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少年药王 >

第114章

少年药王-第114章

小说: 少年药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秘密。我只能说,一百万买到手,实在是太便宜了!”隋戈有些激动地说道。

“秘密?必须告诉我!”沈君菱有些蛮横地说道。

“好吧,我可以告诉你。不过,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作为报酬。”隋戈说道,“你怎么会有这个坊市的通行证?还有,你为什么会对我感兴趣?”

“我有这个小坊市的通行证,是因为这个坊市本来就是我们家开的。”沈君菱说道,“我们沈家,是中药世家,拥有数百年的历史了。至于我为什么对你有兴趣,应该说是你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什么时候?”

“在希尔斯酒店的时候。”沈君菱说道,“你用的木针和扎针的手法,非常奇妙,嗯,应该是玄妙才对。那时候,我就对你产生了兴趣,我想看一看,你是否就是我要找的人。”

“你要找的人?”隋戈诧异道,“什么人?爱人?还是情人?还是男人?”

“你希望做我什么人呢?”沈君菱反问道,“不过我知道你也就是嘴硬而已。本姑娘法眼无差,看出你还还保留着童子身呢。我倒是好奇,你那个唐姐姐那么漂亮,你怎么都不知道利用利用呢?莫非是……你有什么隐疾?”

“呸!狗嘴里面吐不出象牙。”隋戈啐骂道,“你要是肯亲自试一试的话,就知道我不止是嘴巴硬了!”

“这么厉害?”沈君菱笑道,“要不然我把车停在路边,让你展现一下风采?不过,可别像上次一样,直接就喷鼻血了哦。”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隋戈郁闷道:“算了,某家可不喜欢玩车震,很容易悲剧的。既然你如此好奇这盆景的来历,我就如实跟你说了吧。盆子里面的这一株小树苗,名叫‘人木’。”

“人木?这名字听起来怎么这么渗人呢。”沈君菱道。

“这名字是有来历的。朝段成式的《酉阳杂俎》中,就有关于人木的记载。这东西产于大食国西南两千里的一个小国中,常生于山谷当中,树枝上的花朵,就如同人面一样,花不解语,人如果问它什么,只是笑而已,如果频频发笑,就会从枝上掉落下来。”隋戈侃侃而谈,如数家珍一般。

“这么神奇?”沈君菱惊道。

“不,这还不算神奇。”隋戈说道,“《酉阳杂俎》中,记载的只是人木的外形特性而已,却没有记载其功效和妙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对啊,你买来这人木,当然不是为了观赏吧。”沈君菱说道,“不过,我还真是好奇,这东西开花的时候,是不是真的跟人脸一样,还会冲人发笑。这种场面,一定是奇异又让人觉得恐惧吧。对了,你说这人木究竟有什么神奇功效呢?”

“人木花的花粉,酿成蜜汁,有妙用。但凡吃过其花蜜的女子,美态天成,一颦一笑,都比花娇,显得美艳不可方物。传闻,当年西施就服用过这种野蜂采集的人木花蜜,所以才如此惹人怜爱;而邻居的女子,想学她,却落了一个‘东施效颦’的臭名。”隋戈说道。

“一点花蜜就能够让女人变漂亮?拉倒吧,别骗我了。”沈君菱似乎不肯相信。

“事实就是如此。”隋戈肯定地说道,“这人木的花粉,就是如此神奇。可以让女人服用之后,更加‘女人’!”

“那如果男人服用了呢?”沈君菱问道。

“男人服用了,就会变人——”

隋戈说道这里,忽地停住不说话了,因为这时候他忽地想起了蓝兰。

可怜的蓝大主播,天生丽质,美艳如花,让隋戈同学一度很有好感,可惜她却是一个蕾丝边,这几乎成了隋戈同学的一个心病,也让他这段时间跟蓝兰渐行渐远了。如今,有了这这株人木,只要取得人木花的蜂蜜,再配以其它药草,应该可以治好蓝兰只喜欢女人的“病”,变成真正的女人!

这真是天赐良药啊!

想到这一点,隋戈心头就莫名地激动起来了。

蓝兰这样的女人,如果一直都做蕾丝边,在隋戈看来,简直是天理难容啊。

“不准你坐在我旁边还想其他女人!”沈君菱忽地发飙道,“要不然让你走路回去!”

“咦,你怎么知道我在想别人?”隋戈疑惑道。

“因为你刚才笑得很贱!”

“难道我想你就不能笑么?”

“你如果想我的话,就不是贱笑了。”

“那是什么笑?”

“苦笑!”

“……”

第163章 装逼的代价

对于沈君菱,隋戈心里面仍然有许多问号。

中药世家?

恐怕并非这么简单呢。

尽管隋戈也知道,沈君菱接近他肯定是有某种目的,但是他却完全感觉不到沈君菱有什么恶意。

正因为如此,隋戈才没有刨根究底的去追问沈君菱的秘密。

有些时候,带着一点点小秘密的女人,反而更加具有吸引力。

不过,当务之急,却是要将这人木树催生出来。

这盆景中的人木树苗,可是真正的人木,货真价实的中品灵草。只不过,因为一直没有得到过多的灵气滋养,所以这一株人木一直都还是树苗,几乎就没怎么生长。庆幸的是,这花盆中的土壤居然还是灵壤,所以才让这一株人木树苗侥幸存好了千百年,如果是普通的土壤,恐怕早就死翘翘了,也不会落到隋戈手中了。

这人木树苗,不仅是给“蓝兰”治病的必备之物,而且日后还有许多妙用。

别说,这一次还真是多亏了沈君菱,要不是她带隋戈去这么个古怪的坊市上面溜达一圈,恐怕隋戈还没有这么好的运气,能够弄到这一株人木树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沈君菱此女,怕是有旺夫益子之相。

要是娶了这样的女子,多半运势就会急转而上,那时候财运福运就会滚滚而来呢。

不过,隋戈此时也就是心里面YY一下而已。

尽管,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片大大的后宫,但是如今这社会,真能够建立起后宫的人,又有多少?当然,那些只要是女人便收的人除外。更何况是这等极品妖娆的女子,想要收入后宫,只怕更是难上加难了。

别的不说,光是唐雨溪那道坎,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迈过去的。

但是,看着旁边的沈君菱,如此一个绝色尤物,若是便宜了别人,隋戈却又觉得万分不甘心。

“到学校了,赶紧下车啊,傻愣着干嘛。”一旁的沈君菱忽道。

隋戈这才意识到,原来已经到了发疯校区门口附近了。

“留个电话吧。”隋戈正要下车,却又回头说道,“下次如果还要去坊市淘宝的话,也好有个引路人。”

“我记得以前跟你打过电话的,你没有存我的号码?”沈君菱问道,语气很平静,但是却暗藏杀机,似乎暗怪隋戈这厮居然不当她是一回事。

“存了。不过你的那电话,怎么打不通呢?”隋戈郁闷道。

沈君菱忽地笑了起来,笑得花枝乱颤。

隋戈有些不解。

片刻之后,沈君菱才停止了笑声,说道:“我终于确信,你的确给我打了电话的。”

“怎么回事?”隋戈更加疑惑。

沈君菱狡黠地说道:“我喜欢想找别人的时候,都能找到。但是,别人找我的时候,却找不到。所以,我跟别人打电话的时候,都会用一张临时卡。打了之后,立即就丢到一边。”

“请问沈姐姐,你为什么会有这么古怪的癖好呢?”隋戈问道。

“神秘感。”沈君菱说道,“你们男人,都是贱骨头。越是神秘,越是对你们爱理不理,你们就越是巴巴地想着人家,对吧?”

“嘿……我喜欢神秘,但是不是贱骨头。”隋戈笑道。

“口是心非。”沈君菱说道,“不过呢,谁让你这么逃姐姐我喜欢呢。那我就留一个二十四小时都能联系上我的号码给你把。不过,当心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被你的唐姐姐发现了。”

“发现也没关系,我们的关系是很纯洁的,经得起严刑拷打的。”隋戈说道。

“只是暂时纯洁吧。”沈君菱嫣然一笑,取了一张便签纸,写了一串手机号码。随后,还在她嘴唇上印了一下,这才递给了隋戈。

隋戈结过了留着沈君菱唇香余味的便签纸,放入了钱夹当中。正要跟唐雨溪分道扬镳,却发现有一群不怀好意地人围了过来。其中一人,隋戈倒是认识,赫然就是那位撞了人的凌志男。看来,这小子家中果然是很有钱,居然这么快就从局长里面出来了。

报复么?

这种情况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对方可是堂堂村长的儿子,也算是富家弟子了,之前被隋戈扇了耳光,连他的女友也被沈君菱给打了,可说是颜面尽损,他觉得如果不把面子找回来的话,以后就没办法在东江市混了。所以,这家伙立即纠集了二十来个本村及附近村子的小流氓,准备来找隋戈报仇雪恨。

这不,功夫不负有心人,凌志男一群人总算将隋戈和沈君菱给堵住了。

事实上,主要是因为沈君菱这辆宝马车太显眼了,所以很容易就被认了出来。

这时候,二十来个人,一下子就围了上来。

而且,看架势,这些人的衣服当中似乎都藏着钢棍、砍刀之类的武器,显然并非善类。

人多,气势就足。

凌志男的脸虽然还有些红肿,但是这会儿却趾高气扬了,来到隋戈面前,很屌地说道:“小子,你没想到老子很快就出来了吧!告诉你,老子有的是钱,可以请律师,可以给‘保释费’。你这种穷小子想跟我斗,简直就是找死!”

“我还真是没想到呢。”隋戈淡淡地说道,“看来你受到的教训还不够啊。”

“教训?你还想教训我么?”凌志男冷笑道,“那也得问问我的这些兄弟们答应不答应。就算你能打,这么多人,你能打得了几个?”

“人多就很嚣张么?”隋戈问道,“当心装逼不成,反被雷劈。”

“你他妈是傻比啊!这年头当然是人多嚣张了,谁他妈还流行单打独斗啊!”凌志男冲着隋戈骂道,“傻比,你给我记清楚了,老子就是沙河村的邓斌,记住了!”

“你这样的人,我一般记不住名字。”隋戈淡淡地说道。

“嘿,你他妈还挺嚣张呢。”邓斌狞笑道,“等会儿你就嚣张不起来了。不过,如果你肯把车里面的这妞儿借我玩几天的话,也许我会考虑放你一马的。”

“只要我老公愿意,我是无所谓的。”沈君菱在车中悠悠然然地说道。

尽管明知道“老公”这个称号是假的,完全没有一点实质性内容的,但即便如此,隋戈同学心头还是春心荡漾了一下。

“小子,那你怎么说?”邓斌邪笑道,只是因为脸庞还是红肿的,所以笑起来的时候像是猪头。

“就算我答应,我的兄弟们也不会答应的。”隋戈轻松悠然地说道。

邓斌带的这些人,隋戈一只手就可以全部将他们打发了,自然不会将他们放在眼中。更何况,就算是沈君菱,也同样可以轻松写意地将这些人收拾掉。不过,对方这么有兴致,隋戈不介意陪他们玩玩。

“你的兄弟们?”邓斌不屑道,“你他妈死到临头还嘴硬么!”

刚说完,邓斌旁边的一个小流氓拉了一下他的衣服,附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邓斌脸色大变,往四周一筹,果然发现情况不对劲了:他们这二十几号人,已经被另外一群人隐约给围了起来,而其对方至少有四五十人。

邓斌正在迟疑着要不要退走的时候,却见街头处快速驶过来两辆大巴车。车门打开,近百人凶神恶煞地往这边走了过来。街头的行人一件这情况,立即避开了这里,只是远远地站着看热闹。

邓斌身边的小混混,也察觉到情况不对劲,有几个混混认得这些人是狂熊帮的,所以不待邓斌开口,就打算磨脚开溜了,但这些人显然已经被盯住了,刚跑出去几步,立即就被几个人给截了下来,然后拖到了小巷子里面去“招待”了。

混混和真正的黑帮,是有本质区别的。

邓斌找的这些人,就是所谓的混混,战斗性、纪律性都比较弱,不堪一击;而真正的黑帮人员,虽然不说全都是悍不畏死之徒,但整体战斗力和纪律性绝对不是一般的混混可比拟的。

一百多号人围上来之后,邓斌和他带来的混混们自然都跑不掉了。

眼镜和刀子看都不看邓斌,来到隋戈面前喊了一声“老板”。

刀子这几天本来就带着小弟们在发丰镇附近搞“特训”,收到眼镜的消息之后,立即纠集了附近所有人马赶来这里。听见居然有人敢仗着人多对付他们狂熊帮的老板,他们能不有所行动么?

邓斌一听“老板”二字,顿时面如死灰,双脚开始打颤了。

刚才,邓斌已经从旁边的混混们口中知道了这帮人的来历:狂熊帮!狂熊帮是什么来头,邓斌自然用脚趾头都能够想出来,毕竟这狂熊帮可是东江市第一帮会,据说其老大山熊已经“改邪归正”漂白了,但狂熊帮的江湖地位,却是不减反增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