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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变身情侣-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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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给生生揭开了,连皮带肉的,甚至渗出了点微红的血丝。我不怪熊猫,他只不过让难题来得更早了点。

有时候犯傻也是种幸福,比如像我这样长达六年几乎都在想着一个人,却一声不吭一直在做闷葫芦,疯狂地把那种纯洁到变态的思想灌注在文字里,好几大本的日记絮絮叨叨留下了一些当时的呓语。

“你还想她吗?”林翎问了个奇蠢无比的问题,却着实问倒了我。想和不想都绝对不是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这种设置在河底的救母亲还是救老婆的连环水雷,不止一次让我们这些男人绊在马索上,摔在马粪堆里。电光石火间,我的脑子已经像台超级计算机一样拼命搜索最佳应答方式,一个两全之策。

“不准骗我。”林翎提高了声音,却依然背着我,似乎她早就知道我的计划。耳朵忽然被这四个字轰得嗡嗡作响,我答应过她的,算了招了吧。

好吧,我硬着头皮说:“从我离开这里就不想她了,准确的说从我认识你以后,我只想你了。”老实交代且不受惩罚的前提是,必须是以谁为中心,不然肯定没好果子吃。这不是手段,只是技巧,嘿嘿技巧而已。多余的话就不必说了,多说多错,老人们都这么说。

林翎忽然大笑起来,指着我说:“你喜新厌旧!”

我冤!这都老实交代了,怎么无端又招来这样一罪名?我委屈地睁大眼,表示我的强烈不满。

“啊蚊子有外遇了?”散步归来的熊猫忽然一个加速跳到我跟前,这家伙的耳朵可真长,属兔子的吧。我今天出门忘看黄历了,黄历上面肯定写着“不宜游山不宜多言”八个金字箴言。

林翎捂住嘴,乐得像在筛糠,肢体动作来回移动距离以厘米计算。起初还憋着声音,后来就笑出了声音,笑声回荡在林子里,环绕立体声般甚为壮观。

“蚊子,我打过家里电话了,我妈说……我也有一份请帖,感情只是请了些同学啊!”熊猫露出胜利的笑容,炫耀着他的小小得意。话未落地,熊猫脑袋就被小美敲了一记:“这个笨蛋,一接通电话就喊妈,要被他气死了。”小美气鼓鼓地揪着熊猫的马尾巴,丝毫不理会他哎呀哎呀的叫唤。对于这么没有人道的惩罚措施,我假装没看到,背着手欣赏着祖国的大好河山。

休息了一阵,我们继续出发,这里离我们的秘密基地已经不远了。

秘密基地其实是个半废弃的院子,原本还残存的围墙现在已经被搬了个干净,现在跟荒地无非就是脚下一点水泥地面的区别。刚接近院子,扑啦扑啦一阵骚动飞起一群鸟雀,其中一只居然直扑小美怀里,吓了她一大跳。这个院子已是野草丛生,最高的都到我肩膀位置了。葡萄藤弯弯绕绕爬满了整个院子,高高低低挂了些瘦弱干瘪的葡萄干,都是鸟儿啄剩下的。

“这里这么荒凉,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林翎四下打量这片残垣,不解地问。

我领路,熊猫殿后,四个人成一字型停在地道口。“这才是秘密呢!”熊猫炫耀着说。这个地道原来可能是军用的,不过闲置很久了,洞壁上还残留一些军事标语。我和熊猫溜进去过,走了半小时还没看到头,不敢再进了。地道口通风且很干燥,我们找了个地方,盘腿坐着。在秘密基地里讲自己的秘密,这是林翎小美答应陪我们到地道来的条件。唉,反正已经遍体鳞伤了,不在乎多来几刀。

那一年,我才初一,初一的学生和小屁孩也没啥区别,大多数同龄小孩还在到处玩耍,那个时候也不像现在游戏那么多。玩是很考验天分的,比如熊猫他已经是大半个年级的孩子王了,我甚至连玩什么都没想过,我想我太早熟了。她是我前桌的,原本我的座位在倒数第二排,不知怎么回事我被老师抓到了第三排,熊猫说我太皮了,所以才被抓到前排接受管教了。而她就坐在我前面,就是这么一次错位的安排,我的感情枝蔓忽然就生长开来,密密叠叠蔓延了整颗心房,几乎就把我整个禁锢了。

关于美的定义,多半是根据诗文里片言只语后自己的想象。翩若惊鸿到底是种什么样的轻盈,我想我没多久就知道了。她的容颜已经有些模糊,我只记得那个夏日下午,阳光很温和,她一身白裳黑裙,安安静静地站在操场的角落,清风正吹拂着她的裙裾飞扬,暖暖的下午飘摇招展的一头黑发,这一幕是唯一残留脑海的印记。俏皮马尾,麻花辫子,清汤挂面,那一头可以变幻出许多美妙造型的长发,是少年时代懵懂的情感纠缠。

忘记了确切的时间,反正就这么开始了。中毒之后的症状,就像很多年后听的一首歌《恋爱症候群》一样,整个人基本是活在幻想里。我会迷恋她每次洗发后飘散在我桌面的发丝,我会在人群中瞬间就能捕捉到她的小巧身影,我会小心地嗅着淡淡的清香不被老师同学发现,我会跑到操场的一角远远注视她,我会在众人面前小心翼翼若无其事地谈论到她,甚至是当着众人用恶毒的孩子式的语言嘲讽她,哦,上天请原谅我,原谅我,从那么小就我学会了虚伪。

如果说一定要选一个最美丽的词语,我选择邂逅。体验这个词比认识它还要早。

那时候,上学路上总喜欢走那条悠长的小巷。喜欢阳光照耀半边马头墙的清晨,喜欢屋角滴答垂落的晶莹雨珠,更喜欢的是转出小巷的忽然惊喜地看到,远远轻轻巧巧走来的她。那一瞬间,天清气爽幸福满溢,这就是人们传说中的邂逅了吧。第一次是邂逅,之后的每一次就是生造的巧合了,一次次的巧合,心虚地在小巷里慢慢挪步,忐忑地走出巷口,迎接上天每天的摆布。制造邂逅,成了大多数日子的必修课程,直到高考结束,再也看不到她,喧闹的马路上再也无法容忍邂逅两个不近人烟的字眼。

那天揭榜,我知道我考得相当不好,我和熊猫跑到这里,一笔一画刻那棵树上的名字就像是刻在自己的心里,然后躲在这里疯子一样大喊大叫,这些熊猫是最清楚的。说到这些,那幕疯狂似乎又在眼前展开,心中忽然觉得像被人用了刀子一样在搅啊搅。我实在讲不下去了,有些酸楚说出来就会化成眼泪,就像是水蒸气冷却就会重新液化一样。

我长叹了口气,要把一种感觉讲述清楚,我想现在还不太合适,也许要等到很多年以后,心情才会平静再不能起任何波澜。我的叙述是概括式的,没有更精细的描述,却让她们忘了任何评论。

长长的令人有些不安的宁静,林翎轻轻问道:“上大学以后为什么不联系她呢?”

“因为从高考以后,我就放弃了,一心一意为她祝福。”我低下头,林翎伸出手把我揽在怀里。傻,是真的傻,正因为有时候我们还有那么点傻,所以这个世界还保有纯净的心灵。

小美也蛮横地把熊猫搂住,不准他动弹。大家都不说话,静静地听着山风穿过山洞呼啸而过,林中鸟儿从一个枝头飞快跳到另一个枝头,没有一丝留恋。

74相见欢,她的婚礼

她的婚礼定在十月四日,据说大多数高中同学都收到了她的请柬,除了联系不上的。那天婚车们频繁在小城的主要马路上来回穿梭,结婚不再如早年那样需要合生辰八字,所以撞婚期倒也很常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流行起的,车头摆着巨大的心形花饰,宝马奥迪开道,一长溜好车除了引来路人艳羡的嫉妒的目光,根本就得不到他人真心的祝福。不知道那一队才是她的?我走得跌跌撞撞,紧紧抓住林翎的胳膊。

赴婚宴的路上,我作小鸟依人状揽着林翎的胳膊。虽然依然还是和熊猫他们嘻嘻哈哈一路闹着,只是我的心里早已不能静谧如一面湖水,却像一只被丢进沸水里的无知青蛙一样上下翻腾。我想林翎一定能懂,因为她从来没有和熊猫一样刺激我。其实我并不是心存芥蒂,都那么长时间了,还有什么不能放下来呢。即使还有点疙瘩,我也不能去冲人家婚礼抢人家新娘嘛。可是那种情绪很奇怪,突如其来根本压制不住,就像沉默了很多年的火山忽然喷发了。

婚宴设在这个小城最高档的酒店里,一溜很贵的小车很嚣张地从停车场一直排到大厅外。大厅外陆续碰到三三两两走来很多相熟的面孔,我一一指给林翎认识。小地方的好处是到什么场合你都能碰上熟人。林翎微笑着朝所有跟她说话的人打招呼,我也一一笑纳别人对林翎的溢美之辞。有些熟人几年不见就跟泡在水里的猪头一样——发了,大多数人几乎完全没有年少时代的样子了,客套和寒暄,彼此频繁地递烟,关心个人生活却好象在相互较劲,众人头顶升腾起一片青蓝色的烟雾好似进了大烟馆。

“她干嘛这么早结婚啊?不是才刚毕业吗?”有人问,这个问题也是我憋在心里的。

“听说那个男的很有权势的,家里很有钱的……”有人这么回答,这个答案也许是合理的解释。

“你还好么?要不咱们交了礼金就撤吧?”林翎的贴心建议简直让我无法拒绝,我很清楚接下来的每一幕都会让人心痛。不过我还是断然摇了头,拖着她进大厅。有些事越逃避越放不下,我不想这辈子都被她牵绊着,她只是我少年青涩的一个梦,今天是这个梦的完结篇。

前后桌是学生时代最近的距离,而婚宴的相逢是今生最远的距离。

远远就望到熟悉的身影,她已经剪了她的长发,她已经染黄了那头青丝,她已经挽起了那个男人的手。纯白的婚纱,她微笑着向每一个人鞠躬,幸福一定在她的双眸中像朵花儿一样绽放。那声声甜美轻灵的道谢,勾起了我一点回忆,那时候她也很温柔很乖巧地跟人说话,我好像不在这个行列,我大概是全班最冷言冷语的一个了。

走近了,她离我可能只有一两米,也许是我这辈子能接近她的最短距离,我却连一眼都不敢看,我害怕,我怕我看一眼就会失去已经渐渐模糊的仅剩的一点记忆。我急匆匆走过她身边,逃难似的。

“谢谢你们,范文,你女朋友真漂亮。”这是经过他们时,她说的话。林翎并不会像我这般尴尬,很友好地祝福他们。

“没想到,她这么漂亮。”林翎不住回过身去看她,像当年的我一样贪婪地频频回头看。“我算明白了,你为什么要对人家那么恶劣。”我恨不得一把揪住她的耳朵,人家结婚了,还用目光骚扰,这家伙实在是败坏我的名声啊!

对于那段漫长的暗恋,我对林翎完全没有隐瞒,所有能记得的细节全部都说给她听,甚至连那几年写下几十万字的日记都搬出来给她当小说一样读了。林翎刚开始还看得津津有味,对某些字句笑得特别夸张,偶尔还给我指出有些语病直到现在也没改掉。后来慢慢听不到她的笑声了,她会趁我不注意偷拭眼睛,会找借口支我出房间。通常那之后,她的眼睛就会红肿。

文字,其实是种很具欺骗性的工具,有时候你会沉迷这种游戏,越写越觉得自己很伟大,就像是某种心理暗示,越来越往自己设想的那种情形靠近。犹如互相催眠,行动给予书写无限的资源,文字赋予行动无限浪漫色彩。我问过林翎:“难道就不会吃醋吗?毕竟我喜欢人家那么长时间,还写下了那么多文字呢。”她只是轻轻回了一句:“心疼都来不及呢!”

大厅里闹哄哄的,服务员们还在陆续上着冷盘。大桌子摆得满满当当的,婚宴哪里是吃饭啊,简直就是在搞菜肴展览这种行为艺术。

我扯着她找到座位,一屁股坐下,长出了一口气。熊猫他们不知哪去了,这么半天还没进来。我们这桌除了两个空位,其他人都不认识,也许是她的同事,而且全部都是男的。跟那些旧日同学隔了好几排位置,这里离主桌还挺近,不知道主人是怎么安排的。

“你们在这儿呢!找了你们半天了。”熊猫靠着我坐下。小美气哼哼地扒拉着椅子,椅子发出叽叽咕咕的声音:“你们不知道,这家伙到处跟人搭讪,又不给我介绍,人家还以为他有毛病呢。气死我了,毁我的形象!”迟钝,这是熊猫的主要特点,我们不约而同一起摇头,表示他的无药可救。

中式的婚礼,其实更像是一群人在哄闹。一场婚礼完全异化成某种仪式,其中有一些规矩,不是说你想改变就能改变的。游戏新人,娱乐新人延续千年之后依旧是种乐此不疲的节目。灌酒与假酒,这个婚礼自己产生的互动环节,在心照不宣里在杯觥交酬中,不依不饶地持续着,一个黄盖一个周瑜,大家都尽兴,其乐融融。

我们没多少时间去看其他桌的欺负新人活动,我们需要应付来自整桌人的不停递过来的酒杯,尤其是林翎,可怜她被当成了当年的那个范文,对于此我心里有点小小的愧疚,谁知道人记仇的能力那么强呢。新娘子在巡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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