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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租界-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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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把这故事统统卖给别家报纸,这次他可就完蛋啦,他多半要在龙华警备司令部的监狱里蹲上几年。金利源枪杀案发生后,租界报纸上有大量报道,居然还都附有暗杀组织的告上海市民书,根本不把设在东亚旅社的上海特别市党政军联合新闻检查处放在眼里。

茶楼上客人渐渐多起来,他坐在北窗口,小薛在桌子对面,八仙桌上放着小薛的照相机。

“谁让你不在呢?前一天晚上我就到处找你,当天一大早我还到茶楼上来找你,就是找不到你。”

李宝义这会说的是实话,他没把实话告诉程探长。

小薛显然有些懊恼,谁让他没赶上,这消息只能卖给别人啦。小薛再一次逐张翻看那些照片。有几张在报纸上刊登过,有几张小薛还没看到过。这是《时事新报》的记者拍摄的照片。人家冲出一套来送给李宝义。

小薛最喜欢拍的就是这类场面。自杀者的尸体几乎占据半张照片,从对角线开始的整个右上部分。倒在汽车尾部悬挂的备用轮胎旁。地上全是黑色的液体,还有那支手枪。《申报》把它叫作自来得手枪,另外有些小报写成盒子炮,似乎更加耸人听闻。另一张照片上,镜头越过巡捕的脸,越过帽檐,越过高举的铜哨(离镜头太近使它看起来像一枝凋谢的黑色花朵),抓拍到打开的车门,还有车座上的尸体。车门下露出黑色大衣的一角,这是那个女人。这女人是那冤死鬼的太太,有一张照片拍到她茫然若失的面孔,她的手撑在地上,头在用力向上抬起,嘴角还残余着刚刚呕吐出的食物。李宝义在《密勒氏报》上还看到过另外一张,那是翻拍的旧报纸,文章报道曹振武先生的婚礼。有家报馆从巡捕房获得内线消息,说曹振武的死跟他的太太有关,这个女人现在是巡捕房的通缉要犯。

“这个女人——我在船上看见过她,我拍过她。比这张好多啦,他们拍得不好,照相机不行,技术也差一点。”小薛评论说,现场实在太混乱,《时事新报》的摄影记者显然无法对准焦距。

“带来我看看。”

“别想好事——”小薛有些走神,他又接着说:“你们先付钱,五十块一张。”

李宝义觉得兴趣不大,那是上个礼拜的事啦,整整一个礼拜,租界报纸上连篇累牍跟踪这起事件,如今大家早已厌烦啦。就只有小薛还在来劲,就只有他还在兴趣盎然。

“这个女人——竟然是共产党,”小薛还是抓着这事不放:“他们到底怎么找上你的?”

“在路上拦住我,把我请上车。”他又在吹牛。他在街上走,有个女人上来就打他耳光,咒骂他,还没等他弄清怎么回事,有人就上来劝架,有人把他拉上车。人家是把他绑架走的。可他不好意思告诉小薛,那有些丢脸。

“他们长什么样?”

“红眉毛绿眼睛么?笑话——你没看见过共产党么?几年前整条大街上都是他们。”

想起那个人,他就有些害怕。四十岁左右,在房间里也没脱下那顶礼帽,眼睛是从帽檐的阴影下盯着他看的,一根接着一根抽香烟。他一点都不敢嘻皮笑脸,这个人比巡捕房更可怕,他从来不问你,可他知道你在想什么。他越是客气,李宝义就越害怕,像是稍有一句不慎,他就会开枪打死你,他把枪放在桌上。

那个人警告他,不要动歪脑筋,不要想着偷偷去报告巡捕房。所有的要求都必须做到,早上九点他要在金利源码头上,他要把所有的事情看在眼里,他要好好写那份报道。他们还要来找他的,会给他带来一些东西。可后来人家并没有再来找他,人家只是给他送来一只牛皮纸袋,袋子里有一纸声明,代表中国共产党处决反革命分子曹振武,声明下方签署他们的来头:中国共产党上海特别行动部暨群力社诸同志。此外,袋子里还有一颗子弹。这是人家在对自己的信用作出保证,看到这个你还能不信?为什么不用两颗呢?两颗会不会比一颗更有说服力?

他可不敢“来函照登”,他还是要动点歪脑筋,他把牛皮纸袋里的告上海市民书转手卖给好几家报纸。他认为这也是完成人家的要求,这甚至是做得更好,不仅满足,还大大超过人家的要求,这些报纸可比他那家《亚森罗宾》好多啦,名气也大得多。他当然会收点钱,他本来就是干这行的。他甚至把故事还转手卖给一家外国报纸,各位同志,难道不想再来点国际影响?租界里的高等华人只看外国报纸,按月签支票预定,早上佣人会去后门信箱拿出来,送到客厅里。要是人家来找他,他还可以告诉他们,租界的外国报纸一旦刊登,那就好像在新闻检查处的闸门上松开一个螺丝,第二天,所有的华文报纸都会转载。这样一来,岂不更好?

他没把这些事都告诉小薛。这事已过去好久啦,该忘记啦。别人也不会再来找他。今天早上在茶楼,过来向他打听的也就只有小薛。而小薛显然是对那个女人更感兴趣,临走时。他要李宝义把那几张有这女人的照片全都送给他,尽管他看不上《时事新报》的照相机。这没问题,这不再是新闻啦。都拿走吧,全都拿走,整个故事一共卖掉八十多块钱,够满意的啦。这女人的名字想不想知道?

“我知道,她叫冷小曼。”

小薛匆匆走下楼梯。



民国二十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五十分

小薛一路走,一路还想着那女人。他就是想不起来她像谁。他一部部回想看过的电影,可那些多半都是外国女人。他想一定是因为某个神态,某个场景,某一句对话可他根本就没跟人家说过话。报道铺天盖地,他快分不清此刻脑中的形象还是不是最初船舷旁的那个

在马霍路⑴,有人拍他肩膀,重重一记,照相机滑落,他疾弯手臂勾住肩带。是白克。

白克是美国人。粗壮的手指上一层层蜕皮,像广东腊肠,指甲灰暗。

“醋酸。”那天在酒吧,白克告诉他。

白克展开手掌,手背朝天,放在酒吧间小圆桌上,桌布茶渍斑斑,好像刚被这双手揉搓过。你可以化名,可以蓄起胡子,但你没法换掉你的手指头。他们现在有一种方法,拿你的手指蘸点油墨,印到白纸上,装成硬册放进档案柜。你这辈子就没办法混下去,你跑到哪里,警察都会找到你。你又不能切掉手指——醋酸是好办法,不痛,虽然要泡上半个月。白克在酒吧说这些话时,他们刚认识一个月。

小薛是在小赌场轮盘桌上认识他的。公共租界一禁赌,赌场呼啦啦全都转移到法租界小弄堂。在这种场子里,一般很少会看到洋人。白克像个螳螂,又高又瘦,在每张赌桌旁叉开手。这很显眼。租界里任何显眼的人,小薛都不会轻易放过。好比说,你自己的地盘上跑来个奇怪的家伙,难道你不好奇?

白克是横渡太平洋的美国逃犯。可他在赌场里的姿势像是刚来海外就职的外交官,他左手托着右手臂的肘部,右手食指竖在脸颊边,敲打太阳穴。附庸风雅就像刚毕业的英国公学生。

在跑马场门口,白克把他往里拉。他有小道消息,听说上午最后一场跳浜赛⑵有暗盘,马主和骑师对赌。哥萨克骑师打算用两匹赛马左右夹住“中国勇士”,它那众人皆知的短程冲刺力量毫无机会发挥,而“黑酋长⑶”将会跑出大冷门。人群挤在从铁门到看台的空地上,兴奋得像群疯子。像是上帝等不及末日那一天,提前在跑马总会召集罪人,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凭马票决定。

尖啸声,安装在看台两侧的扩音喇叭里一阵嘈杂。有人在说话,先是英语,随后是本地话——“赛马总会董事决定,下午加赛一场跳浜”。

欢呼。人群涌过去,这是最让人兴奋的时刻,任何响动都会引发漩涡,把人群吞噬到漩涡的中心。

小薛突然改变主意,他这会又不想挤进这疯子堆里。他谢绝白克,掉头朝爱多亚路方向走,他想去庄园餐厅⑷吃点东西,休息一会。下午,特蕾莎会在礼查饭店等他。四楼的前舱套房,十二块钱一天。

薛是私生子。父亲是法国人,拎着一箱旧衣服从马赛上船。他坐在西贡和广州的酒吧间里,整天向人吹嘘他那些花样,最后终于在上海找到一份工作。那是他一生最得意的日子。薛的广东母亲面色暗淡,穿着她的花纹暗淡的中国大褂,鬓脚直插入高耸的硬领里。认识薛的父亲之前,她从未穿过这种式样的衣服,因此日后她再也不肯在衣服上花样翻新。她一直在薛的苍白的肋骨上不停摇晃(就在那个卵形的景泰蓝小盒里),用一根粗壮的银项链挂在薛的脖子上,项链已被薛的汗水弄得斑驳乌黑。即使在他最忘乎所以时,即使一串串特蕾莎半懂不懂的中国脏话从他嘴里冒出来时,他母亲仍然在他们的身体之间摇晃。

大战期间,薛的父亲在一种他从未有过的激情驱使下,跑到凡尔登前线法国军团的战壕里,扔下他在上海挣下的全部家当,扔下他的中国情妇,还扔下小薛,他没有回来。那年小薛才十二岁。不能说那人不爱他们母子俩,他从战场写信到上海,跨越千山万水的邮袋里常常装着一小叠照片。有一张照片上,祖鲁人军团正在集体祭祀,他从没见过那么多黑人,浑身上下只系块兜裆布,举着木棍,缩肩弯腰神色陶醉。小薛最喜欢抽烟斗那张,胡子拉碴,衬衫袖子从肩膀上整个撕下来,是夏天的战壕。有张照片里站满脱得精光的男人,军装挂在墙上,他父亲站在淋浴隔间门口,冲着照相机傻笑,手摸在肚子下那堆毛发上。这张照片被他母亲偷偷藏起来,他是一直等到母亲去世之后才看到它的,照片背后写着一串法国字:Poux——Je n’ai pas de poux⑸!他怀疑他母亲一直没改嫁,这张照片帮过不少忙。

那年冬天,他父亲身穿大衣肩挎水壶站在成排尸体旁。尸体是最多的,像在杀牛公司,排成一行行,有时候也像垃圾,堆在板车上。说实话伤员比尸体更让人害怕,有个家伙全身包裹纱布,单在脑袋上露出三个洞眼。

他父亲是个业余摄影家,他对小薛的影响绝不止这些。可以这样说,他从战场上寄回来的照片(作为一份精神遗产)直接影响到小薛的摄影趣味,如今他那样喜欢给死人拍照,拍抢劫杀人的现场,拍那些被刀子戳,被子弹打穿的伤残肢体,拍沉迷于赌博的疯子,拍酒鬼,拍摄那些人类最癫狂失常的状态,跟他父亲寄回来的照片有很大关系。

他母亲给他留下一小笔钱。小薛在一个月内就花掉大半部分。他让黄浦江边的一家美国洋行帮他从纽约订购照相机,那是架4×5的Speed Graphic,pur镜间快门速度最高可达千分之一秒。这是最好的新闻照相机,可以抓住子弹射入头颅前那一瞬间的景象。

在认识特蕾莎之前,拍照是他的最大嗜好,赌钱顶多排在第二。特蕾莎差点取代那第一的位置,他试过把特蕾莎跟他最大的爱好结合到一起,那的确相得益彰。

在莉莉酒吧,她迅速吸引住他的目光。

她有点醉:“半杯格瓦斯⑹,再倒满伏特加。你知道我要什么,你,公爵。”她在叫嚷。“公爵”是酒吧的白俄侍者,也是酒吧的老板。

她的嗓音圆润暗哑,适合哼唱那些古老的歌曲。当时吧台上的唱盘正在温柔地旋转,她坐在沿街的窗边,黑色的雕花铸铁,蓝色的菱形玻璃,玻璃上有个铬黄色的裸体女人。外面下着雨,地面油湿,泛着红光。一曲既罢,她就会疯狂地晃肩拍掌。

他以为是他在勾引她,让他吃惊的是,他很快就变成人家的战利品,连同他的照相机。只用一个礼拜,特蕾莎就把关系整个颠倒过来,这只能怪他自己,他从来就缺乏抵抗别人的意志,一切都随波逐流,弄到头来,别人怎样说他就怎样做。

今天下午,特蕾莎会在礼查饭店四楼的房间里等他。在床上——如果她已在浴缸里泡得够久,把自己泡得像一杯添加过粉红色果汁的热奶油。她跨出浴缸,就像一头刚从池塘爬上岸的小牝马,蹦跳着跑到床上。她有一种租界里那些白俄男人少有的气度,那些声称自己曾是亲王公爵或是海军准将的男人啊,庞大的身躯畏缩在酒吧间阴暗的角落里,一个被彻底打败的北方部族。而特蕾莎,她把小薛推倒床上,几下弄直他,英武地跨坐在他上面,身体前后摆动,一条手臂腾空挥舞,好像挥舞着哥萨克骑兵的马刀。

他确信他爱她,要不然他也不会冲她发脾气,他也不会追着她,质问她。他想象她在旅途中春心荡漾——东南亚潮湿温暖的季风会助长她的欲望,她觉得他还不够满足她。她就偷偷从旅馆房间里跑出来,走进别人的房间。他又想象那个躲在房间里的男人才是她的老朋友,而他自己,则不过是偶尔春风一度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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