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火(1-9完结+番外)-第5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的车钥匙。
不,其实最喜欢这辆车的是夏寰他自己,只是这帮兄弟都不知道内情罢了。
自从年前以「英治想要」为理由,买下这款新车后,夏寰就经常在三更半夜溜出去,和这「辆」新情妇打得火热……夏寰以为他没发现,其实他只是懒得戳破他欲盖弥彰的行径罢了。
谁教夏寰以前口口声声说什么奔驰太重了,不好飙,他绝对不买那种道上兄弟最爱的名车等等。大话说尽,结果转眼间轻易地坠入爱河,怕面子挂不住,所以才落得得背着众人偷偷摸摸玩车的下场。
确实,和日系车款的轻型车体相较,欧系车大半都是钢板厚重,再加上价格昂贵,普通人不太会拿它来做改装、轧车。可是对爱车一族的自己来说,好车就是好车,性能与用途才可决定一辆车的价值,而非取决于「品牌」、「价格」或「等级」之类的外在刻板印象。他并不讨厌这款ML500,其绝佳的越野性能,若是在崎岖的山路与溪畔,一定能带给驾驶者极大的满足感。
相较于二十几岁时,总以「速度」来选择车种,英治近几年反而更热中于发挥各种不同类型车辆的潜能,挑战多种不同路况下的最快速度。
「你把车停哪儿?」
「就停在前面的辛川路上。」
医学中心前方是弧形车道,车道外则是圆形的花圃,花圃的最外围才是一般道路。阿超就把车子停放在一般道路旁的停车格里,离医院有一点距离。很不凑巧地,他们步出大门外,天空同时飘下了毛毛细雨。
「我去把车子开过来好了,英治哥先在这边等我。」
「不用了,反正雨又不大,我们一起过去。」率先横越过弧形车道。
「可是……」阿超追着。
英治以下颚指指前方,说:「你停的地方已经超过医院的入口,这附近很多都是单行道,要绕一大圈才能回到这儿,何必浪费那种时间。」
认识多年也深谙英治脾气的阿超,知道多说无益,识相地闭上嘴巴,快步跟上英治,他们在雨势加大前抵达了车旁。
阿超掏出车钥匙。「英治哥您要开吗?」
「给你开吧,我下午刚进行完一场手术,想要休息一下。」英治并不知道,这句话将成为影响他们命运的重大分歧点。
阿超点点头,绕过车前,进入外侧驾驶座后,英治也跟着上车。
几分钟过后,车子引擎滑顺地运转,驶离辛川路朝市中心前进。收音机播放着实时路况,英治正想闭上眼睛休息时,「砰」的一声,让他倏地张大眼。「那是什么声音?」
「英治哥,快点趴下去!」阿超焦急地怒吼。
什么?脑子里刚晃过这疑问,连续的「磅!磅!」声响教人来不及反应地发生,厚重的防弹挡风玻璃应声裂出数道蜘蛛网状痕迹。
他们遭到枪击了──
STEP 1 追杀令
第一章
他可爱的模样,几乎令人怀疑起他的性别与年龄。
柔软而蓬松的黑亮发丝覆盖在鹅蛋脸上,隐藏在刘海下的眉毛呈现微微八字下垂,合上一双莹亮水润的蒙蒙杏眼,噘翘粉唇。慈眉善目到给人软弱无力、极好欺负的印象。左看右瞧都像个误闯暗夜森林的迷途未成年少女,而非道上令人闻名丧胆的顶尖职业杀手──「霁狼」。
()
主包地下军火,副业则干杀手中介的憨哥,在这行这么多年,什么样杀人不眨眼的人物没见过?
他早知道那些被报章杂志形容得有如三头六臂、专喝人血、啃生肉般的凶神恶煞,通常与报导中的形象大相径庭,多半是些不起眼,或有瘦小、或有老实外貌的「普通人」。即使在执行完雇主委托的「工作」,从容不迫地离开犯罪现场之后,也不至于在目击证人眼中留下任何深刻印象的平凡长相,在这剃刀边缘的世界中方能如鱼得水地生存。
因此,他早已被训练到不受「绰号」影响,不因绰号响亮与否、好听不好听而判断一名杀手的「外貌」该是怎么样的。
可是……憨哥决定开口问一句他从未问过的话。「喂,你真的是霁狼吗?不会是你身后的那位老兄才是真正的霁狼吧?」连眨眼的时间都没有,一柄点二二百朗宁掌心雷的枪口已对准憨哥的鼻端(自然是已上膛、拉开保险杆,随时可击发子弹的)。
霁狼的眼睛虽固定在前方,却以那酷似未变声少年的独特娇嫩嗓音,带点撒娇、天真地问着身后的男子:「医生,这颗秃子头可不可以轰掉?」
扣在扳机上的手指,下压到二分之一处。
憨哥没见过拔枪速度这么快的,简直像在变魔术。流下一滴冷汗的同时,他悄悄地移动着桌面下的手,企图取出预先藏好的保身枪枝,不料霁狼的膝盖一伸直,踹向他的腿间。
「啊噢!」惨叫一声,憨哥双手护住剧痛的鼠蹊部。
喀嚓!另一柄更教人心惊肉跳的H&K公司产制P7半自动手枪出现在霁狼的另一手,他扯开唇,纯真地笑道:“再动一下,你脸上会冒出两个大坑洞喔,阿桑!”
憨哥连咽口水、呼吸都不敢,脸颊不自主地抽搐着。
这种货真价实的恐惧,固然来自对方手上的两把枪,可是那双连丝毫犹豫都不带、彷佛把杀人当饭吃、不存在半点罪恶感的冷酷杏眼,才是教人打从背脊发颤的主因。通常会干杀手这行的,都是些神经异于常人的,被形容为疯子也不足为奇的人。然而遇上一个连“疯狂”的气息都没有,眼里只有虚无的手杀……你能做的就只是逃,逃得越远越好。
“霁,把枪收起来。”
闻方,不怎么高兴地撇撇唇,可是霁狼什么话也没回,喀嚓、喀嚓地将两把枪迅速地收进外套里。
同样的一句话却使得憨哥又活回来。憋在胸臆的忐忑窒闷,缓缓地舒解开来,抬眸看着始终站在灯光照不到的暗处的男人,感激地一点头。
“呵……呵呵……歹势啦,刚刚是我说错话了。和你们是头一回交易,可是我从王仔那边已经听讲过很多你们的事迹,宰影你们有多厉害。我干纳是有点不敢相信霁狼先生年纪会这么小……啊我不是故意要挑你毛病的啦,你要相信我!”
讨好地笑着,憨哥摩擦着手掌说:“你刚刚露的那一手,我很欣赏,我想这次委托你,一定没问题……不不不,应该说,除了你霁狼以外,还有谁能办得到呢!”
霁狼打了个大呵欠,睬都不睬憨哥,自顾自地转头对同伴说:“医生,这个阿桑烦死人了。你自已跟他说,我要到外头透透气。”
“不要走太远。”被唤为“医生”的男子淡淡地叮咛。
“好……”懒洋洋地应了声后,霁狼挂上MP3的耳机,双手插在牛仔裤袋里,几分钟前的暴戾之气不知消失到何方,此刻的他看起来与时下青少年没两样,哼着流行歌曲、嚼着口香糖离开。
憨哥一直到霁狼走出地下室的台阶,确定他听不见之后,才嗫嚅地朝站在前面的男子开口。“借问一下,那个霁狼先生多大年纪了?该不会还未成年吧?”
“他已经年满二十了。怎么,有何不方便吗?”走近灯光处,男人点燃了一根烟。被宽型墨镜覆盖掉三分之一的脸庞,显露出来的部分没有任何表情,一如他平坦而无起伏的冷漠音调。
“不,不是啦,只是看不出来……”虽然面前的男人没掏出家伙,可一样教人紧张。憨哥以为见过大风大浪的自已,胆子早被吓大了,今天才知道自已的修行还不到家。
“闲话家常可以告一段落了,直接进入主题吧!”
“啊哈哈,说得也是!”憨哥也满好奇霁狼怎么会口口声声呼唤这男人为“医生”,不过眼前似乎不是个好奇心大作的好时机。
把放在牛皮纸袋内的“任务”递到男人手上,憨哥转述着委托人的吩咐。“无论如何,绝对不能留下活口,这是唯一的条件。其它不管你们要挑什么时候、什么场所、什么方式动手都可以。”
男人抽出纸袋内的东西,粗略地浏览过一遍,接着将它收起,退回给憨哥。
“咦?你、你不肯接吗?”
“东西已经全部记载在我的脑袋里,这份资料不需要了,留着只是多添销毁的麻烦,你们自已拿回去处理。基于我们是第一次合作,我便把规矩跟你说一次。一、联络方式利用简讯即可,打电话我们是不会接的。二、订金要在今天午夜前汇到这个账户里,假使没准时收到,这次任务就不接了。三、完成之后,我一知会,请马上把剩余的款项照样汇进去。只要有一次误了时间,我们就没有下一次的合作了。”
“呵呵,我知道了!上次王仔就是粗心,丢了你们这尾大鱼,他一直粉不甘心呢!你安啦,我不会像王仔那么不上道,钱绝对会准时给的。重要的是任务得圆满达成,对不?”拿起放在一旁冰桶里的冰镇高梁。“庆祝我们第一次合作,来、来,喝一杯吧?”
对这邀请,男人很不给面子,一语不发地掉头离去。
憨哥满脸错愕地拿着酒瓶,等地下室的门关上,屋内只剩自已一个人时,讨好的脸色马上转变为气呼呼的神情。“操他的!那个王仔介绍时都不给我说清楚点,这么难搞的杀手我还是头次见到咧!”
忿忿不平地嘟囔、碎碎念着:“他娘的!要不是听说霁狼手脚很快、很准,老五还不想跟这种来路不明的家伙合作咧!”
对着一屋子空气发完满腹牢骚后,憨哥赶紧打电话联络委托人。“喂?我是憨哥啦!帮我接曹董。”
电话转了好几手之手,彼端传来颇有沧桑味的沙哑声音。“憨哥,有好消息吗?”
“嘿嘿,曹董交办的事,我哪敢给你拖?我已经找手腕最棒的家伙去处理了。不过他们规矩多了点,要在今晚十二点前,把前金汇到他们户头里。我是来跟您知会一声的。”
“钱不是问题。”沉默片刻。“你确定事情会办妥当吧?不要给我留个烂尾巴,到时候要收拾就麻烦多了。”
“哎,我看那霁狼的身手不是唬烂的,掏枪快得吓人,他还有个伙伴看来身手也不赖。以前王仔交代他们去办的事,一向处理得干净利落,八成没问题的啦!”
“去你妈的八成!八成有什么用?我要百分之百让夏家那小子死得很难看!要让他再也不能翻身,没本事再嚣张下去!”
“曹董,您还信不过我吗?”
“等事情都办完,再来讲这些,我现在等着要看报纸上的讣闻。要是搞砸这摊,我就帮你登一个头版的!”
“麦阿捏啦!曹董,我们是啥咪款的交情,你这样说就太伤感情了。”
“我听你讲赌烂话!憨仔,你知道这件事对我和我这班兄弟有多重要,万一姓夏的没死成,歹志弄大条,枪子四处弹,不是他死就是我死的时候,你也不可能快活的,知某?”
憨哥拼命点头。“我知道、我知道!我一定会把事情办到好,你放心!”
“你头脑最好是放明白点。”
喀!握着断了线的话机,憨哥重重地吐了口长气。这行虽然获利颇丰,可时时刻刻都得担心自已的脑袋瓜保不保得住,夜晚连睡觉都不安稳,还得和条子玩躲猫猫,滋味着实不好受啊!
☆☆☆☆
十坪大的挑高浴室空间里,回荡着荒腔走板的噜啦啦歌声。
明朗春光由整排透光的百叶窗渗入,氤氲水气宛如天然的薄纱般,半掩半遮住那具令人称羡的古铜色躯体。在淋浴间内尽情享受水花喷洒在皮肤上的快感,男人边哼唱着歌,边在贲张的上臂二头肌涂抹着麝香味的沐浴||乳,心情之好无须言语来形容。
今天是男人三十二岁的生日,但这不是他心情好的主要理由。
不需刻意去健身房雕塑,靠着平日的运动量就足以轻松保持的体格,没有普通人步入三十岁大关就随着等比例增加的赘肉、松垮肥油。一米九的拔尖身高从头到脚都是匀称、蕴涵着力量的精壮筋肌。附带一提的是,身上那把强健的宝刀依然生气勃勃,没有半点儿力不从心的纪录,更可为之骄傲。
不过身体健康、身材还没走样也不是他特别高兴的原因。(在男人眼中,这应该是必然的!)
那,到底男人是为了什么而这么愉快呢?
莫非是身价未随年龄增长而下跌,向来不分男女老少大小通吃的魅力指数,反有水涨船高的态势?或是他昨夜彻夜未眠地陪几个老狐狸打麻将,不仅成功地解决一桩地盘上的纠纷,还一面倒地通杀三家,赢了大把大把的钞票?
噢,不是的。
能令男人眉开眼笑的重要因素,比这些都还来得更教人意外,也更为简单。答案只有两个字……达令!
……今夜要和心爱的小治治度过许久未有的“甜密夜晚”!
闭着眼睛,沉醉在春色无边的幻想中,盘算着今夜该用什么别开生面的花样,料理恋人的顶级胴体兼庆祝自已的生日。
就算平时总拿工作当借口,动不动就拒绝自已求欢的无情恋人,在今天这样特殊的日子,也应该会网开一面,纵容自已稍微“逾越”界线的要求吧?即使欺负得过火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