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仙医-第6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什么不直接把叶心支开,让她回宿舍?肖老大不是没想过,先前从广场回来的时候,他就想过这个问题。
让她自己回去?别逗了,他还不了解她吗,见他急匆匆的离开,她绝对会跟上来,到时候又会跟上次一样,到哪去都得是抱着她走,那还怎么玩?
不如撒个谎,说他马上就回来,让她候着,这么一来,她肯定就会老老实实站在那里了。
现在和先前不同,形势没那么紧张了,与其让她一会像尾巴一样跟在他后面,不如他带上她好了,这样保护起来方便一些。
主要是实验楼那边不需要他出手,他可以带着她,顺便也让她开开眼界,下次说不定就可以带着她看一场真正的烟花了。
“啊,那不是唐副厅长嘛!”进了实验楼之后,叶心不禁呆住了。
其实她想喊的是,那不是唐大帅哥嘛!
学校实验楼今晚戒严了,门口停着好几辆警车,不让人进出。
肖逸风是带着她从窗户翻进去的,这让她既是害怕,被逮着了最起码得记大过一次啊!
也是兴奋,她叶心最起码干这种悄悄然的事情了,就好比是打听别人的八卦一样,让人心中痒痒的。
进去一看,她兴奋了,还真是帅哥打架啊,唐大帅哥正在跟人肉搏呢!
不过不到一会儿,她就有点害怕了,因为她发现,唐大帅哥不是在跟人打着玩,是在玩命呢,刀刀见红!
第119章 不作就不会死
“不要过来!”唐诫也是很快发现了肖逸风和叶心。
要是肖逸风一个人过来了,他发现不了,因为肖老大不一定会大摇大摆的进来。
但是加上叶心的话,就比较显眼了,毕竟这丫头不懂怎么潜行。
唐诫这句话几乎是喊出来的,声音中带着怒气。
不是冲肖老大发火,他没那个胆子,而是自己在生闷气,刚才在广场那边,没能镇住场子,还得肖老大过来帮忙,现在还镇不住?
那肖老大要是真把吴胖子调过来打下手,他也不好说什么了,因为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太没用了。
所以他让肖老大不要过来的意思是,不用帮忙,这次他肯定能搞定。
他就不信了,眼前这帮鬼佬佣兵能在他手下翻了天。
这便是他在外面设警戒,但却不让一个人进来的原因,他唐诫再怎么说,也是天王出来的,这点小场面还需要同事帮忙,那不是给天王丢脸嘛!
一共来了七个鬼佬,六个已经被他摆平了,还剩这一个。
这货应该是他们的队长,身手不错,下手也够狠,他们俩斗了十多分钟了,还是没能分出胜负来。
主要是这货老是跟他玩阴的,打一下就跑,然后利用出色的躲避和隐藏能力来避开他的反扑。
这种人最恶心了,打一下就跑,美其名曰战术,其实就是特妈的小人啊!
所以每逮着一次,唐诫都是把他往死里揍。
他倒想看看这货能躲几次,他唐大公子今晚就跟他耗上了,反正这里的工作人员都已经被他疏散了,没人会被误伤,他耗得起,看看到底是佣兵的体质好,还是天王的人素质更过硬,当他每餐那五份三分熟的小牛排是白吃的吗?
但是唐诫这一声喊,却让对面的鬼佬会错了意。
鬼佬正是本杰明,也就是背叛了雷欧,继续跟奥巴合作的那货。
和奥巴打成协议之后,他便直奔实验楼而来。
因为他觉得,雷欧的声东击西,必定会把这边的天王高手引到烟花节那边去,这也便帮他完成了一个调虎离山计。
就算天王的人会猜到有人会来一个回马枪,那最多也就是留一两个人镇守这里,其他人要去烟花节那边帮忙。
所以这个时候是动手的最佳时机,不然等烟花节那边尘埃落定了,再想打这边的主意就难了,天王的人肯定会在这里设下重防,不是吗?
如他所料,他赶到的时候,这里虽是警车密布,但真正的高手只有一个,也就是唐诫。
唐诫虽然年轻,但从身手来推断,本杰明知道,这货应该不是天王的队长,否则不可能只有这点本事。
既是这样,那他肯定是一拼到底,争取完成任务了,任务不成,奥巴会跟他合作吗?那他想跟雷欧分庭抗礼可就没那么大把握了啊!
可惜事情没他想象中的那么顺利,这个年轻的天王队员,虽然不是传说中的天王队长,没有那么神,但身手也不差,一番恶斗,不但是将他的六个手下全部撂倒了,也是逼得他无路可退。
不过眼下似乎出现了转机,迎面走过来的那两位应该是这两个学校的学生吧?
否则唐诫怎么会那么紧张,让他们俩不要过来?
两人见这里黑灯瞎火,以为这里没人,所以进来做点愉悦身心的事情?
那好,他就来帮他们愉悦一下身心,保证能让他们终生难忘!
这么想着,本杰明便朝肖逸风和叶心扑了过去。
“王八蛋,给我站住!”见状,唐诫又是一声吼。
他能猜到这货在想什么,只是,这货竟然拿肖老大当学生了,这不是找死嘛!
不错,肖老大身边带着一个妹子,看上去的确像是一个学生,可是本杰明也不想想,学生看到这阵仗,怎么不是拔腿就跑,而是昂头挺胸站在那里?
关键是,这货找死没关系,而是这货要是被肖老大给收拾了,那他不好交代啊,广场那边没搞定,这边照样没搞定,不是吗?
所以说,这货这不是在坑他嘛!
“他手上有刀,要不咱们跑吧?”叶心有些紧张了,她知道肖逸风身手不错,经常“帮唐副厅长”办事呢!
眼下跟唐副厅长联手,说不定能干掉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凶狠家伙,但一见对方手上拿着一把亮晃晃的军刀,上面滴着鲜红,她还是有点紧张,不禁凑到肖逸风身边,轻声说到,不但是话语声在颤抖,身子也是抖了起来。
“放心吧,我不会弄疼你们的!”答话的不是肖逸风,而是本杰明,操着一口很不流利的华夏语。
见唐诫猛追过来,而叶心又慌了,他更加坚信,这两人应该是悄悄摸进来想做点什么的情侣。
正好拿他们来当人质,不但可以轻松脱身,还能借此好好收拾一下唐诫。
想到这里,本杰明差点就笑出声来了。
咔!咔!
本杰明心中觉得,收拾两个华夏学生,何须费劲,军刀架到他们的脖子上就大功告成了。
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别被唐诫破坏,这一点他有信心,他的近身搏斗能力虽然略逊于唐诫,但是速度绝对比他快。
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军刀刚要架到肖逸风脖子上,肖逸风的反应就让他后悔都没地方哭去了。
只见肖逸风淡定的伸出右手,不偏不倚的抓住了本杰明紧握军刀的右手,然后顺势一掰一拉,就听见两声响彻实验楼的骨碎声。
本杰明的右臂成两截了,而且是直接被拧到身后去了。
“你是?”本杰明两眼里都瞪出血来了,华夏的学生都有这么好的身手?显然不可能啊,拜托,他可是雷欧手下的两大高手之一啊,怎么可能这么脆?
那这个学生是何方神圣?
脸上吃惊,嘴上质疑,但他手上并不含糊,右臂被废,左臂还在啊,而且他很清楚,他不反应快点,命就没了。
嘭嘭嘭!
左手又是握起一柄军刀,直刺肖逸风的胸膛。
只可惜,他的手还没伸直,肖逸风没招架,可是后面的唐诫追上来了。
一个猛扑,外加一个霸气的过肩重摔,是直接将本杰明砸在了大理石地面上,那声响,仿似整个实验楼都跟着颤了颤,摔的本杰明都回不过来气。
“哥,这次不能算我无能啊,是他自己来你这找死的,不是我摆不平,看,我分分钟就能把他打成猪头!”足见唐诫有多火大,一边跟肖逸风解释,一边还在拳脚交加。
那架势,吓的一旁的叶心是紧紧靠在肖逸风身后,大气都不敢出,大概是没有想到,唐大帅哥斯文的外表后面还有这么残暴的一面。
“嗯,我就是来通知你一声,下半夜请你吃夜宵!”肖逸风乐了,他没说唐诫无能啊,看把这小子激动的。
“明白!”唐诫美了,夜宵?这是行话,说明下半夜还有行动。
关键是,肖老大来跟他说,下半夜有行动,这是对他的肯定啊,这么说,肖老大暂时不能调吴胖子来抢他的活儿了,不是吗?
“哥?莫非他是……”本杰明终于回过气来了,但已是被唐诫捶的只剩这么一口气了。
两眼瞪圆,直勾勾的看着肖逸风,显然已经猜出他的身份了啊!
悔断肠,有没有?
“蠢货,送你一句话,黄泉路上用得上,那就是,不作就不会死!”不等本杰明把话说完,唐诫便是一个大脚,直接踢断了本杰明的脖子。
第120章 白马王子和母老虎
“哥,天色不早了,该送叶心同学回去休息了……咦,叶心同学,我怎么感觉你脸色不太好啊?”实验楼那边有省警察厅接手了,肖逸风和唐诫他们便开始在校园里面慢步,权当是散散心,累了这么长时间,是时候喘口气了。
肖逸风和叶心并肩而行,而唐诫则是不时的凑到肖逸风耳边嘀咕一句。
说的很委婉,但每一句的中心意思都差不多,那就是赶紧把叶心送回去吧,他们俩好去吃夜宵。
有些猴急,也有些纳闷,为什么叶心不像平时那样,很开朗的跟他聊天,而是有点躲着他的意思。
“没有啊!”叶心应了一声,仍是不抬头看唐诫。
“骑白马的不一定都是王子!”见唐诫莫名的看了过来,肖逸风笑了,他能不明白吗?叶心这丫头是被唐诫刚才的样子吓到了。
在她心中,唐副厅长一直都是温文尔雅的大帅哥,现在刹那间形象颠覆了,有点接受不了。
虽说唐诫是在打坏人,可她这种女学生,哪里见过那么残暴的场面,多少有点怕的。
“对,也有可能是唐僧……咦,不对啊,怎么感觉像是在说我呢!哦,我明白了,哈哈!”唐诫嘴快,应了一声之后,他方才反应过来,当即是凑到叶心跟前,乐到,“叶心同学,其实这个没什么的,就跟你们女孩子一样,不是每个女孩都是白裙飘飘,宛若仙子,也有的是白天如老胡,晚上似夜叉……”
“这话可不能被你未婚妻听到哦,她可是一个很端庄的女孩呢!”这么一逗,叶心也就释然了,噗嗤一声笑。
“表象,全是表象!”听到这话,唐诫暴走了,夏甜甜是一个端庄的女孩?本世纪最大的笑话,有没有?
“好了,我就不打扰你们吃夜宵了,先回宿舍了!你们男生啊,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心看了一眼唐诫,又看了一眼肖逸风,然后就背着手蹦蹦跳跳的走开了。
“这话我赞同!”肖逸风应声,唐诫可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嘛!
“哥,她好像也是在说你耶,这你也赞同?”唐诫苦着脸。
“我?我有身在福中不知福吗?我向来都是人生得意须尽欢的好吧!走了,夜宵去!”肖逸风白了唐诫一眼。
其实叶心可不也是在说他嘛,去夜宵也不带上她这位大美女,真没眼力劲!
不过他没邀请她,她也就不能死皮赖脸的跟过去,不是吗?要矜持!只能是默默诅咒他吃宵夜的时候吃撑着,消化不了,然后一夜都睡不着,到时候她就可以在隔壁偷着乐了。
米国领事馆
位于市府广场,和其他国领事馆一样,雪白的建筑,门口飘扬着国旗。
领事馆三楼,会客室,欢声笑语一片。
因为这里今晚迎来了一个重要客人,那便是博朗宁的董事主席奥巴先生。
博朗宁医院走的国际路线,这些年靠免费提供医药,在国际上积攒了不小的名声,也是让米国增光不少,因此见了博朗宁的人,别说是领事馆官员了,就连大使馆官员也是客客气气的,更别说是博朗宁的老大大驾光临了。
“奥巴先生,是喝威士忌,还是华夏的白酒?我这里可是有上好的五粮液哦,是上次商贸会的时候,他们的市长送给我的,我一直没舍得喝呢!”既然奥巴先生是贵客,自然是领事大人亲自接待了。
约瑟领事,五十岁上下,留着半百的络腮胡,外加他那像是怀胎十月的将军肚,当真是洋味十足啊!
“有伏特加吗?多加冰,谢谢!”奥巴笑了笑,但心里却是狂躁。
华夏的白酒?现在不要跟他华夏两个字好吧,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