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蜀谜境-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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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不会和我谈什么工作吧?或者谈什么龙泉遗址?”
“你这是怎么啦?像吃了火药?”史汉秋关心地问,“谁和你谈工作了?在这种地方?”他感到好笑,并转身环顾了一下灯光迷离的“玫瑰雨”。
叶琬就把张新宇的出现和离去讲了一下。
“张局就是这样。你到所里也有几年了,你还不了解他?他除了跟你谈正经事,不会跟你谈什么闲情逸致的。今晚他能和你说这些,已经是非常难得了,知足吧你!你没听到后勤处的那几个小丫头给他起了个外号,很长很长,叫什么“冷面酷男极品钻石张老五。”
叶琬忍不住“噗哧”笑出声来。
史汉秋也笑起来。
两人坐了下来。
“叶琬……咦,我想起来一件事,早就想问你了。你这名字谁起的?喊起来总让人想到吃的。是一碗八宝粥?还是一碗麻辣烫?”
“无聊。”叶琬嗔道,“你那名字好。史汉秋,又是历史,又是汉朝,又是秋天,老气横秋。”她反唇相讥。
“不是汉朝,是星汉;不是秋天,是春秋。概括起来说,就是星汉的春秋史——史、汉、秋!这么一理解,够你肃然起敬的吧。”史汉秋自得地说。[517z小说网·。517z。]
“是够肃然起敬的,不过也够让人毛骨悚然的。什么时候学会耍贫嘴了?”叶琬揶揄道。
“说到毛骨悚然,我刚看了一本恐怖小说,很恐怖。”史汉秋说,“要不要听?”
“你别吓唬我哦。”叶琬有点警惕,又有点可怜兮兮地望着史汉秋。
“别怕,有我在你身边呢。”史汉秋安慰她,“不过,鬼故事呢,如果只是讲猛鬼如何张着血盆大口,如何青面獠牙,这并不怕人。那种在紧张时刻有人从背后拍你肩膀的老套情节也是鬼故事的初级阶段,也不算稀奇。最叫人怕的是在平常事当中,有无形之鬼在悄无声息地活动。换句话说,就是刺激你的视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摧毁你的常识,打乱你的神经,使你的想象相形见绌……”
“好了好了,别说了,已经叫人开始怕了。”叶琬哆嗦着挨近史汉秋。
史汉秋伸出手揽住叶琬的肩头,像一个体贴的大哥哥。叶琬感到一股暖流传遍全身,她把头靠近史汉秋宽厚的肩下。
“话说有一男一女,是邻居。从小一块上学,从幼儿园一直到高中,都在一个学校。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后来两人都考上了大学,但不在同一个大学,也不在同一个城市。大学四年,两人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QQ聊天、博客留言、网络电话……”
“你贫不贫?”叶琬嗔他。
“总之,大学四年,他们没见过面,但是经常联系。四年后,毕业了,他们在一家咖啡馆偶然碰见了。当然不是这家咖啡馆。”史汉秋说着又扫视了一下周围。这一动作令叶琬浑身汗毛直竖,她又往史汉秋的怀里钻了一下。
“四年不见,当然分外亲热。他们就天南地北地聊起来。男的说,三年前,他的一个同班同学,女生,出去旅游,由于沉醉于山水美景,不小心掉队了,一个人在荒郊野外迷了路。后来走进了一个墓地。这个女生胆子大,她不怕。但她转来转去也走不出这个墓地。直到天亮,她才看到一辆汽车。半个月后,她辗转回到了学校。但是,回到学校后,这个女生变得神智不清。有时说她自己当时压力太大,就想跳楼;有时说她对这个世界太失望,就跳了楼;有时说她在双脚起跳后,就后悔莫及;有时说她在空中下坠的时候看见了两个鬼来迎接她;有时候还扭曲嘴脸趴在地上,作坠楼状。同学们都说,她疯了。有人猜测是旅游掉队时被哪个跳楼的鬼给附身了。”
史汉秋讲到这里,停了一下,喝了一口咖啡。叶琬已听得瑟瑟发抖。
“那个男的接着讲:同学们都怕那个被鬼附身的女生,只有我不信,更不怕。我还带她去看心理医生。那个女生也经常来找我玩。但是后来,很不幸,那个女生被自己的疯魔折腾死了。
那个男的讲到这里,就听他那位青梅竹马的女友幽幽地说,你怎么知道我跳楼后的事情啊?我后来一直都瞒着你的呀,怕你伤心。”
史汉秋讲到这里,戛然而止。
片刻间的沉默。
“啊!”叶琬终于尖叫起来,她的魂也飞了起来,浑身沁出一层冷汗,头皮阵阵酥麻……她无法控制地搂紧了史汉秋,恨不得钻到他的衣服里去。
叶琬的尖叫声把自己惊醒了——原来是南柯一梦。她正靠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冰凉的汗水把椅背弄得湿漉漉的。她心有余悸地环顾了一下寂静的办公室。哪里有什么“玫瑰雨”咖啡馆?更找不到张新宇和史汉秋的影子,只有墙上的挂钟在“咔嗒咔嗒”地敲着。她瞄了一眼挂钟,快八点了。窗外,夜色已经降临。
今天下午下班前,她和史汉秋通了电话,得知现场起出了棺材。刚要下班,史汉秋又打来电话,叫她做好加班的准备,说为了减少氧化作用对文物的损坏,要连夜把刚起出来的文物初步整理好。
她现在就坐在办公室等现场的文物运回所里。
“什么张新宇来了又走,什么史汉秋讲鬼故事,都是做梦。”叶琬既庆幸又心有余悸地想道。依稀而紧张的梦境仿佛还在眼前,“所谓人生如梦,大概就是如此吧。”她又不无怅惘。
13。外星之光
银河系在宇宙中舒缓着美妙的身姿,用她均匀宁静的呼吸和智慧的眼睛演绎着庞大的幻想曲。边缘的地球显得极其渺小、卑琐不堪,就像这美妙身姿上飘落的一粒头屑。
在距地球约五光年的一箭之地,半人马座神采奕奕。因为她星座群中的阿尔法(α)恒星正敞开“南门二”①,向银河系展示其A恒星的行星——“蔓丽”的60亿年生日盛典。
优雅旋转的橘红色“蔓丽”显得豪华雍容、富丽堂皇、流光溢彩,与传说中的天堂毫无二致。她的居民们一个个身材匀称,美目雪肤、锦衣华服、气韵不凡。他们整日眉开眼笑,好像从来没有任何烦恼。今天,他们更是载歌载舞,觥筹交错,一派节日气氛。
盛典马上就要开始了。
“蔓丽”的天空中那巨大的倒计时数字在闪烁。
随着倒计时数字的消失,天空中瞬间变幻出一座金碧辉煌的庆典舞台。舞台好像有一座城市那么阔大,几乎覆盖了头顶的大半个天空。舞台的周围,是一幅幅巨大的射电贺帖,那都是半人马座所有生息着高等智慧生命的星球发来的。舞台的后方,A恒星散发出柔和的光辉,把这一切照得如同仙境,美妙绝伦。
这一时刻,居住在“蔓丽”上的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只要一抬头,都可以看见天空中宏大的舞台,目睹舞台上的所有盛典内容,或者参与到盛典的过程中去。
人们翘首以盼。
随着一阵热烈的欢呼,一个巨大的身影从容地走上天空——准确地说,是踏上天空中的舞台。他挥了挥手——那张看起来有地球上山峰般大小的手掌——然后开始了他的演讲:
“全球同胞们:
60亿年前的瞬间,‘蔓丽’横空出世。从此,茫茫银河系增添了一道橘红色的光环。5000万年前,我们的始祖出现在这个美丽的星球上。而今天,‘蔓丽’人以无穷的智慧和完美的境界遨游在半径15光年的各星系之间,这又使半人马座有了童话般的色彩和生机。
经过漫长的演变、求索和发展,‘蔓丽’这个星球上早已经没有了自然灾害、没有了疾病瘟疫、没有了暴力与战争、没有了贫困和丑恶、没有了耻辱和犯罪、没有了货币和贸易、没有了敌人和敌视、没有了法律和诉讼、没有了政府和管制、没有了阶级与国家、没有了……有的只是不可想像的智慧和无与伦比的道德境界。人们在这个星球上可以得到他所要的任何物质的与精神的享受。人们尽情地享受欲望——包括情欲、爱欲——但又完全谨守道德的约束。事实上,没有欲望的人是不存在的,这也是生命进化的原动力。而不受道德约束的人在‘蔓丽’是一秒钟也呆不下去的——尖端科技在此间发挥着作用……
我不是你们的领袖,也不是什么元首,更不是这个星球的主宰,当然也不是‘蔓丽’部落的酋长或‘老大’。”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轻松的笑声。
“这个星球上也没有什么领袖、元首、精英或者大佬;我们人人都是自由自在的人!‘蔓丽人’!而我,只是你们的一个人性化工具——射电屏幕形像而已。”
人们又发出一阵笑声。
“但是,宇宙中不仅仅只有我们。在其它星系、其它星球上还有智慧生命的存在,只是智慧等级有所不同,有的还处在人类的野蛮阶段。那里有战争与和平、有正义与邪恶、有光明与黑暗、有善良与奸佞、有弱势与强暴、还有灭绝人性的残忍和罪恶……我们如何与他们沟通,或阻止罪恶的发生,成为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蔓丽”人好像被他的话带进了思考中。
“先进文明当然不能够也不屑于肆意践踏低等级的文明。这是宇宙的法则。然而,当低等级的文明中存在着丑恶、邪恶、罪恶,并严重破坏和扼杀善良、正义和进步的时候,更高层次的文明通过非暴力形式予以介入、矫正,或者遏制、中止那些罪恶的活动,这同样也是宇宙的法则,而且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法则!”
人们被他的演讲深深地吸引住了。
“今天是‘蔓丽’的生日盛典,说这些话题过于严肃了一点。下面我说一个八卦一点的事。在太阳系,有一颗叫做地球——EARTH——的行星。你们都知道,那里生息着智慧生命。但是那里的科幻作家和八卦人士把地球外的生命——他们叫‘外星人’——描绘成丑陋不堪的怪物。其实,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地球人真正看到过我们。我们可比他们想象的要好看几千倍,至少要比地球人要好看几千倍。他们应该知道,宇宙万物进化的规律之一就是外形上的越来越完美。有谁敢否认,地球人比猴子要好看得多?他们之所以如此描绘我们,一是哗众取宠,二是智商问题。”
人们开心地大笑起来。
“欢腾的庆典歌舞就要开始了,我也马上就要消失了,你们难道不愿意用掌声欢送我一下吗?”
沸腾的人们再次大笑起来,随之掌声雷动,久久不息……
剧烈的掌声惊醒了张新宇。
他似乎很疲惫地从办公室里间的卧室爬起身,走进盥洗间。
“做了一个梦。”他摇摇头,很自嘲的样子。
不怪他自嘲,谁都会觉得他的梦够稀奇古怪,够荒诞无稽……
①:半人马座中的阿尔法(α)星是太阳的比邻星;我国古代称“南二门”。阿尔法(α)星是由三颗恒星组成的恒星集团,人类分别把它们命名为A、B、C星。其中的A星是与太阳非常相似的一颗恒星。天文学家推测,在A恒星的周围,很可能有它的行星系统,其中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星上则可能存在着智慧生命。
14。罪恶杀戮
那天晚上,疤子和李在国合谋将三娃子的玉环搞到手。酒喝完了,办法也想好了。疤子走后,李在国躺在床上细细琢磨,他觉得自己的主意还不错。
“等疤子先动手,他要是搞成了,就免得自己担风险了。他要是搞不成,我再出手。反正不能让三娃子白捡这么大的便宜。这个宝器的三娃子,我要让你知道老子的厉害。”
想到三娃子,他自然想到在鱼塘边头痛欲裂的情形。自己从没犯过这样的毛病,这究竟是啥子回事?他反复回忆当时的场景,终于想到了一句话。那是三娃子骂他“你这个狗日的,你夺我的鱼塘,我叫你不得安生……”他想会不会由于三娃子咒了他,他才头痛的。可再细想一下,他又摇了摇头。三娃子有那么大本领?他说让谁不得安生谁就不得安生?他是神仙?李在国冷笑着。
转念又想,难道说是自己做了一些坏事……神仙就来惩罚我?想到这里,他就有点忐忑。他在床上翻了个身,无意中看见了床头贴的花花绿绿的女人画。他叹了一口气。自己三十出头了,别说没混出个名堂,就连婆娘也没找到。怪自己?怪别人?还是怪社会?他一时五味杂陈,不能入眠。索性起床,又猛灌了两瓶啤酒。他瞪着发红的眼睛,看着墙上的女人画。他仇视、生毒,又悔恨、憋屈。泪水从眼眶里渗出,顺着扭曲而痛苦的脸往下流。模糊的泪眼中,他看见了他曾做过的一件事情。
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就在去年。李在国记得非常清楚,尽管他当时喝了不少酒。那晚他骑着摩托车从酒馆出来,酒足饭饱,心情舒畅。那个请他喝酒的人是外地做木材生意的老板,想买村里邻近公路边的三亩地作为堆放木材的场地。事情基本谈好了。三亩地,不是什么大事,也不用和村里人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