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情档案-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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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去食堂买饭,有一些坏心的人在背后说我是因为爱慕司马平才整天跟他在一起的,这个说法让我非常的光火,但司马平并不在意,他总是一笑置之,说事实胜于雄辩。
我羡慕他的那种自信和洒脱,并且从来不在意别人的负面之词,虽然他得到负面评价的时候也一样极其稀少。
好在大多数人看待我们俩还是比较正常的,只是很少有人会认为我是司马平的好朋友,好哥们儿。他们都说,我是司马平的小跟班。这个形容虽然不好听,但是我还是因此而得利不少,至少很多人会看在司马平的面子上对我态度好很多,尤其女生。
上大学之后,我总是能收到许多纸条和情书,并不是我转运了,而是女生把我当成了信使,她们的目标是白马王子司马平,我只是她们这些骄傲白天鹅眼中的卡西莫多。
这些我都明白,早在高中时候,苏就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也已经心如止水,不奢望什么童话版的爱情。
之前的那些日子,司马平结交了校花级的女友沈柔,成了众人眼中的神仙眷侣,只有我知道,背着沈柔,司马平和多少女人吃过饭,约过会,开过房。人前一副情圣版的嘴脸,背地里却是个色胚。我看着那些因为司马平的名气和外貌而像苍蝇一样一波一波扑过来的女人,心里鄙夷着女人的肤浅和愚蠢,对恋爱更加没有了热情。
这种心如止水的生活,终结在我遇到林丽丽的那一天。
番外之陈强篇(三)
丽丽入学的时候,我已经升了大四,开学回学校报到,顺便做了迎接新生的志愿者,算是打发临去实习前的无聊时光。
记得那一天,天气是那么的热,我站在树荫底下看着一群群的新生涌进来,在我眼里,他们都不过是一群米虫,依仗着家里的富足在外面恣意挥霍。我满脑子只有实习的计划,只有还没有还完的助学贷款,只有父母一假期在耳边不听絮叨的关于工作关于前途的那些话,心里十分烦躁。
这时候,丽丽出现了。
没有围前围后帮着拿行李的家人,没有大车小辆的排场,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女孩在人群里显得非常的显眼。
我的视线被她牢牢的抓住了,她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啊!没有花枝招展,没有浓妆艳抹,一身合体的连衣裙,苹果绿的颜色更衬得她皮肤白皙,一头黑亮秀发顺在耳后,大眼睛明亮清澈,就好像一只初生的小鹿一样纯真无邪。
我主动迎了上去,帮她拿行李,她没有拒绝,礼貌的对我说:“谢谢你,学长!”
声音好像银铃一样,我的心几乎要化成一滩水了!
我陪着她,帮她办好入学的各项手续,送她到安排的寝室,帮她安顿好。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林丽丽,她有一个管教严格的父亲,之所以没有人送她,是她的父亲想要让她锻炼自己。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都是丽丽的影子,之后的几天,我总是找各种机会在校园中与她“巧遇”,每一次遇到她,她都会对我温柔的笑,说:“学长,你好!”
我承认,在见到丽丽的第一时间,我已经喜欢上了她,因为她的纯洁和清新,她就像一个小仙女,与那些俗气的满身化妆品香味的女人不同。
我告诉司马平,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司马平听了之后哈哈大笑,他说我如果再不开窍,他就要怀疑我是不是准备剃度出家了,他还说,能让我动心的女孩,他非常的好奇,有机会一定要会一会。
我什么也没说,心里却想,我绝对不能让司马平见到丽丽,司马平就像一只大野狼,丽丽是一只小兔子,出于私心,我不打算让司马平有机会见到我心中的小仙女。
接着,实习开始了,我离开了校园,和司马平一起被分到了广播电台,事实上,是他被分到了广播电台,因为我求他带上我一起,我才会被分到这么理想的实习单位的。
实习期间,不能像以前一样每天见到丽丽,我心里充满了思念,经常找各种借口回学校去,只为了能遇到她。如果遇到了,我便满心欢喜,遇不到,就只剩下浓浓的失落。
我实习是跟着一个叫做林华的导播一起的,他是一个对实习生非常严厉的人,自己做起事情来也同样的一丝不苟,我每天都小心翼翼,生怕会犯错,也不敢有什么怨言,希望能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对毕业之后的去向或许会有帮助。
有一天,我不小心接入了一个本来该过滤掉的电话,林华大为光火,在办公室里面足足训了我半个多小时,我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直到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训斥,门开了,走进来的竟然是丽丽。
我当时几乎要以为自己在做梦了。
后来我知道,丽丽是林华的女儿,她经常会来电台找父亲,我心里特别的高兴,更加卖力的做事,除了原本的打算外,也加入了让丽丽的父亲对我有个好评价的意图。
在实习结束前,丽丽无意中对我说起来,林华对我的印象还是蛮好的,说我虽然没有什么天分,倒也还挺踏实肯干,将来未必会是一个优秀的电台工作者,但应该会是个不错的雇员。
这样的评价说褒不褒,说贬不贬,我略微有些失望。
实习结束后,我对林华说,希望能够留下来工作,林华惋惜的说,他没有权利决定这些,但是以我的表现,电台高层估计很难同意。
当时司马平已经锋芒毕露,电台在实习尚未结束之前就多次请他考虑毕业后来这里工作的事情。我问他怎么想的,他说不太热衷于这件事,因为他打算考研试试,并且问我要不要一起考,我苦笑,助学贷款都还没有偿清,我哪有资本谈读研的事。
之后的日子,我过的很落寞,每天好像行尸走肉一样,直到突然接到通知,说我被电台录取了!这是天大的好消息,问过司马平,我得知,他突然改变了主意,觉得考研太辛苦,所以打算答应电台的邀请,又因为我之前求过他,所以就提出了带上我一起的条件。
凭借着司马平的面子,我顺利的走上的工作岗位,电台为我们开设了一档新的晚间节目,叫做都是夜归人,原本没有什么特色的节目,以为司马平的巧舌如簧,收听率节节上升,成了晚间档里头的收听冠军,我的待遇也因此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偿清了贷款,生活也越来越安稳惬意,除了满足自己的开销之外,我还能给父母一点钱补贴一下。
母亲非常的骄傲,有一天在电话里,她对我说:“儿子,你知道嘛!你堂姐当了领导的小情人,被人家老婆打到家里头去了!现在工作也没有了。咱们家上上下下,现在属你最风光!什么时候你再给妈讨一个漂亮贤惠的媳妇儿,那可就真的是圆圆满满了!”
是啊,我又何尝不想,可是偏偏我喜欢的人是那么的美好,好像夜空中最明亮的北极星,每次我忍不住想要对她开口,脑海中总是会浮现出苏当初那张写满失望的脸。
平凡如苏尚且如此,丽丽这么美丽的女孩儿,我又凭什么开口言爱呢!
有一句话叫做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经过了一段如日中天的事业高峰之后,都是夜归人的收听率渐渐出现了疲态,有了回落的趋势,司马平此时已经和沈柔分手,其间女友如同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取,终日逍遥自在,今天到这里做嘉宾,明天去那里拍广告,他当然不会为收听率的下降而担忧,毕竟他是电台里的台柱子,不像我,我只是活在他影子里的寄生虫,司马平是电台的心脏,我却只是阑尾,随时可以被切掉。
就在我为节目成绩下滑而日夜忧虑的时候,一个更大的打击出现了——司马平竟然和丽丽谈起了地下恋情!他明知道我爱了丽丽那么多年!他明知道的!女人对于他而言是多么唾手可得的东西!为什么他偏偏要招惹我全心去爱的人!
我几次想开口质问他,或者去问丽丽,但我不敢。凭什么问?我该用什么身份去质问呢?我没资格!
生活中的快乐突然变得稀少起来,每每我一个人呆在布置漂亮舒适的家中,心里就充满了怨恨!原本我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丽丽会变成这个美丽家庭中漂亮的女主人,可是,现在,不可能了,我的梦,被司马平无情的摧毁掉了!
我咽不下这口气,偷偷跟踪他们,拍了照片,寄给司马平,我希望他能明白,以林华的性格,根本不可能同意自己女儿和一个花名在外男人在一起的!信寄出去之后,便石沉大海,司马平依然如故。我很恼火,就旁敲侧击的套丽丽的话,她也守口如瓶,要知道,在这之前,她一直当我是最贴心的哥哥,从来不会瞒着我的。
是司马平,让我和丽丽变得陌生。
然而这不是最重要的,我的怨恨在发现他和电视台那个风骚女主播方婷之间的奸情之后,达到了空前高涨的程度。我忍不住一次次跟踪他们这一对狗男女私下约会,终于被我看到他们一起去开房,我的丽丽,就这么被司马平辜负了!我无法容忍,试着吓了方婷几次,没有效果,只好砸了她的车。
这期间,电台已经谣言四起,都说都是夜归人因为收听率节节下滑,面临着改组,大家说这话的时候,都会若有若无的瞄我几眼,我心里明白他们的意思。如果真的改组,被换掉的也只会是我,不会是司马平。在他们的眼中,我是拖司马平后腿的那个累赘。
电台试图找过邢斌,D电台的台柱,虽然这件事后来又不了了之,我还是感到了很大的危机感。
我几次试探的问司马平关于改革的事情,他都言辞闪烁,不肯回答。
直到我听到方婷那个贱女人在外面大肆吹嘘,说司马平邀请她加入都是夜归人一起主持,我才明白,怪不得他不肯告诉我,原来是在找人替代我的位置,而且还是那个勾引他辜负丽丽的贱人!
我开始夜不能寐,脑海中充满了仇恨,这个人,我放弃了自尊在他身边甘当小跟班这么多年,我照顾他的生活,替他掩饰他的滥情,结果换来了什么?
我最爱的女人被他霸占了,现在,他连我的生活都想要一并毁掉!
司马平,你不仁,我就不义!
为了丽丽的幸福,为了我的幸福。
你必须死!
番外之辣椒呛人熊--by 羿菱
“你走吧!我自个儿再玩会儿!”
送走了嘉逸和程峰,陆伶像是脱了缰的野马,端起桌上那杯血腥玛丽,仰起脖子一骨碌倒进喉咙,大大松口气,朝马春雷挥挥手说。
“那怎么成?嘉逸现在是我的‘战友’,她的朋友,我自是要帮她看好了!”马春雷也支起酒瓶子喝了一大口,似笑非笑的应到。他是个直性子,话虽不假,但心思也不能说是没有。早在那通电话的时候他就对这呛口小辣椒抱着好奇了,今日一见果然没有令他失望!瞧这火辣打扮,明明性感惹火,却偏偏又在脑门刻了个“生人勿进”四字。简直跟她的个性如出一致。
这话真好笑,她这么大个人了还会丢么?陆伶挑眉由上至下的扫了他一眼,心想这人熊倒是有意思,被她喷一鼻子灰也不恼倒不奇怪,事实上没几个人被她喷了是敢恼的。但她赶不走的人却是五个手指头都能数的出来。她爹妈排第一,嘉逸排第二,这厮?第三。陆伶好笑道:“做什么?想追我啊?”
马春雷乐了,学着她挑眉笑道:“怎么?不可以么?”
“呵……”以前,一个月不知道要应付多少这种蟑螂,现在?多久没遇到这事了?自从和他分手之后,有两年多了吧……回过神,陆伶朝马春雷扯出个笑容,道:“好啊!咱们看看你有多大能耐。”
马春雷不可置否的朝他举瓶,一气饮尽!陆伶哈哈大笑,不由分说,拉着他就往舞池里跑:“走!咱们跳舞去!”
马春雷虽说是这常客,但也只是喝喝小酒跟朋友聊天玩玩骰钟什么的,从未下过舞池,哪经得住这招?到舞池边的时候他拉住陆伶道:“你去玩吧,我在这看着你!”
“什么?!”这地方是整个酒吧最吵的地方,音乐能把人震得一跳一跳的,陆伶没听清楚,踮起脚尖把马春雷脖子勒下来在他耳边狂吼:“你说什么?!”
雷子摸摸耳朵,也凑在她耳边吼:“我说我不会跳舞!在这看着你就好!”
耳朵被震得痒痒的,陆伶打个寒颤,点点头,自个儿钻到舞池中央玩儿去了。
陆伶从小就是练芭蕾的,而后又转学了民族,再攻的现代,功底杠杠的!基本上听见什么样的音乐就能舞出什么样的动作,胡乱甩甩那也比其他小妖精有看头。火热的身材,妙曼的舞姿,很快就惹来一堆苍蝇蚊子围着,跃跃欲试要与她搭伴热舞。还有的人开始毛手毛脚。看似掐着油了,其实都被陆伶有技巧的挡掉。她哪是任人欺负的主啊?但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
陆伶跳得正欢,一只手从她腋下传过来,把她拦腰抱住,身子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