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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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飘阿兮
第一章同床异梦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自是不同。有人需要用物质量化幸福,有人则需要与他人比较来证明幸福。我认为,知足便是幸福。我很满足于我目前的现状,所以,我很幸福。
——沈安若的Blog
“这年头,骑白马的不是王子而是唐僧;长翅膀的不是天使而是鸟人……结论就是,好男人都死光了。”贺秋雁吃着饭时一直念念自语,安若噗地笑出声来。
周末,恰逢十三号,黑色星期五。贺秋雁为了纪念自己第二十七次相亲失败,以及所持唯二支股票均跌停板,决定让沈安若请她吃饭。
她们小学、中学同班,大学同校,毕业后又到同一个城市。这样难得的缘分,使得即使两人性格喜好相差不少,仍成为很不错的朋友。
贺秋雁昨晚在相亲宴上大受刺激,今天整整将全世界男人们骂够了半顿饭后才终于平静:“我的要求又不高,随便是谁,只要顺眼就成,免得我老娘成天骂我不孝,令她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来。可是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这样微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我?沈安若,我越来越理解你为什么稀里糊涂就把自己打发了,毕竟,你老公远看人模人样,近看也还算顺眼,已经是可遇不可求了。”
茶足饭饱,时间尚早,安若拖贺秋雁去新开业的娱乐城看电影。
“你这已婚妇女当得其实也自在的,这么晚了都不用回去侍奉老公?”贺秋雁挖苦说,“咦,对了,前两天想找你出来,你都说住在新区,不会吧,你们分居啦?”
“贺秋雁你怎么就那么见不得我们好呢。程少臣出差了,所以我住公司附近那套房子里。市中那边的大房子一个人住着,其实挺害怕的。”
“你家相公一年里是不是差不多要有一半的时间在外面?简直比市长都忙。唉,我一常年驻外的猪头男同事,寂寞难耐,竟在外面两省找了一个小的供着,他糟糠妻还在家里辛辛苦苦养着他的两老育着他的孩子……死男人们啊,这都什么德行?这还是穷男人呢,更别说你家那位贵公子。沈安若,你可别说我没提醒你啊。”
沈安若这次真的被逗笑了:“那敢情好,我一定要专程去谢谢人家替我照顾老公。”
贺秋雁翻了个白眼:“你没救了。”
安若对这位闺蜜的毒舌早就习以为常,索性以沉默的微笑结束这场话题。贺秋雁一向刀子嘴豆腐心,对安若真心的好。
“你若真一个人害怕,就到我那儿去住,离你公司也近。你原来住的那地方乱糟糟的,也不安全啊。”
“不用,他明天就回来了。”
影院里的强档电影只有《无极》,网上纵然骂得狠,购票者仍是络绎不绝。
“网上评价很烂啊,咱省着钱,去你家看DVD好了。”
“几个亿砸出来的电影,越烂越值,这叫做奢侈的行为艺术。”
“你这都什么心态啊?”
因为心理预期值足够低,她俩都觉得那片子其实很好看。
“网评真无良。科幻片、史诗片、战争片、宫廷片、爱情片、悬疑片、悲情片、传记片……对了还有喜剧片,这样的N合一,多厉害啊。”
“‘你毁了我做好人的机会’。哈哈哈。还有,‘我被你感动了’。哈哈哈哈哈,笑死了。”贺秋雁完全不顾淑女气质大笑,引路人侧目。
她俩穿过娱乐城的停车场去叫出租车,突然秋雁停下脚步,指着几米外的一辆车:“咦,那辆车……”
“走啦。”
“哎,真的,后面那抱枕好眼熟。”
“你不要对人家的车指指画画。”
“沈安若,我建议你去认识下这车主,好像真的跟你蛮有缘……”
沈安若对这位朋友的穷追不舍十分无奈。不过,那车的确是程少臣的。
本来黑夜里也不是很容易辨认,程少臣的车一向低调,混在车堆里不显眼。而且安若是车盲,只识车标不识车型,甚至连他的车牌号也背不全。不过那两只抱枕她却认识,前阵子她参加了一阵子小区里的布艺手工课,唯一的作品便是那两只拼花布的懒猫抱枕,一直扔在程少臣的新车上没拿走,没想到他竟然还摆在那里。那样随兴的拼贴,花布都是她网购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安若曾很得意地用手机拍了传给秋雁看,所以她也认得。
其实还有那车牌号,虽然背不全,不过最后两位总是会记得。程少臣十分执著于“99”这个数字,他的手机,车牌,家里的固话,尾数都是99。
“嗯,你不是说他明天回来?”
“提前回来也有可能吧。或者别人借他的车开。”
“他提前回来却没通知你?你那有洁癖的老公才不会让别人碰属于他的东西呢。”
“贺秋雁,你怎么对我老公比我还上心呢,莫非你暗恋他很久了。”
“啊呸,沈安若你这笨蛋,我只是替你不值而已。程少臣哪有当你是老婆,跟养二奶差不多。”
沈安若本来被秋雁戳穿还有点尴尬,这下倒忍不住笑了。
其实还真的有点像,虽然沈安若不是很清楚二奶的职责与待遇。
比如说,她一直不清楚程少臣到底做什么,赚多少钱,认识他时似乎在一家外企工作,后来便自己开公司。他不在她面前谈公事,也不会过问她的。
但他清楚地记得应该记住的每一个纪念日,登记日、结婚日、生日、情人节甚至三八妇女节,鲜花、礼物总是准时到达。还有每月定期打到安若账户上的一笔钱作为生活费,是她月薪的两倍还不止。还有,有时安若会给家里添置些东西,比如两个月前她在原来很空的阁楼里加了一套布沙发,很贵。前几天她发现账户里上个月竟多了一笔钱,差不多是那套沙发价格的双倍,令她哭笑不得。安若一直觉得自己的薪水在本城女性中已经不低,倒是没想到,当程少臣的老婆可以赚更多。
当程少臣的妻子不是件很难的事情。他出差时候多,平常也很少回家吃饭。家里开伙的次数寥寥,而且他吃得清淡,只爱家常菜,很好应付。
大多数程少臣没有应酬的周末,两人都是在外面吃饭,吃遍了大饭店又去犄角旮旯里的小店,味道令人难忘。那车子七转八拐令人彻底转了向,后来打算与同事去重温美味,都怎样再也找不到。程少臣对吃那样有研究,倒是不明白,他为何总也不胖。
同事大姐们总说:“安若好福气,结婚都快一年了,老公待她还像热恋时。”
也有刻薄的:“这夫妻若处得跟恋人一般,根本就不像是过日子的两口子。”
不过大多数的人总是羡慕,除了贺秋雁,她一向不待见程少臣,认定安若嫁他实在便宜了他。
“秋雁,程少臣对我很好,你也看得到。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这样对待妻子。我若说不知足,你难道不觉得我太矫情?”
“哼,程少臣除了比江浩洋有钱,还有哪里比他强?哦,对了,江浩洋又调回来了。”
“哦,知道了。”
“这么平静?你还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了啊。没心没肺。”
回到家已是十一点。因为是周末,沈安若还是回了东区的家,买了大包的生活必需品。程少臣出差后,她自己也只回去了一次,现在家里想必到处沾了灰尘。
偌大的房间只她一个人,空荡荡,安静得让人心慌。沈安若掏出手机,拨了几个数字,尚未接通,又挂掉。有什么好说的呢?你已经回来了吧,我看见你的车了。像妒妻查岗,定要遭他嘲笑。或者假装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沈安若并没自信,万一他回答,明天。这样的试探简直自讨无趣。
于是像往常一样到常去的论坛灌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多奇怪,你跟现实里的同事朋友,反而不如屏幕背面一个很虚幻的ID符号来得坦诚,就好比《花样年华》里闷骚一辈子的梁朝伟,最终的心事只吐露给一个树洞。直到大家都睡去,安若一遍遍刷新仍只见得到每个帖的最后发表人栏里都飘着自己的ID,不得不面对一个人的孤单,发了一会儿呆,终于关机。看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
她从浴室出来时,发现手机忘在了客厅里,于是去取。刚进客厅便闻见一缕淡淡的烟味,只觉得心脏骤然收缩,后背涌起一股寒意。屋里一片漆黑,只有月光从没有拉实的窗帘里透出一点微光,那沙发上可不正坐着一人?安若大脑一片空白,呼吸也停顿了几秒,还没作出下一步的反应,沙发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轻咳,她大大地松口气,几乎瘫软下来,立即摸到开关把全部的灯打开,屋内一片光华。
此刻慵懒地斜倚在沙发上的可不正是程少臣,此时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半遮住被突亮的灯光刺到的眼睛。
沈安若被惊吓之后只觉气结郁闷,努力抑着火气:“半夜三更的,你装神弄鬼打算吓唬谁?”
程少臣从指缝里睁开一只眼,半眯着瞅了她一会儿,又闭上,有些含糊地说:“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才装神弄鬼,我也被你吓到。”
走近时闻到他一身酒气,醉意醺然,想来是喝多了。
她一向最服气他这点,即便喝得再多,仍是衣冠楚楚,连头发都不乱,完全不似她的男同事们一喝高便邋遢失态,原形毕露。不过此刻他穿着一身正装,如此没气质地瘫在沙发里,还做一副可爱表情,沈安若极少见他这完全不设防的一面,于是心软,起身去帮他调一杯兑醋的蜂蜜水。
再到程少臣身边时,见他微微皱着眉,跟自己的领带较劲,于是坐到他身边,伸手帮他解开,又替他松了衬衣的纽扣。她专注于此时,只觉得他的手指抚上她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十分轻柔。安若呼吸窒了窒,却见程少臣目光迷离,似乎越过她的身体看向了不知名的别处。他的手很冷,安若轻轻扯开他的手,把蜂蜜水送到他唇边。程少臣喝了几口后便不肯再喝,如小孩子般又固执地将手重新探进她的衣领。
沈安若刚洗完澡,只披了一件裕袍便出来,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边往回扯边推他:“很晚了,快睡吧。唉,你身上酒味真大,脏死了……”不想却被程少臣整个人半压到沙发上,动弹不得,只感到他的呼吸每一下都掠过她的耳朵和脖子,引得全身阵阵发痒。
安若心想算了算了由他去吧,却不见程少臣再行动,而他的呼吸却渐渐沉稳,原来竟然睡着了。
这家伙酒品倒是好极,喝成这样也不闹,基本算是很乖。她无奈又好笑,费劲地将自己挣脱出来,推了半天也未将他推醒,只好从卧室拿来被子和枕头,替他脱掉外衣与袜子,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手,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安顿好程少臣,安若坐在客厅里又发了一会儿的呆,终于熄了灯,回到卧室。她一向入眠慢,大概因为累,又实在太晚了,很快睡着。
早晨醒来时,听到厨房里隐隐地传来乒乒乓乓。没想到程少臣已经起来,正在冰箱里翻来找去,看见安若穿着睡衣呆呆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于是送她一个微笑:“总算起来了,真是懒。快弄点吃的,我饿了。”
他穿一身浅灰蓝色睡衣睡裤,赤着脚,头发湿漉漉,滴着水,刘海贴在额头上,此刻面容带着分稚气,抿着嘴露出一边脸的深深的酒窝,好像突然年轻了几岁,倒像个大学生。
安若回过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程少臣,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她简单地做了中式的三明治,烤饼夹了煎鸡蛋、火腿和生菜,先递过去一个,又做第二个。煮了小米粥。
程少臣将那改良式的汉堡捏在手里观察了半天,忍不住问:“你发明的新吃法?”
“中式汉堡啊,我们念书那阵子,早晨实在吃腻了学校食堂的喂猪食,便早操后出来排队买这个吃,一周至少吃两次,整整吃了四年。程少爷,你真没见过啊?”
“我们那时候只有烧饼、油条、稀饭、咸菜,哪比得你们这一代年轻人。”
沈安若嗤他一声,他明明只大她两岁,竟然冒充长辈。
程少臣又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苦又累不堪回首,我以前跟你说过吗?汉堡大学,汉堡,哼。”用力地咬了一口手里的烤饼,仿佛跟它有仇,结果把酱都挤出来,流到手上。他另一只手拿着汤匙,安若只好拿抽了餐纸伸手替他抹掉,忍不住笑。他吃东西一向斯文,极少这样狼狈。
留学的事他以前还真没说过,他们都甚少提自己的事。沈安若隐约听别人说他曾出国,总以为是有钱人家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不想原来真是正经出去念书,于是把笑容稍稍收敛,加上几分敬意,但仍觉得有趣。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不想原有这样的典故。
他们很少一起吃早餐。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沈安若出门了,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