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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们,我们·春光乍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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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笑了说男朋友啊,我说,是啊。
    她说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一个月了。
    我和夏城南是一个月以后分的手。分手以后我给于潜打电话,我说于潜,我又是一个人了。
    她说一个人多好啊,我早就是一个人了。
    接下来我和她都陷入了疯狂的工作状态,我不停写我的稿子,接下更多甚至是莫名其妙的稿约,而于潜,帮人跑装修,发过来越来越像建筑工人的照片。她说妖啊,我累得要死了。
    我说我也是啊我也是啊。
暧昧的城市 颜歌:《逃之,妖,妖》(2)
    可是我们都没有死。于潜存到了钱回成都买房子,我存到了钱去越南挥豁一空。
    然后,我们两个的父亲同时生病了。而且,是同样的病。隔着一个月,都住在同样的医院。
    于潜回成都。我两次要去见她都没有见到,一次是在路上我被偷了手机,丢掉了她的电话号码。第二次是她丢了手机,接不到我的电话。第三次我们终于见面了。在购书中心门口,我像等网友见面那样坐在阳光里面等她。后来她就在我后面出现了。她的头发很长了,卷曲的妖魅的垂钓下来,用兰蔻的奇迹,把黑色睡裙穿在里面,外面穿桃红色的大领口长袖雪纺上衣。
    我看见她我就笑了,我说,妖啊。我扑上去抱她,她说哎呀,我回来了。
    我们去吃麻婆豆腐,吃玉林串串香,去逛我很久都不去的春熙路,买衣服,买裙子,然后,坐在西南书城门口,吃章鱼小丸子。
    我们一直笑着讲话,讲新的男朋友,新书,新房子,赞赏对方的新发型——对于我们父亲的病,绝口不提。
    我们去看她买在芳草街的房子,还在装修,叮叮咚咚尘土飞扬。于潜进去和装修工人说话,这个木板,厚度材质,那个墙——听得我一头雾水。她很大声地说,不行,这里必须重新做。然后说,这个板子要多少钱难道我还不知道,你真当我是傻子啊。我坐在一堆废墟上看着这个女人,精明干练强悍的样子,就笑了。想到以前我们说要去西安的时候,她给我打电话说她们学校樱花开了的时候,她写的那篇关于叶赛宁的小说,连主角的名字都取的和我小说里的一样。
    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看见另一个,飞走了的,没有被缚住的我自己。
    在我休学两年以后,于潜又在上海开始念书,她打电话来说,我现在是学生了。我要专心做学生。她写博客,我就天天去看。
    有时候她和男朋友吵架,她说如何和男人和平相处,也许往长城上贴瓷砖要简单一些。我就笑,然后打电话给我正在吵架的男友,转述这句话给他。
    有时候她感冒,奄奄一息,我总是不能及时打电话给她,直到我终于从感冒的痛苦中苏醒过来可以上网看见她发的新帖。
    有时候我们都变得很软弱,打电话给自己男朋友,说,我似乎爱上了你。然后第二天又面无表情地忙碌生活。
    直到她终于对我说了那些煽情的话,把我搞哭了。
    关于我们的默契我已经什么也不想再说了,于潜,我的妖,同样的话我现在来告诉你: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我常常对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样,来告诉你。
    但是你不要哭,我们都不要哭,无论生活是什么样子的。我们要微笑,在两个城市,在一起,笑着,忘记着,却又牢记着,就生活了下去。
樱花盛开的季节 李萌:夏天往事
    六岁的暑假,我从幼儿园毕业,俨然变成了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觉得自己是要上学的人了,应该做出一些有知识有教养的样子来,再不可如先前一般任性而调皮。
    那个夏天,我开始忙着为上学做准备,买了漂亮的新书包和文具盒,整日捧着小人书,努力塑造一个读书人的形象。然后,又忙着,做第一次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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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告诉我说,我们的目的地是个遥远的地方,那里有无比神奇的我未曾见到过的景象。我蓦地就想起了大海。对于六岁的我,大海是一个多么神秘而令人兴奋的词语。我便乖乖地坐住,同时迫不及待地等着火车到站的那一刻。
    我没有见到大海,却见到了草原。而见到草原之前,我见到了在火车站里歪着头朝我笑的乐天。
    皮肤黑黑的,短短的头发有点发黄,两颗门牙都没有长出来,穿了一套白色的小西服,就那样跑过来,拉着我的手说,我叫马乐天,我七岁,你就叫我乐天哥哥。
    很简单,因为我们的爸爸是好朋友,我们就认识了。六岁的我被一个七岁的第一次见面的小男孩拉着手,呆呆地盯着他看,突然不知所措。
    乐天乐天,一相情愿地叫着我妹妹的乐天,十四年以后,他当时歪着头一笑的模样,仍然那么清晰。
    然后我们变得迅速地熟络起来。只是,我固执地不叫他哥哥。
    把我带进他的房间,没完没了地展示他所有的变形金刚和小汽车。我说我要去画画啦,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去。乐天急急忙忙地搬着板凳和小画板跟着跑出来,坐在我身边一起画。我画了一辆漂亮的自行车,他画了一张丑丑的我的脸。他拿着两张画,由衷地感叹着,妹妹画得比我好,我要把这张收进百宝箱里。
    在呼和浩特的第二天,我的仅剩下的一颗松动的门牙终于脱落了。乐天拉着我,气喘吁吁地爬上高高的楼顶,扶着栏杆用尽全力地把牙齿扔了下去。然后拍拍手,得意地对我说,看着吧,很快就长出新的来了。然后,在内蒙的所有照片上,都有两个咧着嘴,露出豁了的门牙,无比开心地笑着的孩子。
    我们到小区的围墙墙根底下去玩,乐天小猴子一样迅速地爬上去,然后骑在围墙上,像个骄傲的将军。他高高在上,手舞足蹈地喊着,妹妹你也上来啊,快上来快上来,外面的风景好漂亮啊。七岁的乐天对我用了风景这个高深的词语,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因为这个词,我差点从高高的围墙上摔下来。
    乐天乐天,那个总是故作深沉思考问题却从来没有结果的乐天,那个骑在马背上跟我说〃有我在你就不要怕〃的乐天,那个吃起雪糕来没完没了却从来不会肚子痛的乐天,我就这样告别了他。离别的画面已经记不起来了,两个没心没肺的小孩一点都不伤感,只是简单地认为,以后的每个夏天都可以在一起玩了。
    于是十四年,就再也没有见过。
    只有在过春节两个人的爸爸在电话里互相祝好的时候,我们才有机会说上只言片语。我拿着电话,听到他少年的已经变粗的声音。时间已经太长了,连那片刻,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高考完的那个夏天,爸爸告诉我说,乐天已经到法国去了,在那里读大学。
    那个曾经在我六岁的夏天出现过的男孩子,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后来,我忙着读书,考试,比赛,上大学,谈恋爱。只是,当我害怕的时候,再也没有人,可以像一个七岁的小男子汉一样,勇敢地拍拍胸脯,对我说,有我在,你就不要怕。
    乐天,你长大了吗,你长成了什么模样,是不是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子,也像小时候一样,拉着她的手,爬过高高的围墙?
    乐天,那些简笔画你还收在百宝箱里吗,我画的自行车和你画的丑丑的我的脸,是不是早已经褪了色?
    乐天,塞那河畔漂亮吗,你是不是早就长出一口完整漂亮的白牙齿,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绅士,坐在左岸缓缓地喝起咖啡来?
    如果有一天,你走过埃菲尔铁塔,或者卢浮宫,或者巴黎圣母院,或者那些我不知道的美丽的风景,看到一个小小的,门牙脱落并且咧着嘴笑的女孩子时,你会不会,突然间想起我?
樱花盛开的季节 丁香女孩:《玉兰花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他们两家住的是那种老上海最常见的石窟门房子。他和她的卧室贴得很近,近到一开窗便可以彼此对视。从他的窗口望出去她在灯光下的一举一动都可尽收眼底。但对面闺房的窗户经常是被一层褪了色的水红窗纱蒙着的。
    玉兰花开得最浓的时节,每天都会有玉兰的淡淡芳香从她的房中弥散开来,不经意间飘进他的窗口。那是一种生性淡雅的花,无论开得多么浓郁,散发出来的花香也是清清淡淡的。淡到极致却又沁人心脾。
    他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两个人每天从后弄堂口进进出出地上学放学,有时候恰巧遇见了,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便微微羞红了脸,忙低头侧身而过。
    她是那种典型而普通的南方女子,小巧玲珑。眉目平淡得没有丝毫特色,淹没在上海这个美女如云的大都市街头,再也难觅踪影。
    男孩的父母都是当年下乡支边的知青,为参加高考刚把他从遥远的新疆送来上海和外婆同住。置身于繁华而陌生的大都市,沉默寡言的他有点显得格格不入。出生在北方的男孩子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石窟门老房子的小女儿情态,对女孩,同样也没有好感。好长时间,她留给他的所有印象只不过是拂面而过时一缕模糊的视线,和偶尔一前一后走在弄堂小巷里的一个单薄的背影。高考前最紧张的那段时光,透过水红色窗纱的灯光总是亮到很晚很晚。隐隐还有她母亲言辞刻薄的奚落声。
    黑色的七月过去后,终于迎来了丰收的喜悦。男孩顺利地考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因为没有考好,只能去一个三流的学校。意气风发的他每个周末回家时都被左邻右舍的赞扬声包围着。每逢这时,她便会停下来望着他微微一笑。
    大二的时候,男孩的父母回到上海,终于又一家人团聚了,他也要从石窟门群落中搬出。搬家的那一天,他为终于能离开阴暗狭小的老房子而兴奋不已,正欢欣而忙碌地收拾东西时,不经意间发现一双缱绻的目光隔着窗口已经望了他很久很久。
    在这之后的几年里男孩都再没见过那个女孩。石窟门的故事正渐渐远离他的生活。
    只是每一年玉兰花开的季节他生日的那天,都会收到一张精致的贺片,署名是:〃你的朋友〃。字迹娟秀而小巧,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熟悉的香味在男孩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但终于没有想起什么。此后,每年的这一天男孩都会收到一张相同署名的卡片,除了祝他生日快乐万事如意外再无只言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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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的祝福一直伴随着他度过了大学的四年时光。在大学里男孩有了喜欢的女孩,但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对方并不知晓他的心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交往,只在暗地里看着人家的模样,嗅着她走过后留下的气息,用眼角的余光寻找着伊人的一举一动。夜晚熄灯后,在烛光下紧握钢笔,胸口有汹涌的潮水拍打,却怎么也写不清心底的感觉。
    这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让他尝尽了暗恋一个人的甜蜜与痛苦,但最后还是以无疾而告终。他真的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毕业后男孩在一家外企任职,每天除了忙碌的生活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外,他还得应付许多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和不设防的冷箭。这一切都让他感到身心疲惫。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去猜想那个每年都记得他生日的人到底会是谁。记忆中除了父母和疼爱他的外婆外再无人知道他的生日了。
    就在他二十四岁生日的那天,一张带着熟悉香味的贺卡又如约而至。只是这一次的署名不再只是〃你的朋友〃。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他仿佛无意之中听她的母亲这么叫过她。焦急中终于等来了她的电话,轻柔的声音怯生生地问他,周末可以请你吃饭吗?
    在环境幽雅的餐厅,两个人第一次面对面地坐下来聊天吃饭。彼此都有点拘谨,只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问讯一下对方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自从知晓了女孩的情意后,本性内向的他在意外的同时多少觉得有点尴尬。
    终于还是她打破了僵局,说道,以前我们住过的石窟门老房子就快拆迁了。很多人都已经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大家都很留恋。话题扯到了共同有过的生活,气氛便随意融洽起来。这顿饭吃得还算是轻松愉快。
    从餐厅里出来后,他们一起走着去车站坐车。觉得有点沉闷,他随意地说道:〃咦?你的鞋子和裙子看起来很不配嘛。〃只是一句很稀松平常的话,谁知女孩立刻把自己崭新的皮鞋脱了下来,光着脚丫继续和他并肩走。
    这个出乎意料的小小举措,给予男孩从未有过的震撼。他怔怔地看着她,沉思默想中往事如墨花般在心中渲染。他想起了数年前住在石窟门房子时由对面的窗口飘进他房中的玉兰花的淡淡芳香,想起了陪伴他度过许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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