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颗子弹-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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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人大上学的时候,吃饭很困难,要排长队,而且去晚了,什么都没了。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我振作精神、冲向食堂的话,就是橱窗后面那一盘子晶莹剔透的猪头肉。
要吃到猪头肉,并不容易。第一个障碍就是它的价钱,1块6一两,很贵族。一般来说,只有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才“放纵”一下自己,比如跟男朋友分手了,郁闷地去吃猪头肉;跟男朋友和好了,高兴地去吃猪头肉;跟男朋友既没有分手又没有和好,无聊得去吃猪头肉。第二个困难就是,“猪头肉”似乎并不是很高雅的食物,听起来简直象骂人,而我,还是自视为一个窈窕淑女的,在别人眼里,没准还是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呢。这就给我造成了一个深刻的悖论:是要维护自己一个窈窕淑女的声誉,还是要满足自己恶俗的口福?一般来说,这个问题是这样解决的:我来到卖小菜的窗口,先四处张望一下有没有熟人,然后非常小声、含糊地说:来二两猪头肉。买到猪头肉后,我立刻把它盖起来,低着头匆匆从食堂后门出去。比起毒品交易,就差没带墨镜和使用暗号了。
我在朋友圈子里,以喜欢各种恶俗的食物而出名。以前一个好朋友快结婚了,要把她丈夫介绍给我们几个女朋友,吃饭的时候,大家点的菜都挺高雅,在生人面前嘛。清蒸鲈鱼、海鲜豆腐煲什么的,最俗的也就是酸辣土豆丝了。轮到我的时候,我抬起头,豪迈地说:火爆腰花!当时就差点被我的好朋友踹出了门去。
人大西门外,有一个老陈麻辣烫火锅。那个时候,我有个男朋友,我们经常去吃。我不能吃辣的,一吃就三把鼻涕一把泪的,第二天还拉肚子。但是一提到麻辣烫,我就视死如归、势不可挡。每次要决定去哪吃饭的时候,我男朋友就故意装作很困惑的样子,问:那,咱们上哪儿去吃呢?其实他知道我的答案,但他就是想看我丢人现眼的样子。果然,我会嗫嚅地说:咱们再去吃麻辣烫火锅好不好?这个时候,他就会大笑起来。这个细节,成了他一个屡试不爽的娱乐项目。
我对猪头肉之流的爱好,除了使我小小地丢过几次人以外,对我的人生,还是颇有进益的。一个最大的作用就是让我觉得,一切低俗的东西,在高雅的东西面前,有它自己的奥妙和自尊心。比如说,我虽然是“做学问的”,但是我对术语缺乏迷信——不至于听到一个“政权内卷化”就荷尔蒙分泌加速;又比如说,谁要跟我吹他开的车多高级,我可以气定神闲地伸出脚来,说我脚上的鞋子才花了18块5;又比如说,刚从第五大道的名品店出来,走在破破烂烂的中国城,我还是会从那拥挤破烂中体会出一种古怪的魅力。这些,我以为,或多或少都和我对猪头肉的爱好有种隐秘的联系。当然了,我对高雅的东西也没有什么阶级仇恨,莫扎特、凡高、柏拉图,第五大道橱窗里的那些手工鞋,我也都拿来主义。犯不着为了显示自己的“平民情怀”而和高雅划清界限。
到了国外,当然就很难吃到猪头肉了。虽然偶尔也能在中餐馆吃到“豆腐肥肠”、“小椒鸭舌”什么,但猪头肉却是难觅芳踪。这不禁让我在这个初秋的下午,有了一丝惆怅的乡愁。啊,我还是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只不过让我深深地、深深地徘徊的,是人大橱窗里的那二两猪头肉。
过去的理想
(2008…09…20 03: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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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啊
杂谈
想写一个旋律,没修饰的痕迹,一听就立刻明白,即使别人觉得奇怪,不需要再更改
不完整的旋律,没什么结局,却是我真实的声音
不完整的旋律,勇敢地唱给你听,填满你我不完整的感情
——王力宏《不完整的旋律》
“这辈子要和一个才子在一起。”
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想,害怕被人知道。但这份理想,像十五的月亮,高高地悬挂在她的心上,伴她走过孤僻独立的少女时光。
这可以追溯到她情窦初开的高中时代。她因为看了一部电视剧,而疯狂喜欢上了邵兵,当时,她的唯一理想就是长成剧中曹颖的样子,好跟他配戏。
这个理想,除了李欣泊,她没有对谁说过。她不说,并非忘记了。她记性好,什么都忘不掉。她曾经写过,“他又高又帅,还很天才,写得一手好字,还会二十分钟考完试接着写诗”,而让她当时“惊艳”不已的诗,无非就是“教室里灯光灰暗,只有风扇不停的转”。
但在当时,他所散发出来的光,让许多许多的姑娘,远远远远的观望。
那时候,每隔几周就会换一次座位。她调到了他的前面。他在唱歌,仿佛就在耳后,她内心澎湃了好久,却始终都不敢回头。
兀自冥坐回过神来的时候,碰到他不经意扫过的温柔眼神,她就会小鹿撞怀,仿佛被他眼光亲吻了眼皮了一样,她惊惶得把目光投向远方;当惊慌失措的时候,她又去寻找他的眼神,一切就安稳了,这感觉太奇妙了。
上了大学,原本就不熟悉,自然无需联系,只是听说了他的一些事情,也听说了他对她的一些评价。午夜梦回的时候,她竟然很小女人的掉下了几滴清泪。他说她很孤僻,有点神经兮兮。
大四的时候,她以毫不畏惧的态度去爱一个男人的时候,这个男人离她而去,她措手不及。来来去去,在整个人崩溃的前夕,她去了北京。既然不能拥有他,她便远远的躲开他,躲到北京去。到达北京的下午,汶川大地震。她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的中轴线上哭泣,哭全天下的善良百姓,哭全天下的少女壮士,更哭自己。别离的才子男人,就像一道符咒,贴出了她的殇。
她从没想过去见见当年的邵兵。在ktv半明半暗的灯光中,邵兵走过来的第一句话说,你长胖了。她说,对。他离开的时候,肠胃里有股腐烂的气息,可是,这长胖的理由,如何向外人说起,如何向当年的邵兵说起?
她调转话题,说以前觉得他像邵兵的往事。邵兵说,现在不像了吧。她点点头。她转身和高中的才子同桌聊天,他谈到她的执着,她轻笑,谈到她的独来独往,更是轻笑。邵兵凑过来说,你好像高中时候就这样,不大和女生一起耍,更不大和男生一起耍,老是一个人。她说,对的,我很孤僻,还有点神经兮兮。
大四冬天的一个晚上,她跑出去吃宵夜,同系的小余说,你越长越像曹颖了。她反问,是吗?小余说,我一直觉得你很像的。那时侯,她刚刚去了杭州,走在买宵夜的路上,想起16岁的理想,22岁的她哑然失笑。毕业典礼的时候,靓靓反复说着,你越长越像曹颖了。她也说,是吗?靓靓说,是啊,以前怕你生气,一直没说,好像曹颖现在名声不怎么样。但是,真的很像啊。
别离的男人不喜欢曹颖,他喜欢朱茵,喜欢性感的女人。但她和他有个交叉,都喜欢小宋佳。而现在,一起工作的一一说,她长的像小宋佳。她再次哑然失笑。世事总是螺旋,让人时时反顾。
十个月前,下班后的每个冰冷夜晚,下了110,她一个人沿着那条寂寞喧嚣的街道,在星空下走回寝室。她把头埋在帽子里,听着耳边呼啸而过的台风,看着自己的影子,数着自己的步子,顿悟人生真理。这个城市,入夜以后,孤鸿遍野。
上海的冬天,阴冷干燥,走路的时候,风刮得悲伤一茬一茬的疯长。即使中间有过鸟语花香,可四季轮换,到头来还是一片苍凉。大一大二的时候,她常常背着书包,把车骑得飞快穿过广场,一头长发飞在身后。突然刹车,双腿踏地,仰头看天——万里无云,天蓝得让人眩晕。这是上海,万里无云却要付出风雨代价的上海。她马上22了,到时他还会记得吗?
二十二岁以前,她都在追求一种极致的状态,爱,冷淡,离开,没想过会回来。只是他不在眼前的情景,仿佛就是横亘在面前的漫天大雾。她不知道该向谁提起,向谁去问他的消息。这谜一样的情形,给人以憧憬,让人有沉入愿望和无法克制的的造次之心,仿佛冲过去,便大雾散尽,重返光荣。
他离开时,毫无理由。她什么错都没有。他知道她真性情,害怕她会出事(害怕自己的名誉损失),所以一直打电话来,叫她好好保重自己。或许,她便错在重这情重这义。夜里,上海下了一场很大很大的雪,大到足够覆盖一切的肮脏。山舞银蛇,原驰蜡象,目光所及之处,一片白茫茫,寝室信号不好,她从被窝里钻出来,站在阳台上,握着电话,流了很多眼泪。泪光中,空中的雪花飘啊飘。
一切都朝意料中的方向进行。电话慢慢的少了下去。很久都没有他的消息了。唯一的联系也失去了。她开始整晚整晚的睡不着。原来,想念是这么难受。尤其是一场不曾表达过的想念。
等待终于走到了尽头。她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早上6点40起床,50小跑出门,公交换班车;下午5点下班,班车换公交,小跑回学校;她写小故事;她好好睡觉;她按时吃饭。日子很漫长,她安心过好当下,不与他联系,哪怕就像温水里煮着的青蛙,一点一点被凌迟处死。而那段疯狂的,不可思议的时光算是有了一个完结。她明白,这个男人不好看,也不爱她,但她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她一点也不想离开他。
她实在受不了这种理想毁灭式的打击,辞了职。接下来的一个月,两个月,半年,大半年,她的心都像那晚的夜一样凉。
直到有一天,一个认识很久的男人对她说,你电脑硬盘坏了也好,可以重新开始了。来我家吧,我做饭给你吃。她一直以为这只是句玩笑话。直到中秋节前,他说,来我家吧,带着你所有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来。他什么都知道。他什么都不多说。
真正到来的时侯,他搬出冷饮,零食。这些东西很垃圾,她爱吃,他不吃,也曾因此把她鄙视过不止一次。她站在他新房子的客厅里,扯着一年没穿过的裙子,手足无措。
她便看着他发呆。他没有打扰她,悄悄去了厨房。找到他的时候,她斜斜的倚在门口,看着这个高大的身影,忙进忙出,倍感温馨。于是,她挽起袖子,想展示下她十年前的厨房功力,却被毫不客气的轰了出去。她死皮赖脸的再次进去,大刀一挥,以一阵密集型的漂亮手法,手起刀落,赢得他的赞誉。
她切菜,他烧菜。他的手艺很不错。他们高高兴兴的吃吃喝喝。他一个劲的说,这个你怎么不吃啊,那个你怎么不吃啊。他还一个劲的说,你多吃点啊,你看你,小胳膊小腿的,多细啊。他说她瘦了,回到了一年前。医学上说,器械损伤如果没有伤到真皮层,便不会留下疤痕,她心里明白,更多的,回不去了。
他带着她看他的新房子,听着他的描述,她遐想连篇。她喜欢这样温暖的房子。远一点,偏一点都不要紧,有新鲜的空气,真诚的感情。
早上,餐桌前的窗户外一班地铁呼啸而去,他们便可以抓起外套,抓起早点,向下一班地铁奔去。
晚上疲惫归来,在那个平凡却又不平凡的房子里,有盏灯亮着,等着他,或者她。
在风将起未起的傍晚闲暇时侯,他们会沿着楼下那条人工河走走(他坚持说是 “滨江路”)。再在天色将暮未暮时候,她仪态万方的缠着他回房子里去。
平时上下班,他们伴着地铁的轰鸣,在这个城市的地下浮光掠影的穿行。可是,周末的时候,他们会进城去,手拉着手,见见老友,叙叙旧。男人和男人玩成一堆,女人和女人玩成一堆,几年以后,小不点和小不点玩成一堆。
她受不了自己乱想太多,更受不了孤男寡女的犯罪气息,便说,我们出去走走。他点点头。走着走着,就到了地铁站。她说,我走了。他没有挽留,只是说,下次你来的时候,我们去佘山,那里有很多百年老树,还有林荫大道,很漂亮的。她笑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随着人流慢慢的慢慢地走进地铁站。上行的电梯里,她忍不住回头看他,他也正好回头看她,便挥着手相视一笑。
千言万语都在这一笑中了。一年前,他不知道,当时这个小姑娘被他讲得一惊一乍,对眼前这个数学很好,又博古通今的才子心向往之。他更不知道那个小姑娘生性悲观,所谓的工业展,还有换个时间的电影院,对怀着赤子之心的她来说,都只可能理解为一种敷衍。
或许当时,那真是一种敷衍,只是那些小事,时过境迁,无从考证。可是那些小事,都成了扭转她命数的大事,现在想起来,是那么的回肠荡气。她想哭了。
今天,她一页页翻看他毕业几年来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