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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上课不要看小说-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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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大方展示了又红又肿的脚掌,顿时有种同病相怜的友好感。

瞬间换了个人似地,文慧呆了一下下,然后用力甩了自己两个巴掌,大叫:「是我不好!是我太任性!你好心帮我我却一直踩你的脚!我却一直踩你的脚!一直踩你的脚!」

「不过……」白云大叔满身大汗地说:「不晓得这些基本数据,也没有生前的衣服,妳妈又死得比在电话里讲得还要久,所以……我要用比平常还要厉害的法力请妳妈妈上身喔……」

「呀呼!」文慧高兴地大叫。

「这要花两倍的钱,也就是一万两千块钱,不过这些钱不是给我的,是要拿来打点阴曹地府的额外花费,这点请施主妳理解。」白云大叔忍着痛,点燃了两根白色蜡烛,很有一定要骗更多钱的决心。

「呀呼!」文慧还是很乐。

「那么,就请帮我磨墨吧。」白云大叔看着我。

「啊,好的。」我恭恭敬敬地拿起墨条,当起神棍的助手。

很快,白云大叔将一切摆设完毕,还将客厅的灯光全都熄灭。

原本这里就很阴森,现在只剩下白色蜡烛头上的摇曳火光,还有线香上的黄红色微火。火光映在纸扎的牛头马面身上,看起来超有鬼要来的气氛。

我很想叫窝在厕所里不知道在做什么的伯父一起来见识见识,但我一提起脚,就痛到没办法走路,只好作罢。(文心手打组手打整理。)

「原本观落阴呢,是要请你们的元神进阴曹地府逛一逛,但那种方法已经落伍了,而且有元神走不回来的危险,所以了,我们慈惠宫顾虑到顾客元神的安全,做了最新的改良,可以直接将你们的亲人从地府里请出来,上我的身,这样一来你们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在阳间跟你们的亲人讲讲话。」白云大叔拿起毛笔,蘸了蘸我磨好的墨汁,说:「不过请注意,施主,你们只有一炷香的时间,香一烧完,你们的亲人就会被牛头马面给带走。」

我竖起大拇指:「了解。」

点点头,白云大叔一手摇着铃铛,一手拿起蘸满墨汁的毛笔,严肃地问:「施主,请教一下妳妈妈的名字。」

文慧也很严肃地说:「都可以。」

白云大叔看了我一眼。

同在一条船上,我挤出一个温暖的微笑给他。

「都可以?」白云大叔手中的毛笔在发抖。

「应该……都可以,也可以……吧?」我流着冷汗、兀自微笑地说:「只要用更多更强的法力,一定可以把她的妈妈从地府请上身吧?」

「是的,只是这样一来……」白云大叔面有难色。

我很自然地接口:「就要花更多的钱。」

「是的。这是行规。」白云大叔露出欣慰的笑。

文慧涨红着脸,摩拳擦掌地瞪着我们,咬牙切齿地说:「都好,三倍价钱也可以,快快快!我要跟我妈说话!」

白云大叔点点头,立刻用毛笔在宣纸上大剌剌地写下「都可以」三个很白烂的字,口中念念有词:「天灵灵,地灵灵,阴曹地府速听命,万神咸听,上九天,下幽冥,妇人都可以,快快来领命,左辅披发,头带骷髅,妇人都可以,快快来领命,吾召酆都神,牛头马面来带领,妇人都可以,快快来领命,所谓阴阳两隔,人间有情,鬼也有爱……」

我一震:「鬼也有爱?」

白云大叔点点头:「鬼也有爱。」

文慧大叫:「我妈咧!」

白云大叔忽然昏倒,从沙发上摔下,口吐白沫、浑身发抖,嘴里念念有辞。

文慧大叫:「我妈到底来了没啊!」

白云大叔脸部肌肉急速扭曲,语气变得很急促:「孩儿啊……妈妈在下面过得好苦啊……每天……都过得……好苦好苦啊……好冷……吃也吃不饱……」

文慧呆呆地听着。

不会吧?这种程度的话也信?

白云大叔双眼翻白,继续痛苦地说道:「想要救妈妈……妳……妳要找法师跟妳一起阴阳双修……才……才能妳在……阳间修……妈妈……妈妈……妈妈在阴间补……」

我听了简直快笑出来,不过文慧越听越呆,越听越呆。

要钱也要色的白云大叔,再接再厉地胡说:「……妳找的法师……最好是……跟一个年纪约四十五岁……有抽烟……有嚼槟榔……体型微胖但其实肌肉结实……这样……法力……法……法力比较强……」

忽然,文慧咕哝了一声:「妈?」

白云大叔适时流下了眼泪:「乖……乖女儿……妈妈……好想妳喔……」

文慧大叫:「呀呼!」

然后她高高跳到沙发上,再一跳——

文慧她直接一脚,用力踩中趴倒在地上的白云大叔的头上!

接下来我完全傻眼了。

原本这一切都可以看作是稀奇古怪的「神经病奇遇记」,可从这一个文慧踩中白云大叔脑袋的画面开始,一切一切,已全速加快,突变成了热情奔放的血腥闹剧。

文慧一直怪叫着「呀呼——呀呼——」,双脚轮流狂踩白云大叔的脸。

白云大叔这一位体型微胖但其实肌肉结实的优秀神棍,在脑袋中了无与伦比的第一脚后,完全失去了挣扎反击的能力,只有继续被踩的份。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白云大叔躺在地上,满脸鲜血地继续挨着文慧的踩击。

这次是真的认真抽搐了。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然后也不抽搐了。

白云大叔的整个脑袋,完全变成了一滩红色的浓稠浆糊。

「……」无法动弹,我呆呆地看着这一切从发生到结束。

比起那栋满屋子自杀厉鬼的旅社,眼前这一个踩脚超猛的疯女孩,整整恐怖了一千倍!奇妙的是,我竟然有种不想马上逃走,非得要看看这件事如何结束的决心。

也许我是莫名其妙想起来,在伟大的拖稿漫画《猎人》里的猎人考试最终回,主角小杰面对半藏断肢的威胁,依然高挺胸膛说:「我只是觉得,如果我在这里放弃了,就再也见不到我爸爸了。」超感人。

如果我连这个疯女孩都应付不了,将来我要怎么解开我爸爸被溶解之谜!

接下来,文慧满意地蹲在地上,胡乱搜集了白云大叔遗爱人间的脑袋渣,然后蹦蹦跳跳地用塑料袋装好,插了根吸管,冲到厕所里。

远远地我听到文慧在厕所里大叫:「爸爸!你最爱的妈妈,已经可以吃了!」

接下来的接下来,我听到一阵吸管里独特的吸吸吮吮的声音。

我完全没有去想象那位老人吸吮那一袋脑浆的画面。

不想去想。

因为我不想吐。

吐出来的东西又会被冰进冰箱,接着被吸进老人的肚子里。

然后我吐出来的东西最后就会跟白云大叔的脑浆搅和在一起,变成一条很难被肛门剪掉的大便。喔喔喔喔喔喔喔……我在想什么?我已经过度冷静到有点错乱了,于是我放任我的胯下又湿又热的一大片。

喂饱了老人,文慧走到我身边。

我茫然抬头。

「谢谢你,谢谢你帮我找到我爸爸最想吃的东西。」文慧感激道。

「喔。」我毫不居功:「不谢。」

「也帮我谢谢九把刀。」文慧一鞠躬,深深深深地一鞠躬。

「喔。」我淡淡然说道:「没问题。」

也不说要去哪里,文慧笑咪咪地打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仔细听,的的确确有蹦蹦跳跳下楼的声音。

现在要走,应该很安全,不怕被文慧的脚追击。

可是,我腿软,根本无法走。

我这才震惊……原来刚刚我如果想逃的话也逃不了。

拿起手机,靠,没电。

无可奈何,我只好在客厅沙发上,在白色蜡烛微弱的火光下,与白云大哥的尸体伴了一整夜。最后竟然也累到睡着了。

天亮了,我恍恍惚惚地站了起来。

去哪?

去警察局,顺便跟警察借了电话打给我老板。

九把刀兴冲冲地陪我做笔录,一边听,一边打开他的笔记型电脑做记录,敲敲打打的,看起来爽得很变态。他啧啧说道:「这真是了不起的经历啊,真不愧是拿我钱办事的好员工,王大明,我一定会好好补偿你的,把你写得很神啊!」

「……」我的意识还有点弥留:「给我多一点钱就对了。」

后来我带一大群荷枪实弹的警察到文慧家看尸体时,九把刀说他不跟。

「我只想写故事,不想看尸体,谢谢!」

说完,九把刀科科科地走了。

在文慧家中,地上那只死老鼠还在。

白云大叔的尸体依旧坚强地躺在地上。

无法自行剪断大便的老人,还是坐在厕所马桶上酝酿下一波的大便。

冰箱里,一包又一包的呕吐物也都在。

就是找不到文慧,也等不到文慧。

一连好几天,这个用踩脚杀人的疯女孩迟迟都没有再出现。

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住在无人整理的房子中的失智老人,只有一个正在监狱服刑的不肖儿子……没有女儿。

甚至,这个老人原先也不住在这间房子。这间房子已经废弃了好几年。

老人原先住在政府立案的疗养院里,长达十一年的时间。

疗养院方面说,这个老人大约在七个月前「被人偷走」,动机不明。

到底文慧是谁?

这个文慧,又是不是真的叫文慧?

文慧跟老人的关系又是什么?大概没有关系。

警方搜集到了满屋子「文慧」的指纹,指纹数据库却比对不出属于哪个人的。显然文慧并没有前科。

谜一样地消失了。

这个调查结果,我不意外。

擅长写小说的九把刀也不意外。

他轻描淡写说:「就他妈的神经病爱幻想,到处扰乱别人的人生啊!」

真是极其恐怖的都市传说。

很长一段时间,我的耳朵都会出现踩脚的幻听,每次都让我渗尿。

不过那个可怜被整惨的老人回到了原先收容他的疗养院,终于可以吃到正常很多的东西——应该算是好的结局吧!

王大明,

1。帮我打隔壁的王先生,就说是打错了(道歉要诚恳!!)*态度*

2。晚一点带干尸去四号公园遛一下。

3。我的D槽爆了,用我说的标准过滤掉10G的烂货,然后再抓新货补满!!!as soon as possible

4。你上次交的报告还可以,$我已经汇了(就那个彰银的)。嫌太多可以还我(谢谢!)

PS,桌上有一包前天没吃完的调味,给你吃,吃不完倒在王先生车上~~

PS2,作家星子长期缺女友,再这样下去整个人会坏掉,你负责帮他找一个,有额外奖金(跟星子拿不要找我)。星子的blog:

//。wretch。cc/blog/teensy

九把刀

(不要在我家打手枪干)

Chapter4 半夜的第十四个红灯

01 开BMW的高中生正妹

自从我开始帮九把刀跑腿之后,要处理的事很多也很杂。

大部分杂七杂八的事都不大让人讨厌,只是也赚不了多少钱,比如帮九把刀对统一发票、帮他缴手机话费、帮他还漫画、帮他抓特定女优主演的A片、帮他捉弄住在对面的邻居小孩(我用橡皮筋远远射他,然后同时让九把刀装无辜走过去之类的)。

「棘手的事」自然价码不错,可是我也没胆子赚太多这种钱。

有时候我花九把刀给的旅费到处闲晃,随机看看有没有什么怪事找上我,有时候我会住到形形色色奇怪的旅馆,有时候我会撞上诡异的小事件。

但更常是九把刀直接从读者那里得到特定信息,丢「任务」让我去完成。

我喜欢目标明确的工作内容,不过,九把刀的第六感就像野兽一样,超灵,他觉得不对劲、不自己干、叫我去干的事,十之八九都是烂透了。

基本上九把刀只负责两件事:

一,用我帮他捕捉到的灵感写小说。

二,在自己的网志上响应正妹的留言。

是很色,不过他付钱非常爽快,说到做到,只这一点就可以说是好老板。

回到指定任务。

这么说可能有点不大礼貌,不过,九把刀的读者有很大一部分都不算是正常人。他们常常向九把刀献策,认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实故事非常适合写成小说。

有的人免费赠送自己的真实人生,这种读者占大多数,他们觉得只要九把刀在乱写序的时候提到他们的名字就很满足。

有的读者提供的故事要用卖的,毕竟在这个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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