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压寨美人们-第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距离刚刚好,莫问心中一喜,毫无预兆改变了出招的方向,身体呈现出不可思议地扭曲程度,将剑插进了小眼睛男的胸口。等到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了。
莫问对自己下手的准确度毫不疑问,只要这个小眼睛男的心脏没有长偏,就必死无疑。于是毫不停留地拔出剑冲向旁边的瘦高个儿,要是能趁着他们震惊的时候再解决一个那就再好不过了。
只是这些人到底是老江湖,不过是一瞬间就已经调整好心态。在莫问的剑刺过来的时候,瘦高个儿刚刚回过神来,惯性地向旁边一闪。莫问原本刺向他咽喉的剑擦着他的脖子过去了,留下一条细长的血痕。
西夏人(2)
莫问一招不中,眼看着招式用老,瘦高个心中一喜,立刻举刀向莫问劈去。却没想到在莫问的手里,从来没有用老的招式。他竟然生生地止住了原本前刺的剑招,手腕轻轻一转,改刺为削。在宝剑的面前,人的颈动脉脆弱无比。
转眼莫问已经杀了两人,自己却毫发无伤,莫问却是没有一点放松,他知道自己的表现已经引起了这些人的警惕,接下来才是真正的苦战。
刀疤男等三人看着莫问的目光也是充满了警惕,他们没想到一直以为不过是只蝼蚁的小家伙,竟然是个扮猪吃老虎的,眨眼间他们已经损失了两个同伴。
“大家一起上,宰了这小子。”刀疤男想到自己刚刚还骄傲自大地说要一个人解决这小子,就禁不住觉得脖子发凉。此时也顾不得什么面子问题了,对他们这些老江湖来说,面子什么的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保住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三人对视一眼,成品字形向莫问的方向围去,长久以来的合作早已让他们默契十足,根本就不需要言语。
擦,三才阵!这帮子西夏人怎么也会三才阵啊!莫问觉得嘴里一阵苦涩,他下的药至少还要半柱香时间才能发作,这次恐怕真的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仔细一看,这三人站位倒是三才阵没错,不过走位就有些混乱了。莫问心底一松眉梢凌厉地张扬,有心想要贬低一下这些西夏人。但是想想这西夏国现在的位置不就是以后中国的陕北、青藏一带嘛。好歹都是同胞,这样腹诽人家的老祖宗好像有些不道德呐。莫问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有些混乱地想着。
莫问觉得自己在进行深度思考,但是这种态度看在别人的眼里那就是赤裸裸的轻视了。三个西夏人顿时大怒,同时举起武器攻向莫问。虽然这三人的三才阵用的不伦不类,但是三人的实力在那里摆着,莫问也不敢太过轻敌,一手快剑发挥到了现在所能达到的极致,一时间兵器相撞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音不停地在耳边响起。
莫问在力上有所不及,但是却胜在出招速度快,一瞬间他几乎在每把刀上刺了二十多下。终于挡回了所有的攻击,可是莫问的心却没有一点的轻松。手臂已经酸麻地几近失去感觉,要不是他惊人的意志力,手里的剑恐怕早就脱手了。必须尽快摆脱包围圈,否则自己绝对支持不了多久。
可是虽然这个三才阵有些不伦不类,以他如今的实力想要冲出去也有些困难,这个认知让莫问十分之郁闷。只是这种情绪从出现到消失也不过是瞬间的事情,下一刻莫问再次出击,却是趁着三人换招的空挡认准了一个人展开了猛烈的攻击。
刚才他硬结下三人的招数,已经判断出三人的实力强弱,此时他面对着的虬髯大汉是三人中功力最浅的一个。此时他没有以力破阵的能力,只能找到阵中最弱的那点以点破面。
莫问全力攻击,完全放弃了防御,只是在刀剑砍过来的时候躲过要害部位而已。不一会儿他的身上已经添了大大小小无数道伤痕,鲜血喷涌而出,将他身上月白色的衣衫整个染成了血色,他却一点感觉都没有一般,出剑没有一丝停顿,速度反而更快了一些。
谁也不知道曾经的黑道金牌杀手其实从小就是个怕痛的孩子,小时候蹭破了点油皮他都能哭上半天。在起初成为杀手的那段日子里,莫问无数次躲开人群偷偷地哭泣。十几年的杀手生涯,他的身上早已伤痕累累,可是怕痛的毛病却没有一点减轻,只是他学会了掩饰而已。当时莫问身边的很多人都知道他每次受伤都会爆发出更强的战斗力,却不知道那只是他想要尽快解决敌人,这样他就可以尽快疗伤,痛的时间就会少一些。
只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莫问受了伤,那就说明情势对他很不利了,也就是说他的小宇宙一向爆发的很是时候。
虽然换了具身体,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莫问的痛觉仍然十分敏感。所以受了伤的莫问爆发了,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在他身上被开了六道口子之后,终于找到了破绽,一剑刺穿了对手的喉咙。
欺负我不懂外语?(1)
对手还剩下两个,莫问这次却选择对上了武功更高一些的刀疤男。第二次交手,莫问已经对刀疤男的招式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背后还有一个人在时不时地找着时机偷袭,他应付起来仍然是轻松了许多。而他的招式向来是随心所欲,自然很难让人寻找到规律,一来二去竟然有些占据上风的势头。
刀疤男虽然长着一脸横肉,看起来像是个有勇无谋的。但是能成为这群人的首领,他绝对不会是表面上那般简单的人。看到自己这边原本的五人只剩下两人了,虽然对手此时也是一身的血看起来伤得很严重的样子,但是却没有显示出一点败绩,反而是自己这方渐渐被压下去了,情势对自己十分不利。
“风紧,扯呼。”刀疤男当机立断用西夏语对剩下的另一人说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他们必须保住性命,才能将地图的消息传出去。完不成主公交代的任务,顶多是自己一人被处死。可是要是不仅没完成任务,还把地图的线索都断了的话,他们的家人也会遭殃。
擦,欺负少爷听不懂‘外语’是吧!莫问怒了,这帮家伙明明会汉语,却总是用‘外语’说话,明摆着就是欺负他这个不会‘外语’的嘛。话说,人家是你的敌人吧,人家说的话是不能让你听的吧,人家不用你听不懂的‘外语’用啥?
不过显然莫问是不会这样想的,身上的伤口传来的一阵阵剧痛时刻扯着莫问的神经,这个时候的莫问已经进入了暴走状态,完全没有理智可言了。虽然知道就算这两人逃走了,过不了一会儿他下的毒也该发作了,这两人还是逃不了死在他手里的命运。
但是一来自己身上这身伤全部都是拜这两人所赐,莫问的原则是你让我不痛快,我也绝不会让你痛快,甚至是十倍还之。二来,此时距离毒发大约还有一盏茶的时间,完全足够传递一点消息进去,况且这人身边还跟着一只一看就训练有素的老鹰。虽然不知道那份破兽皮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看这些人势在必得的态度,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莫问还想着好好享受一下来之不易的悠闲生活呢,可不想因为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被人追杀。
综上,在刀疤男和他的同伴咽气之前,莫问是绝对不会让这两人有任何传递消息的机会的。所以当刀疤男使出他的绝招将莫问逼退准备逃跑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低估了对手,或者说低估了对手的潜力。刀疤男看着莫问的目光已经带上了惊恐的神色,这个人明明流了那么多血,就算是他这会儿恐怕没死也离死差不多了。可是这人不但看起来一点事都没有,招式反而越来越凌厉,身体里好像有用不完的能量一般。每次将他逼退,可是自己跑没几步又被追上。明明他的轻功身法在江湖中也算是顶尖的了,可是此时却怎么也逃不出一个明显是菜鸟的小家伙手里。只是这时刀疤男已经完全没心思考虑丢面子的问题了,剩下的只有对死亡的恐惧还有对家人的担忧。
欺负我不懂外语?(2)
实际上莫问的情况实在称不上好,他虽然极力躲避了要害,但是身上的伤口却是实打实的,好几道都深可见骨。他又一直活动着,伤口不断地被撕裂,一直就没停止过流血。这一阵子少说也流了一千毫升了,虽说还没有到威胁生命的地步,但是失血过多的眩晕症状却还是有的。若不是他超出常人数倍的意志力撑着,恐怕早就晕过去了。
另一边,流云和柳晗月一路策马狂奔,一下午竟然跑了三百多里路,路过大大小小的村庄无数,两人根本连停都没停,总算在城门关闭之前赶到了河南府。两人破天荒地要了一间房,却是相对无言,只是这个时候两人都觉得身边有个人才能安心一点。
就这样默默地枯坐了半夜,流云才淡淡地道:“从现在开始三天的时间,我们两个轮流休息,另一个密切注意投店的客人,以免和少爷错过。今晚你先休息,明天中午轮到我休息。”
“好。”柳晗月点了点头,乖乖地按照流云的话到□□去休息了。她知道流云的说的是现在唯一的法子了,她们现在除了等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在这个时候,即便是身体已经疲惫到极致,又如何能睡到着。柳晗月闭着眼睛失眠中……
而此时莫问刚刚从昏迷中幽幽醒来,浑身的剧痛让他忍不住呲牙咧嘴。幸好周围都是荒山野岭,没有人看到他现在的样子,负责这家伙的一世英名毁定了。
下午的那场大战,到最后刀疤男两人被莫问步步紧逼弄得都快精神崩溃了,发了狂地攻击,完全不防守。莫问虽然趁机在他们身上制造了不少的伤口,但是他的身上也同时添了好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幸好他开始的时候下的毒及时发作,要不然最后鹿死谁手还真是犹未可知。可是此时莫问的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身上的衣服早就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恐怕流出来的血绝对不知2000CC。刀疤男和另一个人一倒下,莫问就觉得自己也有点支撑不住了。急忙从怀里取出几根银针,在身上扎了几针。
不得不说华夏几千年传下来的针灸之术确实有它神奇的地方,几针下去莫问身上的伤口就止住了流血。莫问强撑着身体将几具尸体上他认为有用的东西搜刮一空,蹒跚着走向树林深处。这可是在官道上,又死了五个明显不是大宋子民的人,明晃晃的是非之地,不宜久留啊。
只是莫问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好不容易撑着走到大约不会被路过的行人注意到的地方,连伤口都来不及包扎,就终于撑不住的晕了过去。
一直到半夜时分莫问才迷迷糊糊地醒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还待在远处未曾挪窝,四肢也依然健全。莫问禁不住有些郁闷,又有些庆幸。郁闷的是身边没有一个拯救英雄的美女,庆幸的是自己没有被野狼野狗分尸。
伤春悲秋了一会儿,莫问熟练地从怀里掏出伤药给自己上药包扎,上辈子他对这种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了,因为谁也不敢相信,所以每次受了伤都只能自己解决。可是这辈子他明明有两个千娇百媚的小美人来着,可惜都不在身边。想到这里,莫问就禁不住对那五个西夏人恨得咬牙切齿。不知道这五人的尸体有没有被发现,如果还在原地的话,莫问很想去鞭尸。他的美人啊,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了,大概要好多天都看不到了,还有他的伤口真TMD痛啊。
到河南了(1)
莫问将自己被血染得早就看不出本来颜色的里衣撕成条状,胡乱地将身上的伤口包扎了一番。看了看天色,只能判断出是半夜,却不知道这时间只是过去了大半天,还是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不过以此时自己的饥饿程度来看,大约应该只过了大半天。
得出这个结论,莫问放心了不少。起码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去追上自己的小云儿。想到流云离开前对他说的话,莫问无法想象要是他们错过了,会是什么结果。他承认自己花心,或者说是禽兽,看到美女就情不自禁地贴上去,整日的拈花惹草。但是流在他心里的地位却永远都是最重要的,如果流云说一句不愿意和别的女人共侍一夫,莫问虽然会不舒服,但是也绝不会再招惹别的女人。可是流云却是个傻的,傻得让莫问心疼。这个女人满心满眼都是她的少爷,从来不会为自己着想。
莫问随手洒出一把药粉将从自己身边经过的兔子迷倒,手脚麻利地将兔子剥皮清理内脏架到火上烤了起来。如果有懂药理的人在的话,一定会大骂莫问败家,这可是难得的顶级迷药啊,无色无味,中招至少昏迷三天,居家旅行抢劫灭门必备佳品啊。在莫问手里却被用来药兔子了,这已经不是暴殄天物四个字能够形容的了。
可是在莫问看来,以他此时的身体状况,抓兔子绝对是个体力活,有省力的方式,为什么要不用?
啃了一口一点滋味都没有兔子肉,莫问郁闷非常,这味道和中午吃的那简直是天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