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80后-第17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么来头,于是示意林水把人给放进来。
看到两人进来,金忠良和那酒师马上就把坐位让给了他们,一脸恭敬的站在两人的身后。
这两人是自来熟,也不看杜啸天的反应,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直接就坐了下来。
那女人坐下来的时候,还笑着对那个鬼佬说道:“史密斯,这次你认输了吧?”
那鬼佬依旧鼻孔朝天的哼了一声,不服气的用他那严重变形的杰轮式汉语说道:“只不过是碰巧猜道而已。如果他不能说出换前两瓶酒的理由,我是不会认输的。”
杜啸天从两人的对话里,多少听出一些东西。暗道原来这两个人是拿自己打赌呢。能用一瓶拉斐作赌具,不知道他们赌什么东西呢。
杜啸天含笑的看着两人,也不出声。他知道这两人肯定有求自己的时候。自己用不着着急。
果然,那女人很快就把注意力放到了杜啸天的身上,只见她先给杜啸天来了个勾人的媚眼,才对杜啸天说道:“这位小兄弟,你也看到了,姐姐正和这个洋鬼子打赌呢。你就告诉他,换前面瓶酒的理由吧。”
这女人说话可不简单呀,轻巧的两句话,就把自己和杜啸天划到了一起,不但和杜啸天建立起姐弟关系,还直接把那史密斯给放到敌对位子上去。
杜啸天心说今天这餐饭吃的,菜还没上呢,就吃出俩臭虫来,拿我来打赌,你们把杜爷爷看得也太轻了吧。
金鳞岂是池中物 303章 渔翁得利
303章 渔翁得利
杜啸天拿起酒杯在手里轻轻的晃动,对女人的话是笑而不答。他到要看看,那一男一女究竟要玩什么花样。
女人见杜啸天没有动静,心里不由得有些气恼。她从小到大,直到现在,二十七八年了,从七八岁到七八十岁的男人,哪一个不是对自己无尽的讨好,这个家伙居然敢对自己无动于终。
他算是什么玩艺?只看他带的女伴就知道,他撑死了不过是个暴发户而已。他除了在无知的女人面前装大个外,他还能有什么能耐。不过他带的那个保镖到是挺不错的,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那身从容,一看就知道有点身手。要是选了自己,宁愿拿那保镖当女朋友,也比坐在桌面的这位强呀。喝红酒加雪碧,差点没把人笑死。
女人在心里暗骂杜啸天,但是却没敢说出来。今天能不能甩掉身边这只洋年糕,还要看人家的表现。如果这家伙给自己来一个胳膊往外拐,帮了洋鬼子,那自己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书中代言,这个女人名叫金凤,中韩混血,今年二十八岁,是豪都大酒店的现任总裁,不过今天是她上班的第三天。她父亲金正,韩国人,原豪都大酒店总裁,一星期前,因为被查出有严重的心脏病,所以退位给女儿金凤,自己跑去修养去了。
金凤之前一直在韩国享受。生活,接到父亲的命令,不得不火线接任总裁一职。因为她一直对酒店业兴趣不大,对被强行推上总裁一职,所以心里极度的不满。不过豪都是她们家的家族产业,而她又是独生女,再没有兄弟姐妹,就算是不情愿,她也只能接手。
史密斯是法国人,在韩国留学。他。在一次聚会中,无意中认识金凤,从此惊为天人,一直苦苦的追求。得知金凤要回国接任总裁一职,他也收拾东西,死皮懒脸的跟来。
今天两人闲来无事,在酒店里。四处乱转。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说起了关于红酒的话题。谈着谈着,两人就吵了起来。原因是史密斯说中国人跟本就不懂红酒。金凤做为半个中国人,自然对史密斯的这个定论很不爽,于是两人起了争执。两人争执了很久,谁也不服谁,最后二人打赌,找一个中国人来试酒,看他究竟懂不懂红酒。
至于两人的赌注,到是非常有意思。按两人事先说。好的约定,如果金凤胜了,那么史密斯就要马上滚回他的法国去,不能在缠着金凤。而如果金凤败了,那么她就要做史密斯为期一年的女朋友。
其实金凤是打从心里不喜欢史密斯这个人,但是。她却不敢明里得罪史密斯。因为史密斯的家族在酒席业里有很高的话语权,而且豪都的外事业务上,有很多方面,需要史密斯家族的提携。
两人约定好会,马上赶到大堂,以第三位进入酒。店的客人作为他们的赌局对像。而今天好死不死的,这第三位客人,正好是杜啸天。所以也就上演了这么一出。
杜啸天并不知。道这里面还有这么多的道道,不过就算是知道,他也不会让两人就这么轻易的利用自己。
金凤见杜啸天半天不说话,心里不但气,而且还暗暗的着急。她已经受够了史密斯这种无赖的追求,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可以摆脱的机会,她当然不想也不愿意就这么错过。
所以杜啸天可以不说话,金凤却不能不说。她给酒师打了个眼色,酒师很聪明,知道老板想要什么,于是躬着身子,给金凤拿了个干净的怀子,倒上了手中的红酒。
在坐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想法。而这酒师的想法就是,希望这些人能闹起来,谁也顾不上他手中的这瓶82年的拉斐,这样这瓶酒中之极品,就能归他所有了。做了这么多年的酒师,还没喝过拉斐,这不能不说是他最大的撼事。
金凤很优雅的端起手中的杯子,轻轻的晃动着,笑脸如花的对杜啸天说道:“我叫金凤,刚从韩国回来,对于国内的人情事故,并不是非常的了解。对于今天的唐突,我深表抱歉,希望小弟不要放在心上,挫过了今日,姐姐一定另摆酒席,以表心意。不知道小弟能不能原谅姐姐这一次。”
金凤边说着,边把端着酒杯的手伸向杜啸天,她的意思很明显,如果杜啸天肯碰怀,那就算是和解了。
杜啸天微微一笑,看着金凤,突然用广东话问道:“你想我怎么帮你?”
金凤的国语说得非常的不错,但是杜啸天从其中的一些语调中,听出了一些广东音,所以他判断金凤肯定会说广东话。
杜啸天用广东话的目的,就是不想让那洋鬼子知道他想说什么。
这洋鬼子史密斯的国语语音虽然很不准,听力方面却很不错。国语即使语速再快,他也能听个七七八八,但是杜啸天突然弄出句广东话,他就不明所以了。
金凤听到杜啸天的话,瞪大了眼睛,只是她不敢开口。因为此时史密斯的目光正放在她的脸上,如果她开声说出一种史密斯听不懂的语言,那么史密斯肯定会认为她和杜啸天两人串通,到时候就不是赌注输赢的问题了,以史密斯的脾气,很可能会当场翻脸。那么往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杜啸天一看金凤的反应,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没有错。他虽然提出了问题,但是却并不希望金凤回答。如果金凤真的愚蠢到马上回答的话,那么他会马上转身就走。这么笨的女人,还是离她远点好。听说白痴是会传染的。
金凤的反应很快,马上作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站起来叫道:“这位先生,我自问对你还算尊重,你怎么可以出口伤人。”
金凤这句话是用国语说的,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史密斯打消心中的疑惑。她在说的时候,偷偷的在史密斯看不到的角度,打出了一个帮忙的手势。
不得不说金凤很有演戏的天赋,或是说,大部份的女人,都很有演戏的天赋。史密斯果然被金凤的表情给骗了,他很生气的第一次用正眼看了杜啸天,他的目光很不友好,是用瞪的。
相信如果他现在身上有白手套的话,肯定会豪不犹豫的把白手套扔到杜啸天的脸上,然后用很便扭的国语说出两字--决斗。
杜啸天对金凤的表现非常的满意,偷偷的给金凤坚起了大拇指,只不过大拇指很快就变成了中指,算是对金凤的反击吧。
依然是广东话,杜啸天再次开口说道:“说出你的身份,还有我的报酬。”
“你。。。。。。”金凤这次可是真的生气了,整个脸都绿了起来。现在她总算明白,自己这是碰到趁火打劫的了。不过她现在是箭在弦上,不放也得放。于是只能无耐的在暗在给杜啸天打出手势,表明自己的身份,并表示可以满足杜啸天的一个要求。
杜啸天心说原来是酒店老板,怪不得能拿拉斐来做赌具。嘿嘿,我到要看看,你的忍耐性有多强。
杜啸天这次没有再说话,而是把手中的酒杯放下,伸出两手,左手做了个圈,右手食指伸出,慢慢的放入左手的圈里,轻轻的抽动了几下,一脸坏笑的看着金凤。
这个动作明显有些少儿不益,金凤气得差点没抓起酒师手边的那半瓶拉菲直接砸到杜啸天的脑袋上去。虽然贵点,但只要能解气,还是值的。
史密斯对于这么有中国特色的手势缺乏了解,一脸茫然之色。张小花对这个手势到是有相当的了解,但是她什么也不敢说,只能苦忍着笑,在一旁看着。
张小花虽然对红酒认识不多,但是对广东话,她却不陌生。她本来就是广东人,听不懂广东话,那才叫奇怪呢。
杜啸天见金凤不回答,故意看了看手表,然后笑着对在场的几位点点头,对身边的张小花说道:“时间也差不多了,马上就要到点上班了,我们该走了。不然迟到让老板抓到,被扣钱就惨了。”
张小花正在喝水,听到杜啸天的话,差点没把刚喝下去的水全喷出来。她见过说瞎话的,可是还从来没有见过像杜啸天这么睁着睛说瞎话的。你可是总裁耶,就算三天不去公司,也没有人敢说你半句。扣钱,敢扣你钱的人,怕是还没有生出来吧。
看到杜啸天要走,金凤那边还没来得急反应,那洋鬼子史密斯可先急了,蹭的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在没有说出换酒理由之前,你不能走。”
杜啸天瞟了还在那挣扎的金凤一眼,对着史密斯冷哼一声说道:“这位先生,我想你要搞清楚。现在可不是八国联军的时代,我想走就走,我就不信,你还敢拦我!”
金凤见杜啸天真有要走的意思,也着急了。虽然杜啸天这么走了,她并不算输,但是她实在是不想再看到史密斯这张狗皮膏药。
金凤从小在国外长大,而且在日本生活过一段时间,对于一些观念,并没有传统的国人看得那么重。想来想去,她觉得在被史密斯纠缠和被杜啸天上一次,这两个选择上,后者应该还是比较能接受的。眼前的这个男人看起来还不错,就当作一夜*好了。再说了,只要打发走了这个洋鬼子,到时自己不从,他又能奈我如何。
想到这里,金凤也站了起来,对杜啸天说道:“这位先生,我也很希望你能把答案说出来。”
杜啸天看到金凤无奈的表情和打过来的手势,这才坐回到坐位上,拿起桌上的红酒,轻轻的喝了一口,很大肚的说道:“既然你们都这么想知道答案,那么我就告诉你们吧。孔老夫子有句话说得好,有教无累嘛。外国友人远道而来,教他点东西,也是应该的。”
杜啸天说话的时候,两眼一直在金凤的身上打量着,对于一些女性的特征,更是特别照顾。金凤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眼神,被看到心里一阵阵的发慌。
杜啸天直看得金凤要翻脸,这才开口说道:“换第一瓶红酒的理由很简单。第一瓶红酒的软木塞已经明显的干裂。软木塞干裂,说明那瓶红酒在储藏的时候,湿度过低。软木塞干裂后,外界空气就会进入瓶体,与瓶内的酒发生氧化,红酒口感变质。试问这样的酒,我还会喝吗?”
杜啸天的话,让在场的人,除张小花之外,全都心服的点了点头。他们都知道杜啸天说对了。这本就是他们之前已经计划好了的,答案他们早就之道。
杜啸天环视了众人一眼,把每个人的表情都看在眼里。
“至于第二瓶嘛。。。。。。咳。。。。。。”杜啸天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轻咳一声,手指轻轻的在手中的空怀上敲了一下。
几个人都很想知道杜啸天接下来要说什么,看他突然停了下来,全都一愣。还是那酒师反应快,马上跑过来,给杜啸天的杯里倒上半杯红酒。
酒师倒上的这半杯红酒,可是有学问的。一般倒红酒大多只是倒三分之一,而一个懂酒的酒师给倒上半杯红酒,那代表着他对这个人的尊敬。
杜啸天对那酒师的机灵很是满意,用右手的中指在桌上轻轻的敲了几下,表示回敬。
“至于这第二瓶嘛。。。。。。我想史密斯先生应该也知道答案吧。”杜啸天笑着问史密斯道。
史密斯也没有装腔作势,很爽快的点头道:“不错。我确实知道,不过我还是想听听你的答案。”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知道了。原来这第二瓶酒是史密斯做过手脚的。对于这种作弊的行为,金凤重重的哼了一声,表示自己非常的不满。金忠良和酒师可不敢有什么不满的言行,但是他们都很想知道,史密斯究竟对第二瓶酒做了什么。因为按照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