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设计师-第2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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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国语的。第二,打招呼的时候你虽然故意装的说起来很蹩脚的样子,但仍然无法掩盖你江南水乡的乡土口音。根据这两条,我已经对你的身份非常怀疑。随之,当我在付给你钱的时候,便发现了第三条,也是最直观最有力的证据,证明你就是飞扬。”
“是什么?”飞扬不服气的问道。
“你的手。”欧阳六色淡淡的笑道,“虽然你故意戴了白手套来掩盖你的断指,但你接钱的时候,却立马暴露了你的职业,因为当时你是这样接钱的——”欧阳六色说着,示范了一边飞扬当时的动作:就像小偷从别人口袋或者皮包里偷钱一样,是用食指和中指将钱夹住的,而一般人接钱的时候,是用大拇指和食指的……
“看来化妆术还得继续改进。”飞扬听完欧阳六色的话,无奈的叹息道。
“不,千颜的化妆术无懈可击,需要改进的只是你的演技。”风影怀抱双臂,淡淡的说道。
“……”飞扬虽然不服气,却也无话可说,只能故作掩饰的抓起桌子上的餐盒,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看着飞扬被揭短后的狼狈样子,木子适时的出来解围道:“飞扬的演技并没那么差的。这次他装办成装修工人,就很成功的骗过了所有人。也正是因为他的高超演技,才使得我们的亮剑行动如此顺利的执行成功……两位,你们刚才不是还在好奇,那个隐藏在幕后推波助澜的高手是谁吗?现在,他就坐在你们面前!!”
第四十五章第一功臣(一)
澳大利亚,堪培拉机场。。
新的航班到了,高矮胖瘦各色各样的人群汇聚成一条杂乱的溪流,从机场的出口处涌出来。
一个头发染成橘红色的青年,双手插在乞丐服的裤兜里,哼着小曲儿,在人群中晃晃悠悠的行走着,不时的将色迷迷的挑衅般的目光,肆无忌惮的瞟在身边经过的美女身上,引来一阵阵厌恶至极的目光。但这青年却好像有怪癖一样,别人看自己的目光越凶狠越厌恶,他反而越兴奋越飘飘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红毛青年就这样在人群中晃晃悠悠的走着,以招惹更多的鄙视目光为乐。
俗话说一心不可二用,红毛青年自然也不例外。
正当他又瞟着身旁一位性感美女的高跟美腿而故作口水横流状时,一个不留心,撞在了走在前面的一个中年人身上。这中年人戴一副文邹邹的金边眼镜,腋下夹着一个大号的,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公文包,当时正在打电话,被红毛青年冷不丁的在后面一撞击,腋下的公文包掉落在地,手机也差点脱手而出。
被“目侵”的性感美女见状,立刻向红毛青年投来幸灾乐祸的目光,而中年人此刻也回过了头,将质疑的目光投向红毛青年。
“sorry!!letmehelpyou!”红毛青年尴尬的咽了口唾沫,倒也没耍无赖,立刻很热情的连声道着歉,弯腰把公文包捡了起来,低头哈腰的递回给中年人。
中年人见红毛青年认错态度如此良好,又的确是无心之过,于是也很大度的笑笑,接过公文包,继续向前走去。红毛青年也故作夸张的舒了口气,得意的看了周围围观自己的人,无比炫耀的甩了甩红色的刘海,继续哼着小曲,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而就在红毛青年马上就要消失在人群中时,中年人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拉开了公文包的拉链,向包里面查看了一眼。
随即,他意味深长的看着红毛青年的背影,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
然后,他拿出了手机……
红毛青年背后没长眼睛,所以他肯定没想到,自己自以为高明的演技,顷刻间就被中年人看穿了。他之所以肆无忌惮的看美女,就是为了制造无意撞人的假象,而制造无意撞人的假象,就是为了在替中年人捡起掉在地上的公文包的时候,用他神乎其神的扒窃技巧,顺手牵羊的偷走里面的钱包。中年人是他跟踪已久的猎物,中年人每次掏出钱包买东西,都会让他的眼睛进入短暂的充血状态。仅仅是那LV钱包看着本身的价值就足以令他眼红,更别提里面那厚厚的一叠美元了……
所谓螳螂扑蝉黄雀在后,洞察分毫的中年人同样没有想到,就在他拿出手机准备策划一场完美的猫捉老鼠的游戏时,在机场出口不远处站着的一个蓝衣男子,也轻而易举的就掌握了他所有的举动。→文·冇·人·冇·书·冇·屋←
中年男子轻声的说了几句后,便挂断了电话收起了手机。
然后,他身边不远处的三个方向各自走着的两男一女,便不约而同的转身向红毛青年的方向走去。他们的动作云淡风轻,普通人根本看不出有什么蹊跷。
但这一切,却都一丝不差的落在了蓝衣人的眼中。他仿佛对这一幕见惯不惯似的,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
…………
红毛青年显然对这一带的地形非常熟悉。离开熙熙融融的机场街后左拐右拐,很快便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个偏僻隐秘的巷子里,迫不及待的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个让他眼红很久的LV钱包。
打开,里面是厚厚的一叠美元,还有各个银行的银联卡,各种高档场所的贵宾卡,白金卡等等。
红毛青年贪婪的舔了舔嘴唇,开始数那一大叠钱。
但刚数了没几张,他就突然停住了。
在他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
这正是刚才那个被自己肆无忌惮“目侵”了的高跟美女。
高跟美女此刻正斜倚在墙壁上,一只脚抵在墙上,身体稍微弯曲,优雅的吸着烟,淡淡的烟雾从她娇艳的红唇中袅袅吐出,有种说不出的勾魂摄魄。
只是,刚才在机场还对美女流口水的红毛青年,此刻却丝毫没了半点猥琐的意念。相反,仿佛他见到的不是娇滴滴的性感大美女,而是什么无比恐怖的杀人怪物似的,扭头就跑。
美女并没有起身追的意思,只是冷笑着看着红毛青年仓皇而逃的背影。
红毛青年跑了没几步便停住了,因为在他前面,一个戴着墨镜,穿着一身休闲装的男子,正一脸寒霜的向自己逼过来。而在墨镜男的背后慢慢走来的,正是钱包的主人,那个文邹邹的中年人。
阴沟里翻船。惨了,红毛青年想到。
作为一个行走盗坛多年的扒手,自然对职业生涯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了然于胸,对危险,自然也同样拥有过人的预知能力。
惹到硬茬了,很明显。
红毛青年看看前后逼近的三个人,忽的脚尖顿地纵身一跃,双手扣住墙壁上的轻微突起,表演了一出现实版本的壁虎人飞檐走壁。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职业小偷的看见本领,便是逃跑。
红毛青年显然将这项本领修炼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眼看着就要翻上房顶逃之夭夭,但就在这时,下面的高跟美女忽的一扬手,一支精巧的口红脱手而出,暗器一般袭向红毛青年的后颈。
这真的只是一支普通的口红。
但在高跟美女的手中,却仿佛突然拥有了无尽的魔力。
红毛青年躲闪不及,被那支口红打中后颈。
“啊!”
这哪里还是什么口红,简直就是子弹。
口红居然直接深深的嵌入了红毛青年脖子后面的肌肉中。
红毛青年一声凄厉的惨叫,身体就要不受控制的向巷子里跌落。
只要跌落回去落在中年人手里,绝对是生不如死。对于这一点,红毛青年非常清楚。
就在他绝望的时候,一支强有力的手臂突然凭空出现,稳稳的拉住了他的肩膀,将他拉上了墙头。
“云师兄,你的功力减退了不少呢。”
救命恩人一边迅速的拉着他撤退,一边调笑道。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蓝衣,尽管隔了很多年,但依然熟悉的脸庞。
于是,红毛青年摘掉了头上的假发,露出了微凸的头顶,兴奋的喊出了救命恩人的名字——
“杜紫藤……!!”
这就是飞扬和他的三师兄莫云的重逢经历。俗套而现实。意料外却又情理中。
正是由于这次突如其来的重逢,才使得飞扬和千颜决议结束在澳大利亚“养尊处优”的生活,再次回到死神团队的工作中去。也正是由于这次重逢,才使得飞扬后来成了亮剑行动中的第一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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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门阀林立的时代,既然身为令君之子,名门公子,必定成为上品名士,只爱那数不尽的风花雪月……
第四十六章第一功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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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餐厅里,飞扬看着餐桌对面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的莫云师兄,很担心他会不会把肚子胀坏。。
想当初在师父身边的时候,虽然师父对大家要求很严格,从不让任何人在吃喝嫖赌上浪费,但那时候每个人都是容光焕发精神矍铄,真的没想到现在的莫云师兄,竟然沦落到了这种食不果腹的悲惨境遇。
“刑满释放后就等于有了终生污点,警方已经把我们当成了重点监控对象,只要牵涉到偷盗犯罪,动不动就把我们弄起来审查一番,在这种情况下再想动手干活儿,实在是难上加难。你也知道,我们师兄妹几个,除了从小跟师父老人家练就出来的偷技,别的什么都不会……”
等到把一桌子的鸡腿汉堡消灭干净后,莫云打着饱嗝,对飞扬抱怨道。
“凭你们几个的本领,在警察眼皮底下大事做不成,但小打小闹维持温饱应该不会有问题吧?”飞扬疑惑道。
“如果像别的同行一样的话,我当然不会混的这么惨。”莫云叹息道。“但是,我不能违背当初对师父的承诺,不能置他老人家当初制定下的行规于不顾吧,尽管他老人家现在早就跨鹤西去……”
飞扬听完莫云的抱怨,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心中更加感慨……
关于自己的身份,飞扬告诉莫云,自己和千颜开了家千颜舞厅,赚了不少钱,现在马上就要添小孩了,所以将舞厅转让了出去,享受恬淡生活的乐趣。关于那两根断指,他更是编了一套完美动人的说辞:当初为了追千颜,表示自己身家清白以后不会再行窃,于是自己斩断了手指……莫云对飞扬的话自然深信不疑,羡慕之情溢于言表。此后,飞扬给了莫云十万块钱,让他去找点正经事做,莫云感激不尽,称要带着钱去找其他几个师兄妹,大家一起创业改变命运。
然后就在告别的前夕,两人无意中说起了机场的那个中年人,正是这个原本很轻松很随意的话题,给了飞扬一个情报,也给了他和千颜一个离开澳大利亚重返美国洛杉矶的理由。
莫云所说的,师父老人家当初制定的行规,其中之一就是不偷贫苦之人。所以,莫云选择下手的对象,都是些考察良久,油水丰厚,但又为富不仁的人。而这次他不幸惹上的这个中年人,就是他考察了很久才决定下手的目标。从钱包里的证件中可以看到,中年人名叫牛海峰,华裔,澳大利亚商人。关于他的真实背景莫云并不清楚,但他知道,牛海峰的身份绝不只是普通的富商,因为一次很偶然的情况,莫云和牛海峰在洗手间“邂逅”了,当时牛海峰就在莫云的隔壁接电话,正是听到了那个电话,才让莫云知道,这个中年人不简单,而且是个油水相当丰厚的目标。鉴于在死神团队里培养出来的嗅觉敏锐性,飞扬立刻对牛海峰的身份产生了兴趣,他让莫云尽量的回忆那段电话的内容。莫云虽然记不很完全,但总算也讲出了个大概,再加上他和飞扬共同的猜测推敲,便终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事件:在美国的一个朋友邀请牛海峰去洛杉矶参加一次盛会,到时候会有包括李天在内的,大量的华人华侨商业名人和文艺名人前往,盛会由牛海峰的这位朋友发起,让牛海峰无论如何一定前去捧场,并且在盛会上,他这位朋友还会公布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这件事一定会是牛海峰感兴趣的,牛海峰原本时间上有冲突,但在考虑斟酌了一番后,还是决定放弃原来的计划,临时改变行程,去洛杉矶赴约……
事情就是这样的。
这件事在普通别人听来,也许根本不足为奇。但在飞扬心中,却立即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李天,华人华侨,商业名人,洛杉矶,更重要的事情,澳大利亚的牛海峰……
这几个词语反复在飞扬脑海中跳跃跌宕,让飞扬隐约觉得,这件事一定不简单。既然牵扯到了李天,那么很直观的让他联想到,也许和死神团队有关。
和莫云告别后,飞扬犹豫了一番,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千颜。
处事果断的千颜当即便决定,立即跟踪牛海峰,赶赴洛杉矶一探究竟。
于是,这对刚刚过了没几天逍遥生活的鸳鸯,再次踏上了重返漩涡中心的旅程。
一路跟踪牛海峰到了洛杉矶,他们很快便发现,自己的感觉是正确的,两人这次的决定实在是明智之举。
在跟踪牛海峰的过程中,他们设法窃取到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