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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后青春期的诗-第1章

小说: 后青春期的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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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把刀
申明:本书由

封四文字

  「你不能害怕你不相信的东西。」

  只有幼稚的人,才能改变这个世界。因为他们幼稚到,完全不懂得害怕。

  不想长大吗?

  不想成为朋友们正在成为的那些大人吗?

  现在,我们要对十年后的自己投下一张信任票。

  绝对……绝对不要成为我们看不起的那种大人。

  于是,我们在学校后面大树下挖了一个洞。

  各自将我们的梦想写在纸条上,封印在登山水壶里,将覆盖在上的土踏实。

  隔天毕业典礼,十年如沧海一声屁过去。

  没人记得那个洞。

  但女神于筱薇这场无与伦比的美丽婚礼,

  一把铁铲,一声枪响,奇妙地将我们召唤回集体打手枪的那晚。

  我们都忘了当年到底写了什么,藏在那个约定的洞中。

  但我们决定, 不管这些梦想多么困难奇怪,所有人都要努力帮对方完成……

推荐序——阿信

  有一天,我们都会将会被世界完美地驯养。

  好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越来越常这样说了呢?我跟世界变得越来越HX了。

  以前看「枪与玫瑰」的MV,只要看到一头乱发遮著脸的吉他手Slash,站上价值百万的平台式钢琴上solo,就会热血沸腾地认定,搞摇滚乐团是我梦想的唯一归宿。

  然后,我搞了乐团,也唱过很多的歌,却从没有站到钢琴上去用力地吼几声。

  上通告的时候,我都不说太超过的话。有记者问我问题,我总是小心地作答。每次出片,一定规规矩矩地努力宣传。有机会到颁奖典礼走红地毯,我都按照主办单位规定的路线走。 参加大型表演的晚会,结尾我一定会跟其他歌手站成一排,微笑挥手。

  好吧,似乎算是不赖的人生啦。

  但,总觉得有那么一点不对劲。

  其实,也许只要让我站上一次平台钢琴,对著这个HX的世界,吼一声「赶羚羊之摆」就好了吧?

  有很多很难说明的感觉啊!总之看完了这本小说,我知道你会懂啦。就算你不是什么狗屁摇滚歌手,还是倒楣小说家,我想,我们的遭遇都差不多。

  小说里,出现了一句很棒的话,那也是我们人生终将踏入的遥远预言:

  「有一天,我们都将会被世界完美地驯养。」

  在那之前,我只想再为一生一次的青春期,恶狠狠地叛逆一次。然后在大树下挖个洞,把那些最风最杀最甜最痛最爱最恨的回忆,都埋进去,等待老了的时候,再好好地回味一番。

  好吧,再一次就好!

推荐序——玛莎

  总是在回头看的时候,我们才发现背后的风景和刚刚走来的时候感觉不同。

  曾经,我们都有过许许多多的「曾经」。

  曾经,我也想拒绝联考。因为自负地以为自己清楚自己的未来。

  这些昏愚的制度根本是箝制梦想的枷锁。

  曾经,我也被留校察看。除了过多的旷课之外,当然还有我总是跟学校老师作对的该死态度。

  曾经,我心里也有个女神。即使她就在身边跟你说著话,但她依然是太阳永远都追逐不到的月亮。

  曾经,我也用力咒骂这个世界。午夜的豆浆店总是出入著脑满肥肠搂著成熟马子的老男人,趁著一点醉意才有勇气无趣而大声地咒骂公司的上司和同事。

  曾经,我也以为音乐就可以改变世界。因为深夜K书时候的披头四和迪伦伯总是让我感动流泪发愤图强,而他们改变了这世界何止一个世代的年轻人。

  曾经,我根本就不觉得我需要回头看这些曾经,这些荒唐无趣、疑惑惨绿的曾经。我只想要无所忌惮地往前冲,我只想要抛头颅洒热血然后和平奋斗救中国。

  曾几何时,现在我们却拥有越来越多的「曾几何时」。

  曾几何时,我总是得经由别人的提醒,才能知道今天的日期以及接下来的行程到哪里。

  曾几何时,我得在深夜一个人开著车回家的夜里,非常努力地才能每天都提醒自己,哪一个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

  曾几何时,我看著枪流弹雨惊心动魄的新闻报导,居然也开始怀疑音乐到底是不是真的改变了世界,或是音乐只是节目广告那个六十秒短版的消耗品。

  曾几何时,我以为爱情只能活在深夜偶尔灼伤的回忆里。女神依然在心中那个属于她的角落,但事实上她已经过了半个地球换了几个男朋友,然后现在只能偶尔吃个饭聊个天就像是所有多年不间的普通朋友。

  曾几何时,我以为自己跑得很快,跑在童年的很前面,甚至超过了青春期一大截。而现在却不知道往哪里狂奔去,却也忘记了自己从什么地方来。

  但是我仍然相信著,一切的一切,绝对没都还没有糟糕到三条命都死了然后只能再乖乖地掏出口袋里那最后五块钱接关的地步。

  音乐还没有死去,只要乐器还在。

  自己还没有忘记,只要信念还在。

  爱情还没有逝去,只要勇气还在。

  未来没有过去,只要今天还在。

  青春期还有过去,只要梦想还在。

  而现在的现在,先跟九把刀的

第一章开始,我们一起大声地狂吼∶

  「去你妈的头版」!

CHAPTER1 去你妈的头版

  三十岁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不得了的「大礼物」。

  全台湾销售量最大的水果日报头版新闻上,我的照片占了三分之一。

  这年头能够霸占头版的新闻大概都不是什么好事,塞恁娘的标题上一句「新锐作曲家流星街,控高中生抄袭!」斗大印在上面。只一个早上,我就接到十几通来自各大报、各家记者的电话。

  喂喂。

  怎么你们这些记者平常都在干剿专拍尸体的水果日报没水平,却老是要跟在他们胡扯的新闻后面,一边喘一边跑?

  「想请问一下流星街,你对评审季兰老师在报纸上说,黄姓学生在比赛中得奖的歌,虽然是模仿之作,但曲子根本就写得比你好,抱持什么看法?」

  「另一个评审心心,对你私下去学校找黄姓学生恳谈这个作法觉得很不以为然,觉得模仿并不是抄袭,并严厉批判你没有身为一个畅销作曲家的度量,你会因此不满吗?」

  「是不是可以稍微说明一下,你对主办第四届台北校园歌唱大赛的印刻唱片公司,表态认为黄姓高中生拿模仿你的歌曲写出来的歌,依旧保有得奖资格,有没有打算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水果日报说你要告高中生,到底是不是真的?」

  在这个年头,保持沉默等同承认报纸上写的一切,干我做不到。

  再也无法信任记者的我,为了澄清那些鬼扯,还是得打起精神站在镜头前把事情原委说了一遍。每个报纸记者打电话问我,我也没选择,也只能用最诚恳的语气把说了十几次的事情再说一遍……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要告那个学生,是水果日报婊我。」

  「是的,我觉得是抄袭。」

  「为什么是抄袭?两首歌一前一后拿出来听就知道了。」

  「请问这个世界上,有没有比私下找抄袭者恳谈还要温柔的作法?」

  「如果那些评审敢说没抄袭请看着我的眼睛说。」

  只是到了晚上,打开电视,看见记者剪辑出来的那个我所说的那些话,统统不是重点,净剪些我义愤填膺的表情大做文章。

  我差点对电视做出高难度的飞踢。

  隔天买了报纸,水果日报做了一份澄清错误报导的新闻,但版面只有一个屁眼大,里面一句「据了解,新锐作曲家流星街并无打算控告黄姓高中生」连鬼都不会注意到。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难道大家都对真相不感兴趣吗?

  报导错了,随便晃点一下就可以打混过去吗?

  连续好几天,我的网志里每天都涌进了八万多人次,不晓得是来关心我,还是来研究我这边的「单方面说法」。但我想大多数只是来欣赏我咆哮的样子。

  也许是自作自受。

  写歌也写了八年,说我是新锐作曲家实在是有点不敢当。写久了,我原本以为自己相当熟悉这个圈子的运作,甚至还认为许多创作的前辈们也很欣赏我这个拿命写歌的臭小鬼,但一下子,那些「自以为」原来都是我的「误以为」。

  那些日子我每天盯着网络超过十六个小时,一直按着网页左上角的重新整理,一直响应网友留言,一直按下一页,偶尔骂一声干,幸运的话稍微点头自言自语说本来就是这样啊谢啦……然后不断不断不断不断重复以上该死的步骤。

  这样好吗?

  当然糟糕透顶,如果我是女生,现在月经一定乱到不行。

  为了回归正常生活,我试着不解释,试着暂时忘记印刻唱片公司私下跟我说的那些恶心至极的话,试着干脆将网络线拔掉!直到我接到下一通记者访问后续发展的电话,一切又重新倒带开始。

  我想我已经罹患了,逢人就想把事情真相讲清楚的「澄清狂」。

  电影《黑暗骑士》里蝙蝠侠的一句对白:「是的,小丑的确抓住了我的弱点!!蝙蝠侠不能被误解!」我总算是明白那句对白的心境。

  原来我不是像自我想象里的天不怕地不怕,干,我的要害还真明显。

  「星仔,早点睡,多睡几次事情就过去了。」

  第四天,妈在电话里担心地说。

  「妈,我不甘心。我真的没有错!」

  我这么说的时候,正打开冰箱让自己冷静一下。

  妈说的没错,多睡几次事情就会过去,只是我暂时还办不到。

  这几天严重缺乏睡眠,加上过度注视计算机屏幕,我的头像是被塞了塑料炸药,痛得要命,想干脆关上计算机去睡,但一想到那些主导歌唱比赛的老前辈老评审是怎么婊我的,我就像是开启自动模式一样,睁开眼,起身走到计算机前面,继续在网络上宣泄我的愤怒!他妈的这个世界上没人抄你们的歌就装得一副不痛不痒的假清高。

  到了第五天,下午起床我刷牙的时候,发现牙膏怎么味道怪怪的。

  一看,才发现我挤错了东西当牙膏。

  但到底我是挤了洗发精还是沐浴乳在牙刷上?

  还是……刮胡膏?

  我舔了舔,分辨不出来,嘴里充满昼夜煎熬的口臭,味蕾暂时丧失功能。

  就在我对着镜子,仔细研究塞爆眼睛的几千条血丝时,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

  唱片公司?还是记者?妈?

  还是……上个月刚刚好分手的小惠?

  我猜是小惠打电话过来,表面上安慰我,实际上则是试探性问我复合的可能性。我忐忑不安地含着牙刷走出浴室,希望小惠不要给我来这套……我现在太虚弱了,说不定一个鬼上身就会说好。

  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肥仔龙。

  「陈国星,干你上头条了耶!」肥仔龙给我用吼的,还用恭喜的语气。

  「干。」我简洁有刀地将牙刷吐了出来。

  「头条超炫的啦,不过我是要问你,于筱薇的婚礼你去不去啊?」

  「……于筱薇要结婚了?」我脑子一下子醒了。

  十几年前,于筱薇可是我们这群人的女神。

  现在女神要降级成人妻了,想去婚礼揍新郎的老朋友一定很多啊。

  「咦?你没收到帖子喔?」肥仔龙有点意外。

  「没啊,大概于筱薇寄到我彰化老家了吧,我两个多月没回去了,我妈从来也不管我的信。不管,婚礼是什么时候?」

  「就这个礼拜天啊,中午十二点在台中新都饭店。大家都会去!」

  「是喔……本来就一定要去的啊。于筱薇耶,一定要动手打新郎的啊。」

  「那说定了啊,老同学自己一桌。我会带球棒,刚刚森宏说他要带铲子。你弄得到流星锤吗?」

  「那我带火把去好了。」

  挂掉手机,回到浴室重新挤了正常的牙膏。

  这大概是我这几天讲过最正常的一通电话了,心情有点好。

  包括肥仔龙,我们这几个死党从国中就同班了,到了高中都还念同一间学校,彼此的班级都靠在同一条走廊上,想不熟都有难度。

  我们熟的原因里,有一点特别残忍。就是我们对女孩的品味过度重叠。

  想当年我们都在喜欢于筱薇,原本大家为此比了十几次腕力、打了三次架,最后为了义气约好了通通都不准追,却还是暗中各自进行千奇百怪的追求行动。

  到了最关键的高三,大家不约而同将誓言冲进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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