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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大地飞鹰-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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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么式样?小方却已记不清了。在拉萨,每个女人都戴着金饰,在每一条河流的滩头,都可以看到人们用最古老原始的方法就能够淘取到大量的金沙。
手上戴一个纯金的戒指,在这里绝不是件能够引人注意的事。
“可是她戴的那个戒指不同。”朱云道:“那个戒指虽然只有几钱重,却远比几百两黄金更珍贵!”
“为什么?”小方问:“是不是因为它的手工特别精细?”
“不是!”
“是为了什么?”


“是因为戒指上的毒。”朱云道:“是用三十三种剧毒淬成的,先将这三十三种剧毒淬入黄金,再打成这么样一个戒指,戒指上有一根刺,比针尖还细的刺,刺入你的皮肤时,你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可是半个时辰内,你已必死无救。”
小方已经不笑了,但是也没什么别的反应。
朱云却仿佛在为他惋惜:“本来我们都已经把你当作朋友,如果你不走,这里绝对没有人会伤害你,阳光更不会。”他叹息着道:“不幸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
小方忽然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小方道:“不是朋友,就是仇敌,所以她才会用这种方法对付我,你们对付仇敌本来就是不择手段的。”
朱云并不否认。
小方又道:“她先把严正刚和宋老夫子的杀招告诉我,为的就是要稳住我,要我对她完全信任,她才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把毒刺刺入我的掌心。”
他忽然问:“可是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呢?”
朱云还没有回答;小方又问他:“蝮蛇螫手,壮士断腕。”小方道:“你是不是要我斩断自己这只手?”
“不是。”
朱云好像完全没有听到他语中的讥诮之意:“但是你不妨先看看你自己这只手,看看你手上是不是已经有了个好像被毒蜂螫过的伤口,如果伤口还没有发黑,也许你还有救。”
“我还有救?我还有救?”小方道:“谁会救我?”
“只要你肯留下来,每个人都会救你。”
小方对“阳光”的信心无疑已开始动摇了,忍不住转过身,面对刚刚升起的一轮明月,伸出了他那只曾经被“阳光”握住的手。
他的身子刚刚转过去,朱云的左手已经有七点寒星暴射而出。不是用腕力发出的,是用一种力量极强劲的机簧针筒射出来的。
江湖人用的暗器种类虽然多,“夺命七星针”永远都是其中最可怕的一种。
机簧“崩”的一响,朱云右掌中的青铜剑也已闪电般刺出。
他的出手已经不像刚才那么慢了,一剑刺出,闪动的剑光就已将小方所有的退路全部封死。
就在这片刻间,他好像就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从一个平庸的剑手,变成了个非凡的剑客。
如果他一开始就使出这种剑术,小方绝不会躲不开的。
但是现在他已将小方的信心摧毁。
无论谁发现自己被一个自己绝对信任的朋友出卖了时,情绪都会变得十分低落、沮丧。
何况小方正在看他手上的伤口。
无论谁要在月光下查看一个比针孔还小的伤口,都不是件容易事。
他已经将全部精神全部集中在他自己的手上,他的信心已经被摧毁,情绪已沮丧。
他怎么能避开这一剑?

朱云一剑刺出时,就算准小方已经死定了。




  ◆ 《大地飞鹰》 第三十三回 断魂剑·断肠人 ◆

如果小方真的相信了朱云说的话,真的以为手上有个伤口,他就真的死定了。
他没有死。
因为他对“阳光”有信心,对人类有信心。
因为他的信心绝不是别人几句话就可以摧毁的,所以他没有死。

朱云对自己这一剑太有把握了,对他的七星剑也太有把握了。
所以他一剑刺出,已尽全力,只记得“攻”,而忘了“守”。
这一剑的攻势虽然凌厉霸道,却有空门,也有破绽,他以为小方的退路全都已被封死,却忘了小方还有一条路可走,还可以“以攻为守”,从他的空门破绽中攻出去,攻他的心脏,攻他的命,攻他的必救处。

小方没有杀朱云。
他先以左掌斜切朱云握剑的腕,横步躲入朱云的空门,曲肘打朱云的胁,并中指食指无名指作指锋,猛戳朱云的咽喉。
他攻的都是要害,朱云不能不闪避自救,小方右手五指忽然化鹰爪,抓朱云的面门,乱朱云的眼神,左掌已斜切在朱云右肩上。
右肩被击,青铜剑必然脱手。
小方乘机拔剑,剑光一闪,剑锋已在朱云咽喉。
但是他没有杀朱云。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虽然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是我的仇敌。”小方道:“你要杀我,只不过是在做一件你认为应该做的事。”
剑锋下的朱云居然还能保持镇静,却忍不住要问小方:“你真的相信阳光绝不会害你?”
“我相信。”
“你为什么如此信任她?”
小方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我从未欺骗过她。”
朱云忽然长叹:“我佩服你,你的确是个好朋友。”朱云道:“只可惜你的朋友未必都是好朋友,所以我劝你最好将我的剑带走。”
“我既然不要你的命,为什么要你的剑?”
“因为你很快就会用得着的。”朱云道:“也许并不是用来杀人。”
“用来干什么?”
朱云看着小方,眼睛里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过了很久才说:“这柄剑也跟别的剑一样,除了杀人外,另外还有种用处。”
“什么用处?”
“自刎。”朱云又叹了气:“不管怎么样,自刎至少总比死在别人剑下好。”
小方还没有开口,黑暗中忽然有个人冷冷的说:“就算他要自刎,也不必用你的剑,他自己也有剑,他的剑还比你的剑利。”

黑暗中忽然又有剑光一闪,一柄剑仿佛忽然自天外飞来,斜插在小方足下。
森寒的剑光,剑锋上仿佛有一只邪恶的魔眼在冷冷的看着他,正是他的“魔眼”。
这柄剑一直在卜鹰那里,小方从未提起过,就好像已经忘了这柄剑的存在。
但是现在他的剑又飞回来了,当然不是从天外飞来的。
是从一个人手里飞来的。
小方回过头,就看见了这个人,兀鹰般的锐眼,幽灵般的白衣,刀锋般冷酷,山岳般镇定。
这个人是卜鹰。

小方的心沉了下去。
最后一个要为他饯行的,竟是卜鹰。
朱云交给他这柄青钢剑,的确不是要他用来杀人的,在卜鹰剑下,他根本全无机会。
他们本来已经可以算是很接近的朋友,现在却已好像是两个世界中的人了。
小方忽然笑了笑,他这一生中从未笑得如此沉痛。
“想不到你也会来为我饯行。”小方道:“你既然来为我饯行,又何必把这柄剑还给我?”
“因为本来就是你的剑。”
卜鹰的声音里全无感情:“你应该记得我曾经说过,我从来不要活人的东西。”
小方当然记得。
也许卜鹰根本就没有接受过他任何一样东西,他的剑,他的友谊,都没有接受过。
卜鹰道:“现在你已经有你了自己的剑,为什么还不将你手里的剑还给朱云?”
小方将剑还给了朱云,剑柄缠着的青绫已经被他掌心的冷汗湿透。
卜鹰忽又冷笑:“现在你为什么还不走?是不是还想亲眼看着我杀他?”
这句话是对朱云说的。
朱云只有走,虽然不想走,也不能不走。
小方忽然也冷笑。
“你为什么一定要他走?”小方问卜鹰:“你杀人时为什么怕被人看见?”
他没有等卜鹰回答这句话,他知道卜鹰一定不会回答的。
他已经拔起了他的剑。

这柄剑跟随小方已多年,每次他握起它的剑柄时,心里都会有种充实的感觉,就好像握住了一个好朋友的手一样。
但是这次他握剑时,却好像握住了一个死人的手,冰冷而僵硬的手,就好像在跟一个死去的朋友最后一次握手诀别。
——这就是一个学剑的人最后一次握剑时的感觉。
如果他肯留在这里,如果他肯将这柄剑留在地上。卜鹰绝不会出手的。
但是他不肯。

他从地上拔起这柄剑时,就等于已经将自己埋入地下。

卜鹰还是幽灵般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他。
卜鹰的手里没有剑。
卜鹰不用剑也一样可以杀人。
他用一双空手就能接住卫天鹏闪电般劈杀过去的快刀。现在他当然也同样能用这双手接住小方的剑。
小方的剑已刺出。
这一剑刺的是卜鹰心脏,也是小方自己的心脏,他一剑刺出时,就等于已经将自己刺杀于剑下。
他已经从闪动的剑光中看到“死”!

闪动的剑光忽然停顿,停顿在卜鹰的心脏之前,剑锋已经刺穿卜鹰的白衣。
卜鹰根本没有出手,根本连动都没有动。
小方在最后一刹那间才勒住这一剑,小方自己也怔住。
他忍不住问卜鹰:“你为什么不出手?”
他问卜鹰时,卜鹰也在问他:“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两个人都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因为他们彼此都已知道答案。
朋友!
这就是惟一的一个答案。
在这一刹那间,不但剑锋停顿,世上所有的一切变动仿佛都已停顿。
因为他们都已发现,不管别的人别的事在怎么变,他们还是没有变。
他们还是朋友。
真正的朋友,永远都不会变为仇敌。

高竿上的灯笼又亮起。
卜鹰忽然转过身,看着这一点遥远如星辰的灯光,过了很久,才慢慢的说:“你去吧!到那盏灯下去,那里有个人在等你。”

小方没有再说什么。
卜鹰也没有再说什么。
有些事是用不着说出来的,世上所有最美的事都是用不着说出来的。




  ◆ 《大地飞鹰》 第三十四回 梦在江南 ◆

他的梦在江南。
江南在他的梦里。

灯光也遥远如江南,在灯下等着他的有一个人,两匹马。
人是“阳光”,马是“赤犬”。人和马都是他的朋友,永远不变的朋友。
阳光只说了一句话,三个字:“我们走。”

星光比江南更远,可是星光看得见。
江南呢?

他的梦在江南,他的梦中充满了浪子的悲伤和游子的离愁。
他永远忘不了挥手离别江南时的惆怅悲伤痛苦。
现在他就要回到江南了,他心里为什么也有同样的痛苦悲伤惆怅?
“阳光”一直在他身边,忽然问他:“你在想什么?”
“江南。”



江南,也只不过是两个字而已,可是听到这两字,“阳光”眼里也露出种梦一样的表情,忽然曼声低唱:“重湖叠翠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嘻嘻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这是柳永柳屯田的词,据“钱塘遗事”上说,孙何督帅钱塘时,柳屯田作这首“望海潮”赠之,却被金主完颜亮在无意中看见了。于是完颜亮特地令画工至江南绘“风物图”进呈,而且在上面题了两句诗:
“移兵百万西湖上,
立马吴山第一峰。”
据说这就是金兵入寇江南的主要原因。

这是首美丽的词,听的人不觉醉了,唱的人自己也仿佛醉了。
过了很久,小方叹了口气:“没有到过江南的人,都想到江南去,可是如果你到了江南,你就会怀念拉萨了。”
“我相信。”
“我回到江南后。如果有人要到拉萨来,我一定会请他带一点江南的桂花糕和荷叶糖给你。”小方勉强笑了笑:“你虽然看不见江南的三秋桂子和十里荷花,吃一点桂花糕和荷叶糖,也聊胜于无了。”
“阳光”沉默了很久,忽然也笑了笑:“你用不着请人带给我。”她觉得很奇怪:“我会自己去买。”
“你自己去买?”小方还没有听懂她的话:“到哪里去买?”
“当然是到江南去买。”
小方吃了一惊。
“到江南去买?你也要到江南去?”
“阳光”慢慢的点了点头,眼中俨然已有了江南的梦,也有了剪不断的离愁。
小方松了口气:“你不会去的。”小方道:“我看得出你绝对舍不得离开拉萨,更舍不得离开那些朋友。”
“我是舍不得离开他们。”阳光道:“可是我一定要到江南去。”
“为什么?”
“鹰哥要我送你,要我把你送到江南。”阳光幽幽的说:“你应该知道,不管他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听他话的。”
小方又勉强笑了笑。
“他为什么要你送得那么远?难道他以为我已经忘了回家的路?”
“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我送你。”阳光道:“可是他既然要我送你,我就要把你送到江南,你用鞭子赶我都赶不走的。”
她也在笑,笑得很勉强,因为她也和小方一样,也明白卜鹰的意思。
卜鹰要她送小方,只不过因为他想成全他们,每个人都认为他们已经是一双两情相悦的情侣。
小方沉默了很久,忽然又问:“到了江南,你还会不会回来?”
“会。”阳光毫不考虑就回答:“不管到了什么地方,我都一定会回来的。”
她忽然问小方:“你知不知道卜鹰是我的什么人?”
“是你的大哥。”
“他是我的大哥,他当然是我的大哥。”阳光轻轻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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