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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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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回来的。

仇恨,就像一条小溪,不会随着时间而流逝,只会在每个寂静的夜晚,不断壮大,终成浩瀚江河,让人发疯、发狂,歇斯底里,夜不能寐。王小天从来就不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通常,弱弱的小白脸,心胸和长相会成反比。尤其是少年人,面子一向高于一切,易冲动、易不顾一切。女人,他不在乎,无非就是件衣服而已,可他丢不起这脸。不把这个场子找回来,他还怎么混。人生,往往喜欢开玩笑,走运时天上都能掉馅饼,倒霉时喝口凉水都塞牙。黄挺利和奶胖永远都想象不到,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自尊,并不是那么好欺辱的,一次不经意的打斗,或许不会产生任何后果,也或许,什么后果都有可能产生。不过,就算神算,他也左右不了自己的命运,不是吗。

喝喝酒,揍揍人,跳跳舞,打打炮,人活一世,要及时享乐。大家出生到这个世界上,是为了开心,而不是为了遭罪的。只要开心了,怎么活很重要吗?混未尝不是一种生活,颓废也未尝不是一种人生,关键是你要有钱,再有钱。

奶胖正大汗淋漓的进行着耕耘播种的工作,小混混们打断腿丢出去了,太妹可是要留下接受奶胖的特殊调教。黄庭利对这种黄毛丫头是没什么兴趣的,不过,喜欢这类小女生的,可不止奶胖一个男人,数百名马仔,正迫不及待的挨帮等着上马。不搞白不搞,小姐搞多了,难免也会食之无味。虽然小太妹也不是什么好货,但毕竟年纪在那,紧窄的很,比起那些小姐,是干净多了。至于这么多人,怎么挨帮,这个他们倒不在乎。反正只要人还有一口气,早晚能轮上。一个地方搞松了,还有两个地方可以用呢。他们有耐心,有恒心,有毅力,大不了就是活活搞死,小场面而已。

淡淡的酒香飘散,正宗的东北汉子,还是喜欢喝白酒。啤酒度数太低,没啥乐趣可言。黄庭利和老婆浪八、八戒、狼狗等一党心腹,喝着烧刀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当然,吃饭不是目的,联络感情,顺便讨论一下集团的发展方向,才是黄庭利需要的。

坐吃山空,三百号人吃喝拉撒,可不是一笔小的开销。虽然说黄庭利和奶胖一向关系极好,可舞厅毕竟是天津帮的生意,老是在这蹭吃蹭喝,白拿白玩,也不是个办法。有时候,关系越熟,就越要注意,小小的裂缝,很容易扩大,兄弟反目的。所以,许多人买东西,都会有越熟人越宰的感受。亲兄弟明算账,有些事还是实实在在,自力更生比较好。所以,黄庭利准备大展拳脚,丰衣足食了。至于风险,他旗下的三百名精英扒手,全是一等一的偷窃专家,根本不怕被人当场抓获。况且,一大票人在一个区域范围活动,就算有人失手被发现了,那失主也是自取灭亡,恐怕下场会很惨。虽然黄庭利反对扒手改行变抢劫,可为了生存杀杀人是必须的。

月色朦胧,黄庭利兵分三路,分别袭向了广州的繁华闹市。改革开放的前沿,真正的不夜城,晚上人是非常多的。黄庭利穿梭在人群当中,如鱼得水。他不是不知道非常时期,小心谨慎方为上策,但一味忍让,不是他的作风,好歹总要探探新疆帮的底线,什么事总要有个开始,那撞不上则罢,撞上了,也没必要示弱,就让他先挑起这场争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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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光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了,在他记忆中,这些年几乎都是他砍人,甚少有人敢伤他。春风得意的结果,就是警惕性严重放松,差点命丧黄泉。不过,阎王让你三更死,你想早死也死不了。李正光是幸运的,当他即将遭遇毒手之际,众多赶来的马仔,惊退了张晓光,救了他一命。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笑少年穷啊。现在的李正光,可不单是一名金牌打手那么简单。他已经成为乔四集团,标志性的招牌人物,和郝瘸子小克,平起平坐,真正的大哥级人物。旗下马仔数千,其实力,除了乔四外,根本不惧任何人。每位大哥,都有自己的心腹,这次接起他电话的,正是他的得力干将,左右手郑相浩。

郑相浩,李正光旗下核心军师,二号人物。此人心思慎密,异常狡猾,而且在北京,颇有些白道关系。这次他接起了李正光的电话,并没有像一些鲁莽之人,顺手把电话挂了,而是仔细听话筒那边传来的声响。虽然,他不能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敏锐的直接,让他明白,李正光一定遇上麻烦出事了。本着小心驶得万年船的理念,他迅速拉上了大量马仔,顺着李正光回家的路,开始仔细搜索、找寻。可惜的是,他虽然救了李正光一命,却没能将张晓光当场击毙。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真正的坏人,是没那么容易死的。如果这是乱世,恐怕像乔四这种人,要比大部分的好人,潇洒惬意的多。

“草他吗的,是哪个王八蛋干的,不想活了。。。。”,郝瘸子、小克一党人,暴跳如雷,嗷嗷怪叫。李正光的人缘,那是没说的,可以说是乔四一党把兄弟当中,最好的一个,许多人都说,若没有李正光在和稀泥,乔四一党,早就内讧打乱套了。当然,郝瘸子等人如此暴怒,不乏也有威严遭受挑战的怒气。毕竟,现在的哈市,那是乔四的天空。不管黑白两道的人,见了乔四都要恭敬的尊称一声,四爷,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敢劫杀李正光,那简直就是扇乔四几兄弟的耳光。

“都不要说了,这件事交给李正负责,把那个人找出来。。。。。”,乔四手里把玩着一把匕首,面色阴狠。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事出必有因啊。不管是谁想要李正光的命,都要付出代价。

第一百九十二章 再战(6)

沉重的呼吸,凌乱的脚步。张晓光宛如一头受伤的野兽,穿梭在人迹罕稀的羊肠小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张晓光鲁莽是不假,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雏。乔四的为人,他早有耳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决不会遵守hei道火拼,不伤及妻儿的规定。所以,早在动手之前,张晓光就把老婆父母和卷毛,送到了外地安置妥当。然后召集了兄弟,仔细考虑了动手的细节,勘察了逃跑路线。敌明我暗,只要抓住时机,蚂蚁多了,一样可以咬死大象。不过,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许多事会不会有完美的结果,谁都不知道,谁都无法保证。人生,就是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才会有趣。

“见过这个人没有。。。。。?吗的,再看仔细点…。。什么,没见过?娘的,招子放亮点,看见这个人,马上报告,四爷发话了,谁他吗的要是敢知情不报,帮这个人逃跑,宰了他全家。。”,火车站、码头、汽车站,一队队马仔,手里拿着照片,挨片向地头蛇传达着乔四的命令。想要知道谁动的手,并不难,都是道上混的,谁不知道谁。张晓光的身份,杀人动机,很快就被李正查了出来。可天大地大,哪里皆可藏身,想要把一个人找出来可不是什么容易得事。不过,在哈市这一亩三分地,乔四就是天,无论谁得罪了他,除非找个地洞藏起来,永不露面,不然就别想安然无恙。

夜已深,四处静悄悄的。张晓光来到了森林深处的一所小木屋前,打开锁,推开木门,缓缓走了进去。屋内的摆设很简陋,和当年黄挺利等人居住的小木屋差不多。桌子上,摆放着没有吃完的午餐肉,馒头,榨菜,张晓光一天没有吃东西了,可他不饿,一点没有食欲。他有些疲倦的一头躺在了床上。有些困,闭上眼却怎么也睡不着。

想要杀人,先学会保命,这是至理。混hei道的,狡兔三窟,总有几处藏身的地方,张晓光也不例外。他不是不可以逃跑,事实上,暗杀一失败,他就可以跳上船,离开哈尔滨。不过,他为什么要逃跑?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是每个男子遇到挫折困难,都会退缩的。世上许多人,一旦确定了目标,除非自己完蛋,不然就不会停下。这种人,通常要么获得应得的荣誉,万众瞩目,要么凄惨的活一辈子。当然,没有目标的人更可怜,行尸走肉而已。张晓光不甘心,也不承认失败,只要他还活着,那事情就没有结束,不到最后分出胜负的那一分钟,他就没有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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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总在不经意间发生。黄挺利十分满意手下的效率,汇聚了全国扒手精英的团队,果然不同凡响,仅仅半个小时,三队人马,每个马仔的口袋,都多出了厚厚的一叠钞票。正当黄挺利准备收队庆功的时候,没想到却遇上了新疆帮的人马。新疆帮的扒手,是非常多的,只不过人多没用,人多和人才,这可是两个概念。新疆帮的偷窃方式,实在让人不敢苟同。不是所有扒手,都能用两个手指夹钱的。新疆帮用的是镊子,通常两人一组,一人打掩护,一人用刀片划开皮包,然后用镊子夹。这种方法,耗时长,而且麻烦,常容易出问题。不过,在新疆帮眼里,扒窃和抢劫,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若是被发现,那就直接动手抢好了。

“麻痹的,一群牲口,不想活了,知道这谁的地盘吗,敢到这里踩盘子。她吗的,今天算你们运气好,遇上我,要是遇上独眼,你们就要变瞎子了。快点把偷的钱全交出来,别让我再看见你们。。。”,说话的,是个气势汹汹的光头维族汉子,绰号金头,体型稍微有些胖。新疆帮的偷窃技术确实不高,但这不等于他们不懂,不会看,不识货啊。这就像许多人会品拳、说拳,十八般武艺,说的那是头头是道,从基本功到实战,样样精通。可谁规定嘴上会说,就一定自己会打啊。技巧这东西,是练出来的,不是靠想想看看就成的。

“草。。。。。”,黄挺利拉长了脸,暗暗骂了一句霉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他不怕事,也早做好了和新疆帮撞车的准备,可能不遇上,还是不遇上的好,他怎么就那么点背,甩不掉这帮阴魂不散的疯子呢。

“该死的汉人,别给脸不要脸,我们少数民族不是好欺负的。。。。。”,金头勃然大怒,骂人的话,不管声音多小,总是特别容易听清。少数民族骂人的词汇,是非常贫乏的,无非就是球、毛、卖钩子的,等等,远没汉人丰富。他们自古也不喜欢口舌之争,有矛盾直接掏刀解决就好,叫什么啊。

“钱吗,没问题,大家出来混,有财一起发,别伤了和气。。。。”,黄庭利疵着洁白的牙齿,露出了耐人寻味的笑容。少数民族,不管你如何高喊是一家,事实上,大家确实就不是一个种。不管你再装的和蔼可亲,他都会觉得你是在羞辱他,可怜他,瞧不起他,哪怕你只是无意中多看了他两眼,他也会觉得受到伤害,觉得你这是种族歧视。说道理是没用的,对付异族,最好的方法,不是说教,是打到他怕,打到他求饶,打到他下跪,想死都死不了。你要是一味怀柔,那最终的结果,就是暴乱、暴乱、再暴乱。

识时务者为俊杰,金头对于黄庭利如此上路,深表欣慰。时势比人强,黄庭利带领的,可是三百名扒手,放到哪里,都是一股巨大的势力。没有必要,金头也不敢擅自开战。若是区区十几二十号人,那金头早就动手了,交出钱就想了事,hei社会都这么善良好说话,那这个世界,实在太和谐了。

黄庭利的手,伸进了怀里,金头忽然有一种强烈的危险感。掏出的万一不是钱,是刀子或枪,那怎么办?不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利益实在是太诱人了,金头虽然感觉到了危险,但还是贪婪的看着黄庭利伸进怀里的手,期盼着黄庭利会乖乖听话,掏出钱来。这金头,看似老相,实际年龄不大。他在新疆帮,算不上什么大头目,不过他和新疆帮的大哥,早年是邻居,关系一向不错,算是老资格的骨干成员之一。若不是他头脑太笨,成不了大事,早就成为核心成员了。

漫长的等待,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黄庭利的手,终于拿了出来,手里握着的,是厚厚的一叠钞票。金头高悬的心,顿时落了下来,潜意识里,有了一种对方还是很听话,很惧怕自己的感觉,警惕性也放松了。

欺负人,乃是快乐之本。试想,别人的钱变成自己的钱,别人的房子,变成自己的房子,别人的老婆,变成自己胯下的尤物,那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金头握着黄庭利递到手中的钞票,心情大好。既然黄庭利已经把自己那份钱交出来了,那他旗下马仔,当然也会乖乖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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