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猛鬼女友-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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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准,应该还活着,不过也可能死了,现在没有任何消息。”田田淡然得说道。
“我说,她真的是你亲姐姐吗?”
“是,但是我不喜欢她。”田七端起一边的茶杯,喝了一口。
如果你姐姐知道的话,一定会很伤心的,要知道她可是超级大妹控。
不过不管怎么说,田七也是传授自己八卦掌的恩师,自己绝对不能坐视不理。想到这里,陈晓光开口道。“既然她是遇到大麻烦,那就帮她解决麻烦,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田七上下打量着陈晓光,好像在看一批货物,最后点点头。“你很不错,暑假的那些事我都知道。”
“你都知道?”
“别看我这样,我可是田家的二小姐,田家可是国内一个了不得的大家族呢,不说这种事了,总之,我希望你出国,加入雇佣兵,然后调查我姐姐的行踪并将她带回来。”
陈晓光愣住了,接着大声吼道。“你开什么玩笑,让我干这种事?我还要读书,上大学啊,而且你让我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做这种事情,你觉得可能吗?”
“你可不是普通的大学生,我可是知道你到底有多恐怖,放心吧,学校方面我帮你处理,不上课也能顺利毕业,而且我会给你一百万当启动资金,还有,会有两个人协助你一起行动。你只要提供武力就行,那些动脑筋的事情,交给别人就行。”田田说得倒是很轻松,好像没看到陈晓光额头上暴起的青筋。
“我说,你怎么不去死?”
田田斜了他一眼。“怎么,你想对我姐姐见死不救?真是绝情的男人。”
“我……”
第274章 出发
陈晓光真的不想理会这么麻烦得事情,但无奈的是,失踪的人是田七,他又不得不管,好在有王梦秋的帮助,应该不会那么麻烦才对。
陈晓光最后还是答应了,三天之后,他来见那所谓的两个协助者,刚踏入地下室,陈晓光便有种不妙的感觉,当他看到站在一边的那两个人后,一口气憋在心头,差点没吐血。
“呦,晓光,我们又见面了。”
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刚分开没多久的任常愚跟刘念,这刘念本来是眼镜蛇的人,不过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竟然这么快就出来,看他们两在这里,陈晓光有些不敢相信道。
“你该不会想让我们三个去吧?”
“你别小看他们,任常愚你很熟悉,我就不多说,至于刘念,别看他一副大叔样,以前可是在中东那边当雇佣兵的,经验丰富,而且在那边也有一定的人脉,你们跟他一起行动要听他的丰富,不然别说找到姐姐了,就连回来也是问题。”田田认真得说着。
“我姐姐是在欧洲,亚洲跟非洲交界处那一带失去联系的,范围有些大,他在中东的时候接触过一个叫血狼的佣兵团,至于是不是加入那佣兵团我就不知道了,你们可以去那里探探情况。”
“你让我们三个跑那边的战乱地区去,这不太好吧,你家里不是很有势力吗?为什么不直接雇佣那些雇佣兵?”陈晓光不解道。
“情况有些复杂,我们田家不能露面,因为姐姐得罪了欧洲的一个大家族,我们出手的话,会很麻烦,所以只能靠你们。”
“靠,又是这种借口。”陈晓光不满道。“算了,无所谓,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时间拖得越久,姐姐就越危险,大致情况我都跟刘念说了,你要服从他的安排,至于学校的事情,你就不用理会了,我会处理好的。”
陈晓光叹了口气,只好跟他们两个出发了,路上,任常愚满脸喜色,估计能道外面去疯一把很有意思,前途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要知道这次可是要去中东地区,那里战火纷飞,可不是陈晓光这种血肉之躯可以抵挡的,一不小心挨了一梭子,那是要死人的。
三人走到门口,任常愚跟刘念都背着一个背包,至于陈晓光什么都没带,他也没什么好带的。敢到学校门口,陈晓光便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
“一一,小黔,你们怎么来这里了?刚好,我有事情要跟你们说。”
“我知道,你是要离开学校,一学期,甚至更久是吧!田田都跟我们说了,可是我问她你要去哪,她却什么都不肯说。”甄黔有些担忧道。
“她不说自然有她的道理,我肯定会回来的,只是不知道多久。”当然,也可能永远都回不来了,指不定就死在某个角落,不过无所谓,而且有王梦秋这家伙在,只怕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是不是很危险?”
“怎么?你这么担心我?”
甄黔脸色一红,随即羞怒道。“谁管你死活,我只是随口问问。”
“哈哈,没事的,死不了。”陈晓光笑道。
“晓光,你要小心点,早点回来。”一一安静得说道,做完手术,她的脸色苍白,但跟以前相比要好得多。
陈晓光点点头。“放心吧。”
离开学校,陈晓光依然能感觉到背后注视的目光,任常愚揶揄道。“你这家伙还真会沾花惹草,而且一惹就是两个,真够可以的。”
陈晓光没有理会他,而是皱着眉头,想着自己的事情。他瞥了一眼,见王梦秋陪在自己身边,有种莫名的心安,还好,有王梦秋在。
上了出租车,三人直奔火车站而去,刘念安排的路线是这样的,现在南方临海地区,然后偷渡出境,他们不敢正大光明的出去,因为会惹麻烦,比较这次出去可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偷偷摸摸是必要的。
陈晓光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茫然的听从刘念的安排,这货是个老油条,能处理好一切事情。
路上,刘念叮嘱两人很多事情,比如出了国境不许说话,不许分散,一切要听出他的安排,两人都不是一般人,自然不可能想要出风头,或是看刘念不爽,不服他。他们都知道,如果没有刘念的话,两人说不定怎么出去都不知道。
三人出发前,田田已经给了启动资金,每人一百万,不过大部分都存在刘念那不记名的账户里,以备出国使用。
到了临海地区,刘念让两人在一处酒吧等着,接着就出去了,晚上十一点多,他让两人吃饱了,拉撒干净,这才带着他们去了码头,躲进一个集装箱里面。
“我已经打了招呼,就躲在这里面,几天之后到了就可以出去了。对了,你的手机,钱包这些东西都放在学校吧。”刘念问道。
陈晓光点点头,这些东西带出去很麻烦,跟他们两个躲在漆黑的集装箱里面,陈晓光有种乖乖的感觉,不一会儿,只觉得身体一震,集装箱被抬起来,陈晓光知道,这是要上船了。
在集装箱内的生活,其实并没有像陈晓光想象的那么无聊,因为有刘念这个经验丰富的老兵在,他早已经准备了水跟一些高能量的食物,在集装箱内,他将自己以前的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两人,这让陈晓光有些感动,只是他传授的东西五花八门,包括偷渡,隐藏,追踪,偷盗,杀人,伪装,换钱,在异地怎么得到武器,如何不引起当地人的注意等等东西。
这货,好像是个专业的刺客,每一方面都说得很通透,不断的强调,就怕两人忘记,好在两人听得多很认真,毕竟关于自己的性命,而且他们两个对这些东西也很有兴趣。
刘念直接说道,以陈晓光的身手,面对十来个雇佣兵都不成问题,当然,前提是陈晓光能避开他们的射击,陈晓光是他们最强大的武力,而任常愚嘛,这家伙是个天才,不仅精通各国语言,而且心思细腻,是个人才,刘念则是经验丰富的老兵,三人缺一不可。
第275章 战乱之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陈晓光是觉得很久了,期间他学到了很多自己从来不知道的东西,当然,在集装箱里面,撒尿拉屎都要到角落去,这种异味的煎熬,真是难以言表。
终于,在经过漫长的等待,陈晓光他们所在的货船终于到岸了。
巴士拉是伊拉克商港。位于该国东南阿拉伯河西南岸,伊拉克可以说是地球上最混乱的几个地区之一了,几乎每个地方都有流血和死人。
陈晓光他们挑一个时机,这才悄悄的离开出了集装箱,开门的是一个大汉,陈晓光不认得,不过他好像跟刘念很熟悉的样子,抱着他叽里咕噜得说了一通。
陈晓光跟任常愚跟在刘念身后,他带着陈晓光离开巴士拉港口,一路上陈晓光他们引来了不少不怀好意的目光,伊拉克人跟印度人差不多,至少陈晓光看不出他们有什么不同的,但也能看到白人跟黑人,至于中国人,那可是遍布全世界……
刘念带着两人,取了钱,又买了一些衣服,找了一处偏僻的宾馆,开宾馆的好像是中国人,一个中国人能在这种地方开宾馆,可见这家伙不简单。
在酒店里,任常愚拿出一个包裹,取出三件黑色的类似衣服的东西,陈晓光疑惑,只听刘念解释道。“这些是防弹衣,很薄的那种,能够防御远处的子弹,当然因为薄,所以不能抵御近处冲锋枪扫射,至于阻击枪,那是更不用想了,不过就算如此,这也是好东西。”
“这是田家弄过来的吗?”
“是的,废话少说,赶紧穿上。”
两人点头,这防弹衣造型奇特,将陈晓光上半身包裹的严实,而且大腿处还有两块防御,只要不被击中头部,应该没有大问题,陈晓光稍稍安心。
除了这防弹衣外,田家还带过来很多特效药,能弄到这些东西并送过来,田家果然不容小觑。
不过这些和陈晓光他们没关系,防弹衣虽好,但是在这危机四伏的战乱之地,起到的作用也是有限。
任常愚让两人换了一身当地的衣服,好好的睡了一觉,当然,不能睡的太死,休息了一整天,待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也就是第二天晚上,三人才这次出发。
“这次我们要去买一些武器,你们在后面跟着,机灵点,任常愚,你会将阿拉伯语吧?”
任常愚托了托鼻梁上的眼镜,有些故作神秘得笑了笑。“阿拉伯语嘛,我本来是会一些的,后来听说要去中东地区,我用三天时间巩固了一下,现在进行最基本的交流是不成问题的。”
陈晓光的额头上已经冒出冷汗,这家伙,是变态吧。记得在高中的时候,任常愚就会讲英语俄语,法语,没想到这些年过去了,他又学了别的语言,这家伙真是彻底的变态。
“我也会一些,毕竟以前在这里混了好久,看来只有陈晓光不会了,那你就安静点,最好别发出声音,懂了吗?”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我不会?陈晓光有些不忿,可是想想,自己好像连英语对话都做不到,只能无奈得回答道。“是,没有你们的指示,我是不会出手的。”
陈晓光看向王梦秋,王梦秋有些恼怒道。“看我干嘛?我也不会,不过我会英语,和外国人交流肯定不成问题的。”
王梦秋有些得意洋洋,这家伙也不靠谱啊。
刘念带着两人,走进一个比较偏僻的酒吧中,一进去,陈晓光便感觉到有一大半的人在扫视着他们,陈晓光有些疑惑,这家伙还想喝酒不成?
刘念带着两人直接走进后台,打开一扇门,一家军火店,竟然隐藏在酒吧后面?
“其实在这里军火可以摆在明面上的,甚至有很多军警会将军队的装备转卖出来,这里的混乱程度实在罕见,不过这里有一些外面买不到的好货色,不用担心起啊,其实没有你想想中的那么贵,比如那柄沙漠之鹰,售价一千美元,弹夹一个六美元左右,还有冲锋枪,AK之类的,几乎你听说过的枪这里都有,甚至还有手榴弹,这东西外面可买不到呢。”刘念向两人解释道。
看着墙上挂着的琳琅满目的枪械,陈晓光有些愕然,男人对枪械跟车都有浓厚的兴趣,陈晓光也避免不了,看到这么多枪械,陈晓光有些激动了。
“我想要沙漠之鹰。”陈晓光道,这家伙只知道沙漠之鹰跟AK47,别的都不知道,他听说沙漠之鹰后坐力大,威力也大,而陈晓光这家伙力气大得恐怖,不怕后坐力。
刘念看了陈晓光一眼,点点头,接着上前跟那老板一阵叽里哇啦得说着,反正陈晓光一句话都听不懂,只是看到刘念跟那老板商量了好一会,才买了一大堆的枪械。
陈晓光买了两柄沙漠之鹰,只是他有些心虚,因为他从来没有用过枪,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大概就是那么一回事。
刘念使用的是一柄冲锋枪,看起来很短,反正陈晓光是认不出的,而任常愚也是冲锋枪,当然也有手枪以备不时之需,陈晓光还买了几把短刀,藏在腰间,比起枪械,刀让他更有安全感。
全副武装完毕,陈晓光他们才离开这里,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