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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湖畔神箭-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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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躺在树枝上,望着那一片微弱而苍白的晨曦在山谷中迷漫。十五分钟后,这片晨曦轻拂过湖面,马上又跳进了晶莹的草坪,射到屋顶潮湿的石板上。湖面升起阵阵水雾,整个目标区如同水洗过那样明快而清新,四周一片空寥静寂。

邦德掏出望远镜,一点点对好焦距,观察着下面的斜坡,测算着射击距离。从这里到草场边上的阳台和院子,大约有五百米远,到湖边的跳水板约有三百米。这里是他能开火的唯一开阔地带,除非他穿过最后一段林带,靠近湖水边。这帮家伙是怎么安排时间的?他们的活动有什么规律?是否游泳?天气倒挺暖和的,可以下水。好吧。还有一整天时间。如果这一天结束时他们还不下湖,他就只好等他们在院子里时寻找机会下手了,可在相距五百米的地方,使用三支性能不太熟悉的步枪,恐怕不会有太好的结果。他是不是干脆到草场边上去?不过得通过五百米没有遮掩的路才能到达那里。也许能在房子里的人醒来之前绕到他们后面。可是谁知道这些家伙几点钟起床?

好象是在回答他的疑问似的,主楼左面的一扇小窗里百叶窗帘卷了起来,卷动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传到邦德的耳里。回声湖!多清晰的回声!那么邦德自己发出的声响是不是也会产生回音呢?他应该小心不要折断树干和嫩枝。山谷里的声音是通过湖反射出来的。还是小心为妙。

袅袅炊烟从左边的烟囱里升起,这使邦德联想起即将炸熟的熏肉和蒸鸡蛋,还有热咖啡。他顺着树枝灵巧地翻了个身,跳到地上。对,他得先吃点东西,抽一支烟,然后准备射击。

吃完自制的三明治,准备喝咖啡加威士忌时,邦德不禁又考虑起这个问题:他为什么要来执行这次任务?他仿佛已听到萨瓦日手枪的怒吼,看见子弹象一只缓缓飞翔的蜜蜂,懒洋洋地飞进山谷,朝着那块粉红色的皮肤射去,射进时只发出了轻微的响声。那皮肤凹进去,裂开,又合上,只留下一个斑痕小孔,子弹继续在肉体中穿越,不慌不忙地向着跳动的心脏飞去。邦德到底要对谁这样干?他跟邦德有什么仇?邦德甩甩头,竭力不让自己去胡思乱想。他从身上摸出瓶子,送到唇边,咕咙喝下一大口。咖啡加威士忌把喉咙烧得热辣辣的。他放下瓶子,等着这股暖流进到胃里。他慢吞吞地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抓起步枪背到肩上。他仔细地朝周围看了看,确定了返回山上来的路线,然后慢慢走下钭坡,钻进树丛里。

树丛里没有什么小路了,他只好踩着满地的枯枝慢慢开道。树木越来越杂乱,云杉和白桦树丛中,处处闪出披着夏装的棵棵红枫,火焰般地耀眼。

树下是参差不齐的矮灌木和无数吹落的枯木朽枝。邦德小心翼翼地走着,双脚在树叶和苔藓覆盖的岩页间发出轻微的声响。尽管他如此小心谨慎,树林还是受到了惊忧。最早看到他的是一只大羚羊和它的两个孩子,凄厉地叫着怆惶逃去。一只绯红脑袋的漂亮的啄木鸟飞到他前边,邦德还没靠近,它便发出一声声的尖叫。小松鼠站立起来,伸着脑袋,抬着脖子,露出尖尖的小牙齿,好象在嗅着他的气味,它们吱吱叫着逃回他们的窝里。森林里似乎已充满了火药味。邦德想叫它们都别怕,他带的枪不是用来对付它们的。他更担心这一声声的鸟鸣兽叫会吵醒了下边的人,使他们用望远镜朝这边看,猜测鸟儿为什么惊惶逃散。

还好,当他停在最后一棵大橡树后面往下张望时,草场对面的树丛、湖水和房子都一切照旧。其他的百叶窗帘依然紧闭,唯一活动的东西是那一缕缕炊烟。

现在已经八点钟,邦德凝视着草场对面的树丛,想在那儿寻找一棵树隐蔽起来。他看中了草地边的一株红枫树,高高大大,间杂着橙黄和深红色,与他的服装正好协调。树干特别粗壮,恰好耸立在云杉墙后面。这样一来,邦德站在那儿就有可以看到他想看到的湖和房子附近的一切。邦德观察了一会儿,考虑着怎么才能找到一条草丛厚实、树枝繁茂的路通过草场。他在心里慢慢盘算着。微风吹来,拂过草丛。要是这风一直吹着,掩护他穿过草地该多好!

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树林边缘的左上方,一根树枝突然折断,发出一声脆响,却再没有其他响动。邦德跪下去,竖起耳朵听着,这样一动不动地跪了足足有十分钟,他那褐色身影投射到对面粗壮的橡树干上。

动物和鸟儿不会折断树枝,因为它们能辨认得出枯木的特征。鸟儿也决不会落在容易被踩断的细枝上。即使是野鹿这类长着粗角和四蹄的大动物,在林丛里活动也十分安静,除非它飞奔起来。难道那些家伙会在这儿设置岗哨?邦德不慌不忙地从肩上取下步枪,扣住扳机。如果那树枝不是岗哨折断的,就可能是猎人或偷猎者流弹飞过时折断的。过了一会儿,在邦德和树枝折断的地方之间,两只鹿跑了出来,穿过草丛慢悠悠地向左边跑去。它们停下来回头张望,每一次都是吃上几口草,然后继续跑,钻进远处的灌木丛中。

那树枝显然是它们折断的。邦德松了口气,原来是这么回事。现在还得想办法穿过草场。

在草丛里爬行五百多米真是不容易。邦德的膝盖、手、胳膊肘艰难地在地上挪动着,既要注意速度均匀,又要不时地驱赶钻进眼睛、鼻子、脖子里的粉尘和小昆虫。算他有运气,微风一直吹拂着草地,象吹起一层层海浪,使他在草丛中的移动没有引起房子那边的人们注意。当他爬到距离那颗红枫树大约二十英尺时,他停下来歇了一会儿,按摩膝盖,放松腕关节,准备进行最后的冲刺。

一路上他并没有听到任何声响,但这时,从他左边仅一步之遥的茂密草丛里传出一种微弱但使人毛骨悚然的沙沙声。邦德的头嗡地一下晕眩起来,脊梁骨顿时一片冰凉。

“动一动我就杀了你。”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可那语调与最凶恶的男人一样令人可怕。

邦德的心几乎要跳出嗓门眼了。他面前两英尺处,一个钢制的箭杆穿过草丛,正对着他的脑袋,那淬过火的三棱箭头闪着蓝幽幽的光茫。

弓是斜倾着的,与草地几乎平行;持弓者由于用劲,棕色的手指关节已变成白色。她那张紧紧抿着的嘴唇在摇曳着的草丛后若隐若现,被太阳晒得黑黑的脸上满是汗水,还有一双凶狠的灰色眼睛。透过草丛,邦德能看到的就是这些。她到底是谁?是哨兵吗?邦德使劲地咽了口唾沫,右手则向腰间的手枪慢慢摸去,一边轻松地问道:“你是谁?”

那箭头抖了一下。“右手别动,不然我射穿你的肩膀。你是哨兵吗?”

“不是,你呢?”

“别耍滑头。你在这儿做什么?”语调不象最初那样严厉,但仍然带着凶狠和疑虑,听起来有很重的地方口音,不知她是苏格兰人,还是威尔士人?

该进行对等交谈了,但蓝箭头周围仍有一种阴森的气氛。邦德脱口说道:“收起你的弓箭吧,罗宾娜,然后我再告诉你是怎么回事。”

“你肯定不再动枪?”

“好的。看在上帝的份上,让我们先离开这儿吧。”不等对方回答,邦德又手脚并用,麻利地往前爬去。现在他必须抓住时机,掌握局势,不管这该死的女人是谁,他必须在开火之前迅速而谨慎地安排好一切。天哪,简直没有考虑的余地!

邦德爬到那颗枫树下,小心翼翼地站起来,透过火红的枫叶观察着下面。

现在百叶窗帘几乎都已经拉起来了。两个动作迟缓、身着花衣的少女在院子里摆起一张大餐桌。邦德选的这个位置确实不错,他越过树丛顶部,正好能清楚地看到小湖。邦德解下他的步枪和背包,靠着树干坐了下来。那姑娘也从草丛中过来,站到枫树下,与邦德保持着一段距离,箭仍然不离弦,但弓已经放下了。两人都看着对方。

姑娘衣衫褴褛,头发蓬乱,象一个美丽的林中仙女。她的衣裤都是橄榄绿,浑身沾满泥浆,一动起来就咔咔作响,好几处已经撕破了。她满头浅黄色的头发,用一只金发卡束在脑后。因为刚从草地里爬过,发卡已磨去了光泽。她那美丽的脸上带着一丝野性,甚至有些原始色彩。嘴唇宽且厚,很性感,颧骨突出,银灰色的圆眼睛傲视着一切。小臂和面颊上都有抓出的血痕。

面孔有些发青。箭袋里的箭装得满满的,搭在左肩上,金属箭羽闪闪发光。

她腰际还插着一把猎刀,大腿的一侧绑着一只深褐色小帆布袋,里面大概装着她的干粮。她仿佛是一个美丽而危险的女侠,在荒野中孤独地游荡,蛮荒的森林和僻远的山村就是她的家园。

邦德觉得她很迷人。他朝她笑了笑,友好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罗宾娜·霍德。我叫詹姆斯·邦德。”他摸出酒瓶,拧开盖递给她。“坐下来,喝点儿劣酒加咖啡,再吃点熏肉,还有些干果仁,喜欢吃吗?”

她靠近他一点,在离他一步开外的地上坐下来,象红种印第安人一样,双膝分得很开,一只脚踝高高跷起,压在另一只大腿下面。她接过酒瓶,仰起头喝了一大口,然后一声不吭地递了回来,脸上仍然冷冰冰的,只说了一声“谢谢”。她把手里的箭插进身后的箭袋里,盯着他说;“我想你是个偷猎者,但在这儿并找不到鹿,它们只在晚上才悄悄出山。白天你应该爬到高的地方,越高越好。我知道哪儿有鹿,好大一群呢,你要是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今天有些晚了,但你还能赶上它们。你看上去不象个坏人,大概只知道偷猎,不会找别的麻烦吧?”

“先告诉我你在这儿做什么?打猎?让我看看你的许可证。”

她的衬衫胸前的衣袋紧紧扣着。她打开一个口袋,掏出一张小纸片。

许可证是在维尔蒙特的伯宁顿办理的,证上是一连串的许可项目,在“非居民狩猎”和“非居民持有弓箭”栏目里都打了勾。一共收了十八美元五十美分,支付捕鱼和狩猎费用。使用范围:蒙特利尔和维尔蒙特;姓名:尤迪·哈佛洛格;年龄:25  岁;出生地:牙买加。

邦德心里喊一声,万能的上帝!真是冤有头债有主。他带着同情与钦佩的口吻说:“真不简单,尤迪,牙买加离这儿路途那么遥远,你却赶了来。

难道你真想用你的弓箭和他们对着干吗?知不知道中国有句古话:‘复仇之前先挖两座坟墓’。你有没有准备?也许,你是抱着必胜的信心而来,希望凯旋而归?”

姑娘直直地瞪着他,说“你到底是什么人?来这儿干什么?我的事儿你怎么知道?”

邦德想了想,觉得只有一个办法能摆脱这一窘境,那就是助她一臂之力。

倒霉的差事。他和善地对姑娘说,“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我是伦敦方面派来的。你的事情我全知道,我到这儿来就是为了替你报仇,保护你不再受这些人的烦忧。我们担心那些家伙可能会对你也下毒手,以夺得你的那些产业。”

姑娘神情黯然地说:“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我原来有一匹小马驹,叫帕罗来诺,三个星期前被他们毒死了。然后,我的猎犬阿尔萨蒂安也被他们用枪打死,它是我从小养大的。后来,又来了一封信,上面说,‘死神有许多只手,现在正有一只手伸向你’。我曾打算在报上的个人启示栏里登一条启示:‘我认输了,尤迪’。我也找过警察局,他们能做的就是向我提供保

护,此外别无它法。于是我到了古巴,住最豪华的旅馆,进赌场大赌特赌。”

她苦笑一笑,“我那时的穿着可不象现在这样,全是最好的衣服和金银珠宝。

我自称是一时冲动离家出走,想见识一下黑社会和真正的强盗。为了打听情况,我不得不对那些向我献媚讨好的男人热情相待。最后,我终于掌握了这家伙的一些情况。”她朝下面的房子指了一下,“他那时已经离开古巴,巴蒂斯塔发现了他的的身份和罪行,而且他树敌太多。我掌握了他的很多事儿。

后来我又遇到了一个人,是个高级警官,他告诉了我很多情况。”说这话时姑娘犹豫一下,避开了邦德的目光。停了一下她继续说:“我离开那儿来到美国,在报纸上读到了宾克尔登私人侦探事务所,于是我付钱请他们查到了这家伙的地址。”她目光炯炯“这就是事情的经过。”

“你怎么到这儿来的?”

“我先飞到伯宁顿,然后步行。爬山涉水,走了四天。我专拣小路走,已经习惯了。我们家的房产就在牙买加山区,那儿的路比这儿更难走。”

“那么下一步你要干什么?”

“先杀了冯·汉麦尔斯顿,然后走回伯宁顿。”语气非常轻松,好象在说她要去采一朵野花。

山谷下面传来嘈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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