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牧狼人 >

第69章

牧狼人-第69章

小说: 牧狼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接下来就是应付层面上的轮杯敬酒了,在场有点分量的小头目纷纷上前敬酒,说是拉近感情,其实就是刀疤脸故意下的套,想看看胡鑫是不是真心入伙。胡鑫哪能看不出这点皮毛,他的酒量都是跟方天定他们练出来的,对付这点小毛贼简直是小菜一碟,根本不放在眼里。不过他懂得适可而止,觉得差不多了,便开始装醉,以免节外生枝。

“胡老弟,看不出,年纪轻轻的,好酒量啊!”麻子脸凑到胡鑫跟前,竖着大拇指兴冲冲地说道。

“麻子哥言重了,来!小弟敬你一杯!”胡鑫与那些小头目周旋的差不多了,正想会会这个家伙,没想到他自己送上门来了。

“胡老弟,身手不错啊!在哪学的啊?”麻子脸终于露出了尾巴,假意把他拉到酒席边上。

“这个?不好说啊。”胡鑫明白,真正的目的开始了,抬眼看了下他,往嘴里送了口菜。

“都是兄弟嘛,有什么不好说的,老哥我是自己私下问你,这个和别人无关。”麻子脸伸出筷子夹了一口同样的菜,笑着看向他。

“好!麻子哥,我就告诉你,我是小时候上山认了个师傅,都是师傅教的”一提到“师傅”,胡鑫心里忍不住笑了笑,他想到的第一个人便是方天定,也不知道他们几个现在干什么呢。

“哦!原来是啊!老哥也算是阅人无数了,就我这双眼睛,还从来没看错过!你那身手,怕是在咱们这块地盘上都是这个!”麻子脸竖着大拇指,眼睛里闪过一道精光,干笑了几声。

“哦?麻子哥不会是怕我…”胡鑫故意跟他打了个哑谜,冷着脸说道。

“哪有的事!老哥是看中你是个人才,说实话,你走进这潭水,还真可惜了。”麻子脸眼珠子转了转,扔下个包袱等着胡鑫捡。

胡鑫手中的筷子停了下,看着他,接口问道:“麻子哥此话怎讲?”

“胡老弟你有所不知啊,咱们这里有个规矩,每个月十五,在北郊公园都有一场死擂,到时候各区的大哥都会带着自己手底下的好手上台一决高下,而且以此作为划分地盘的凭据之一。”这是刀疤脸交代给他的,以此来试探他是否真心跟着自己。

“麻子哥的意思是?”胡鑫放下酒杯,关切的眼神让麻子脸完全信服了。

“不错!我们在这块鸟不拉屎的地盘上已经忍气吞声好多年了,眼看地盘越来越小,可手下就是没有多少可用之人。在外人看来好像风光不小,但咱是有苦说不出呀!”麻子脸表现出的无奈看上去不像是装的。

“这个请麻子哥放心,我就是拼掉这条命,也不会给刀哥丢脸的!”胡鑫言辞凛然,一脸正色,特意强调了一下“刀哥”这两个字,看着让麻子脸感动万分。

“好兄弟!老哥敬你!”麻子脸此时已经相信大半了,不过眼睛里隐隐中有点不耐烦。

他们之所以如此小心,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他们的好多生意是见不得光的,小心驶得万年船嘛,如果随随便便就收人的话,难免会混进线人,所以每个新人加入的时候,都会接到不同程度的测试,三番五次之后才能得以完全接纳,像胡鑫这样能打的却是例外了。他们不想看着这么一块材料跑到别人手底下,所以不得不一切从简抓紧收人,所以对他的试探也减少了很多,不过这个死擂,难度还不是一点点小。

众人结束了宴席,刀疤脸便借故有事,带着一部分手下先行回了堂口,故意留下了麻子脸和胡鑫众人。说是堂口,也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一个头脸而已,一间三层的小酒楼,一楼是普通餐厅,二楼有迪厅和包房,三楼是他私人的楼层,除了个别重要干部之外是很少有人上去的。

今天是十五月圆之夜,应刀疤脸的意思,酒宴后天色还不是很晚,麻子脸有意带胡鑫去北郊公园观战一场,顺便也带去了随胡鑫来的几个手下。说是观战,他是想测测胡鑫众人的真正实力,看看他们是不是与自己估计的有出入。麻子脸虽然一直对刀疤脸恭恭敬敬,但心底深处早就想翻身为主了,他主动要求亲自试探胡鑫一众,也是有收入己帐的心思。

直到现在胡鑫才看出,原来这个小组织内部不是很团结的,因为麻子脸与自己的交谈中,对刀疤脸好像有点小小的抵触心理。想到这里,胡鑫不禁亮了眼睛,这么快就找到了可趁之机,心情也是大好。当即就答应了他,带人前去以学习的态度观战,顺便也去了解Q县的地下世界。

麻子脸差人收拾了几辆车子,都是勉强能装七八人的小面包车,一行三辆车便出发了,之所以带这么多人去,不是他不自信胡鑫的身手,而是这些年来己方的势力确实不如从前了,现在兴起的几个势力早就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身边人带少了,自然是没底气的。

不过人数越多,反倒越能证明自己的懦弱。

胡鑫的猜测没错,参加死擂的都是Q县地下世界的大势力,不过相比较而言自己选择的这个阵营就不是很显眼了,不过这也正是他想要的,小势力更容易自己下手,大势力肯定是高手如云,自己的能力反倒凸显不出来了。

不过也是他的这一举动,打乱了方天定先前设计好的一切计划,也给Q县平静了多年的地下世界带来了一场腥风血雨。

    第四卷  狼啸九天 

第十章  战狼武俊

………………………………………………………………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群情激昂,瞳孔中满是别人的生死;稳坐高台,笑谈间无非良心的背面。

三米高台,方形擂台,两人对决,万人高呼。胡鑫一进门,看见的便是这般情景,台上两人分着红蓝宽衣,赤裸上身,手戴拳套,其中身穿蓝色斗袍的青年已经倒地不起,红衣大汉一个飞跃,落地的瞬间膝盖顶向蓝袍者的腰际,若是这一击命中,必死无疑。

或许是处于求生的本能,或许是台下众人的高呼唤醒了他残存一息的斗志,只见蓝袍者一个驴打滚,趁势起身,但明显伤势颇重,步履摇晃,眼神迷离,右侧的眉骨已经破伤出血,猩红的血液顺着脸颊淌地上。

红衣人不慌不忙,站在高台中央,向着台下四周拱了拱手,摸了把脸上的血水,束了束拳套,一摆手。台下扔上来一个布袋,红衣人弯腰取出一把宽刃开山刀,狞笑着走向蓝袍者。

这时,台下的观众再一次沸腾了,欢呼着,嘶吼着,就像在欣赏异常无比激情的舞台剧,不过是台上的人表演的不是谁和谁的故事,而是生死。

“这叫破血。”麻子脸笑吟吟地看着高台,嘬了口烟,眼睛里放出嗜血的光。

“什么是破血?”胡鑫看厌了这类肉搏,对于结果已经了然于心,但不知道为什么台上没有裁判,为什么台下的人这么冷血,把别人的生死当作自己的乐趣,这样的人生,或许也会是自己以后的路。

“破血,就是死擂的最后一项。比赛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有绝对胜算的一方有权优先挑选布袋中的兵器,而弱势的那方,很显然,待会儿就是他的祭日。”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句话从麻子脸口中说出来,听起来是格外的刺耳,胡鑫皱了皱眉,视线里忽然闪过一丝亮光,将他的注意力重新拉回到了擂台上。

那束光是从蓝袍者纤细的指缝里反射过来的,一闪即逝。还未等胡鑫看个仔细,台上的战局已经走到了尾声。红衣人身上也留下了不少伤痕,不过他的伤口却很规则,都是一道道细长的红印子,好像被猫抓过一样。光溜溜的脊背上细长的血痕显得异常诡异,好像血网一样笼罩着他。

红衣人狞笑着把蓝袍者逼到了角落,宽大的手掌抚摸着刀刃,抡起一条胳膊,照准了他的脑袋就下去了。隔着这么远,胡鑫都能感受到那力拔山兮的气势,可见红衣人这下是下了死手。

胡鑫盯紧了下落的开山刀,而令他吃惊的是蓝袍者居然不多不让,死死地盯着自己的对手,就在刀刃快要落在脑袋上的时候,他眼睛里忽然闪现出一道亮光,那是发自本能的求生的潜能力。

只见蓝袍者左手拍向刀面,身体迅速向左移去,还未等红衣人反应,空中一道亮光闪过,红衣人停止了向下挥砍的动作,而蓝袍者由于重力不稳,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倒在了地上,倒地之前,高台上一束强光照在了他身上。

就在人们为红衣人欢呼的第一个声音发出的时候,强大的声波掀起一阵滔天巨浪,然后就见红衣人脖间猛然喷出一道血舞,僵着身子仰面倒去。

震撼!

绝对的震撼!

这时,胡鑫才顿悟了,原来那蓝袍者手中闪光的东西仅仅是一枚薄薄的刀片,就是这不起眼的小东西,在对抗强过自己数倍的敌人的时候,显示出的威力却如此令人吃惊。胡鑫不禁认真看了一眼这个身材单薄,此时已经脱力昏迷的斗士,对他坚毅的性格感到万分佩服。

“啧啧啧,真看不出来,现在的年轻人真是长江后浪,越来越强了。”麻子脸看清了那人的脸,眼睛闪了一下,故作掩饰地摸了摸腮帮子,眼角的余光撇了下身旁的胡鑫。

“那也未必,姜还是老的辣啊!”对他的意思胡鑫心知肚明,淡淡地回应道。

“这下子北区的独聋子该嚣张几天了!”麻子脸看着不远处看台下搀扶走蓝袍者的一群人忿忿地说道,眼睛里充满了火光。

“怎么?听麻子哥的意思,好像跟他们有点过节?”胡鑫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那个胜利者,刚才他的表现太让自己吃惊了,他敢保证,就算是方天定遇到了那种情况,未尝比得上他那么灵敏机智,那瞬间爆发出的战斗力简直到了吓人的地步。一击毙命,干脆利索,看着就大快人心。

“你没见比赛已经结束了吗?刚才那个小子赢了今天全部的对手,是这次死擂的擂主,他的庄子,也就是北区的独聋子,今晚的颜面可是赚足了,你看着吧,明天他就该在大街上横着走了!呸!装鳖!”麻子脸越说越气,到最后忍不住唾骂了几句。

“麻子哥,老天给的机会是均等的,他们能得到的,我们也可以!”胡鑫看着人去楼空的高台,心想着这句话是对方天定说的。

“好兄弟!有志气!今天你也看见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死擂台上没有人不死的。兄弟你也不用着急,这个月回去好好练练,下个月咱们手底下见真章!”麻子脸说完,便带着他们匆匆走出了赛场。出门前,胡鑫挥手招来了一个兄弟,耳语几句,便回身随麻子脸上车离去。

侧身转体…避其锋芒…借力打力…示己之弱…回马枪!

蓝袍者连贯的动作显然是蓄谋已久的,故意示弱,在对手大意的同时突下死手,一击毙命。回想着那迅雷不及掩耳的气势,胡鑫打心底里的佩服,那身手显然是在自己之上的,怕是和方天定比起来都是旗鼓相当的。

发现一个在某一方面比自己强的人不太难,但如果发现了一个强过了自己特长的人,我们就会把这种人定位为我们的对手,如果两者所在的阵营对立的话,对手就变成了死敌。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明知道对方强过自己,如果对阵的话,自信便会消失一大半,不用怎么交手,胜负就见分晓了。

胡鑫有心细的一方面,他派了一个兄弟去大听那个蓝袍者的底细,一方面也是为了收纳人才,如果对方忠心不稳的话,能拉拢到自己身边,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胡老弟啊,你觉得今天那个蓝袍子的小子怎么样啊?”麻子脸往嘴里扔了枝烟,一旁的小弟机敏地伸出打火机给点上。

“论身手,绝对不一般,能算个中上等水平。”胡鑫眨了眨眼,看着车窗外渐渐冷静下来的夜色。

“中上等?嗯,你的估计也差不多。”麻子脸吐了个烟圈,顿了顿,继续说道:“在这个***里,就这点小伎俩,哼!骗过谁也骗不了我麻子!”麻子脸一拳捣在车体上,手上的关节拧得咯咯响。

“麻子哥的意思是?”胡鑫好像抓到了什么,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做对了事。

“那人我认识,叫武俊!是北区的白子,独聋子没能耐招下他这么强悍的角色!”麻子脸沉沉地说道,眼睛里泛着冷冷的光。

“哦?这不会坏了规矩么?”胡鑫试探着问道。

“哼!死擂上,人可以死,但规矩,有时候是不会死的”麻子脸的语气里隐隐中带着点无奈和怨愤,眼睛里的怒光一闪而逝。

    第四卷  狼啸九天 

第十一章  午夜夺人

………………………………………………………………

十月十六日,晴,无风,宜婚嫁,忌动土,凶。

秋风冰凉,黄云涌动,尘土飞扬中,走来一个短健的身影。步履平缓,节奏轻盈,黑皮风衣鼓着劲风,斗篷中看不清脸相。

在他之后,是一排黑衣少年,劲装肃穆,杀气喷薄,借着初晨淡淡的日光,拉长的影子停止在一幢不起眼的二楼小店铺门前。

由于时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6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