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蛊手记-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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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冰窖还是不够的,天天都得调来大量的冰块维持。原本的计划是将石棺和尸体运到洛阳后再作处理,但由于天气炎热,运输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那几天考古队确实大费周章,老头儿的脑袋更秃了。
后来他忍不住,嚷嚷着要开棺,因为他也属于专家带头人之类的级别,加上周队长这几年也成绩斐然,上头就同意了。
考古队于是聚集在冰窖里,激动地心怦怦跳。棺盖一打开,所有人都跳起来自发地逃出去了,老头儿号叫着抽打了半天才把他们赶回来。
火油味是没有了,但那是比火油更难挨的气味。
腐尸味。
臭,真臭,但幸福。
这是建国以来,继马王堆辛追墓后发现的第二具完整湿尸,为男性,头颅、躯干、四肢,一样不少。虽然全部情况得进了实验室才知道,但从尸体半腐烂的手上,人们看见了软组织。
一时间,棺内所有的金银玉器都变得不重要,对于考古者来说,一具古代尸体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对古代中国人的人种学研究,总不能一直落在虎视眈眈的日本之后,那又如何对得起自己的祖先。
周队长鼻翼翕动,想笑,想哭,想放声大喊,他背过身去见老头儿,见其已经满脸泪水。
消息第一时间传到了洛阳,传到了郑州,传到了北京。考古所轰动了,专家学者们兴奋不已,所长、考古学界的泰斗夏鼐先生本来要亲自过来,可惜因为远在呼和浩特而未能成行。
放工后,老头儿在河边洗脚,一边洗一边唱:“不敬青稞酒呀,不打酥油茶呀,也不献哈达,唱上一支心中的歌儿献给亲人金珠玛。呀拉索,献给亲人金珠玛。人民的江山万年红万呀万年红!哎!小史!”
小史正在努力给他搓袜子:“巴扎嘿!”
“嘿!”老家伙继续,“敬上一杯青稞酒哟呀啦嗨,献给敬爱的毛主席,祝您万寿无疆!嗨!”
考古队成员个个含笑,心想老头子又错乱了。
老头子还在唱:“阿拉木汗怎么样……”史卫东拎着袜子抽动着伴舞:“亚克西!亚克西!”
夏明若爬到树梢上,大笑鼓掌,还不忘撺掇:“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不来了!”老头儿抹一把汗,“喝酒!明若同志!买酒去!”
“得令!”夏明若从树上哧溜滑下来,招呼跟屁虫,“狗剩!”
“到!”
“占领公社供销社高地!”
“噢——”刘狗剩领到几张毛币,撒丫子冲了出去。
夏明若跟在后面催:“全力冲锋!炮火掩护!注意隐蔽!”
刘狗剩过土坡时不小心把鞋跑掉了,单脚跳着回来穿。
夏明若又喊:“指导员——坚持住——”
楚海洋从工地走来,怒弹夏明若脑袋:“欺负小朋友。”
“你不了解情况,小朋友心甘情愿的,”夏明若高声问,“狗剩子——!你是不是心甘情愿的——?”
小朋友回头手舞足蹈:“是——!”
“喏!”夏明若一脸坦然。
楚海洋没话说了,老头儿却突然回神:“对……对!我要去给北京发电报!得派技师来!”
“要去!要去!”他急忙忙穿上鞋子,楚海洋拦住他,“别,您待着,我去。”
夏明若笑道:“您去了北京还不定派什么人来呢,八成是个姓技的。”
老家伙想了想,拒不承认,扭着老腰回去休息了,史卫东抖动着八字眉跟上。
当天晚上考古队摆开筵席痛饮庆功酒,碰着搪瓷缸嘶吼壮志未酬誓不休,嚼得树皮,吃得草根,来日方长显身手,我等甘洒热血写春秋。
大叔尤其喝高了,跳到桌子上大唱黄色歌曲,什么哥啊、妹啊,我俩滚炕头啊,一想泪花流啊。老头儿也不清不楚,又鼓掌又跺脚说好!好!真性情!
北京效率就是高,第三天便听说技师们已经在往洛阳的路上了。
众人欢呼雀跃,埋头苦干日夜不休,连墓室的地砖全都一块块掀开清理,于是意外找到一只隐藏坑,里面是一块石刻板,板上有猫鬼图案。老头儿研究半天,说可能是造墓时就埋下了,如果他的推测正确,那只能说明坟墓营造者心怀鬼胎,且与墓主有仇。
这墓主真是可怜,跟猫鬼就是纠缠不清,至于为什么纠缠不清,那得研究个三五年。咱们寻常人看考古,看的是猎奇,又挖出了什么好宝贝?这宝贝得值多少钱哪?而考古人看的是宝贝背后的历史,所以一具尸体可能比一屋子瓷器都珍贵,一罐古酒可能比一桌子玉器都值钱。宝贝、古董都是有价的,而历史的真相是无价的,一个盘子绝不可能影响中国三百年,而一件事可以,比如萧何月下追到了韩信,比如崇祯杀了袁崇焕。
在修整期间,夏明若突然偏离正常轨道,说要教刘狗剩算术,结果发现这个小朋友离“笨蛋”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问过乡小学的老师才知道他正在第三次攻读一年级。
对此夏明若表示了极大的感动,拍着小朋友的肩,指着夕阳说:“居里夫人埋首实验,邓稼先两弹元勋,林则徐虎门销烟(这有什么关系?),狗剩,你已经和他们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真理就在前方!胜利也在前方!”
刘狗剩眼里闪动着晶莹的泪花,仰望着人生导师那被蚊子叮得面目全非的小脸蛋,发誓从今往后,上天入地,刀山火海,永远追随。
楚海洋劝他悬崖勒马:“怎么谁都不跟,偏要跟着他?”
刘狗剩好奇了:“为什么不能跟?”
“你都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楚海洋一边修电表一边说,“我们上小学时,武斗风气还挺浓,老有人在书包里装砖头。只是人家装一块,夏别信要装两块,拍了一块还有一块,号称备用武器,那叫一个阴损。”
“最无耻的是,”楚海洋接着说,“这人念到高小时结仇太多,为防范别人拍板儿砖,只能在帽子里垫铁皮,结果脑袋上被磨秃了一块,好几年不长头发。”“瞎说!”夏明若说,“你才秃呢。”
楚海洋大笑:“哟!瞧瞧,还不承认,把帽子借你戴的人是谁啊?帮你上药水的是谁啊?我说你现在怎么不垫了?垫呀,垫了,老头儿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不巧老头儿正好出现,他慢慢从楚海洋身后露出脸来,慢慢眼珠子斜向上,一字一顿:“秃、瓢。”
楚海洋跳将起来,一手拽着老虎钳,一手拖着电线电表,稀里哗啦地逃走了。
※※※
第五天傍晚,技师终于出现在村口,考古队以及全体村民鼓着掌隆重迎接。
技师团队一共十来个人,主要负责从冰窖里起运男尸,有几个则负责初步处理尸体,其中有个从公安系统借来的年轻法医,非常醒目,名字叫做林少湖。
夏明若一听他的名字便问:“你从云南回来了?”
那法医正整理着器械,猛然抬头:“你说什么?”
按说这人长得也不错,就是线条太硬,眼神太利,站在那里便不怒而威。
夏明若愣是被吓退了一步:“我坦白,我交代,我幼儿园时里通外国,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给小学班主任,还悍然袭击过工宣队造反先锋王大妈……”
“你刚才说什么?”林少湖问他。
夏明若又退了一步:“云……我……我说云南。”
林少湖的表情仍然冷峻,眼睛里却渐渐放出光来:“你认识程静钧?”
夏明若点了点头。那人突然笑了,这一笑仿佛阳光消融了坚冰:“程大少是不是依旧不务正业?”
夏明若很想庄严地说不,他正追随着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白求恩同志的脚步为祖国边疆的卫生事业贡献着光和热,可一想到那人稀里糊涂的用药方法,又立刻叛变,承认还是林少湖看人透彻。
可惜林少湖一笑完了就板回脸:“我现在去看看尸体。”
夏明若老老实实答应:“哎。”
那人便转身走了,走了几步突然回头:“他好不好?”
夏明若怔了怔:“好,好得很,太好了。”
林少湖又走了,夏明若回头教育刘狗剩说:“你看,警察叔叔,多威风。”刘狗剩深以为然,从此后在幻想当居里夫人之外又添一目标。
很遗憾,天太热,即使技师来了尸体也运不出去,还得调冰柜车。技师们只好不停地为男尸注射防腐剂,几天下来,楚海洋也成了防腐专家。
不过有技师在,大伙儿肩头的担子轻了不少,想着终于能够睡个好觉了。
因为大吴的神功盖世,夏明若只能在工厂车间里搭了个铺。他后半夜失眠,琢磨着大叔和豹子应该睡着了,便爬起来去看技师们工作,结果发现楚海洋和老头儿也在,又怕被他们念叨,偷偷再往回走,半路上遇见林少湖。
林少湖把头放在水龙头下冲着。
夏明若喊他:“警察叔叔。”
林少湖水淋淋地仰起脸来:“怎么还不睡?”
夏明若问:“你困啦?”
“有点儿,”林少湖说,“那个尸水都收集好了,可以送往北京化验。”
“哎,叔叔,”夏明若靠在墙上笑着问他,“你怎么认识程静钧的?”
林少湖说:“从小就认识了,上海滩上谁不知道程家。”
“邻居?”
“算吧,我是驻军子弟,两人住得挺近,就记得他们家的大门从来不开,偶而一回开了,我跑去看,才深切地感受到什么叫做资本家。”林少湖回忆说,“我还记得他爸爸妈妈,两人经常出现在白俄开的西餐社,穿着十分考究,但待人还是很客气的。”
“程静钧呢?”
林少湖说:“他是大少爷。我一开始还以为他脑子不好,因为他看上去什么都不懂,简直是不食人间烟火,我们当时有个形容叫‘金丝鸟’。所以……”他顿了顿,“所以后来他被人拉去跪玻璃碴儿,还是很可怜的。”
“不讲了,”林少湖说,“陈年旧事,没必要讲给你们听。”
夏明若问:“你放他走的吧?从学校的囚室里?”
林少湖抹掉头发上的水:“我也送他上了火车,以为他不能活着回来了。”
“嗐!”夏明若大笑,“活得可滋润了!”
林少湖走进了树影里,微弱的星光下看不见他的表情:“嗯。”
他静默了半晌,大概在点烟,黑暗中亮起一点火星。
“1975年我参加侦破培训班,有记者来采访,我和我的战友们便登了报。他大概看见了,就给我写了封信,这封信辗转到我手上时,时间已经整整过去了半年。信上没署名,而且就写了两个字:‘少湖’,可我第一眼就知道是谁写的。”
林少湖说:“我这个人对字迹很敏感,尤其像这种小时候练过字的。”
他深深吸口气,声音有些抖动:“见笑了……你不知道我捧着这封信哭了多长时间,就觉得过去十几年真的没什么,在天山上踩着齐腰深的雪伐木头没什么,被关进斗室没日没夜写交代材料也没什么,重要的是程静钧还活着!他还能给我写信!”
他真的哽咽了:“你说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
夏明若善意地微笑:“警察叔叔哭了。”
“胡说八道,谁哭了?”林少湖狠狠抽一下鼻子,“别出去说!”
“我哪有那么坏。”夏明若笑道。
“走了,不跟你胡扯,”林少湖要往地窖走,又威胁,“别出去说啊,否则我饶不了你。还有,程家还没平反呢,这些话外传了对他们不好。”
夏明若赌咒:“向毛主席发誓。”
林少湖要进屋,夏明若又喊住他:“警察叔叔,那是整整十五年啊……”
林少湖回头笑了:“你学历史的,应该知道古来的道理,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既然过去了,便不值得纠缠可惜,十五年,不算什么!”
他转过身,腰杆挺得笔直,大踏步走去。
夏明若微笑着跟上他,钻进地窖。
地窖里有颗脑袋反光很厉害,老头儿与楚海洋肩挨肩,几乎贴在古尸身上,夏明若喊他们,两人充耳不闻。
夏明若便也贴上去看:“眼珠突出,腐烂初期。”
楚海洋命令之:“戴口罩。”
夏明若便取块纱布往口鼻上一蒙:“研究什么?”
“还能有什么,”老头儿说,“盔甲呗。”
男尸身上穿着一整套金甲。
当然不是真用黄金打造的,而是在铁甲上镀了一层金,那时候的镀金技术已经很高超了,而且古代贵族乐得干这事,没人愿意真穿一身黄金盔甲。一件全身式铁甲的平均重量是六十斤,要是换成黄金,穿着之人根本站不起来。
就制式来说,这种盔甲又叫做明光铠,前胸、后背有两块圆护。所谓“明光”,就是将这两块圆护打磨得特别光亮,就如镜子一般,上了战场,阳光一照,闪闪发光,威风凛凛。旧小说里常常提到“某某某拍马而上,只见他,一顶红缨冲天冠,前后兽头护心镜”,其实就是说这人穿着明光铠。
还有墓中棺椁后站着的两具陶俑,据老头儿观察是将军俑,身上也做出仿佛穿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