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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落日风雷-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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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相携至后堂落座。仆人送上茶点。岑大人道:“我与令尊自京师一别,至今已整整十年,不知他近况如何?”吴小姐道:“托世叔的福,家父身体一向安好。只是心绪不佳,厌倦了官场中的尔虞我诈,颇想急流勇退,却又不忿朝中权奸的强横行径。一走了之于事无补,徒然令群奸快意。留下来虽不能与群奸明争,至少可以占住这个位子,让朝中多一个忠诚臣子,少一个奸佞之徒。”

岑大人叹道:“京官难做。令尊生性耿介,难免有意无意得罪人。明哲保身谈何容易。”吴小姐道:“礼部是个清水衙门,礼部侍郎又只是个副职,品阶不低却无甚实权,并不惹人觊觎。家父甘居闲职,十年不迁也正是为此。许敬臣刘进忠等辈虽然专横,但家父从不与他们相争,他们又何必无缘无故找家父的麻烦。”

岑大人与吴小姐谈起官场中的升迁沉浮,言下颇多感慨。天赐却索然无味,暗道:“明哲保身?这算什么!大丈夫敢作敢为,既然不忿朝中权奸,便应该挺身而出,面折廷争,直斥其非。明哲保身,到头来一事无成,自身难保。朝政衰败,权奸横行,这些只知明哲保身的好好先生不无责任。”看天色已近黄昏,天赐起身告辞,说道:“小侄此来是想拜托世叔护送吴小姐入京。既然世叔是吴大人故交,小侄不必再饶舌。天时不早,就此告辞。”

岑大人道:“回府城有六十里路,大约要花费一两个时辰,日落前只怕赶不到了。不如就在愚叔家中留宿一夜,明日再上路不迟。”吴小姐也热切地望向天赐,满怀希冀。

天赐佯作未见,说道:“不敢打扰世叔。小侄马快,应该还来得及。如果彻夜不归,岂不令家父悬念。”

所言在理,岑大人自不好留他。萍水相逢,吴小姐更加难以启齿。两人将天赐送至大门外,挥手送别。吴小姐依依难舍,黯然神伤。此地一别,各自天涯,不知何日才能重逢。

天赐策马而去,心中也不无惜别之情。但他天性洒脱,很快就丢开了。反而是那位红衣侠女的倩影又悄然萦绕心头。一会儿是她凌空搏击刺杀群贼的矫健英姿,一会儿又是她风情万种百媚横生的回眸一笑。这一刚一柔两种形象似乎截然不同,却又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好一个超凡脱俗的江湖英雌!”天赐由衷地赞美,带着一丝淡淡的惆怅。

红日西沉,月上东山。清凉的夜风吹在脸上,心神为之一清。天赐压下心中纷杂的念头,催马狂奔,终于在关城前赶回了府城。

城中已是万家灯火。天赐沿着大街策马而行,远远地便望见家门口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是妹妹小慧,正倚门而望,盼着哥哥归来。天赐叫道:“好妹妹,你要的小鹿哥哥给你捉来了。”

小姑娘欢呼雀跃,帮助哥哥将小鹿从鞍后卸下,解开绑缚。爱怜地抚摸着它光滑的脊背,笑道:“哥哥,你真好。”天赐陶然大乐,仿佛一天的疲劳都不复存在,臂上的伤口也不疼了。

小姑娘叫道:“爹爹,哥哥回来了。”抱着小鹿进了家门。将小鹿交给存义叔照料,牵着哥哥的手走入正堂。灯光一亮,小姑娘这才发觉哥哥身上的血迹,惊呼道:“哥哥,你受伤了?”抓起哥哥的手臂,眼泪忍不住落下来。

李大人面色不愉,责备道:“为父是怎么嘱咐你的?练武是为了强身健体,不是为了好勇斗狠。与人打架了是不是?为意气之争,逞匹夫之勇,大好身躯不知爱惜。你真令为父失望。”

天赐好不委屈,分辩道:“儿子不敢。今日出城打猎,中途遇上一伙强贼抢劫官家眷属,行凶伤人。儿子不能置之不理,射杀了五名贼人。后来箭枝用尽,一个人应付不来数名贼人的围攻,臂上中了一刀。”

李大人转怒为喜,说道:“逢危相救,胆气可嘉。后来是如何脱险的?伤得重不重?”天赐道:“一点皮肉之伤,不碍事。儿子今天大开眼界。力斗群贼堪堪不支之时,一位红衣女子从天而降,剑毙五贼不费吹灰之力。尚未看清她如何出手,贼人已同时中剑倒地。剑术之高,令人叹为观止。”

这段经过惊心动魄,小姑娘听得津津有味。李大人不但不替儿子担心,反而喜上眉梢,拈髯微笑道:“很好,很好!为父这就放心了。”小姑娘噘嘴道:“性命差点丢了,还好呢!”李大人笑斥道:“你懂什么?你哥哥闭门造车,夜郎自大。今日让他见识见识真正的高人,对他大有益处。受点皮肉之伤也是值得的。”天赐想起往日自高自大,自以为是,诸般荒唐可笑的想法,不免大为惭愧。

小姑娘拉起天赐去邻室包扎伤口。端来一盆清水,解开包伤的绢帕。见伤口如此之大,心惊不已,说道:“还说不要紧,手臂差一点被砍掉。我可不想要一个没手臂的哥哥。”口中不停地埋怨,为天赐清理伤处的血渍,上妥刀伤药,用白绫仔细包扎起来。又叮嘱道:“这几天要好好休息,不能再拿刀动剑了。”端起水盆,拿起绢帕,就要出去丢掉。

天赐忙道:“妹妹,帮哥哥把绢帕洗干净,好吗?”小姑娘道:“沾了血迹,很难洗的。一块绢帕所值几何,扔掉算了。我送你一条新的。”天赐道:“这是别人的东西,有机会应该物归原主。不能说扔掉就扔掉。”

小姑娘摊开绢帕,只见上绣花鸟,色彩艳丽,栩栩如生,闻一闻香气扑鼻。小姑娘笑嘻嘻问道:“好像是姑娘家的东西吗?香喷喷的,一定错不了。我的好哥哥,老实告诉妹妹,这是哪位姑娘送的?”

天赐大为窘迫,强笑道:“这是吴小姐的。就是今天我搭救的那位官家小姐。他用这块绢帕为我裹伤,你可不要想歪了。”

小姑娘笑意更浓,调侃道:“不知是妹妹想歪了,还是哥哥想歪了。人家只不过出于感恩戴德为你裹伤,你却念念不忘,连一条肮脏的绢帕都舍不得丢掉。我的好哥哥,你是不是让那位吴小姐迷住了?”

天赐又羞又恼,佯怒道:“不许胡说!那位吴小姐虽然国色天香,却非哥哥心目中的佳偶。留下绢帕不过是出于礼数而已,决没有什么歪心思。你可不要胡乱猜疑,玷污人家大姑娘的名节。”

小姑娘道:“就算我猜错了。我口齿轻薄,亵渎了哥哥心目中国色天香的好姑娘。哥哥没存好逑之念自然再好不过。如果真如妹妹所想,这份相思之情只怕要落空了。”

天赐有口难辩,哭笑不得,暗想:“这种事越描越黑,由得她胡思乱想去吧。”问道:“什么相思之情要落空了?这话从何说起?”

小姑娘更为得意,四顾房中无人,压低声音道:“今天爹爹早早归家。有一位客人登门拜访,是府衙里主管刑名的张推官。我躲在门外偷听,无意中得知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哥哥想不想知道?”

天赐责备道:“你太调皮,不知礼数,怎么好偷听客人的谈话。如果让客人察觉,岂不令爹爹难堪。”小姑娘道:“此事与哥哥关系非小。哥哥如果不想听,妹妹乐得少费些口舌。”天赐好奇心起,顾不得让妹妹嘲笑,问道:“爹爹与张推官自然谈些公务,与我有什么相干?你倒说说看。”

小姑娘道:“爹爹向张推官讲,要为哥哥定一门亲事,请张推官做媒人。据说是什么陈翰林家的小姐,人品才学均是上上之选。那张推官满口答应,什么‘天做之合’云云。讲好明天就去提亲,陈翰林十有八九不会拒绝。这可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你高兴不高兴,拿什么谢我?”

天赐心乱如麻,强笑道:“我现在怒气冲天,一点也不高兴,准备打你一顿屁股,聊作薄惩。”

小姑娘吓得一吐舌头,笑道:“好凶啊!我惹不起你,等嫂子娶进门,我找她算帐。”端起水盆,一溜烟地走了。

天赐呆坐椅中,怔怔地出神,只觉得此事来得太突兀,令他措手不及。那位陈家姑娘他从来没有见过,自然谈不上什么好恶。父亲的眼光应该是不错的,可他仍不能放心。情不自禁又想起了吴小姐和那为红衣侠女,无意中拿来比较。梦寐以求的终生伴侣应该是什么形象,无意中勾勒出来。象红衣侠女那样身怀绝技,洒脱妩媚兼而有之的江湖奇女子,他不敢奢求。但至少也应该是象吴小姐那样学识渊博,清丽可人的闺阁才女。良材难觅,佳偶难求,期望过高最终往往是失望。陈家姑娘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官家千金,只怕注定要令他失望了。

他处事乐观豁达,提得起放得下。心情纷乱了一阵,终于归于平静,忖道:“我想这些做什么?又没见过陈家姑娘,怎能断定她就是一位凡俗女子。何况这门亲事成与不成尚在未定之数,何必杞人忧天。万事讲求一个缘字,或许我命中无福也未可知。婚姻大事自应该由父亲作主,这是祖宗传下的老规矩。虽然这规矩荒唐可笑,我却改变不了。听天由命,也可省却不少心事。可见这规矩也有几分道理。”主意拿定,心情舒畅不少。

第二天,李大人命天赐在家中静养,不许他去后院练功,也不许他再去府学。任凭天赐如何央求解释,李大人总是不放心。这也难怪,爱子之心,天下父母都是一般。天赐老老实实呆在家中,或在书房读书,或同妹妹一起调弄捉来的小鹿,优哉游哉,乐趣盎然。说来也是缘分,小姑娘同小鹿很快就混熟了。小鹿对她十分依恋,终日形影不离。几天的时间平静地过去了,李大人没有向天赐提起亲事,想来是陈家还没有回复。

这一日王致远孟文英一群学友忽然来访。那王致远大叫大嚷,一如往日,见面便是一拳打在肩上。牵动臂上的伤口,天赐痛得龇牙咧嘴。王致远却丝毫不觉,大声道:“那天你小子扔下咱哥儿几个独自走了,等到太阳落山也不见你回来。昨日我才知道是与人打了一架。现在府城中已经传遍了,说知府大人的公子独斗群贼,以一抵十,将强贼杀得干干净净,一个不留。好不风光!为什么不叫上咱哥儿几个,大家一道露露脸。”

天赐苦笑道:“与一群如狼似虎的悍贼拼命,你当是好玩的吗?小弟寡不敌众,手臂上挨了一刀。若不是中途有高人相救,小弟只怕就见不到诸位了。王兄如果同去,只怕也讨不得便宜,挨上一刀算是轻的。”

众人放声大笑。王致远道:“若能风光风光,挨他十七八刀也没关系。老弟,那中途来援的高人是什么来历?武功如果真的很高,咱们不妨拜他为师,多多请益。”

天赐道:“那人来无影,去如风,杀群贼于一招之间,而后飘然远走。小弟连搭话的机会都没有。那人的武功实为小弟平生仅见,说玄点,只怕王兄做梦也不会想到世上竟有此等高人。只可惜咱们无缘拜她为师。”

王致远啧啧称奇,悠然神往。又问道:“那群盗贼又是什么来路?听人说从他们身上查出了关凭路引随身信物,证实他们是河南某帮会的匪徒。不知是不是这回事?”

天赐道:“他们蒙面行劫,自然不会报出来历。小弟也无从得知。不过王兄认得其中的几个。”王致远吓了一跳,忙道:“老弟,你可不能胡乱栽赃。我王致远清清白白,怎么会同强盗有交情。”天赐微笑道:“王兄好生健忘。那日咱们上茶楼消遣,有四个贼子口出不逊,坏了咱们的雅兴,几乎动手打起来。王兄当时愤愤不平,现在可以消消气了。”

王致远恍然大悟,笑骂道:“原来是这四个狗头,我当是什么了不起的角色。那天若不是小孟胆小怕事,我早就揍扁了他们。看他们如何拦路行劫,行凶伤人。”

孟文英讥道:“胡吹大气,不知天高地厚。那天若不是小弟劝阻,挨揍的只怕不是那四个狗头,而是老兄你。鼻青脸肿不说,回家还要落嫂子的埋怨,挨伯父的饱打。一天挨两次揍,岂不苦坏了老兄。”

王致远怒道:“小孟,你敢小视我!”孟文英不慌不忙,徐徐道:“不是小弟轻视王兄,而是有事实为证。以李兄的武功尚且不敌,王兄难道自认比李兄更高明吗?我头一个不信。”孟文英所言在理,王致远只得悻悻作罢。

一群学友凑在一起,说来说去总离不开书本,自然而然谈到今年秋闱之事。谁中谁不中,相互恭维一番。孟文英是众位学友中的状元,自然是必中无疑的。王致远对文事一向不甚用心,文章作得马马虎虎,被归为不中之列。

正在这时,门外靴声橐橐,李大人回来了。众人慌忙起身相迎,这个叫李世叔,那个叫李世伯。客套过后便起身告辞。李大人有事同儿子谈,也不加挽留。

天赐送众学友至门外,回到房中。李大人含笑问道:“刚才好像听你们在谈论今年秋闱之事。为什么为父一到就闭口不言了?”

天赐笑道:“几个孤陋寡闻的书生,不明仕途险恶,偶发少年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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