蜕变-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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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我也能做摄影模特儿吗?真是太棒了!”小倩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我重重地咳了一声,正色道:“当模特儿可以,但是别当那种专拍光屁股的人体摄影模特儿!”毕竟这次是我带着她到常青谷来的,我可不能让她被一个来历不明的摄影师给拐跑了。
但小倩却反驳道:“人体模特儿又有什么不好?那也是为艺术献身嘛!再说了,人生短暂,青春更短暂,如果不把年轻时最美好的一面留下来,等我变成你这么老的时候,会后悔的!”
这小丫头,居然拐弯抹角地骂我老!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确实比她大了十岁,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呀,唉,这丫头只要找到了机会,就喜欢打击我。
但不管怎么,在场的几个人都很认同我的初步策划方案,如果我再对这个方案做番深加工,添加极富煽动性的文案,说不定真能让杜瑜眉感觉满意。
此时,杜瑜眉也颔首道:“是啊,或许蓝大师出的主意还真能奏效,其实我们常青谷里也确实有许多吸引游客的元素,除了这里四季如春之外,山谷里还有温泉,温泉水直接引入旅社中。走进旅社一楼,左边是前台与餐厅,右边则是温泉池。不仅有大池,还有单独的小池、情侣池。另外,不知你们是否注意到,在常青谷里找不到一只蚊蝇。”
“哦?!”我好奇地问,“四季如春的地方,居然没有蚊蝇?”
杜瑜眉点点头,答道:“常青谷里的温泉富含硫磺,硫磺有驱走蚊蝇的功效,同时还能驱蛇呢。”
嗯,这又是个卖点,健康概念,养生概念,正大行其道,我也得把这一点写入策划书中,构筑突出景区的新亮点。
“难怪……”在一旁正和小倩调笑的霍格忽然冒了一句话出来,“难怪我在玉米田里发现那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时,居然没看到一只被腥臭吸引过来的蚊蝇。”
他这句话一说出来,餐厅里顿时静默了,只有黄阿婆扫地时发出的沙沙声还在继续响着。
霍格说什么不好,偏偏说这个?
原本已经缓和了的气氛,显得再次紧张了起来。
直至下午五点,老李才带着一个身着制服的中年警官回到了常青谷中。
他在谷口的平台上,没有搜索到手机信号,只好开着四排座的面包车,在简易小路上颠簸了三个小时,才从邻近的派出所找到一位警官,并开车载回了常青谷中。
这位中年警官看上去有点微微发福,一张脸面团似的,挺和气,一走进旅社中,他就不好意思地朗声说道:“真是对不起,因为昨天有两个逃犯越狱了,怀疑已经躲入西陵山区,我们派出所的所有干警都跟随大部队搜山了,只留我一个人在所里值班接听电话。本来我也要去搜山的,但不巧胃病发了,还吐血,所以才留在了所中。我已经打电话通知市局了,但他们一时半会也抽不出人手赶过来……”
“这里发生了命案,开膛破肚的尸体呀!怎么可能抽不出人手?”我不满地叫了起来。
这位警官无奈地耸耸肩膀,解释道:“你们应该知道吧,通往山谷的这条简易小路其实非常危险,路基不稳定,白天倒也罢了,晚上很容易出车祸,所以交通部门早就宣布夜间封路,不允许行驶。现在是初冬,下午六点多天就黑透了,就算市局派人来,六点前也无法赶到,所以只能等待明天再派人来。”
我看杜瑜眉也点了点头,看来警官说的是实话。我们来的时候,那条简易小路也够让我提心吊胆了,当时就考虑过要是晚上行驶,会出现什么样的麻烦事。
不过,警官又说道:“上级还是很重视这件事的,所以先派我过来了,你们可别小瞧我,我以前也是刑警哦,只是身体出了点问题,无法再适应高强度的刑侦工作,才主动申请到山区里的派出所来为人民服务。”
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
警官又补充了一句:“你们放心,今天晚上我也会留在旅社中的。呵呵,我是搭老李的面包车过来的,就算想走,也没办法离开。这里今天夜里的安全问题,由我负责,你们完全不用担心!”
他的这句话,立刻引来了小倩与玉儿的一阵欢呼声。
与此同时,老李也向我们介绍了这位警官的身份。他叫戴智勇,是离山谷最近的一处山区派出所的副所长。
戴警官果真敬业,只在旅社里露了个面,便招呼最初发现尸体的三个人,迪克、霍格与我,和他一起来到了旅社外的玉米田边。其他人则留在旅社中,紧锁大门,所有窗户也要从内关好,并全体集中在餐厅里,务必不要外出,注意确保安全。
我们当中,只有霍格曾经与那具男尸近距离接触过,迪克是从空中看到尸体的,而我只是从相机里看到了尸体的照片。所以踏入玉米田后,霍格是在最前面带路,领我们向横尸的地方走去。
玉米田里的玉米种植得很密,一株紧挨着一株。因为这些玉米是按不同月份分别种植的,所以玉米株高的高,矮的矮,我们必须用手分开玉米株后,才能踏着松软的泥土前行。
几分钟后,我们终于来到玉米田中央。地热透过鞋子,传入鞋底,让我感到了热度,但当我真正看到那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后,那股热度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随之而来的是阵阵深入骨髓的凉意。
苍白的尸体横躺在玉米田中,压弯了一片玉米株。被尸体压弯的玉米株,斜着弯曲了45度,将倒未倒,空气中充斥着浓郁的血腥气息,却如杜瑜眉所说的那样,没见着一只蚊蝇。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尸体,顿时感到了一股难以遏制的呕吐感。
被开膛破肚的尸体,比大卸八块更为触目惊心。
尸体的眼睛还大大地睁开着,似乎正死死地盯着我们,叙述着他曾经历的悲惨遭遇,咽喉至肚脐的那道裂口,剖得非常顺,戴警官只看了一眼,就说道:“肯定是用手术刀剖开的。”
内脏果然不翼而飞了,只剩空荡荡的腹腔与胸腔。
尸体附近遗留的鲜血并不多,玉米田里应该不是发生凶案的第一现场。
戴警官很专业地戴上手套,镇定地走到尸体旁,仔细地凝视着尸体那惨白僵硬的脸庞,脸上没露出一丝恐惧的神色。他应该没撒谎,以前一定做过刑警,那些一辈子呆在偏僻山区派出所里的警察,哪怕混到了副所长,真正见到了尸体,也绝对会面露惊骇,不可能如此镇定。
不过,戴警官的神情很快就变了,他不是变得惊慌恐惧,而是变得异乎寻常的兴奋。
“嘿!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已经死了,而且还死在这个地方!”他激动地大叫道。
怎么,戴警官认识这个死在玉米田里,而且还被开膛破肚的倒霉蛋?他见了尸体还如此激动,却未面露哀伤,看来死的人也应该不是他的朋友。
死者究竟是谁?
戴警官因为激动,径直摸出了手机,想要打电话通知上级,可摸出手机后才想起,常青谷里根本就没有手机信号。
“死的是谁呀?”迪克忍不住问道。
“是孙洪伟!孙洪伟!真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死在常青谷里了!哈哈,找到他的尸体,我也算立了一功了!”
“孙洪伟是谁?”我好奇地问。
“就是全市警方正在追捕的两个逃犯中的其中一人!”
我这才想起,刚才戴警官来到旅社里时,曾经说过昨天下午有两个重罪逃犯越狱,怀疑躲入了西陵山区,全市警察都忙着搜山追捕,连山区派出所的所有干警都被叫去协助围捕。没想到其中一个逃犯竟死在了常青谷里的玉米田内,还被开膛破肚。那么,另一个逃犯呢?会不会也在常青谷附近?
戴警官向我们介绍了两个逃犯的情况。
两个逃犯,一男一女,男的叫孙洪伟,女的叫董佳。他们是一对雌雄大盗,犯下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滔天大罪。昨天在法院公审中双双被判处死刑,移送至市郊监狱,待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令后,便择日处决。昨天上午,一辆囚车载着这两人离开法院,押解至位于西陵山区深处的西川市监狱,没想到半路上囚车发生车祸,侧翻在路边。
当路人发现侧翻的囚车时,看到押解人员与司机已经陷入了重度昏迷,车门也因为碰撞变形而大大敞开着,里面的一对雌雄大盗却不见了踪影。
紧急通辑令很快就下达了,昨天夜里西川卫视台与本地电视新闻里,均通宵达旦滚动播出了多次,可惜我却因为一桩中介生意去了黑猫酒廊里,在那里偶遇了深宵买醉的表妹小倩,所以没看电视新闻,也不知道西川市居然出了这么一桩越狱大案。
戴警官一边介绍,一边瞄着孙洪伟那开膛破肚的尸体,还有空空如也的腹腔,脸上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他忽然对我们说:“如果我没猜错,杀死孙洪伟的,应该就是他的情人,那个叫董佳的女逃犯。”
“你怎么知道的?”我诧异地惊声问道。
“呵呵,因为我看过他们犯案的卷宗,知道一些没有对外公诸于众的具体案情。”
“嘿嘿,说来听听。”迪克不知死活地问道。
戴警官顿了顿,开始了他的叙述。
孙洪伟与董佳是一对夫妻,就住在西川市市郊一座独门独院的平房里,两人很是恩爱。从三年前开始,他家附近就不断有人离奇失踪,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半年前终于锁定了孙洪伟与董佳就是制造失踪案的罪魁祸首。趁着两人上班,警方人员潜入他家平房中,在冰箱急冻室里找到无数人体内脏,肝脏、心脏、脾脏、肺,分属不同的主人,数不清的人体内脏塞得冰箱都快关不上门了。
卫生间里,地砖很是松动,撬开地砖,警方在地底找到了数十具已经白骨化的腐烂尸体。
抓捕两人后,孙洪伟才供出了他们犯案的动机。
五年前,董佳曾经怀孕,却不慎流产。流产后,董佳没休息好,不幸罹患了一种月子里的怪病,畏寒怕冷,怎么都医不好,终日只能蜷缩在被窝里,夏天都得开着电热毯。后来董佳不知从何种渠道得到了一个秘方,需要大量进食动物内脏,才能弥补内气,治好这种怪病。
一开始,孙洪伟到处采购动物内脏,在屠宰场买回大量牛肚猪心羊肺鸭肠,煲汤熬粥煎炸爆炒给妻子吃,但董佳吃了后病情却毫无好转,依然只能躺在床上静养。三年前的一天,从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孙洪伟从朋友那里拿回了一个人体胎盘,煲成紫河车汤给董佳服下,董佳立刻觉得一股热气在胸腔里回荡,两年来第一次感觉自己不再畏寒了,而且还下床走了一会儿。归结原因,她认为是因为自己食用了人体内脏,才让病情有了好转。
不过,几天后,董佳又旧病复发了。为了治好妻子的顽疾,孙洪伟四处托人寻找人体胎盘,但这东西并不好弄,即使弄来了也管不了多久,董佳就会重新犯病。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孙洪伟想到了杀人,目的只是为了获取死者体内的脏器。
孙洪伟杀人,毫无目标可言,遇着谁就是谁,所以发生系列失踪后,警方一直执着于寻找失踪者之间的共同点,令案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毫无进展。幸好后来警方在西川市内许多地方安装了隐蔽的摄像头,其中一个摄像头恰好拍摄到孙洪伟诈骗一个小孩到他家里去看新出的漫画,随后小孩就失踪了,警方才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孙洪伟。
从孙洪伟家卫生间地板下起出的尸体,均被开膛破肚,取出了里面的内脏,拿给董佳食用。
据董佳招供,她吃了人体内脏后,确实能在短时间内不再发病,但是过了几天,仍会旧病复发。所以孙洪伟只好不断杀人,不断将尸体开膛破肚,不断取出胸腔腹腔里的内脏,拿孙洪伟的话来说,他实在是太爱妻子了,不忍心看到妻子终日蜷缩在开着电热毯的被窝里不能下床。
可是,他却忍心杀死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人的心,真是不可琢磨。现实里发生的恐怖案件,永远比任何一部杜撰的恐怖悬疑小说更加令人毛骨悚然。
说到这里,这位微微发福的戴警官指着孙洪伟那死状惨烈的尸体,说:“现在你们应该知道他为什么会死成这样了吧?”
“难道……是他和董佳潜逃到这里来的时候,董佳旧病复发,无法再支撑了,于是杀死了丈夫,取出内脏吃掉了?”我的声音肯定很颤抖吧。
我不禁想到自己以前也曾经非常喜欢吃动物内脏,还有表妹小倩那个叫做薛骏纬的前任男友,也酷爱吃这个,冰箱里堆满了各种动物的内脏,不过,我发誓,以后我再也不会吃这些玩意儿了。
想一想,都觉得恶心。
戴警官摇了摇头,以一种难以形容的语调,伤感地说道:“不会的,董佳与孙洪伟感情非常好,她根本不可能下手杀死自己的丈夫。”
“那么……另有凶手?”我的声音更加颤抖了。
“不,我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