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性武器-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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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持伞人
乌鸦喜欢看人临死之前那种恐惧的表情,尤其是对方脸上充满了绝望的时候,他会觉得更加刺激,比玩男人还刺激;他不喜欢女人,只喜欢男人,他觉得征服一个男人更能满足他畸形的欲望,他喜欢征服,尤其是骑在一个不肯低头的男人身上的那种感觉,常常让他兴奋的发抖;
但是,乌鸦更喜欢杀人,喜欢慢慢的杀人,据说他有一次杀一个人竟整整杀了两天,据说两天后这个人断气的时候,谁也认不出他曾经是个人了;这当然只是个传说,但是几乎亲眼见过乌鸦的人都毫不犹疑的相信这个传说,他们确信,乌鸦能做出这样的事情,绝对能!
乌鸦欣赏着大胡子脸上的表情,等待着他绝望的那一刻,甚至有些迫不及待;只是……他等来的却是另外一种表情,他突然看到大胡子的脸上,露出一种难以描述的表情;
乌鸦开始觉得有点怀疑,他曾经看过无数人临死前的表情,数千种姿态,但还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象大胡子现在这样的神情,他无法理解,为什么大胡子在明知自己必死无疑的情形下,却会露出这样一种无法理解的表情呢?
大胡子的脸上似乎有一种惊喜,但这种惊喜又被一种深深的仰慕,或者是说崇拜掩盖其中,而那种绝对性的崇拜里,又参杂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激动……
他激动什么?难道他也跟自己一样,对死亡有着一种难以表述的感情?不过,如果死亡的对象是自己,自己会流露出这样的一种表情吗?绝对不会,而大胡子眼前的这种表情,是不是已接近疯狂?
乌鸦莫名其妙的猜测着,然后,他突然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来自于自己的身后;这个时候他才突然的意识到,大胡子之所以露出那种奇怪的表情,根源来自于双眼始终注视的一个方向,方向来自于自己的身后;
乌鸦紧紧的皱起眉头,他不相信一个人在看到某种东西的时候,关注力会超越其本身面对死亡的恐惧,除非,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乌鸦猛的转过身去,就看到了一个人,手里撑着把油纸伞,就在几十米远的地方往这边慢慢的走着;他走的很慢,但却绝不停顿,等乌鸦想再仔细的看看这个人的时候,他忽然就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
乌鸦很是吃了一惊,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两步,这个人穿着一身普通的灰布衣服,年纪已近中年,目光看似冷漠,其中却有蕴含着一种坚定的信念,他的脸就像是花岗石,坚定,冷漠;他的神情,他的动作,仿佛都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傲气,无形中,已渗透到人的心底;
但是他其实什么都没有做,他只是撑着油纸伞,毫不停顿的走到乌鸦的面前,他没有看眼前的任何一个人,也没有看地上那一片狼藉的尸体,他只是静静的看了乌鸦一会儿,然后淡淡道:“带你的人走吧。”
这句话听起来很平淡,倒像是商量的口吻,但给人的感觉却像是一个命令;乌鸦心中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抑感,甚至觉得很憋屈,因为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真的就想要听从这个人的话,带着自己的手下,毫无条件的离开;
这种感觉对乌鸦来说简直就是个侮辱,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完全没有道理,这个人凭什么要让自己无条件的离开?他看的很清楚,这个人身上没有武器,没有任何可以威胁到自己的物品,只有一把伞,挡风遮雨的油纸伞;
就这样一把普普通通的油纸伞能对自己造成威胁吗?乌鸦突然觉得很可笑,他甚至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傻瓜,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说了一句普普通通的话,自己却要考虑那么久,于是他就很愤怒,更大程度上是为自己产生的那种奇怪的感觉而愤怒,愤怒的心情让他发出夜枭一般的声音,怒道:“你凭什么让我离开?”
撑伞人没有回答,他只是慢慢的收起雨伞,至少乌鸦看到的是这个动作,但当乌鸦反应过来的时候,撑伞人的伞尖却已经抵住了自己的咽喉;
乌鸦无法相信,他一直认为自己的刀很快,除了麻锋,太子,毛战外,自己的动作应该是最快的,但是现在,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刀并不快,慢的就像乌龟伸脖子一样,而那三个家伙的动作与之相比,也不是印象中的那么快了,比乌龟伸脖子快不了多少;
可是对方的动作真的有那么快吗?乌鸦的脸上露出无法理解的神情;
撑伞人似乎看出了乌鸦的疑惑,他收回雨伞,用伞尖在地上点了一点,然后以极快的身形穿梭于周围的人群中,伞影飞舞;那些黑衣人来不及反应,只感觉身上痛了一下,再想有所动作的时候,撑伞人却早已攻向另一个目标;而自己的喉咙或胸口处,却留下了一点冰凉的泥渍;
乌鸦几乎惊呆了,他突然觉得撑伞人的动作很完美,之所以有完美的感觉,是因为他发现撑伞人的动作里没有丝毫的浪费,也就是说,撑伞人在进攻中的每一分力气,都运用的恰到好处,直指目标,毫无旁怠;其动作也并不是特别的快,也没有太多的花哨,但是,却更简单,更直接,更有效;
乌鸦突然想起一个人,一个只听过名字,却从来没有见过的一个人,但就只是这个人的名字,已经足以让知道他的人激动不已;于是乌鸦的心情就激动起来,现在也明白了刚才大胡子为什么会露出那种奇怪的表情,他必定是早已认出了这个人的身份;
于是乌鸦就做出了一个让手下惊讶不已的动作,他对着撑伞人深深的鞠了一个礼,那是他平时对自己的主人做出的最尊敬的礼节,然后他就对着手下默默的打出一个手势,带领那些黑衣人无声无息的离开了;
乌鸦走的很坦然,甚至没有向大胡子和方晚看上一眼,从某个方面说,今天乌鸦的任务并没有成功的完成,因为还有大胡子和方晚这两个目标没有被消灭,并且这里的一些应该毁灭的设施他也没有机会再去毁灭,所以他应该是失败了;但是不知为什么,他离开时的神情却像是一个打了胜仗、立下汗马功劳的大将军一般,走的昂首挺胸;
没有人能猜到乌鸦当时的心情,因为乌鸦在那个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他一直在想,如果今天撑伞人带的不是一把伞,而是一把剑,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他不知道撑伞人为什么现在不佩剑了,以前听说这个人一直是把剑视作自己的生命,从来都是剑不离身的;他想不到其中的原因,他只是很庆幸自己依然能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相信自己的主人知道自己是败在这个人的手里,必定不会怪罪他,因为就算换做是主人也一定会像自己一样,做出这样的选择,主人曾经还说过,只要这个人还出现在这个世界里一天,就一定不能做出任何的行动;
方晚突然跳出来,拦住乌鸦嘶声叫道:“站住!我要杀了你!给我的父母报仇!”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如果手里有刀的话一定会刺出去;
乌鸦皱了皱眉头,冷冷道:“你现在可以杀了我,只要他同意。”每个人都知道乌鸦说的这个‘他’指的是谁;
方晚向撑伞人看过去,只见他漠无表情的摇了摇头,淡淡道:“男儿要想报仇雪恨,一定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你现在不能杀他,我曾经发过誓,不会再杀任何一个人,同样也不想让别人因为我而被人杀死。”
于是乌鸦带领着一群黑衣人,又像幽灵般的消失了,只要撑伞人不想让他死,其他的人他都不放在眼里;
方晚咬紧牙关看着青衣人等离去,脑中已经记下了他们的嘴脸;他突然大步跑到撑伞人的面前,一头跪进泥水里,不停的磕着头,嘴里重复着:“请收下我,我要报仇,我要用自己的力量报仇。”
持伞人点了点头转过身淡淡道:“跟我走吧,我本来就是为了找你而来的。”
这个人自始至终没有看大胡子一眼,但是大胡子依然神情激动,对于他来说那并不重要,只要能亲眼见到这个人,就是他最大的荣幸。
(七十九)缘由
于是,在那个时候,方洁就眼睁睁的看着方晚跟着持伞人走了,她没有出声阻拦,因为她想如果换做是自己,也一定会随他而去的;发生了那么大的变故,姐弟俩都是同一种心情:报仇,不计一切代价去报仇!
跟着持伞人走是一个机会,唯一的报仇的机会,方洁和方晚虽然没有看到持伞人出手杀人,但是他们知道,如果这个人想要杀人的话,任何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姐弟俩没有道别,方晚看了一眼自己的家,他相信姐姐如果还活着的话,一定能够照顾好自己日后的生活,姐姐看似柔弱,内心却很坚强;而如果姐姐已经在混乱中被人杀死了,他过去看也没有任何的意义,只是徒增伤感;
于是,方晚就这样紧跟在持伞人的背后,慢慢消失在夜色里;
大胡子也走了,很难相信他一个受了伤的人能到哪去,他的脚步有些蹒跚,但是他的胸膛却挺得笔直,他的脸上始终充满了一种难言掩饰的激动之色,他就这样走进黑暗中;
方洁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遍身的泥水,她的手脚已冻的有些发麻,膝盖也摔得淤青,蹭一下钻心的疼;只是身体上的痛楚远及不上她内心的伤痛,就在这一瞬间,她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和朋友,往日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被毁灭,遍地的死尸和满地的鲜血,伴着飕飕的凉风和急雨,就像她先前的感觉一样,天地间只剩下她一个人;
方洁哭了,蹲在地上,抱着双肩,任凭秋雨淋在身上,泪水模糊了双眼,她多么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但,事实是无法改变的;
不知过了多久,半空中传来‘嗡嗡’的机翼声,数条探照灯将旷场照的亮如白昼,十几架直升机从空中缓缓降落,带起强烈的气流,地上的雨水随风四溅;
方洁大惊,挣扎着想要起身逃跑,腿却灌了铅似的不听使唤,身子一歪,一屁股坐在地上;她只能瞪着惊慌失措的眼神,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直升机先后着陆,舱门打开,一个个身着迷彩、头戴钢盔、双手紧握冲锋枪、类似于特种兵的数百号人从飞机上迅速冲下,敏捷的分散开来,端起枪各自对准未知的黑暗角落,神情专注,各处布防,很快布成了一个可攻可守、彼此呼应的专业阵型;
中间一个直升机的舱门缓缓打开,先跳下两名紧身短靠、神情彪悍、身手敏捷、竖着衣领、戴着墨镜的精壮汉子,面容冷厉的向四周打量了一下,随即分立两侧;
接着缓缓走出一个穿着黑色风衣、身形胖大的男人,一步一步的走下梯子,身后紧跟着一个穿黑西装的高瘦中年人,待胖子慢慢的走到地面之后,立刻给他递过手杖;胖子接过之后拄在地上,迎风抬起头,目光炯炯的环视着四周;中年人这个时候为他撑起了雨伞;
这是方洁第一次见到懒王,那个高瘦的中年人就是向松,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只是充满恐惧的感觉到,危机又一次降临到自己的身边;
这时负责四下搜索的特种兵发现了方洁,随即四支黑黝黝的枪口对准了她,方洁意识到自己已经无力回天,心力一阵交瘁,再加上悲痛交加、又冷又怕,不由得头脑昏眩,意识渐渐模糊,昏倒在地;她再也坚持不住,只是在昏迷以前隐隐约约的看到,那个胖大的男人正向自己这边走来;
方洁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处身于一间富丽堂皇的大房子里,屋里的摆设说不出的名贵,她正躺在一张纯红松打制的床上,床头正有一老一少两名仆妇,见她醒来,均露出欣喜之色;年老的仆妇殷勤的过来嘘寒问暖,年少的却欢然一声跑出门去;
不一会儿,那个年少的仆妇拉着一个胖大的男人进了屋,而这个时候方洁才看出,那个年少的绝对不是一名仆妇,从她名贵的衣着上可以看得出来,她至少应该算一位公主,只是衣服的颜色偏于素净,刚才迷迷糊糊中竟把她当成了下人,方洁还听到那个娇贵的小公主揪着胖子的胡子叫老爸,一副天真无邪又调皮可爱的样子;
再后来,方洁知道自己那天昏倒后,是这个胖子救回了自己,还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懒王,她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要叫这么奇怪的名字,她只知道,这个叫懒王的男人,有着非同寻常的身份和势力;
懒王悉心照料了她十几天,方洁的身体就慢慢的恢复过来,再后来,她就嫁给了懒王,并不是因为感激,感激一个人可以有很多的报恩方式,以身相许绝对不能算是一种好方法,如果不爱一个人却嫁给了他,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双方都会受到伤害;
所以方洁嫁给懒王绝对不是出于感激的心理,更不是因为爱,她的心中已没有爱的存在,她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为了复仇,只要能找出那些杀死父母的黑衣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