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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谋杀似水年华-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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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他说完一长串类似的话,小麦才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说:“盛赞,我问你一些事情。”

“说吧!”

“你说你的父母年轻的时候都是知青?”

“是。”

“你虽然是在上海出生,但你的妈妈是在怀孕一个月后,才得到机会回上海的?”

“没错。”

小麦继续问出自己的计算结果:“你的爸爸则是在你出生前两个月回的上海?”

“好像——是听妈妈这么说过吧。”

“你的外公离休前是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

“是,外公在文革时期被打倒遭受迫害,80年代恢复名誉上调到北京,以前新闻联播里经常提到他的名字。”盛赞说到这里不耐烦了,“小麦,你干嘛问这些不相干的事情,我想知道你现在是怎么了?”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你的父母是在哪个地方做知青的?”

“让我想想——”

随后,盛赞报出一座中国西部小县城的名字。

她心底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了。

不错,就是这座小县城的名字——是秋收出生和长大的小县城,也是盛赞的父母度过知青岁月的小县城!也是盛赞被“制造”出来的小县城!更是一段孽缘开始和结束的小县城!

还有时间——怀孕的时间,出生的时间,离开的时间,回归的时间,竟然全部吻合!

包括,那位早早决定了盛赞全家命运的位高权重神通广大的外公。

时间、地点、人物特征……不可能再有第二件巧合的事了。

“小麦!小麦!你怎么不说话了?没信号吗?”

盛赞仍然在电话那头抓狂地叫喊,小麦却无声地挂断电话,并且关闭了手机。

颤栗着缩回到床上,她想起盛赞生日的那天,看到的盛先生年轻时候的照片,当时就觉得非常眼熟。现在,看到二十八岁的秋收以后,她一下子都明白过来了——秋收长得太像盛先生了!竟比盛赞更像他的父亲!

还有一件事令小麦无法面对——秋收与盛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可是,这对亲兄弟中的一个,却注定别无选择地在小县城长大,别无选择地要承受人间的各种苦难,别无选择地要与相爱的女子分开,别无选择地要在颠沛流离中艰难生存。

她开始讨厌“奋斗”两个字——秋收确实在奋斗,但他是为了复仇而奋斗,而他的这种奋斗是任何人都无法复制的。

至于,只比秋收大几个月的同父异母哥哥的盛赞,则根本不需要什么“奋斗”,只要投胎到他妈妈的肚子里,就可以从小养尊处优,不必为生活而烦恼,还能凭借父母的财富与权力,得到许多同龄人难以企及的机会,并给美丽的新娘戴上卡地亚钻戒。

秋收,你在哪里?你自己并不知道,你的亲生父亲就是盛赞的爸爸,你的亲生父亲就是被你盯上的最后一个目标!

无论,于情于理于法于血,秋收——都不能,都不能亲手杀了他!

难道已犯下弑父之罪?

第二十八章

大雪。

许多年都没在平安夜有过这样的大雪了。

整片工厂废墟都被白色覆盖,只有高高的烟囱外壁还残留黑色,像北欧雪国中的城堡。

秋收站在一片雪地深处,看着口中呵出的团团热气,任由雪花不停地打湿外套。

就在他脚下站的地方,十年前的大雨之夜,慕容老师被勒死在这里。

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但也永远不会把那个夜晚告诉任何人——那晚,慕容老师被大雨困住,十八岁的少年打着伞送她去公交车站。来到空无一人的车站,他们躲进雨棚看着黑夜。一阵微凉的风雨袭来,艳美的女老师抱着抱着双肩,轻声说:“好冷啊。”

随后,她从包里取出了一条紫色的丝巾。公交站的雨棚下亮着一盏灯,正好照亮这条神秘的丝巾。慕容老师优雅地戴上丝巾,轻轻缠绕着自己的脖子,用来抵御冷风和雨点,看起来更像二战老电影里的风雨丽人。

然而,她却看到秋收的眼神充满恐惧,原来正直勾勾地盯着这条丝巾。

“你怎么了?为什么每次看到这条丝巾,你都会那么奇怪?”

“抱歉,我一直想问你一件事——这条丝巾,从哪里来的?”

他的语气越来越急促,沉重的呼吸直扑到慕容的脸上。

“怎么了?”

“五年前,妈妈死的时候,脖子上就戴着一条丝巾,就和你现在戴着的这条丝巾相同!”

这句话真的吓到了慕容老师,下意识地摸着脖子说:“真的?”

“同样的颜色,同样的花纹,同样的款式,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因为,妈妈就是被这条丝巾勒死的!”

“不!”她摇着头后退了两步,“你怎么知道的呢?”

“我亲眼看着妈妈被一只恶鬼杀死的!”

“对不起!”

慕容老师终于相信了他的话,想要解下脖子上的丝巾,却又感觉自己绕得太紧了,一时半会竟解不下来,仿佛已在自己的皮肤上生根了。

然而,她毕竟是个三十岁的女老师,很快就从惊愕与恐惧中摆脱出来,摇摇头说:“没关系,我连鬼都不怕,还会怕一条丝巾?”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这条丝巾,是从哪里的?”

“抱歉,我的小帅哥,我没有义务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秋收紧紧咬着嘴唇,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强迫她回答,只能摇着头说:“那你自己小心!”

“每次看到这条丝巾,你都会感到悲伤吗?”

看来,即便有那样可怕的往事,她依然无法摆脱对这条美丽丝巾的迷恋。

“是的。”

戴着丝巾的女老师看着他的眼睛说:“秋收,我早就看出了你的悲伤,这种悲伤让人绝望。但你不是一般的男孩,你会成为一个特别的人。可惜,这个世界过分的肮脏,容不得过分干净的你!”

慕容老师动情地说完这句话,轻轻地拥抱起秋收——这是除了妈妈以外,他第一次被成熟的漂亮女人拥抱,在这个雨夜的刹那,感觉竟然如此美好。同时,他也把头埋到老师的丝巾上,闻着那些特别的气味。突然,心猿意马的少年再也控制不住,在她腮边浅浅吻了一下。但他马上害怕地躲到一边,心里痛骂自己为何如此下流?会不会惹得老师勃然大怒?没想到慕容老师并未生气,点了点他的鼻子,微笑道:“小坏蛋!”

随后,她就让秋收回家去了,反正在雨棚里也淋不到,她也不再需要雨伞,下了车就是她家门口。他独自撑着伞回小超市去了,却不曾想第二天的早上,听说慕容老师被人勒死在废弃工厂。

秋收偷偷哭了好久,他后悔当初没再多陪她片刻,如果一直等到她坐上公交车,恐怕也不会遭此不幸。

回到2010年的平安夜,秋收不必抹去脸上的眼泪,因为已跟雪水溶在一起了。

忽然,他的手中多了一条紫色丝巾,无比漂亮的来自波斯的丝巾,他的Esfahan第4号。

他将丝巾缠住手腕,走入地道,旋开“舱门”,如同刽子手踏入刑场。

魔女区。

手电再度照亮五花大绑的盛世华——就是这张脸,这张恶鬼的脸,不但用丝巾勒死了秋收的妈妈,还用丝巾勒死了十年前的慕容老师,勒死了几周之前的钱灵。

今天,平安夜,秋收要替妈妈复仇,要替慕容老师复仇,甚至也要替他最不喜欢的钱灵复仇——只要清除了这只恶鬼,人间才可以真正得到平安。

盛世华重新睁开眼睛,虚弱地看着他的影子,看着这个影子绕到身后。

他感到一条冰冷光滑的丝绸,紧紧地缠住了自己的脖子——那是他最喜欢的一种丝巾,就像美梦里才有的道具,必然属于世上最漂亮的女子。

这样迷人的紫色丝巾,可以夺去女人的性命,也可以夺去男人的性命。

在缠绕脖子的丝巾渐渐收紧前,盛世华拼命大叫起来:“不,你不能杀我!”

“我是最有权利杀你的人!”

“秋收,你是最没有权利杀我的人!”他不是在为自己喊叫,而是在为秋收喊叫,“你可以杀世界上任何人……但是绝对……绝对不可以杀我……”

“你随便叫去吧!十年前,我被关在这里,叫了三天三夜救命,才有一个流浪汉打开了门,我不相信再会出现一个流浪汉。”

但盛世华宁愿现在就自杀,或被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也不愿被自己的亲生儿子勒死!

终于,他绝望地大喊出来:“我是你的爸爸!”

这句话悠扬地飘荡在地底的魔女区,像针刺入秋收的耳朵,让他拽紧丝巾的双手松开。

“你——你说什么?”

缠在脖子的绞索松开,盛世华痛苦地咳嗽几声,泪水涌出浑浊的眼睛,悲怆地说:“秋收,你是我的儿子!对不起!对不起!”

“你以为我是白痴?死到临头用这样的拙劣的伎俩?我的爸爸叫秋建设,他早就已经死了!他是为了我而死的!”

愤怒的秋手抬手抽了他一个耳光。

盛世华却不感觉到疼,颤抖着说:“不,你妈妈没有机会告诉过你这个秘密——十年前我也曾经到南明路的小超市来看你,只是你自己并不知道,因为我一直藏身在车窗背后。可是,八年前我却听说你已经自杀身亡了!”

“不,这不可能,你都在骗我!在骗我!”

“好吧,不管你是不是相信,秋收,请让我把这个故事说完,然后你再杀我不迟!”

第二十九章

1995年。

那年盛世华刚过四十岁,是一家国有商业集团的总经理,自己做老板还是后来国企股份改革的结果。他的妻子虽不再工作,却是支撑他的事业最重要的因素——自然因为手握重权的老丈人,才保证仕途一路畅通无阻,从80年代一家小工厂的技术员,调到外贸公司做部门经理,直到现在令许多人羡慕的位置,还有被提拔为更高官衔的可能。

那年春天,单位司机载他去郊外办事,经过荒凉偏僻的南明路,看到路边有个小杂货店。那时盛世华的烟瘾很大,刚好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便让司机停车去买包烟。杂货店门口对外敞开,司机进去买烟时,盛世华透过车窗,恰巧看到了女店主的脸。

刹那间,他的眼睛被定格,那张脸深深映入心底——仿佛时空错乱,回到十四年前,那个山高路远的小县城,第一次与她相逢的时刻。

还记得1981年那个遥远的清晨,西北的春风并不似杨柳拂面,而是吹来漫山遍野的黄沙。有个年轻女孩裹着一条紫色丝巾,艰难地穿过县办工厂的门口。忽然又一阵狂风袭来,女孩裹得严严实实的丝巾,竟然整个被吹到了天上。在充满黄色沙粒的空气中,丝巾如同一条紫色的彩带,更像一幅荒芜中涂抹绝色的油画。

二十六岁的盛世华,用毛巾包着自己整个脑袋,像个阿拉伯人只露出一双眼睛,痴痴地盯着那条飘扬在天上的紫色丝巾,接着才是那个慌乱地跳着想要抓回丝巾的女孩。最后,丝巾挂到了一棵大槐树上。女孩抱着树干爬不上去,狂风打乱了她的头发,街上半个人影都没有。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蒙面男子,身手敏捷地爬上了大槐树上,轻松地摘下了那条紫色丝巾,送回到几乎要哭出来的女孩手里。这时,他才看清了女孩的脸,一张沙尘暴肆虐也无法掩盖的脸,一双黄沙遍地却难以干涸的眼睛。已在此插队落户多年的他才相信——最严酷的沙漠里,才能开出最迷人的花。

狂暴的风沙让人张不开嘴,她感激地连连点头。这条丝巾虽然质量一般,却是那年头极度珍贵的上海货。这是她爸爸在省城做了两年建筑工攒下来买给独生闺女的生日礼物,当地妇女裹头的通常是土布或毛织的围巾,从没见过这种颜色和材质的东西,倒也配得上这张天生丽质的脸蛋。当她重新戴上这条本该出嫁时才戴的丝巾,他却摘下包裹整个脑袋的毛巾,露出一张戏文里才有的英俊的脸庞。

他先是爱上了这条紫色丝巾,然后爱上了这个十九岁的女孩。

然后,他离开了她。

然后,他差不多遗忘了她。

然后,他重新记起了她。

不,不可能啊,她怎会在这里?怎会如此年轻?时光像在她的脸上凝固,而他却已步入中年……

司机带着烟回到车里,盛世华却自己打开车门下来,缓缓来到女店主面前。

她也看到了他。

她的眼睛也被定格,时光流逝了十四年,仍然牢牢记住他的脸,时常在梦中见到这张脸——因为,她的一生,也只爱过一个人。

盛世华与许碧真就这样重逢了,重逢得如此平凡如此市井,就连一点点传奇与戏剧色彩都没有。

她哭了。

她等待这一天已经十四年了。在她来到上海的这些年来,也一直期待这么一天,能在某个街头邂逅她爱过的男人,邂逅她的儿子的亲生父亲。

就在重逢的这天夜里,她和他在郊外的宾馆度过了一夜。

虽然,当年是盛世华对许碧真始乱终弃,但她一直对负心郎痴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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