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火(1-9完结+番外)-第1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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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必是‘「一直」’孤独的。
‘「朱雀门」’中,唯一允许分享‘「朱雀」’的权力、拥有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发言权的、独一无二的人,就是每任当家的「‘伴侣」’制度。
所谓的伴侣,是为了让分家与本家间不失去强力的联系力,因此每任接位的当家,都必须于接班时同时与分家之一、年龄相仿的成员成亲。
透过婚礼,缔结比结拜为兄弟更深的联系,完全无私无法地同分一切,就像家族共同打拼,像夫妻彼此扶持,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另一半——这与世俗婚姻是截然不同的,不公开也不作任何法律登记,只请门中长老主婚、见证。
成婚后的夫妻,一辈子都将住在一起。他们可以各自拥有外界法律认可的有名有实婚姻、生儿育女,哪怕是不幸地对彼此看不顺眼,也没有离婚这回事。
原本荻蒙预计迎娶井家的次子,年幼自己三岁的穹生。
可是井家的惨案发生、自己的母亲骤逝、长兄接位当家、长兄「‘退门」’而自己瓜代等等事情一件接一件地在那几年内陆续发生,等到荻蒙有空闲静一静时,他已经被孤单所包围,也习惯于孤单了。
然后,长老们开始罗唆起「‘伴侣」’的问题。
「不是说,井家的三个孩子都死了吗?那就轮到下一个分家推出新娘人选好了,叫张家的来。」
「不行、不行,张家的,上个月和星家的办了结盟婚了,柳家怎么样?」
「再等一等,等到二十岁那一年,若没来有人来认领井家夫妻交给我母亲保存的遗嘱及文件,再判定井家是不是……一个都不剩了。」趁他们争论不下到底要派哪家替代井家时,荻蒙索性萦性祭出拖延战术,成功拒绝了长老们插手自己的终身大事。
其实,他一点儿都不怀抱希望,不认为井穹生还活在人世间——
这也是他在几年后,看到自称井家人,黑眸炯炯,显见初生之犊不畏虎气魄的英俊小帅哥时,会既吃惊又感到好奇的缘故了。
毕竟儿时的回忆已久远,印象中是有点平庸内向的小男生,怎会蜕变成如此具挑战性,嚣张又帅气,一双眼会电人的帅哥小生?‘?「他」’真的是井穹生吗?这十几年来,「‘他」’独自一人是怎样生存下来的?……好个迷样人物。
最喜欢解题的荻蒙,可以说是必然必须会受到「‘他」’的吸引。只是他自己也没有想解谜人到最后竟会迷上「‘他」’这个世纪大谜题。
如今,荻蒙已经决定,要耗上一辈子来研究这个目前半靠在自己身旁,打着哈欠的大谜题——+夏宇。
受到一场爆炸牵连而受伤入院的夏宇,与自己在医院内「‘成婚」’,正式成为他「‘朱雀」’的伴侣,并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地入住往荻蒙位于中央公园北端的世界顶级高级住宅中。
日常的生活起居,有管家打点。一楼就有法国美食评监三星级的中国餐馆,随时可以送餐点到家。平常他们俩得做的「‘家事」’,最多是泡泡咖啡、烤吐司等小事。再加上荻蒙替夏宇准备了一个单人寝室,因此夏宇很快就适应了他们的「‘同居生活」’。
呵,嚣张的他,现在还懂得怎么用脚趾头,手肘来泡咖啡呢!
听完「‘井家」’与「‘朱雀门」’的故事后,夏宇顶顶身后的荻蒙说:「厚,有没有讲这么久,我都快睡着了,去泡咖啡吧,『达令』!」
荻蒙已经摸懂一点他的脾气了。这小恶魔只要是有利于自己的目的时,嘴巴可甜得很咧!相反地,若不能称心顺心如意的时候,舌头则是奇毒无比。
「怎么不是你泡给我喝呢?」
高昂起下巴。「你喝过比泥巴更难喝的东西吗?」
荻蒙摇了摇头。「我连泥巴都没喝过,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这就对了!」一副很不了起的样子,夏宇说:「不想找死的话,不要叫我泡咖啡,『达令』。」
「……唉,我去泡就是了。」
不是荻蒙自夸,什么菜都不会烧,但泡咖啡,自己的技术可是能称之为达人级的。他走到厨房威望拿起小壶烧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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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朱荻蒙。」一个人在客厅打转的夏宇,忽然开口叫他。
「嗯?什么事?」
赤脚走过客厅,夏宇的黑眼眨也不眨地望着他说——
「……我看出来你的秘密了!」
第二章
瞧他得意的。
荻蒙并不记得自己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但既然夏宇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倒也不妨听听。
「你知道了我什么秘密?」
关掉咕噜作响的铜制水壶,提起握把,倾斜约三十度角,拉起一截足以让沸腾的水冷却一点的高度,边观察滤纸上的咖啡粉膨胀的状态,把水缓缓徐徐倒入。
「你讨厌人类的理由。」
「呵呵,很有意思。我讨厌人类吗?」
「因为,你自己看啊,这个房间里,哪一点点地方有人气啊?没有电视、没有游戏机,墙壁上挂的居然不是人的创作而是你自己计算的圆周率……天啊,那是小数点后几位,我算都算不出来了!」
他指着横跨过整面墙壁的不锈钢材质白板,上头所书写的长串数字。
不错嘛,荻蒙以为夏宇上课都在混,想不到他也看得出那是圆周率的计算式,看样子他没把小学时代学的东西,还给老师。
含着笑,荻蒙端起两杯咖啡,走回客厅。
「我不看电视,也早不是玩游戏的年龄了。目前有纪录的圆周率值是兆位点,是超级电脑的计算值,正不正确没有人知道。我只是在闲暇时,拿这个来打发时间,想验证一下兆位数的小数点值对不对罢了。这样就能说我是讨厌人类吗?」一杯留给自己,一杯递给夏宇。
「嗯,好香!」他忙不迭地喝了一口,差点烫到舌,边吐出一小截红舌扇凉,边说:「太大好学泥,你也几乎几科不与学生交际。上课就是上课,下课立刻窝回自己的小研究室,所以被公认为C大最孤僻的教授之一。」
「我们朱家有条家训:『做人要低调』,我不哗众取庞,我不随你们这些动不动就爱找教授打听怎样才能Pass的小鬼起舞,这样也算孤僻吗?」
「唔……」抠了抠脸颊。
荻蒙品尝了一口咖啡,笑看他困惑苦恼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说:「我不讨厌人类,我讨厌的是人际关系。不然我也不会喜欢上一个无论走到哪里,身边总是聚一票人的风云儿。」
「这、这和那有什么关系啊!」冷不防被趁乱告白,夏宇瞪睇他一眼,颇有「‘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意味。
「咦,我好像还没有听到,你认为『我讨厌人类的理由』是什么?」
「算了,既然我猜错,就当我没说好了。省得说出来又错,自讨没趣。」
「我用续杯咖啡换你的答案。」
「喂,你以为用食物吊我,我就会上钩啊?我又不是ㄍㄨㄥㄍㄨㄥくく猪。」
「我记得冰箱里有昨天剩的起司蛋糕……」
夏宇马上发出ㄍㄨㄥㄍㄨㄥ的叫声,两眼闪闪发这亮。「我说!」
论「‘认错」’之神速,及「‘顺从欲望」’之诚实度,就荻蒙认识的人而言,实在无人能出夏宇之右。荻蒙开始担心哪天他会不会被人用一盒糖果就拐到什么见鬼的地方去?
望着夏宇心满意足地捧着蛋糕碟大快朵颐,三两下就吃光光,还灌了三杯咖啡的惊人食欲,荻蒙忍不住还是把心中的担心说出来——
「小雨滴,有怪叔叔拿糖果、饼干给你,你可造成千万不要跟他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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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他把一口咖啡喷在荻蒙脸上。「雪特!你当我是三岁小孩,有那么笨啊!」
「但是……你刚刚明明为了一块声蛋糕,就被我收买了!」
夏宇过分地扯过荻蒙的手臂,拿他昂贵的喀什米而毛衣的袖子,擦拭唇角的咖啡,并说:「笨蛋!我知道卖给你很安全,当然给你买啊!不认识的男人想搞我,看我不踹到他变形,露出他的狼尾巴才怪!」
有他这句话就够了。
荻蒙凑上前,舔舔他的唇角。「这边,还有起司。」
「不会用嘴巴说啊?」
「直接用舔的更美味呀!有『夏宇』的味道呢!」
「我还有『出太阳』的味道呢!」
「呵呵……」
每一天,荻蒙都想掐一掐自己的脸颊,确认一下自己不是身处梦境?光是身边有个人在,已经带给他的生命截然不同的改变。可是夏宇带给他的,是更多的笑声与无法预测的惊喜。
——多希望他不要回台湾,一直在纽约住下。
不过这个愿望,没有那么容易实现。夏宇不只是个普通学生,还是台湾帮派大哥的儿子,回到台湾之后,就得照按照父亲的要求,找个乖巧的女孩,结婚去了。
荻蒙一瞟月历上的月份,才撕了几张,转眼春天就快结束了,日子快得令人心惊肉跳。
「哇!你干么突然抱住我?」
他们曾约定好的,时间到了就让他离开,但……自己做得到吗?荻蒙想扫除内心的焦虑,于是默默地把夏宇压倒在沙发上,以眼神询问他的意思。
看出他意图的男子,红了红脸,双手圈住他的脖子当作回答。
气息都还没完全平复,全身覆盖着薄汗的年轻男子,已经迫不及待地拾起掉落在地上的长裤,从口袋中掏出打火机及香烟烟。
叼好烟烟,啪咻、啪咻地转动廉价打火机的打火石芯,就在点燃的那一刻,一只手伸过来将他的烟烟抽走。
「嘿!那是我的——」
荻蒙吻住他抗议的嘴。
「唔嗯……你干……什么啦!」
他试着对夏宇好言相努。
「听说抽烟烟的人都是嘴巴怕寂寞的人。以后只要被我看到你抽烟烟,我就立刻吻你,不管你在哪里,帝边旁边有没有人。直到你把烟烟戒掉为止,我都会这么做。
「一根事后烟烟,快乐似神仙,你没听过吗?你也管太多了吧?你是我老爸啊?你最好别给我来那套『我都是为你好』的台词。我最度烂人家讲这句话,你讲,我马上就搬出去!」气呼呼地说。
熄掉烟烟,跟着有些不悦,气他干嘛么非伤自己的身不可,也气他的动作,破坏了两人方才共享的甜蜜。
「我会叫你戒烟烟,这都是为『我』自己好。」
「什么意思?」
「我告诉过你,我无非常喜欢亲吻,对吧?要亲吻,谁要亲一个排油烟机?充满焦油味道的吻,真是太烂了。出于礼尚往来的礼节,我没有抽烟烟薰到你,你戒烟烟也是应该的吧?」
「更,那关我什么事,你不会不要吻我?」他提高音量。
「很好,你哈一根烟烟胜过哈我的吻,那你继续在自己的肮肺里装满焦油,我再也不会吻你了!」荻蒙的单音量也没输给他。
他跳起来,边捡起衣服,边嚷道:「……不吻就不吻,希罕!我也不想给一个胆小鬼吻!你讨厌人类的理由就是:你是个胆小鬼!不能反抗诞生于朱家的宿命,洽谈室注定与人为敌!什么低调的装扮?还不是和藉口忙于研究学问一样,制造出一个没有人性的居家环境,拼死命地远离人类,只为将自己塑成为一个能坐在『当家』位子上的称职傀儡!」
「‘傀儡」’两字,令荻蒙芝发怒了,因此冷冷地嘲讽回去。「是,像你这样随心所欲,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的人,想必将来能当个很称职的角头大哥!」
夏宇的表情像是挨了一巴掌似的。
他们相互睹气地瞪了彼此一眼,又不约而同的转头,往各自的房间走去。
砰!
砰!
连续两次大力甩上门的震动,让这个家平和的景象危在旦夕。
夏宇说错了。
即使出现出生为朱家人,也未必非成为「‘朱雀」’,更不一定非得留在「‘朱雀门」’内不可,无论是哪一步,荻蒙都经过自己的思考与决定,不是被谁逼得非接下当家之职,也没有过半点后悔的念头。虽然他并不以身为「‘杀人集团」’的成员之一的事自豪,而如果哪一天「‘朱雀门」’被消灭了,荻蒙也不会怀念它他的存在。
——杀人者,人恒杀之。
创立「‘朱雀门」’的朱家祖先,留下了这样的家训,开宗明义地告诉子孙们,决定要走上这条双手洽谈室注定会沾满血腥的地狱之路前,需要有付出性命的觉悟。
同样的,荻蒙并不特别想拯救井穹生的理由,也是如此。
说白一点,出来混的,总有一天要还的。像他们这种在刀口上舔别人的血过日子的人种,更该顺从天命。
自己没有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