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天微蓝-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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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或者不爱,本来就没有道理。
下午上班时,微蓝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
阿玲热心地帮她一起找,一边问:“你想想,今天都去了哪些地方?”
“我只去了一趟医院,就直接来上班。”微蓝仔细回忆后,说,“一定是忘在公交车上了。”
阿玲安慰她:“没关系,叫你那个大款哥哥再给你买一个。”
手机丢了,当然可以买新的。可是,那只手机是楚涵送给她的。分手时,都没舍得扔掉。因为已经用习惯了。
“夏微蓝,再没有人爱,还可以爱自己。”这是她设置的手机屏保。
临近下班,微蓝接到一个电话,来电显示是她的手机号。
“请问是夏微蓝吗?如果你想拿回手机,今晚九点到清风明月茶楼来。我戴无框眼镜,穿白色风衣。”
她一下子就听出了他的声音。
手机居然被许韶涵捡到了。
他不点明自己的身份,还约她到茶楼去见面,像地下工作者接头。如此种种,太像一个蓄谋已久的陷阱。
与其掉进男人的陷阱,不如让一部故事太多的手机从她的生活里彻底消失。
“手机送给你好了。我不会去。”
傍晚,城市的灯次第亮起。
微蓝走上天桥,在涌动的人群里,显得孤独而落寞。
她想起《东京爱情故事》中的莉香。莉香对完治说:“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们就把昨天都忘记吧!”
但现在却是黄昏,阳光寂寞地落在她的身后。她的眼睛又开始刺痛。
不知何时,一只大手很突兀地伸到她面前。
宽大的掌心里,躺着她那只红色三星彩屏手机。
微蓝惊异地抬头,那只大手的主人,穿白色风衣,嘴角挂着一抹和煦的微笑。
“你不肯见我,我只有来找你了。”
她伸手去接。
许韶涵把手机扣在她的手心里,看着她的眼睛:“你这样的女孩,怎么会没有人爱呢?”
他用力地握了一下,然后松手,转身离开。
微蓝看着他的背影,不禁呆了。人已走远,笑容还在,有种温暖的味道,透着致命的杀伤力。
这晚,十一点多了,微蓝还坐在床上发呆。
电视里演的是缠绵悱恻的韩剧。男主角正是裴勇俊。他染着浅黄的头发,穿着白色风衣,脖子上系着蓝色围巾。
戴眼镜的他,很爱笑。眼睛眯成一条缝,露出洁白的牙齿,好像沐浴在阳光里。
微蓝想着现实中的许韶涵,他也有这样温暖的笑。
她是何等敏感的人。在医院里见到许韶涵的第一眼,她就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一种暧昧——这个男人喜欢自己!
但她不敢迎上去,因为她怕开始又爱上一个人。
爱情里的女人,既不会水性,又毫无方向感。她没有勇气再沉溺一次。
一阵敲门声,突然响起。
她知道是天朗,过去开门。
黄色的灯光从门缝里挤进来,泄了一地。
天朗站在灯光里,眸光清亮有神。
“这么晚了,你还没有睡?”
“在看电视。”她隐约闻到一股酒味,脱口而出,“你喝酒了?”
“在外面应酬,怎么可能不喝酒?”他斜睨着她,“你放心,我现在不会随随便便喝醉了。”
她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微微有些不满。
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会“记仇”?为何要一根筋地记住以前那些不美好的东西??
有时候洒脱和遗忘,也是一种幸福。
也许,在他眼里,她一直都是那个虚伪狡诈、坏心眼的女孩。
天朗趁机将目光锁定在她的脸上,立即察觉到了她的不同。
以前,微蓝的脸色总是不太好,目光也显得憔悴无神。而今天,她的面颊绯红,双眸像被什么东西燃亮了,黑白分明的眼珠浸在水气中,让他觉得害怕。
他们相识了十多年,他对她的了解,甚至超过了她自己。
“微蓝,”他很艰难地,“我下午打你的手机,为何是个男人接的?”
虽然害怕,但他还是鼓起勇气去求证。二十九岁的男人,很多事都要坦然面对。
“我把手机弄丢了,被别人捡到,幸好那人还给了我。”
她淡淡地说,语气很平常,表情也很平常。
因为怀疑,他不能不多看她两眼。于是,又发现她穿了一件水蓝色的睡衣,上面两粒纽扣没有扣,露出优美细长的颈项,和一粒小小的黑痣。
他记得这颗痣。她身上的肌肤莹亮、光洁,如同冬日的初雪。
全身上下,只有两点微瑕,一粒在锁骨中间,一粒在右脚脚趾上。
天朗看着她,眼前竟然出现了她的裸体,冰肌玉骨的身体,乌黑湿润的长发,还有娇媚而诱惑的眼神……
他猛地合上眼,眉心紧锁,颊畔的肌肉因强自压抑而抽动。
“你怎么了?”她从未看过他这种表情,奇怪地问。
天朗深吸一口气,再度睁开眼。
微蓝就在他面前,离他只有咫尺之遥。她眼睛睁得很圆,嘴张得大大的。
该死!她难道不知道,她脸上最动人的地方,就是那双眼睛。
每当眸子睁圆的时候,特别单纯稚气,像个婴儿般惹人怜爱。
而且,从她的身上溢出一股幽香,是他熟悉的薰衣草味道。
那种柔和清幽的香味,直钻他的鼻子,使他的每一根骨骼,每一块肌肉,每一条神经都感觉到了一种异样的颤栗。
天朗咬紧牙关,竭力克制自己,才没有跨一步上前,将这个柔弱纤瘦的女人拥进怀里。
“已经过了十点。”他故作轻松地说,“你穿着睡衣,不会是邀请我进你的卧房吧?”
微蓝似乎才意识到自己衣衫不整,她狠狠瞪他一眼,“砰”一声将门关上。
盯着那扇紧闭的房门,天朗颊上紧张收缩的肌肉才渐渐松驰。
他对自己苦笑:“秦天朗,你再这样忍下去,非憋出内伤不可!”
07
原来,许韶涵也是“海龟”,带壳一族。
他是最年轻的主任医生,有良好的家世与前程,去年才从美国留学回来。正因为这个原因,耽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
他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感情上面,相亲是最理想的选择。本来没抱多少希望,不料遇到了夏微蓝。
她并不十分美,却显出少有的沉静。看见她的第一眼,他的心就被触动,因为她的致命特质。
可惜,她不是相亲的对象,只是来陪相亲的。他一向理智,对感情不会太刻意。原本以为,那顿饭之后,她不过是有过一面之缘的路人甲,没想到在医院的长廊上,第二次遇见了她。
中午没什么病人,治疗室里只有他们两个。当微蓝挽起衣袖时,他有些不敢相信。面前这个女子,所有的竟是如此纤瘦的手臂,如若孩童。
但她的皮肤很白,不但白而且细腻光滑,有一种冰凉的触觉,像摸着一块温润的玉。
许韶涵以前也在工作当中碰触过异性的肢体,却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感觉到暧昧。
他偷眼望着微蓝,长长的清瘦的瓜子脸,秀气的五官,双瞳黑得似乎微微泛蓝,眼光如月下的湖水一样沉静。
当她的身影离去时,在细碎的脚步声里,他的心开始沉下去再沉下去……
无意中,看到微蓝忘在桌上的手机,他有说不出的惊喜。精致的红色手机,屏保上显示着:“夏微蓝,再没有人爱,还可以爱自己。”
许韶涵想起她眉宇间的轻愁,有一种早经世故的沧桑,所以更加冷清。
她把自尊高高地挂起,写着:“生人勿近!”
这一刻,他的心彻底沉沦。
当晚便找到表姐,向她打听微蓝的情况。
表姐一愣:“夏微蓝?你弄错了,她叫谢巧玲。”
“不,是夏微蓝。”他肯定地说,“听说她也是你们信贷部的?”
表姐顿悟,继而抚掌大笑:“缘分,这就叫缘分!”
许韶涵一脸莫名其妙:“什么缘分?”
“当初,我就觉得你和夏微蓝般配,要把她介绍给你,可她说不想谈朋友,谢巧玲又追得紧,我才……结果,你们还是碰到一起了!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平生第一次,许韶涵相信世上真有“缘分”这回事。
“表姐,明天晚上,你能不能帮我约她出来?”
“这么急?”表姐戏谑地说,“看来,你是真的爱上她!”
爱?多美好的情愫!他一直以为遥不可及,没想过有一天也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第二天到办公室,趁阿玲不在,表姐把许韶涵的心事向微蓝挑明了。
“韶涵算得上是本世纪最后一个好男人。他出身高知家庭,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一无不良嗜好,二无莺燕缠身,曾留学美国,通晓四国外语……”
听着对方眉毛色舞的叙述,微蓝的心,却一点点凉了下去。
她恍惚记起两年前那场恋爱,楚涵,也是这般优秀的男子,她死心塌地地爱上他,渴望与他有将来,结果只换来一身伤痛。
正如秦天朗所说,她远没有外表看上去那般纯洁。不但她的心,连她的身体也……教她如何去匹配近乎完美的他?
“张大姐,你表弟不是介绍给阿玲吗?他约的人应该是阿玲。”
“但他告诉我,他喜欢的人是你。”
“抱歉,我不想再夺人所爱。”微蓝歉意地冲她笑,“请转告你表弟,不要脚踏两条船。”
孰料,就是这句话把许韶涵惹急了。
接到表姐的电话后,他迳直跑到银行信贷部来,当着微蓝的面,问阿玲:“请问谢小姐,自从那次相亲后,我约过你吗?”
阿玲傻愣愣的,只知道摇头。
“我说过,我喜欢你吗?”
阿玲还是摇头。
“这就对了。”许韶涵转身面对微蓝,朝她微笑,“微蓝,晚上我可以请你吃饭吗?”
顿时,办公室里鸦雀无声,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微蓝身上。
她坐在那儿,白着一张脸,那双眼睛却黑沉沉的,似有千言万语。
“微蓝,恭喜你钓到金龟婿了!”
阿玲夸张的叫声打破了室内的僵局。
“阿玲……”微蓝艰难地张开嘴。阿玲潇洒地一挥手:“不要婆婆妈妈的!我是真心诚意地祝福你。你再不找男朋友,都快变尼姑了!”
她走到许韶涵的身边,用力拍他的肩膀,说:“你要好好待微蓝。如果以后伤害了她,我不会放过你!”
“我保证,绝不会让她受到伤害。”许韶涵说,像一个听话的孩子,咧嘴笑着,露出细细的牙齿。
剩下的事情,就像任何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那样发展得无比顺利。
许韶涵在众目睽睽之下提出约会,微蓝根本无法拒绝。
礼貌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当他叫她“微蓝”的时候,她沉寂已久的爱情突然被唤醒了。
她喜欢他好听的声音,也喜欢他温暖的笑容。
“微蓝,我想请你吃烛光晚餐。”走进酒店时,许韶涵很自然地搂住了她的腰,嘴角带着自信的微笑。
又是这该死的微笑!微蓝脸上不争气地飘起一朵红云,全然没注意到他停在自己腰间的手臂。
烛光晚餐是不是很浪漫?她从来没有想过,总觉得那是离自己很远很远的事情。
许韶涵坐在她的对面,双手交叉在一起,手背托着头。
他认真地看着微蓝,眼镜上映着飘飘摇摇的烛光。温柔的眼神,如同身边优美的小提琴声在微蓝的心上萦绕。
许韶涵笑着说:“想不到那天会在医院再次遇见你,或许这就叫缘分。”
微蓝情不自禁地跟着许韶涵微笑。
她的眼神开始迷离。
原来,这就是被爱的滋味!
回去的时候,起风了。
已经是深秋。微蓝把毛衣领子竖起来,长长的乱发在风中飞舞。
许韶涵送她回家,脱下身上的风衣给她披上。
那件白色的风衣,软软的,上面残留着许韶涵身上的味道,干净清爽,很好闻。
不知为什么,微蓝竟然迷恋这种味道,这比天朗身上的烟草味和汗味要好闻多了。
回到家中,她发现风衣的第三粒纽扣不见了。
微蓝找到风衣上的备用扣,翻出针线包把它钉好。
男人很少穿白衣服的,穿得好看的更少。
微蓝问自己,突然喜欢上许韶涵,是不是和他总穿一件白衣有关系呢?
一袭白衣,风度优雅的许韶涵,和她以前认识的男人都不同。
他的衣领永远雪白,西服挺括,皮鞋不沾半点尘埃。
医生都是爱干净的,只是,不知道在感情上,他是否同样有洁癖?
虽然是医生,许韶涵并不木讷古板,如邻家大哥般宽厚温和。
他会牵着她的手,穿过人潮汹涌的大街。会穿着名牌西装,陪她出入嘈杂的夜市,吃烤得吱吱冒油的羊肉串。会跟她坐在电影院里,为一出无厘头的喜剧,笑出眼泪。
最出格的一次,她拉着他,去了“火鸟天堂”酒吧。
里面的红男绿女、纸醉金迷,和斯文儒雅,书卷味十足的许韶涵格格不入。
微蓝是故意的,想试试他的胸怀和容忍度。
“许韶涵,”她晃动着酒杯,忧郁的眼神专注着那回旋的红色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