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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我的千岁寒 王朔-第2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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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何:你前一阵子在美国待了一段时间,感觉那边怎么样?你为什么不在那边长住?能否说说你对美国的种种感觉?
  王:这问题就不回答了。咱们只说中国的事。
  23。何:几乎所有读者,都一致认为你写的小说很具有挑战性,可你自己却说,其实你也是个个性非常脆弱的人,此话该如何解释?你能否自我评述一下自己这种文字内外的性格多重性?
  王:你说的挑战性是指挥不吝吧?这个多重性大概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性。谢谢你如此恭维我,我确实是在自身上时时表现出极大的人性,一方面坚强,一方面脆弱。还有很多呢,譬如有时自信有时不自信;有时孤傲有时从众;有时宽大有时狭隘;有时高尚有时卑鄙;有时信佛有时无所畏惧。
  24。何:尽管有不少与你素不相识的人,对你先前小说中调佩和尖刻,都表示异议或反对;但只要有朋友一旦真的和你相处久了,就都一致认为你是很能吃亏的人,那么你这种待人的宽容,是一种本性使然,还是后来慢慢从生活经历中感悟出来的?
  王:我自知自己有多不宽容,所以我无法接受你的判分。我能吃的只是小亏和难与人争不得不院的亏,譬如一起吃饭买单;把车上比较舒服的座位让给更胖的同志。有些大亏,譬如一起合作少算钱或不给钱,我也可以吃,但吃了就会记住这人。一次可以,二次不行。我爱钱,但耻于谈钱,尤其在朋友之间,你要逼我张嘴跟你要了,那我就会根自己同时也把你恨了。我帮过一些人忙,很多人最后就黑不提白不提了。这些人我还当他们是朋友,但合作兔谈。
  25。何:除了写小说之外,你平时还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或业余爱好?
  王:没有。写小说就是全部喜怒哀乐了。这也是我有时厌恶写作的原因,太占脑子,干上了,还想干好,就跟出家差不多。
  有段时间贪杯,后来喝出毛病来了,不太敢了,梦里时常回昧。
  26。何:和你一旦接触多了,就会感到你性格深层中的腼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种个性的逐渐形成,是否和你小时候的生活有什么关联?我注意到,你在和别人交往之中,总能自然保持一定的距离,那么,在你出名以后,还有没有相处很深的朋友?你与朋友交往和相处的起码原则是什么?
  王:原则是只交酒肉朋友。这和我小时候生活有什么关系我也说不清,我也不是心理医生。我现在写这小说例有自我分析一下的动机,也许分析完了会有结论。我小时候很愉快,很多好朋友,都是一个院的。现在我一想到朋友这个词,还是觉得单指他们,虽然现在各自遭际不同,再见面也没多少话,但那份一想起来的亲近感大了以后交的朋友都赶不上。也许是小时候交的朋友印象太深了,妨碍了长大后和人的相处。我认识的很多人一聊起来都有这种感受,也不知是不是病态。总觉得像两世为人,小时候纯洁地生活过,现在活得再久也是苟延残喘。
  27。何:能不能公开一下,你个性中最大的弱点和长处?
  王:最大的?爱自己——而且自己知道。
  注:这个访谈是我书面回答的,因而收在集子里。
           我看大众文化港台文化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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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前,我们提到香港经常说它是“文化沙漠”,这个说法在很长时间内使我们面对那个资本主义城市发达的经济和令人羡慕的生活水平多少能保持一点心理平衡。那个时候香港人的形象在我眼里是喧闹和艳俗的。我在广州、汕头机场曾亲眼看到他们一飞机一飞机地到达,花花绿绿地下来,人人穿着喇叭裤,戴着金戒指和太阳镜,手提录音机和大包小包的尼龙衣服,都是准备赠送大陆亲友的,随机同到的还有他们托运的无数彩色电视机,而那时汕头除了党政军机关电影院路灯其他地方一律没电,这些电视机录音机第二天便都高价卖给了北方来的倒爷。他们似乎人人都是财主,住满广州汕头仅有的几座酒店和华侨旅行社,每人进出都带着一大堆衣衫槛楼面带菜色的亲友团,一吃饭就开好几桌。我在电梯间经常听到他们认识不认识的互相大声抱怨国内亲戚的贪婪,国内酒店的服务差,有蚊子,想吃的东西吃不到。那时我还不太能分辨香港人和东南亚各国华侨的区别,现在想来那也不全是香港人,也有马来西亚、印尼和菲律宾等地的华人。随着他们的到来,城市中出现了餐厅中的伴宴演唱、的士、出售二手服装的摊贩市场和妓女,今天已成为我们生活方式或叫消费模式的那些商业活动在最初就是带着深深的香港烙印进来的。
  那时我不知道这也叫文化,餐厅中的伴宴演唱会发展到卡拉0K,酒吧乐队;的士会造成广播电台专为有车一族播放流行音乐;摊贩市场除了卖衣服也卖流行杂志盗版光盘和盗版软件;妓女,直接造就了歌舞厅夜总会桑拿室洗头房洗脚屋这些新兴娱乐产业的繁荣,更重要的是为流行小报地摊刊物乃至时装影视剧提供了耸人听闻和缠绵伤感的永远话题。
  当时我们的文化概念是不包括大众文化或叫消费文化的,也没有娱乐这个词,一提娱乐好像是下下棋,打打扑克,单位搞个舞会,自己跟自己找点乐儿。当时右派作家咸鱼翻身,争当“重放的鲜花”;知青作家头角峥嵘,排着队上场;谢晋的电影观众数以亿计;张暖忻郑洞天谢飞吴天明都是新人,每部戏都能轰动一时;随便一个作家或者导演随便一出手都能给人带来一个新观念和新感受。滕文骥在《生活的颤音》还是《苏醒》中让高飞和陈冲正经接了一个吻,便成了那年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真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热闹喧嚣得一塌溯涂。这还仅仅是开始,文学上“伤痕”“反思”“寻根”之后紧紧跟着“垮掉的”刘索拉徐星,莫言这样的“魔幻中国流”,马原这样的文体革命之父。在王蒙宣布“文学失去轰动效应”之后,还应声而起池莉方方刘震云等人领军的“新写实主义”,苏童余华格非孙甘露等人的“先锋文学”。那时兄弟的“痞子文学”八字还没一撇,正在家里急得团团转。
  电影方面,吴天明高就西影厂厂长,钟惦斐给他指了方向:要摘中国自己的西部片。也就在张暖忻他们那拨“第四代”刚红透,一眨眼的工夫,“第五代”出手了,陈凯歌的《黄土地》和张军钊的《一个和八个》一下打破了中国人的欣赏习惯,接着是田壮壮的《盗马贼》《猎场扎撒》犹如大耳贴子似地贴在中国观众的脸上,扇晕一个算一个。那时大伙也算是群情激愤,特别是田壮壮说了那句“我的电影是给下一世纪观众拍的”之后。有意识地和大众保持距离,就是不为人民服务,还给嚷嚷出来,田壮壮是连作家带导演中的头一个。这个架直到张艺谋拍出《红高梁》才算打完,第五代走出象牙塔,谢晋谢幕,中国观众又被带入了新一轮的狂欢。
  好像这还不够乱,流行乐坛又在一片西北风声中沸腾了。在我印象中那都是一年当中前后脚的事儿,刘欢田震那英抗天模王迪孙国庆联抉出道,人民群众一点精神准备都没有,崔健又横空出世了,哑着大便干燥嗓儿一吼,竟如天上下刀子,纷纷击中中国人的麻筋儿。他还不是单一个人,看见他的同时也看见了他身后一片摇滚队伍,黑豹唐朝眼镜蛇什么的,早埋伏在我们周围,一声炮响,杀声四起,刀兵齐出。
  整个八十年代,我们是在目不暇接的文化盛宴中度过的,一个惊喜接一个惊喜,这时的港台文化只是一片曼妙的远景陪衬,只有当我们静下来的时候才能听到它们发自角落的袅袅余响。我听到它们的音乐在播放,看到它们的电影在上映,也见到路边书摊摆着它们的小说,从设想过这也是文化范畴内的东西,即便是有些人的作品哄传一时,也认为是小孩子的爱好,中学生的激动,并不把这视为成年人应该关心的事。在这儿,我想应该做一个区分,香港和台湾在我眼中是有高下的。说香港是文化沙漠在当时我是可以干脆认同的,说台湾也没有值得一提的文化表现我十分犹豫。尽管我有顽固执勤的信念相信我们的文化在华人文化圈中是最优越的,但要说我从没被台湾流传过来的东西打动过也太不凭良心。
  台湾人是后来的。他们人进大陆前,已先声夺人。我指的是邓丽君的歌。我最早听到她的歌是《绿岛小夜曲》和《香港之夜》,录在一盘质量很差的磁带上,买录音机搭过来的。那时我们这儿还在声嘶力竭地玩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很优美的情感也只会高亢尖利地表达出来,听到邓丽君的歌,毫不夸张地说,感到人性的一面在苏醒,一种结了壳的东西被软化和溶解。后来是侯德健、罗大佑,他们给我的耳朵定了一个标准,就是好歌确实不仅仅是悦耳,也有那个文学性,即对人内心深处清脆的打击。我得说他们丰富了我的情感。他们的歌是那种可以使你停下来对自己多看两眼的东西。侯、罗是流行音乐中的超凡脱俗之辈,除了摇蹬,我们这儿还没有能跟他们比肩而立的人物。
  还有李昂,比她稍逊的白先勇,他们是我读过的并认为是小说的为数不多的台湾作家,也许还应该加上陈映真,只是我读他的东西不多,无法论及。还有两个女子也不能不提,一个是席慕容一个是那个著名的三毛。她们的东西我不觉得有力量,较真儿地说那是次一等的文学,精神容量和感染程度相当于好的流行音乐,李宗盛童安格那一级,但我忘不了读她们东西时作为一个读者所受到的单纯的感动,那是使人想变小变透明的感动。她们的文字有水晶般的效果,能写出那样的文字也是才女了,也许我们还要十年,到八十年代出生的作家出现,才会有这副文笔。
  电影,当然要数侯孝贤杨德昌蔡明亮这批人,他们的创作和我们这儿的“第五代”可说是交相辉映,各不相让。蔡明亮的《爱情万岁》的作品气质更接近我们这儿的“第六代”,不那么宏大,找那个民族魂,更城市,更个人。依我之见,李安也应该算他们一伙的。对城市、现代化、现代化条件下的城市中的人与人关系,他们集体显得比我们的导演更有感受,把握经验也更充分,已经先我们一步跳出了中国人的仪式化的生活表象。
  老实说,我对台湾人的印象一直比香港人好,也许因为他们讲国语,很多人本来也是大陆过去的。我接触的台湾文化人,他们对中国文化的认真甚至在我看来都有些迂阔,那种方朴诚恳在大陆也是少见的,人好在骨子里,不但可以一起做事也能玩到一起去。纽约有个台湾来的华人导演叫皮特—王,居然一日京片子,跟他聊天聊老北京的事儿会感到自己是野的,外来的,这个时候就有强烈的感受:大家的文化背景是相同的。甚至那些台湾商人,也比香港商人多一些豪气,喝起酒来很仗义,当然也没准儿我接触的那几位正巧都是黑道来的。
  我说这话的意思是,即便是在热闹自大的年代,我也隐隐感到了来自海外华人文化的冲击,只是不能正视它,就本能而言,我倾向于忽略、贬低那些非本地的陌生的文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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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九十年代,仿佛一夜之间中国就进入了消费时代,大众文化已不是天外隐雷,而是化作无数颗豆大的雨点儿结结实实落到了我们头上。我并没有意识到一个新时代已经到来,仅仅认为是经济繁荣后带来的生活方式的改变。我的文化观仍停留在过去,即认为文化是少数人的精神活动,非工业的,对大众是一个给与,带领和引导的单向关系,而不是相反。我依旧蔑视大众的自发趣味,一方面要得到他们,一方面决不肯跟他们混为一谈。不管知识分子对我多么排斥,强调我的知识结构、人品德行以至来历去向和他们的云泥之别,但是,对不起,我还是你们中的一员,至多是比较糟糕的那一种。我们的不同只是表面姿态的不同,时间久了,等咱们都老了,你会发现咱们其实一直是一伙,手心手背的区别,所谓痞子,也是文痞,古已有之,今后也不会绝种,咱们之间打的那些架,都叫窝里斗。
  我的朋友中首先意识到大众文化时代到来的是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的郑小龙。那时他们那个电视剧生产单位已经在全国屡次制造了轰动效应,《四世同堂》《凯旋在子夜》《便衣警察》等等,保持着一年打响一部的节奏。尽管这些戏有的本来也是通俗小说,有的属于主旋律,但生产过程还是所谓“精英文化”的模式,先找一部有基础的小说,由作者本人或资深编剧反复修改,锤字炼旬,再经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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