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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天眼鉴宝-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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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胖子没有回答王浩明的话,反而向他问道:“王兄弟,我问你,当时那棵摇钱树,几人出价到了六十万,你说这东西是真的还是假的呢?”

“当然是真的了。”王浩明脱口而出,然后感觉有些不妥,又解释道:“我虽然不懂,也没上去看,不过那谢老头和李老板应该是行家,要不然也不会把价格抬到六十万了。”

“王兄弟,你说的对啊,咱是不懂,但自然有懂行的帮我看啊,我需要做的,就是观察这个黑市拍卖,是否是一个局,一个针对我设计的局,只要看出来这点,我就进退自如了。”

“你们看的是物件,我看的是人,别人鉴定好的物件,我出多点钱不就完事了,七十万只比六十万多出十万块钱,我就当是鉴定费了嘛。”

马胖子的话,让车内的三人恍然大悟,原来这厮精明至此,满帐篷里的人都以为他是冤大头,却没有想到,这胖子居然把参加这次拍卖的人,全部都糊弄进去了,看来以后还真是不能以貌取人。

几人细想一下就明白了,这棵汉代青铜摇钱树,如果放到正规拍卖场里,成交价格肯定是在百万以上,这胖子花了七十万,看似吃亏了,其实是赚了一笔。

他开出的价格仅仅高出十万,正好要比谢老头他们的心理价位,高出那么一点,而且摆出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使得众人没有底气与他竞争,如果他开始就跟着喊价,恐怕七十万还拿不下那棵摇钱树了。

“老马我混到今天,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着算计我呢,这做人啊,还是糊涂一点好。”

马胖子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事情,居然起感慨来了。

“那马老板怎么会对我们几个人说这些呢,难道不怕我们把这事情传出去?”

王浩明看着马胖子那张笑的人畜无害的脸,不由有些疑惑的问道,他们之间在开始的时候,关系并不融洽,难道是这胖子沾了便宜,来显摆的?

“嘿嘿,这个嘛,不瞒你们几个说,我这人吧,就喜欢琢磨人,能把各色人等给琢磨透了,那在这个世界上混,绝对是无往而不利,要是遇到什么琢磨不出来的事情,那我就会好几天吃不香睡不着的。”

“今天王老弟的表现,让我有点吃不透,来找小哥几个,我就是想问一句王老弟,最后那件唐三彩,恐怕是个赝品吧?我看老弟对古玩这行里的门道,也不是很精通,不知道老弟是如何看出来的?”

第九十七章 毛勇

要说马胖子看出那幅唐伯虎的画是真迹,王浩明只是微微感到有些惊讶,还以为是自己和李志说话的时候不小心,被他听到了。

但是这胖子居然能看出自己知道那件三彩马是个赝品,王浩明的心里就翻起了滔天巨浪。

因为到现在为止,就连毛勇和李志,都以为那三彩马是真品无疑呢,由此看来,这胖子能聚到亿万身家,果然不是个简单的主。

“开什么玩笑,那三彩马会是假的?你看出来了?”王浩明还没有答话,李志先跳起来了。

“我说李志兄弟,你也不厚道,在拍卖那会,出言刺激谢老头,和兄弟我翻脸,也是故意的吧?你是生意人,不会不懂和气生财的道理,装那一副纨绔模样,还是骗不到老哥的。”

听到李志的话后,马胖子立马话题一转,又扯到了李志的身上,李志闻言也不吱声了,他今天的行为,本来就是有些做作成分在里面的。

“马老板,你这话就是抬举我了,不瞒你说,我今天来这里,抱的心思和你差不多,对于古玩这方面的知识,我的水平也不比你高,来参加这拍卖,一来是涨涨见识,二来就是想出手捡个漏。”

“至于那三彩马,我倒是认为是真的,不过我钱带的不多,只有三十万,你那摇钱树我抢不过,但是最后这个三彩马,我倒是想博一下,没想到咱底气不足,别人不买账。”

王浩明一脸正色的回答道,这理由编的很顺溜,连他自己几乎都相信了。

马胖子有些狐疑的打量了王浩明半天,直到看的王浩明有些毛了,才开口说道:“我做生意二十多年,从给人跑腿打杂,到承包小煤窑,展到了今天,在别人眼里,也算是个成功人士吧。”

“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物,不过对于小王你,我还真是有点看不透,你这话是真是假就不论了,不过老马交了你们这几位朋友,以后到山西,有事尽管来找我。”

听到马胖子不在提这事了,王浩明心里松了一口气,这人也忒可怕了点,扮猪吃老虎不说,简直能把人的心理揣摩的一清二楚,和他在一起呆久了,恐怕心里藏在什么秘密,都会被这胖子套出去。

车到拉萨,先将马胖子送到了他下榻的酒店,不过也不知道马胖子怀的是什么心思,非要请三人吃饭,吃饭的时候又要了几个人的联系方式。

一顿饭下来,已经是晚上了,王浩明和李志、毛勇商量了一下,决定再住一夜,第二天开车返回。

由于罗雨薇和林嘉豪等人都坐飞机离开了,他们三个人干脆重新开了一个套间,住到了一起。

这会儿伺候完那两只小祖宗,李志对正在看电视的毛勇说道:“毛哥,你在四川干的怎么样?舒心不?有没有兴趣和小弟去上京发展?我那里还真缺个外跑的,以前都是我自己往外跑,照顾不到店里,你要是来了,兄弟我就轻松多了。”

这段时间大家也都混熟了,李志知道毛勇是陕西人,由于老家是在农村,家里只有些地,一年下来也收入不了多少钱,所以从部队出来之后,毛勇就一直在四川等地打工。

保安跑堂业务员之类的工作,什么都做过,现在跟了个老板。对他还算不错,至少能将这百十万的车交给他,也算是一种信任了。

“请我?我可是除了开车,别的什么都不会啊。”

毛勇有些不解,他自个儿比谁都了解自己,除了在部队练出的一身好身手,为人处世就有点显得不够机灵了。

以前做业务的时候,别人一个月拿三四千,他只能拿个三百多块钱的保底工资,自知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料,他不明白李志看中了他身上哪点。

要说毛勇对现在的工作,也稍稍有些不满,原因就是工资有点偏低,他现在又做司机又兼老板保镖的,每个月才不到200o块钱的工资。

虽然比一般在工厂里的工人收入多点,但是毛勇家里人多,三个弟弟妹妹还都在上学,开销也大,尤其在上大学的弟弟,每个月的生活费都要好几百,这还不算一年一万多的学费。

是以毛勇这几年也一直在寻找机会,想出来自己做点什么,可是在部队学的那些东西,到了地方上完全用不上。

而且他十七岁就当兵,到二十八岁退伍,在部队呆的时间比较长,心思比较单纯,也不适应一些公司里勾心斗角的争斗,想自己做生意,却是两眼一抹黑,完全不知道该干什么。

“毛哥,咱们哥几个这一路处的不错,你的性格呢,我们也能看出来一点,虽然话不多,但是人实在,大李志这是真心实意的想请你过去的。”

王浩明在一旁帮衬道,李志现在每年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天南地北的到处找货源上了,这些年下来,和不少老客户都有了相对比较稳定的关系。

以后就可以让毛勇全国各地去跑这些老客户,李志呆在市场,生意肯定要比现在好上几倍。

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李志结识到了个草原朋友之后,李志心里产生了一个想法,那就是在办一个獒园,慢慢的发展成为做藏獒生意。

獒园的先期投资虽然大了点,但是这生意的利润也是很大的,并且到时候可以与仁青措姆合作,严格控制藏獒的血统,以大草原上的资源,完全可以办成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獒园。

而是否能将毛勇拉来一起干,也是獒园是否能办起来,很关键的一点,因为仁青措姆目前还过着游牧的生活,这也导致李志和他的沟通,并不会很顺畅。

这样就需要一个对于西藏极其了解,会说藏语,性格稳重。并且能和藏民们打成一片的人,而这个人选,除了毛勇之外,李志和王浩明实在是想不到还有比他更合适的人了。

当然,这些事情,李志现在并没有说出来,这时候说有点为之过早,毛勇都没有答应辞去四川的工作,和他一起干呢。

听到王浩明的话后,毛勇真的有些动心了,要知道,他大弟弟在上大学,还有个小弟在上高中,并且学习成绩很不错,估计考上大学也是十拿九稳的,另外一个妹妹正在读初中,而且学习成绩也很好。

只是家里靠着那几亩薄地,实在难以贡起三个人读书,毛勇的妹妹在去年的时候辍学了,待在家里帮父母干农活,后来还是他回家知道以后,硬逼着妹妹又回到了学校。

钱,对于马胖子那样的人而言,可能只是一个符号,一串银行数字而已,但是对于毛勇来说,那却是极为重要的。

他要是有一个月不寄钱回家,恐怕小妹就无法上学了,并且家里的房子早就破旧不堪了,也没有钱修补,是以王浩明说的这些话,对毛勇的心理,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李志,浩明,让我考虑一下吧。”

毛勇没有当场答应下来,他是一个做事比较沉稳的人,现在他担心的是,李志的话是否可信,万一这边的工作辞掉了,而那边又没有李志所说的那么好,那可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已经是年近三十了,毛勇还没有正儿八经的谈过女朋友,家里虽然给介绍了几个,但是女方一看到他们家里面的情形,全部都退缩了。

搞的父母兄弟都觉得是家里拖累了他,每次回家的时候,他都能感受到来自父母身上的愧疚,看着年龄刚过五十岁,但却是因为沉重的生活压力,导致头已然花白的父母,毛勇心里也是极不好受的。

在丛林烂泥中都可以安睡的毛勇,今天躺在酒店套间内的豪华席梦思上,却是第一次失眠了。

第九十八章 加入

第二天一早,几人就把酒店房间退了,开车返回四川,只是毛勇的精神明显的不是很好,前面的这一段路也就由王浩明先开。

返程的路上,在李志的要求下,他们特意又去到仁青措姆住处,李志这是在为以后的合作铺路。

带去了许多草原牧民们需要的礼物,自然是大受欢迎,载歌载舞了一天之后,哥三个全醉倒了,在帐篷里住了一夜,第二天才告别了热情的仁青措姆一家,返回四川。

李志此行可谓是收获巨大,藏民虽然不杀狗,不吃狗肉,相互之间如果需要藏獒的话,也不会进行买卖,大多都是用物品来交换。

不过经过李志那张三寸不烂之舌的鼓动,再加上仁青措姆对外界也有些了解。

并且他的父母已经不在牧区生活了,都在那曲市里面,以后他们也是早晚要告别草原生活的,现在做些事情为以后铺路,仁青措姆也并不反对。

两人最后达成了一些合作意向,由李志组建獒园,然后仁青措姆提供成年藏獒,成年藏獒的所有权归仁青措姆,以后出生的幼獒卖出去,所得的利益由大家按照股份的多少来分成。

虽然现在还没有很明确的谈到股份的分配,但是最起码一点,就是那头金毛獒王的后宫生活,在今后就会悲惨的结束了,因为要控制藏獒的纯正与血统。

“妈的,这才是生活啊,我说浩明,给我留一点,别都吃完了。”

从雾气腾腾的池子里出来,王浩明、李志和毛勇三人身上都被池水烫的通红,几人赤条条的躺在澡堂子的通铺上,喝着热茶,嘴里吃着清脆的萝卜,这一路的风尘,被洗刷的干干净净。

他们是在上午赶回到的成都,中午吃了点饭休息了一下,李志就吵闹着要来泡澡,毛勇也和他的老板请示过了,晚上在成都住一夜,明天早上再开车赶往重庆。

是以他也随着二人来到了澡堂子,只是陕西的澡堂子,现在还是有很多,他没有二人那么多感触而已。

“毛哥,明天咱们哥几个就要各奔东西了,兄弟我这次西藏之行,能顺利寻找到藏獒,多亏了你的帮忙,等会回酒店,我准备了点礼物给你,你可不要拒绝啊。”

李志和王浩明这几天都没有再提起让毛勇入伙的事情,他们知道毛勇是个极有主见的人,既然答应他们会考虑了,在临走之时,一定会给他们一个答复的。

听完李志的话后,毛勇低头思考了一会,随即把手中还剩下大半的青萝卜,塞到了嘴里,使劲的咀嚼了几下,萝卜中所带的微辣,让他的额头上冒出点点细汗。

像是已经下了决心,毛勇开口说道:“李志,浩明,既然你们看得起我毛勇,那我也就跟你们干了,不过我毛勇是在实在人,丑话要说在前面,如果在你们那里赚不到钱,我可是要走人的。”

“我和你们不一样,我家里弟弟妹妹上学吃饭的钱,都是我负担的,万一没有了收入,你们耗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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