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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拉萨酒吧-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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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无情地抛弃了。

“下午老这样,守寡。”她问。

我叹口气,说:“是啊,反正就一两桌。全靠晚上。”

“就这么混下去,懒洋洋的下午酒。”

“那倒不是。告诉你也无妨,我打算在拉萨开间酒吧。如果说有理想,这就是吧。”

“拉萨?那么高!”她似乎有些吃惊,眼睛一眨一眨的,宛如东非狐猴。

“不是人人都想进天堂吗?占据个高端位置,离天堂近一些,抢椅子也有了个先手嘛。”

“那这么说起来,我还是去地狱买门票算啦。”

“从何说起?”

“你不知道,”她摇了摇头,“别人上金顶看云海,我却躺在床上数心跳,别人在九寨沟忙着拍照,我却赖在观光车里掐太阳穴。人往高处走,我往低处流,肉体无奈。”

“肉体无奈,”我重复着这句话,“精彩,精彩。你干脆当作家去得了。”

“还当作家呢,连拉萨这类时髦的事情都不能去赶赶。”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6)

“时髦?我可不是去当观光客,然后一回来,对全世界的小麦喊:我去过拉萨啦。”

“我就只是想赶赶时髦,浅薄吧。”

我笑笑,不想跟她争执。我用右手指指耳朵,说:“听,老黑人的小号吹得像雕塑,他喉咙就在你眼前三公分抖动,喉结一骨碌一骨碌的。”

“看见啦,”她懒洋洋说,“喉结尖尖的,苍白。”

那可不是老黑人的,是我的。我干咳两声,下意识用左手托住下巴,遮住那个尖尖的、苍白的东西。

她嘲弄地笑起来,嘴角向下拉。“紧张什么嘛,没人对那儿感兴趣的。对了,你开酒吧的钱筹齐了吗?”

“这不正在努力。”

“这么点工资恐怕还不够你自个儿开销吧。”

“我可是学生啊,家里得寄生活费给我呢。你想,我一个独子,父母虽不是什么官儿款儿,却也是吃皇粮,没其它负担的。”

“嗬,没想到你还是双薪,怪不得悠哉游哉。”

“不过嘛,”我用右手的手指轻敲着桌面,“好像还差很多呢。好在我只想弄个小小的,实在不行与别人合开也可以。”

“为什么不能在本地开。”

“说不清楚。是不是喜欢空气稀薄的地方?喜欢冰雪?但没想过到东北开呐。”

“边缘化的时空?”

我想了一想,点了点头。“哼,有道理。我说你该去当作家吧!”

我坐的方向面朝着门,门被推开了。一男一女手牵手走了进来,都穿着牛仔裤、体恤和运动鞋,头发染成浅栗色,两蓬秋风枯草。我急忙走过去,招呼雌雄二草。他们找到一个角落坐下,要两杯速溶咖啡。我到吧台去拿杯子,撕开包装袋,倒开水,在瓷盘上放6块方糖。然后我用一个黑色的塑料托盘,把它们送到桌子上,点点头,笑一笑,“请慢用。”

我倒了两杯水,又到芳芳那儿坐下,把一杯推给她。“白水,免费。”

她瞟了瞟枯草,说:“总算有了点人气。再坐几分钟,也该走啦。你不能离开?”

“肯定不能。八点以前就我一个人应付。”

“还说请你吃火锅的。”

“那当然是好事,”我说,“就当你的邀请是期货了?”

“行啊。”

这时,两蓬枯草碰在一起,旁若无人地亲嘴,咂吧有声。

“唉,他们真懂生活,”芳芳感叹,“饭前口腔清洗。”

“有时候,还有男女坐在角落里脱衣解带的,”我说,“有一晚,都他妈凌晨一点过了,还有人坐着不走。列侬唱N遍了,我也懒得管'奇。书'。我打着呵欠去送啤酒,看见两人衣扣都松了,正紧紧抱在一起。那女的把头抬起,还白我一眼,害得我差点去厕所自渎。”

“你们男生不是爱说看得着、搞不着,心头如刀割吗!住在学生宿舍,也没法解决问题啊。到这儿来,虽说不能真刀真枪地干,却总可以耍完一个套路。”

“肉体无奈。”

“的确无奈啊,无奈得很咧!”

她叹一口气,低头打开皮包,拿出钱夹子。“多少钱?”

“30元。”

我到吧台把钱锁进抽屉,在本子上记下帐目。

她已站起来,肩上挎着包,右手提着香蕉。

“嗨,”她说,“忘了让你吃香蕉了。拿点儿去?”

我摆摆手,说:“不要了,我不喜欢吃这玩艺儿,软扒扒的,怎么,你喜欢吃?那么多,吃不完很快会坏的。”

“我可是香蕉鱼啊,”她说,“一顿要吃七十八根。”

我读过《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笑了,说:“吃得圆滚滚出不了洞,是有生命危险的呢。”

她把香蕉放在地板上,凑过来,身体离我只有10公分。她的眼睛盯着我,就像黑色的漩涡,要把我拉进她深深的未知的冰海深处。我使劲抬头,把双眼挣脱她的吸引,俯视她麦田一样的头顶。

“你说,”她眼神恍惚地问,“西摩干吗用手枪打自己的脑袋,他真的是顿悟了人生吗?”

我耸耸肩,说:“没什么,他只不过是不想活了。活腻了。就这样。”

她淡淡地笑笑,说:“他妈的!”

我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那是霍尔顿的口头禅。

“他妈的!”我高兴地说,并伸出手掌。

她击打了一下,就像我们已成为某个秘密社团的人一样。然后她拎起香蕉,走了。

“他妈的!”我倚靠在吧台上喃喃自语。

第一次到拉萨(1)

八郎学、梅子与喜马拉雅雪人

第一次到拉萨是一年前的事儿。那时,我在酒吧打了半年工,正值暑期,学生们走得差不多了,生意不好,就向老板请了假,到拉萨看看。

波音757稳稳地飞在一万米的高空,我坐在舷窗旁向外看,四川盆地被一层浓云所遮盖,看不到一丁点儿地上的景观。西行不久,在一片云海之上,赫然矗立起一壁高大的雪山,其中,最高的主峰宛如银色的金字塔,在阳光下发出刺目的闪光。它一定是海拔7556米的贡嘎山了。从这儿往西,整个地形高高抬升,高于云层之上,千山万壑,雪峰峥嵘。如此多和如此辽阔的高山地域令人难以想象。青藏高原,世界上最雄伟的地貌在机翼下延伸。我久久地注视着高大的雪山,直到双眼被强烈的反光所灼痛。

飞机上不停地播放着一组关于西藏的歌曲,当唱到“仙女般的空中小姐”的时候,我睁开闭目休息的双眼,寻觅着“仙女”。她们忙着分发饭盒、饮料什么的,模样儿当然出众,身材也不赖,如果可以同我耍朋友的话,我会十分高兴的。但“仙女”们价值不菲,好像喜欢阔绰的名男人。这样一来,就意味着一个大学留级生耍空姐的概率是很小的很小的,小到从月球上看到学院院长的阻生牙。但意淫却是通往理想国的捷径。我把那个丰满屁股的空姐同我不多的性体验结合起来,马上就想入非非了。真是不好意思。这不算是邪恶吧,正正经经想同她恋爱,没有半点儿非礼的因素在内的。可老是胡思乱想,也不是办法。反正不能再继续了。我从脚下的小包里摸出《麦田里的守望者》,翻开第一页看起来,看到霍尔顿骂他哥哥D·B是婊子,我笑起来,恢复了正常。这本书看过很多遍,从没读烦过。每一次读,都有过瘾的感觉。塞林格把书写到这个份儿上,怪不得隐居着不发表作品了。说这本小书是上个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恐怕不会有人发杂音吧。也怪,诺贝尔文学奖好像总是不得要领,老是放过超一流的,经常在二流的圈子里混,自损声誉。不过,奖项本是某集团或某个人意志的产物,当不得真的。就同幼儿园的小朋友认为“还珠格格”是最牛逼的一个道理。你恐怕认为我是一大帮塞迷中的一员,我喜欢看,但仅此而已。用霍尔顿的语言来说,他妈的塞林格发表不发表他的混帐新作品关我屁事。

丰满屁股的空姐推着车过来了,她的皮肤很白,嘴唇也厚,很性感,围裙被高耸的乳房顶得紧绷绷的。她递过饭盒,眼神像烟头一样烫我一下,我一脸的烟灰。她问我是要果汁、可乐还是咖啡,我说要果汁,眼睛盯着她有着细软如芳草的汗毛的手臂,不敢直视她。太漂亮的女人总是令我窒息,仿佛大地流淌着波涛汹涌的肾上腺素。她白金戒指戴在食指上,没有结婚。一个假设:如果我是什么混帐CEO,就立马向她求婚,然后,“他娶了个女人不让她离开/现在她整天就待在那儿”。拉金所言。

对于她的背部我并不准备来一段罗伯一格里耶的描绘。但是,她的裙子的下摆,有一处一元硬币大小的灰褐色污渍,没有洗净。它像一个问题向我的眼球提出来。或许,那是她送完饭,累了,一屁股坐下,却不料椅子上滴了一滴酱油;或许,那是她月经来了,没来得及更换卫生巾,在飞机上升时,坐在椅子上留下来的。我在学校耍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这样的,他妈的后来她跟了团委副书记成了特别进步的青年。我们坐在运动场边的看台上,一边摸摸搞搞,一边讨论怎样混毕业,她惊叫一声,站起来,牛仔裤上有了拇指大小的血迹。当然,如果我不想吃耳光或被别人扔下飞机,我最好还是别问她。

我打开锡箔纸饭盒,里面是一点儿米饭、青豆,和一只鸡腿,我狼吞虎咽干掉它,却只是吃了个三分之一饱,机票一千多,就舍不得花一元钱煮一堆饭把乘客撑死,显出小家子气。没再要,只把那杯果汁灌进去,权当填充料。揩了嘴,继续读塞林格,不好哈哈大笑,只是闷在肚子里手舞足蹈。阅读的快感,怕是不比做爱差吧,大多数人一辈子没有享受过,应该算是可怜虫了。

广播让乘客扣好安全带,说是贡嘎机场快到了。我向窗外望去,大地用纯净的黄色堆砌而成,同你的面孔仿佛只隔了三寸。地平线那儿很清晰地用白色勾勒而成,奇书…整理…提供下载不像内地一片灰濛濛。高原的肌理动人心魄地展现,像泰森的肩膀一样充满力量和野性。它的血管、肌肉、骨骼、肌腱、皮肤、毛孔、汗,生动起来,成为你愿意与之对话的那个人。

我穿一件黑色的李宁牌体恤,厚型的比利牛仔裤,脚蹬一双棕色的耐克登山鞋。当然,那个150升的奥索卡登山包里还有一件无名毛衣,一件李宁牌卡克,两条号称“猛龙”的内裤,一套棉毛衣棉毛裤,两双棉袜,雨伞,雨衣,感冒药品和维生素药丸,半条三五烟,手电筒,随身听,迪伦的CD,阿姆的CD,∪■的CD,一本《藏地牛皮书》;一本《金刚经说什么》,借的理光照相机,五卷柯达200胶卷。小的耐克挎包里有现金2000元,建行卡一张,身份证、学生证及边境证,普及本《麦田里的守望者》,电话本,圆珠笔数支,软面抄两本,还剩12只的三五烟,一把冒牌瑞士军刀。为新买的鞋子、登山包及其它杂物,我卖了手机。休闲是有钱人的体闲,就像品味也是有钱人的品味一样。妈的。

第一次到拉萨(2)

飞机停稳当后,我起来,从行李舱拿出背包,找出卡克穿上,背好包,跟在人流后慢慢走出机舱后门,两个空姐站在门旁。我盯着丰满屁股空姐的脸,希望她用眼球再烫我一次,顺便留下联系方式。当然,你猜对了,她根本就对我不屑一顾。她职业性点点头,说请慢走,双眼看着脚底那块绿惨惨的地毯。难道那破地毯都比我有趣?可能是这样。不得不说这对我不是一个打击。

三千多米的高度,对于生活在海拔几百米的人来说,就算是天上了。下了飞机,置身于瓦兰的天空下,真的觉得是在天上的。那种兰色既深邃又灿烂,从皮肤穿进穿出,仿佛肉体是一个透明的气囊。空气清冽,有一种奇怪的香味,绝对没有都市那股人气。不觉得缺氧。年轻呗。况且,事先已是作了准备的,跑子一个多月的步。一同来的有些人开始大声的赞美,好像不给他们一个高音喇叭和一套广播发射系统不行。以感叹词和形容词居多,其中,“太美啦!”是使用率最高的一个,当然,磨损率也大得吓人。我不太合群,不想同别人搭白,特别是到旅游区,独自一人,走走看看,吃吃喝喝,胡思乱想,蛮好。

上了大巴,一路向拉萨挺进。一泻如注的阳光照在路边广袤的褐黄色山地上,仿佛全世界的阳光和全世界的黄色山地都沉淀在这儿,质量很大的感觉。兰天像镜面斜倚在空旷的大地旁,有苍凉和寂廖的美。觉得人类应该给地球留点儿空间,到处是王府井、南京路、春熙路之类,也不太好玩儿,连撒野的地方也找不到,必得装得文明高雅,还要穿狗日的名牌,开口楼盘,闭口宝马。有时候,其实就只想拉野尿、撒野尿,很卑微的隐秘的愿望。哦,说到这儿,顺便补充一句,很希望能野合的。真的很想,像一只骆驼想念沙漠一样地想。

汽车沿雅鲁藏布江逆行。河谷宽阔,水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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