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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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已经出现在他面前,一脚踢飞了他右手的手枪。不过,癞子三也不是好惹的。枪没有了,可他还有左手的连发弩箭。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A的反应力远远异于常人,加之双方距离近在咫尺。癞子三的弩箭,A只是身体晃动了一下即躲过。当癞子三继续射击的时候,他的左手腕,已经被A牢牢抓住,动弹不得。
A的面容,变得极度嗜血残忍。若是游斗,癞子三起码可以支撑上一段时间。可如今他的手腕被A抓住,那就没有半点取巧的机会了。因为一个人若是气力不及对方,手腕是非常难挣脱开的,那就等于说身体已经受到了对方的控制,无法灵活躲闪。而没有人会傻到和人搏斗前,怀里装把斧子,专门见形势不妙,砍自己手腕的。A从小经受残酷的搏击训练,腕力有些夸张,根本不是癞子三这个靠陷阱、追踪、游斗残杀凶兽的猎户能比的,野兽毕竟就是野兽,没有人类的智慧,人可以轻易杀死一只老虎,可敢说自己比老虎能打吗?
A的右手,越握越紧,仿佛铁钳般牢不可分。癞子三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都无法挣脱。无奈只能用另一只手,和双脚攻击对方。可他如何能是A这个格斗专家的对手,A并不急着杀死癞子三,那样无法宣泄他心中的怨恨、愤怒。他非常残忍的用力转动着癞子三的手腕,硬是把弩箭的方向,对准了癞子三自己的心口。凄厉的惨叫,让A有一种变态的快感。或许,复仇过后,只会让自己更加悲伤。可至少,在复仇的那一霎那,他的心灵可以得到暂时的解脱。A缓缓舒了一口气,面无表情的拾起手枪、弹夹,和弩箭,然后冷笑着望向防空洞。一枪在手,他无所畏惧。一种奇怪的声音,从癞子三身上发出。A低头,看到了一黑一白两只老鼠从癞子三胸口跑出,有些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被发现。这种害他落入危险的动物,不需要留在世上。他举起了弩箭,想要扣下扳机,久久却无动作。他能看的出,这明显是一公一母,一对老鼠夫妻。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另一半,在面前被人射杀,那种心痛的滋味,想来动物也会尖叫痛哭吧。他无奈的望了望遥远的星空,缓缓收起了弩箭,任由两只老鼠在癞子三的尸体上爬来爬去,吱吱叫个不停,头也不回的大步走回防空洞。今夜,注定是一个不眠的夜晚。无论如何,A都要替B报仇,谁敢阻拦他,他就杀谁。因为这是他唯一能为B做的,也是他唯一活下去的理由。
第二百五十六章 狂风暴雨(7)
A检查了下手枪的弹夹,冷冷的走在漆黑的防空洞中。他的步伐,有些沉稳,有些缓慢,有些沉重,这是一条踏上复仇旅途的不归路,他没有第二个选择,任何阻挡在他面前的人,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都将会比他先死。
跟随癞子三的六名亡命徒,发觉癞子三已经远远地抛开了自己,独自去了最前方,本能的加快了脚步,气喘吁吁的加快前行。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刚转角依稀看到了前方出口处的月光,结果却遇上了迎面而来,面色冷酷的A,一时大脑短路,愣了一下。在他们印象当中,癞子三虽然不受欢迎,但毕竟是他们一群人中的佼佼者,就算不敌A,短时间内,也不会命丧黄泉。所以,他们下意识的认为,只要加紧脚步,率先遇到的,一定是癞子三,而不是A。因为他们相信,癞子三就算出再大的危险,起码也会开枪预警,而不是无声无息的消失。实际上,他们的想法没错,癞子三确实没有那么容易杀,只是无奈,天生一物降一物,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取巧计谋都成为白纸,一捅就破。癞子三所谓的强,是强在追踪,逃窜,陷阱,布局方面,而非单挑格斗。世上任何人都有弱点,都有缺点,只要能避其锋芒,攻其软肋,癞子三根本不足畏惧。死亡,是必然的。
“杀了他。。。。。”,不知是谁率先反应过来,惊恐的扣动了扳机,血花绽放,子弹横飞,惊恐的火舌,在黑暗中格外醒目、刺眼。可惜,高手相争,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是有备而来,专为杀戮所存活。一个是毫无防备,仓促对敌,高低胜负,一触即判。六具尸体,全部睁大了眼睛,直挺挺的仰面朝天,一副不能相信的狰狞表情。子弹穿过探照灯,射入了他们的脑壳,同一位置,同一部位,同一死亡方式,只有高手,而且是真正的杀人老手,才会具备的杀人特点。如果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他们不可能会死的这么惨,甚至连对方一块皮都没擦破。可时光不能倒转,相信许多过了三十岁的人,都会想到过去,自己错过了多少难得的机会。
A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露出了不屑的残忍冷笑。用枪的近身混战,不是射击大赛,也不是狙击暗杀,如果举枪瞄准,那转瞬之间,看似不过短短几秒,却会让自己命丧黄泉。精通CS的人都明白,如果你拿着一把枪,转角遇上敌人,这时考验的,是你对于枪的感知、感觉,说通俗点,就是甩枪,而不是瞄准,因为对方若是高手,你瞄准的时候,够爆你几次头了,游戏尚且如此,更别说现实当中。他们六人,技不如人,死的不冤。
野熊正带着六名亡命徒,顺着防空洞的正路追赶,猛然听到了枪声,顿时心中一个哆嗦,顿感有些不妙。他外表有些鲁莽,但不代表真的胸无城府,笨蛋一个。实际上,他表面看似大度的让癞子三和掏蛇仔先选路,暗中却早拉拢了亡命徒中战力最强的六名打将,跟随在他身后。只是,癞子三和掏蛇仔见到自己可以先选,下意识的选好路带人就走,却忘记了,将是兵的骨,兵才是将的武器和根本,一名战力极强的手下,和六名废材,根本没有可比性。野熊的这招,不可谓不阴险高明,既展现了大哥风范,又树立了高大的形象。实际却根本不担心癞子三和掏蛇仔会遇上A,因为A的战力他明白,即使遇上,以掏蛇仔和癞子三以及他们手下的实力,也只能拖住A,或紧追不放,至于杀吗,那当然还是要他亲自来。不过,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好歹坐在同一条船上,都是一条绳上拴的蚂蚱,他也不想癞子三或掏蛇仔真的出事,毕竟人若都死光了,那剩他一个光杆司令,还什么大哥不大哥的。所以,听到了枪声的他,疯了一样带领六名打将,拧头就向癞子三追的那条路奔去。因为他知道,这明显是混战当中才有的枪声,而不是追击中开枪。这区别可就大了,若是追击中开枪,那说明癞子三一伙暂时没事,只是在追击,可若是混战,那就说明癞子三一伙已经追上了A,和A正面生死较量,那后果,只有天知道了。人与人之间,一山难容二虎,勾心斗角在所难免,可要顾全大局不是。为什么自古汉人被少数民族压着欺负,还不是因为少数民族内部争斗再惨烈,一旦打汉人,马上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汉人吗,顾全自己就可以了,顾全什么大局,不破坏大局就不错了。
掏蛇仔没有像野熊想的那么多,他的为人,有些冷血,属于对感情极度麻木的类型。这世上有些人,心确实是冷的,没有一丝温度。这倒不是说他们品性一定不好,只是确实有许多人,对什么事都不关心,什么都不在乎,吃什么无所谓,爱不爱的不在乎,有没有钱都不当回事,生离死别也哭不出来,感觉不到一点悲哀。仿佛看淡了生死,看破了红尘,这种人和得道的高僧不同,高僧所谓的看破,确身负使命,游历于红当尘,点化度化世人,而现实中这些冷血的人,其实得的是一种心理疾病——厌世症,他们存在的意义,要问心理学专家,普通人很难理解他们活着是为什么,或许只是为了看一眼每天清晨升起的太阳,或许只是为了等死,或许什么都不为,只是因为死不了,谁知道呢?反正掏蛇仔就是这种类型的人,他并不是为了钱才加入的,他只是一个人呆久了,从没到过别的地方,所以想出来走走。他也没曾想过要争夺大哥的位置,只是不喜欢看人脸色,听人指挥。矛盾的复杂体,性格极难准确分析。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种人是不会明白生命意义的,他们不但不尊重别人的生命,也不拿自己生命当回事。他们并不一定是什么大奸大恶喜欢杀人的危险变态,只是觉得杀人没有什么不妥,压根就没有一丝觉悟和罪恶感。不过,不管掏蛇仔如何亡命,强不强要看和谁比,A并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好戏才刚刚开始,没有复仇之前,他是不会允许自己死的。
杀死了三分之一的追击者,A的面庞,依然没有一丝表情。他缓缓弓下腰,拾起一把把长短枪、弹夹,放入怀中。甚至说,连对方怀中装的牛肉干、大饼、香烟、现金、烧酒,都没有放过。他不节俭,没有捡垃圾的习惯,只是独在他乡为异客,武器弹药,能省就省,生活必备品,能拾就拾,不然用光了怎么办?多少罪犯都是抱着侥幸心理,结果一出现就被抓个正着,成大事者必须要忍。
天空依然黑暗,遮住了一颗颗摇摆灿烂的繁星。一切都在A的预料之中,他知道,枪声过后,剩下的人会马上赶到这里,可他并不怕暴露,这里的地形,他已经了如指掌,太熟悉了,而熟悉地形的猎人,才是称职可怕的杀戮者。君不见我党靠什么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还不就是地形加民心。A的面庞,依然无喜无悲,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拾取完弹药,他转过头,重新又往回走,走出了防空洞口。然后猛然发力,快速向一旁跑去,凌空跨步,跳上了一辆藏在黑暗角落的自行车。每一条防空洞,都是四通八达不止一个出口的,只要你熟悉地形,你就可以轻松绕到敌人背后,熊追老虎,焉知谁是猎物,谁是猎人。A的计划非常简单,既然剩下的人听到了枪声,那么铁定就会追他,这就等于他已经掌握了敌人的行踪和动向,以及准确的追击路线。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借用早已准备好的一辆花了一点点钱买的破旧自行车,可以快速绕到对方背后,甚至说,这辆自行车,完全可以在防空洞中穿梭无忌。而人奔跑的速度,是不可能比骑自行车快的。时间,就是一切,若是没有这辆自行车,他又不是飞人,怎么可能短时间内就绕到对方背后,即使绕到,也早已累得精疲力竭。有时,胜负的关键往往不是策略多么高明,而是执行中的一些微小环节,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既然想要复仇杀人,那就要随时做好被人追杀的完全之策,男人做事不能前怕狼后怕虎,但没有计划原则的男人,那就莽夫,想做就做,但在做之前,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考虑好一旦失败,如何面对。孤注一掷,赌博式投资,不是每个人都有魄力承受的,自杀,是需要勇气的。若是没有勇气,那就不要做二愣子,赌运气了。
晚风凄凉,诉说着人世的无奈,一场猫捉老鼠,老鼠逗猫的大戏,正在紧锣密鼓的上演,无论谁生谁死,其实都没有赢家。因为他们不过是别人眼中的一颗棋子,一粒尘埃,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杀手的人生,没有胜利,有的只是无奈、悲情。。。。。。。
第二百五十七章 狂风暴雨(8)
如果仅掏蛇仔一人独行,相信他不会发觉不了有人跟踪。可是,人生没有如果这两个字,掏蛇仔的身后跟着六名亡命徒,杂乱的脚步,和多人的喘息,影响了掏蛇仔的判断力,以至于,他根本没有察觉到脚步声中,多了一人。
残忍的笑容,浮现在A的面庞上,他的双眸,在漆黑不见五指的防空洞中,宛如一条毒蛇般,不断射出阴狠嗜血的光芒。他紧紧尾随在掏蛇仔一党的屁股后面,对方停,他就停,对方走,他就走,宛如木偶。暗杀,靠的不是实力,是头脑。世间事,有利就有弊,掏蛇仔头上的矿工灯,虽然照亮了前方,但同时,也暴露了自己,给了潜伏在暗中的A机会。当然,现实不是电影,想要不知不觉的从背后捂住落单人的嘴巴,脖子一抹将人杀死,远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事实上,这几乎是不太可能做到的,能尾随在别人屁股后面不被发现,已经是极高难度的技巧了。电影毕竟只是电影,现实世界哪里有传说中的格斗家。所以,A压根就没打算多此一举,弄巧成拙,浪费大好时机。他的计划非常简单,那就是没有计划,瞅准时机,趁对方人马尚未会合之前,猛然偷袭,乱枪把掏蛇仔一党从背后打死。至于对方有没有高手,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如果怕危险,不敢动手,那就不应该出来做杀手,安心在家种地才对。
偷袭,是最可怕的一种战争方式,尤其是追击中,猎物忽然变成了猎人,而猎人却变为猎人的时候,那种吃惊慌乱的程度,饶是受过特种训练的兵团,也会阵脚大乱,更不要说一群亡命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