严明、阵容整齐的弟兄,而是四十一个狼狈不堪的幸存者,其中有九个伤势严重,无法参战。一共六十多人从先民拳峰杀出,四十四人顶着暴风雪逃回卡斯特的堡垒,这几天,又有三人伤重而亡,巴棱很快将成为第四个。

  “你认为尸鬼都走了吗?”山姆问葛兰,“它们为什么不把我们全干掉?”

  “我想,它们大概只有天冷的时候才来吧。”

  “对,”山姆说,“但是寒冷带来尸鬼,还是尸鬼带来寒冷呢?”

  “谁管它呀?”葛兰的斧子劈得木屑到处飞散,“反正有鬼必冷,这才关键。嘿,现在知道龙晶是它们的克星,也许它们根本不敢来了,也许它们现在怕得要命!”

  山姆希望自己可以相信朋友的话,但在他看来,人死了的话,就不会害怕和痛苦,正如没有责任与爱情。他双手环膝,层层羊毛、皮革和毛皮下冒出冷汗。没错,龙晶匕首能让树林里那个苍白的东西融化……但葛兰的意思好像它也能让尸鬼融化。其实我们并不知道,他想,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好希望琼恩在这儿。他喜欢葛兰,但无法分享对方的思维方式。琼恩不会叫我杀手,我还可以跟他谈吉莉的孩子。然而琼恩与断掌科林一同离去,杳无音信。他也有一把龙晶匕首,派上用场了吗?他是不是已经冻死在某个沟壑中……或者更糟,变成了活死人?

  他不明白诸神为什么带走琼恩·雪诺和巴棱,却留下怯懦而笨拙的自己。他早该死在先民拳峰,在那儿他尿了三次裤子,还弄丢了剑;而后来若不是小保罗抱他,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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