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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最好的我们-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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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可以吃冰糖葫芦了。”我把林帆的围巾也摘下来。

“姐姐,我觉得你真好。”

在张嘴咬第一口冰糖葫芦之前,小林帆眨巴眨巴眼睛讨好地说。

“因为掉渣儿饼、竹筒虾和冰糖葫芦吗?还是因为你又没考好?”

林帆不好意思地笑了,一边吃着冰糖葫芦一边两级两级地往楼上跑,把糖屑撒得满围巾都是。

“不是,我是说实话。”他想了想,用了一个对三年级男生来说有点儿高级的词汇,“有感而发。”

我笑了:“那你觉得姐姐哪里好?”

林帆陷入了让我难堪的沉思,我不由得开口诱导他以挽回面子:“你觉得姐姐好看吗?”

我也就只敢问问他了,处在食物链低端的我还能欺负谁呢?

“好看啊!”他张口就来。

“好好回答我!”

“真的!姐姐最美。”他大眼睛扑闪扑闪地说。

“哪儿美?”

我忽然有点儿期待他的答案。

“……心灵美。”

小林帆在家里乖乖地做作业的时候,我坐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发呆。

我也没有觉得心情多么不好 。我压根儿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无论做什么都像是丢了魂儿。

我把身上的衣服都换成了家居服,然后拎着那件红色的依恋小熊研究,为什么就是不好看呢?这也是还不错的牌子啊,为什么就没有别人的好看呢?牛仔裤倒是可以理解,我怕冷,在里面套了两条厚秋裤呢,每天费了吃奶的劲儿穿进去就已经很不错了,哪里还指望它能想凌翔茜的裤子一样松松垮垮地有型。

我的视线无意中落在衣柜玻璃的反光上,于是爬过去仔细端详起自己来。

不看脸,不看脸。

我最终发现了自己穿依恋小熊毛衣不好看的原因:我上身实在不瘦,手臂虽然细,可后背还是有肉的,这毛衣本来就不是宽松款式的,套在身上既不显胸也不显瘦,里面再穿件衬衫,就更加显得虎背熊腰了。

我怜惜地将它叠起来。你死在衣柜里吧,再见了。

紧接着,我不可避免地看起了脸:虽然没她漂亮,但也算是五官端正啊,而且不怎么长痘痘,就是有点儿粗糙。是不是面霜不适合我?是吧,每次擦完后脸上都是油油的,怎么可能好看呢?

这也是个问题。

我看得太过入神,以至于我爸回家后推开我的房门,看到的就是他女儿跪坐在地上,把脸贴近大衣柜玻璃的奇怪姿势。

“你……你这是要干吗?”他问。

我没有回答,而是盯着我爸的脸问道:“爸,为什么有人可以不穿秋裤呢?”

我爸特别惹人喜爱的一点就是,他从来不会像我妈一样疑心病很重。这种情况下,我妈必然会咬定主题不放松,一拧眉毛呵斥我:“是我问你现在在 干吗,别人穿不穿秋裤关你什么事儿?你照镜子干吗?”

而我爸则会温和地顺着我转移话题:“不穿秋裤可能是不怕冷吧,很多老外因为常年锻炼,又喜欢吃肉蛋奶类,所以体格比我们好,冬天还只穿短裤呢。”

不光转移话题,而且还能扯很远。

我摇摇头:“我是说跟我一样大的,女生,比我还瘦呢。”

我爸略微思考了一会儿:“臭美吧。”

对嘛,怎么可能不冷呢?我深以为然。

“但有没有可能是,她坐着私家车上学,车上有暖气,进到教学楼里,也有暖气,比家里还暖和,所以不用穿呢?”我爸提出令人信服的假设。

凌翔茜一看就是很有钱的样子,应该是的吧,嗯。不过……

“体育课、课间操和周一早上升旗,还是要在外面站很久的啊!”我争辩道。

“忍一忍不就过去了嘛。”我爸和颜悦色地反驳道。

对哦,世界上怎么可能有没有代价的事情!

“或者有可能她穿的是很薄的那种红外线保暖内衣,就是电视购物上经常卖的,什么南极人啊、逆时针啊……”

我眼前一亮。对啊,谁规定必须穿这种厚重的秋裤的?我小时候穿的还是我奶奶给我做的背带花棉裤呢,现在不也淘汰了吗?科技在进步,人类在发展啊!

“爸,谢谢你!”我笑逐颜开。

我爸和我妈的显着区别暴露无遗。他都 没问问我问这些问题到底是为了个啥,就笑笑说别坐在地上,地上凉——然后关门出去了。

下一个问题就是怎么能绕开我妈这颗大地雷了。

我必须让我妈陪我去买衣服。我属虎,现在都十七了,但还没有自己去买过一次衣服。我市的三大着名服装批发市场我从来没去过,因为我妈说我们班里那些周末结伴叽叽喳喳地去淘发卡、指甲油和小裙子的女生“都不正经。”

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性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一直是我妈的拿手好戏。

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没钱。我爸明天给我二十块零花钱,用来坐公交和买中午饭,我每天大概能剩下十块钱,但是每当我需要花大钱的时候一翻口袋,就会发现它们都不知道去哪儿了。

话说回来,除周末外,每天十块,即使攒一个月,也买不了几件好看的衣服吧?

所以我还是得说服我妈。

让她陪我到处逛逛倒不难,但是要无比小心地掩饰自己的真正意图,否则我会死得很惨。

我妈从不吝惜在我身上花钱,但是我指的是吃快餐、买书、学才艺、上课外补习班,至于衣服和能拿出手的玩具,呵呵,免谈。

用她的话说,我花钱不是为了让你不学好的。

她认为,女孩子开始注重发型和打扮是不学好——也就是早恋——的重要苗头,所以我至今还梳着半长不短的男生头。

其实她说得倒也没错啦……

我心中忐忑,开始在床上翻来覆去。

脑海中一会是凌翔茜仰头看着楚天阔的侧影,一会又是文潇潇扶扶眼镜秀气地说:“嗯,你加油”的样子。

我要怎么才能让我妈妈明白,我既不是看到校花的美丽妄图东施效颦,也不是为了勾引一个压根儿没开窍的男生而去买衣服,去减肥,去变漂亮的。

即使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开窍,我也希望他一眼能看到我的变化,但真的不是,至少不仅仅是为了这些具体而狭隘的理由。

我说不清楚。

我从小学五年级开始胸部发育(虽然它们俩好像开始了一下就没后续了),初中二年级大姨妈驾到,可直到今天,才忽然有种青春期降临的感觉。

开始想要发光,想要和别人不一样,想要得到一点点注意的目光,最好来自于想要的人。

虽然满屏幕的电视节目都在教育观众们不能盲从,要“做自己”--可“自己”也分为更好的自己和更坏的自己,不是吗?

然而,我知道我妈会说什么。

更好的自己来自于更好的成绩。

不是的,真的不是这样的。

我满心惆怅,一脑袋自己也理不清的乱麻,不知道什么时候慢慢睡着了。

一整夜我都没做什么好梦,不是赶不上考试,就是偷东西被抓包,反正都是需要狂奔的情景。

梦中的我手脚并用像条狗一样,居然还是跑那么慢,我爸常说梦是对现实的反映,这反映也太欺负人了吧?要不是上学要迟到了,我可能还会在衣柜前多纠结一会儿。

我悲哀的发现,我冬天基本上就那几件衣服轮换着穿,当我把红毛衣判死刑之后,我就少了20%的选择余地。

最后还是憋憋屈屈地套上一件深蓝色蓝帽衫去上学。

不过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倒真的接到了我妈妈的电话,看来我向宇宙发射的“衣服、衣服、衣服、衣服”电波还是被我妈妈成功地接收到了。

妈妈说,她前段时间去了一趟外地出差,昨天刚回来,这周末休息,要带我出去吃饭。

我心中狂喜,但还是故作平静地表示希望她好好休息,要是太累的话就过段时间,我很好,不用她太担心。

然后,我妈思考了片刻。

我瞬间就想用空着的那只手扇自己一耳光。

幸亏她最终还是表示自己不累,就这周末吧。

下午第二节课就是赖春阳的英语。在上次空手夺白刃事件之后,赖春阳点过几次我的名字,让我回答问题,我都颤巍巍的过关了,但我从此再也不敢咋英语课上溜号。

所谓恶性循环大概就是,我成了整个课堂唯一理会赖春阳的人,自打和她有了眼神交流,她就特别喜欢点我起来回答问题,放过了其他呈伏法状安静溜号的同学;而一旦我也想要低头躲过,她遍寻不到我的专注目光,更加觉得我在溜号,会立刻把我点起来。

上英语课彻底成了煎熬。死β还幸灾乐祸地说:我是赖老师最偏爱的学生。

大家都死乐见其成的,因为我一个人吸引了全部炮火。但是,你知道的,话不能说太早。讲完语法,赖春阳让大家把上次发的练习卷拿出来,开始用她一贯半死不活的节奏讲习题。班级的气氛松懈小来,β还转身朝我不怀好意地眨眨眼。我叹口气,只好装作认真听讲的样子,时刻准备着被赖春阳点起来。

“很多同学跟我反映完形填空总是会错很多,还不明白为什么。我记得我跟你们说过很多次了,要做好完形填空,是不可以孤立地去看每一句话的,这个词填在这里,语法上也许是对的,但是联系上下文,是不是准确地表达了这个作者的写作意图?”

在慢慢地说完这都话之后,赖春阳又陷入了赖氏沉默。我心中警铃大作。而且现在除了我,谁都不会再把这种沉默当回事儿了。

“所以我们来看第37题。”赖春阳结束了神游,继续讲起了课。

我既放松又遗憾,白紧张了半分多钟。

“第37题,我觉得很多同学都会做错。四个词都是名词,而且都是不可数名词,填哪个,语法上都不算错。

但是,要按我刚才说的,联系上下文,首先排出的就是feeling,然后呢?”她扫视全班,我汗毛直竖。“显然,下一个intellinggence,情报,也不对。”警报再次接触。“information,信息,这个选项很有迷惑性,但也不难排除。这篇文章的宗旨是跟读书和学校有关,这个词放在这里依旧不准确。那么。作者想说什么呢?作者想说的是,只是才是阅读留给阅读者的财富。那么......"赖春阳忽然看向我。

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她吓了一跳。三个选项都排除了,她不是把答案说出来了吗,选C呗,knowledge。赖春阳正要开口点我的名字,突然视线一转,盯上了我身边正在埋头演算到与世隔绝的余淮。我心中一突突,还没来得及踢他一脚,赖春阳尖利的声音就以破竹之势穿过教师劈向我门面。”余淮!!!“余淮立刻站起来的举动纯属条件反射,他看见赖春阳的时候还挺惊讶的,因为他从上节张老太的语文课开始就在埋头学习,下课后也没挪动过一下,现在忽然抬头看见赖春阳,我猜应该有恍如隔世之感吧......“来,你说说,知识是什么?”我送了一口气,本来想偷偷给他指一下卷子上的位置的,看来不需要了,赖春阳还算厚道。然后,余淮空前迷茫地看着黑板。“知识就是......力量?”NO.202赖春阳是吐着血走的。面对大家的一致好评,余淮谦虚地表示自己知识太多都学杂了。第三堂课照旧是合唱排练,上课前教室里乱哄哄的,我坐在座位上擦相机镜头,余淮则披上了外套,正在收拾东西。“又要去行政区了?”我问。他正要说话,忽然抬起头,看向前排某处。我也跟着看过去。文潇潇站在讲台前,朝余淮遥遥绽放出一个”放心吧我罩着你“的

“温暖笑容。余淮也朝她笑了笑,感激地点了点头。在文潇潇的目光落到我身上之前,我偏过头假装没看到他们的视线对话。”

星期六上午就要考了。“他临走前对我说。那不就是明天吗?我盯着他匆匆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后门口。没有其他人注意到余淮的离去,但我知道文潇潇也在看。

拜于延亮所赐,我再也不用痛苦地跟着他们一句一句地唱歌了。虽然第一次拿着相机站在教室中间给大家拍照的时候很多人还不自在,但是渐渐地,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了。他们在我的镜头前自然地唱歌,自然地溜号,自然地偷偷低头去做题,自然地一脸不耐烦,自然地笑逐颜开。我喜欢拍他们。我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像是拿起相机的这一刻,我不再是只有五件冬衣的耿耿,也不再是样样都拿不出手的小人物。拍照片并没有让我变得多惹人注目,但让我短暂地忘记了自己所有的苦恼。

我喜欢一个个鲜活的人出现在我的取景框里,更喜欢我每次都能最准确地抓到最好的时机。人总是会更喜欢做自己做得好的事情,比如我喜欢给别人照相。每个表情和动作都像是抛物线,有最饱满的顶点,即使这部数码相机总是反应慢,可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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