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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无罪的罪人-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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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你妈妈做了什么,温德尔?”
  他要了一杯水。
  “你妈妈把你带到地下室以后,温德尔,她做了什么?”
  “不好的事情。”他说。
  “是这个吗?”卡洛琳走到证物桌旁,桌上摆着一把满是油污的黑色老虎钳,老虎钳比温德尔的手脚还要粗。
  “嗯。”
  “她弄疼你了吗?”
  “嗯。”
  “你哭了吗?”
  “嗯。”温德尔又喝了更多的水,然后补充说,“我拼命哭呢。”
  “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最后,卡洛琳温柔地说出了这句话。
  温德尔便说:“她让我躺下。我拼命尖叫、拼命哭。我哭啊哭,但妈妈不准我哭。最后我还是自己躺下了,妈妈让我别叫了。”
  温德尔一边说,一边荡着脚,手里还紧紧地抓着布娃娃。他按照卡洛琳和马丁利教他的那样,一眼都没有看他妈妈。在交叉询问的时候,斯特恩基本上没问什么,他只是问温德尔见过卡洛琳多少次,问他爱不爱他妈妈,这导致温德尔又要了更多的水。其实,在场的每个人都明白,这个孩子说的都是实话,倒不是因为他的表现很熟练,或是情绪特别激动,而是因为在他说出的每一个字里都有一种感觉,一种真实、铁证如山的感觉,让人不由得不相信。温德尔用他的勇气征服了每一个人。
  我代表区检察院进行结案陈词时,内心是那么激动,我朝前走去,却突然不知道要说什么了,有那么一瞬间,我充满了恐慌,我怕我会无话可说,但我最终还是控制住情绪,开始慷慨激昂地为这个孩子辩护。我说:“他之前时时刻刻都生活在绝望和不确定中,他和我们一样,都需要爱,但得到的却只有冷漠、残酷和折磨。”
  然后,我们就开始等陪审团作出决定,这个过程大概是庭审中最令人提心吊胆的了。我没办法集中精力,连清理办公桌、回电话、看报告这些最简单的事,我都没心思去做,最后,我走到办公楼大厅,拉住任何一个随口问我案子进展怎样的人,唠唠叨叨地对他们说起了我们在庭上的辩词和证据。大概四点的时候,卡洛琳来找我,说她要去莫顿商场退点东西,我自告奋勇陪她一起。我们离开办公楼时,开始下雨了,瓢泼大雨,狂风把雨线吹得歪歪斜斜,充满了寒冬的感觉。街上的行人来去匆匆,纷纷低着头。卡洛琳把她买的一个玻璃碗退了,然后我们又重新走回到雨中。风越刮越猛,卡洛琳在说话的时候差不多是在大声喊,我们一起撑着一把伞,我伸出一只手搂住她,她靠在我身边。好像有什么东西失去了控制,我们就这样走了好远、好远,但什么话都没有说,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听我说。”我又说了一遍,“听我说。”
  卡洛琳穿着高跟鞋,快到一米八,比我还高出两三厘米,当她把脸转过来时,差不多是在俯视着我。在白天的自然光线下,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虽然她积极锻炼、注重保养,努力掩饰着自己的年龄,但这已经不是一张年轻女子的脸了,这是一张年过四十的脸,她的眼角可以明显看出擦过粉的痕迹,皮肤也透着一种憔悴、粗糙的感觉。但不知怎么回事,我却觉得这样的她更加真实。这就是我的生活,而这一切正在发生。
  我说:“我一直在想你说过的一句话。你那天晚上告诉我,现在还不行,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看着我,摇摇头,好像在说她也不知道,但她脸上的表情却那么复杂,她抿起嘴,忍住笑。
  就在这时,风又突然变大了,我拉着她躲进一条巷子避风。前面是格瑞森大街,两边的商店门口种着高大而茂密的榆树。
  我说:“无论我的感觉有多么绝望、多么可怜、多么微弱,我们之间确实是有点什么的,是吗?难道是我疯了吗?我这样想是不是疯了啊?”
  “我不觉得你疯了。”
  “你不觉得?”
  “对。”
  “哦。”我说。
  她还是那么妩媚地笑着,她伸出手,挽住我的胳臂,把我拉回到了大街上。
  陪审团在七点之前回来了,宣布温德尔母亲的所有罪名成立。雷蒙德一直待在办公室里等着,结果出来后,他和我们走到楼下,接受媒体采访。在办公楼里,媒体记者是不允许在一楼大厅以外的地方进行采访的。采访结束后,雷蒙德带我们去喝了几杯。他还约了别人,八点半的时候就走了,只剩下我和卡洛琳坐在酒吧后面的一个小包厢里,我们一边聊天,一边喝酒,喝得越来越醉、越来越恍惚。我告诉她,她是多么出色,我都不记得我说过多少次了。
  我们大概是看了太多电视和电影中的亲密场景,使得我们置身其中时,反而不知所措了。我们觉得这样的时候,应该是激情四溢的,应该是呼吸急促、四目相对的,那种感觉应该是无与伦比、惊心动魄的。
  但最后,我们只是很安静地坐着,像电影里举止优雅的情侣,大概也是因为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吧。空气中充满一种紧张的气氛,我的心里也是五味杂陈,我没办法安心坐着,没办法张口说话,也没办法端起酒杯。我觉得我并不想点东西吃,但手上又确实拿着菜单,仿佛是为了让目光有个停留的地方,又像是个拿着丝绸扇子半遮半掩的风情女子。卡洛琳的手放在桌子下面,离我很近。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不了解你。”
  “什么?”她问。我们本来就坐得很近,但她一定是靠得更近了一些,因为我说话的声音是如此温柔,我还能闻到她嘴里的酒气。
  “在这个案子之前,在这开始之前,我并不了解你,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为什么呢?”
  “因为现在不一样了。”
  “那你现在了解我了吗?”
  “我觉得比以前更了解了。是不是?”
  “有可能。”她说,“现在,你知道了,你想要更加了解我。”
  “有可能。”我说。
  她又重复了一遍:“有可能。”
  “我能有机会了解你吗?”
  “有可能。”她说,“如果你想的话。”
  “我想。”我说。
  “我觉得。”她说,“这只是你想做的一件事而已。”
  “一件事?”
  “一件事。”她说。她一边举起酒杯喝了一口,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们的脸挨得那么近。她把酒杯放下时,衬衫上那个大大的蝴蝶结差点擦到我的下巴。她的脸看起来有点粗糙,擦了太多的化妆品,但眼睛却是那么深邃,闪闪发亮。我们靠得很近,空气中充满了化妆品、香水的味道,还有身体散发出来的气息。我们就这样,绕来绕去地说着话,像一只老鹰绕着山顶盘旋,一绕就是几个钟头。
  “那我还想要什么?”我问。
  “你自己知道。”她说。
  “我知道吗?”
  “你知道。”
  我说:“但还有一件事,我还是不知道。”
  “什么事?”
  “我还不知道怎么得到我想要的。”
  “你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她笑了,那么妩媚,那么含蓄,她的笑容越来越灿烂。她说:“只管伸手。”
  我们之间的空气中仿佛都飘荡着一种强烈的情愫,像一团迷雾。我慢慢地伸出手,摸到了那光滑的丝绸蝴蝶结,但没碰到她的胸口。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眼眸,慢慢地扯开那宽宽的绸带。蝴蝶结一下就松开了,很顺滑,她衬衫领上的扣子露了出来,就在那个时候,我能感觉到卡洛琳的手在桌子下面拍动着,像一只鸟,一根长长的指甲顺着我隆起来的裆部轻轻地滑下去。我差点尖叫起来,但我没有,而是打了个颤。卡洛琳轻轻说,我们打车走吧。
  “于是。”我对罗宾森说,“我就这样开始和卡洛琳偷情了。我们回到了她的豪华公寓,在柔软的希腊地毯上做爱。她把前门关上的那一刻,我抓住她,一手搂起她的裙子,一手伸进她的衬衫,非常熟练,我发起了闪电般的进攻。完事之后,我躺在她身边,打量着整个房间,柚木和胡桃木的家具,水晶小摆设,我觉得像是市中心什么精品店的展示橱窗,我开始天马行空地乱想,我的人生都做了些什么,或者说,在生活中都做了些什么啊!长期积累的激情迅速消退,我简直不敢相信所发生的一切。但我并没有时间多想,因为我们一起喝了一杯酒,然后就到她卧室去看晚间新闻了,新闻里是我们那个案子的报道。当我又可以再战的时候,当我再次伏在她身上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彻底沦陷了。”

第十节
  “只要是我能办到的,拉斯迪,有什么需要只管说。”
  卢·巴里斯特尔瑞这样说道,他是警局特别服务处的主任。我此刻正坐在他在麦克格莱斯大楼的办公室里,这里也是警局各指挥中心所在地。我没法告诉你,在这里有多少个像巴里斯特尔瑞一样的人,他们五十多岁上下的年纪,头发花白,大腹便便,由于长期抽烟的原因,说话的声音含混而沙哑。他们是天生的官僚主义者,对待下属冷漠严厉,而对待位高权重的人,比如我,却是厚颜无耻、毕恭毕敬。他此时正拿着电话,打给鉴证科,那是受他管辖的部门。
  “莫里斯,我是巴里斯特尔瑞。把迪克曼给我叫来。是,现在,马上。他要是在实验室里,就给我把他叫出来。是的,是的。”巴里斯特尔瑞朝我眨了眨眼,他曾经当过二十年的巡警,现在升到了主任,再也不用穿制服上班了,今天他穿着一件尼龙面料的衬衫,胳肢窝里已经汗湿透了,“迪克曼,是我,关于卡洛琳的这个案子。拉斯迪·萨比奇现在就在我这里。对了,他是雷蒙德的手下,职位是副检察长。我们是不是找到了一只玻璃杯还是什么。是,我知道上面有指纹,所以我才给你打这个电话。是,别他妈忘了,信不信我让你收拾铺盖滚回家。不过,我打电话是要说另外一件事的。我们能不能在计算机系统里把指纹和已有的数据库对比一下?你们那里有三个清晰的指纹印,对不对?那就搞齐你要的东西,在计算机系统里搜一搜,看看能不能在库里找到对应的记录。我听说查这个案子的警察都已经催你十来天了,现在是墨菲在负责吗?好,让他赶紧的。别跟我说什么计算机专业的废话,我听不懂。十分钟以后给我回话,赶紧给我把这事解决了。”
  我慢慢听明白了,问题不在于仪器设备,而在于计算机系统是属于另一个部门管辖的,管事的人把资料当作是自家的私有财产,舍不得拿出来。
  “好的,我会问的。”巴里斯特尔瑞接到了回电,他捂住话筒,“他们想知道你想在多大范围的数据库里对比。我们可以查全区所有犯过案的人,或者是所有录过指纹的人。你知道的,只要是留下指纹记录的人都能查到,包括政府的工作人员在内。”
  我愣了一下,“查有犯罪记录的人大概就够了,如果有需要以后再查其他人的吧。”
  巴里斯特尔瑞做了个鬼脸,“那就都查了吧。要不到时候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找到他了。”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已经把捂着话筒的手拿开了,“查所有的。好的。多快能有结果?怎么他妈的要一个礼拜啊?这可是目前全市最重要的一起谋杀案,难不成还要萨比奇先生亲自来找你吗?告诉墨菲,我就是这么说的。”他把电话放下,“还要等一周,说不定得十天。他们要把所有的人事档案资料调出来,还需要找司法厅要一些档案。我会催他们的,不过估计也快不起来。对了,让你们的工作人员把那只玻璃杯从证物房提出来,送到实验室去,他们要。”
  我谢过巴里斯特尔瑞的帮忙,便朝楼下的验尸房走去。这座办公大楼有点像以前老式的高中学校建筑,刷过漆的橡木墙边,陈旧破损的走廊。走廊里到处都是警察,男的女的都有——近年来,女警察有着越来越多的趋势——他们穿着深蓝色的衬衫,系着黑色领带,忙忙碌碌,来去匆匆,偶尔也开个玩笑。像我这个年纪和社会出身的人并不喜欢警察,以前我没当检察官的时候,他们总是找我的茬,搜我的身,想找出点什么违禁品。而且,他们并不聪明。当我成了一名检察官后,我总是和他们保持一定距离,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和警察共事。有些警察我很喜欢,但更多的警察我不喜欢。他们大多有两个缺点,一是很强硬,二是很疯狂。他们看到的太多了,对什么都疑神疑鬼。
  三四周之前,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在吉尔酒吧坐了很久,和一个名叫普鲁奇的巡警边喝酒边聊天。他喝了一大杯啤酒和好几杯威士忌,说起了那天早上他在一个塑料保鲜袋里发现的一颗心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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