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的死亡笔记-第3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丽是我们刑警大队的内勤,人长得很漂亮。我来北江时她还是单身,是公安局很多男警的追求对象,董建国就是其中一个。警察本就有刚毅果敢的特质,这一点在谈情说爱上也表现得淋漓尽致。董建国一有时间就坐在林丽的办公室里,帮着她做手头上的工作,不时还会倒茶添水给她。与其他人在一起时,董建国会高谈阔论跟林丽怎么怎么着,林丽对他怎么怎么好。潜台词就是:林丽是他的女朋友。让人听来,他就如一头发了情的公牛,坚守着一块自认为属于自己的领地,其他人休存非份之想!其实林丽的态度并不像他所说的,只不过是不冷不热的同事关系而已,这一点大家都能看得出来。倒是董建国的恋爱战术算是比较成功,被他这么一宣扬,再没其他人敢向林丽示好。那些以前争着献殷勤的小年轻收敛起来,在林丽面前矜持了许多,唯恐被人看出端倪。似乎只要流露出什么好感来,就是做了一件对不起兄弟的事!
然而,对于董建国所做的这些,林丽非但不领情,还表现出很恼怒的样子。她一次当众质问董建国为什么要说这些,让他别胡说八道!董建国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有答话,过后却又一如既往地做那些事,向林丽献殷勤。这让林丽很无奈!
不知什么时候,林丽对我流露出了好感,总是粘着我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当然我也对她敬而远之,生怕让人觉得在挖董建国的墙脚。但越是这样,林丽越是粘得厉害,她甚至当着董建国的面搀起我的手臂。这让董建国气得鼓圆着眼珠子盯着我,恨不能让我冒出烟来!林丽不管他那一套,依然温柔地同我讲话。那时我想了很久,林丽为什么会对我有好感,最后得出结论,她是想利用我来阻止董建国那火一般的热情!不过她这样做,让董建国对我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看我的眼神变得鄙夷起来,说话的语气也总是充满火药味,仿佛我是一个做了对不起他什么事的小人,两人的关系自此以后就变得微妙起来!
我把自己的烦恼对高原说过,他当时哈哈大笑:“你单位那哥们太逗了!也只有你们才这么认真。知道吗?你们的警花,长得再漂亮也只能做情人。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我问他。
“咱们找老婆干什么?暖被褥、孝敬父母、生娃!警察老婆起早贪黑的,哪一样能做得好?不过做情人就不一样了,有个警察情人,制服诱惑,听听就有够刺激!”
“什么话到你嘴里就是这么俗!”我挖苦他。
“没办法,我就是俗人一个,吃饭拉屎的俗人!你高雅,不用吃饭拉屎!”
“俗人也得负责任吧?不然跟堆烂肉有什么区别?”
“所以说老邓,你做人做得太紧,那太没什么乐趣!”
“那你把陈娟当做情人还是老婆?”我问。
“老情人!”高原说,“高兴就可以转行做老婆的那种情人。”
“你小子别坑了陈娟,这样太不厚道。别人可跟了你10多年了!”
“我还怕她坑了我呢!”他嘴上不饶人,但声音却没那么理直气壮了。
可能真如高原所说,我做人做得太“紧”。这一点,心理医生张德生也曾这样对我说过,不要把所有的一切太当一回事,该放松的时候应该放松自己:“人长短不过几十年!在这几十年里,你所思考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不过是做不到,也不用去做的,何不让自己做人简单一点呢?”
说实话,我也想简简单单做人,简单得像猪一样,然而最终还是松驰不下来。一直以来,总有个声音在说:“走,往前走!”于是脚步就停不下来,无暇顾及四周的风景。往哪里去呢?我总反复问那个声音,也问自己。没有人回答我,没有答案!
当高原说出警察情人论后,我更不敢靠近林丽,仿佛自己心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阴暗东西,生怕被她看穿。
林丽似乎不管我是有意或无意躲避,依旧粘粘乎乎。董建国也依旧对我吹胡子瞪眼,把雄性动物的本性展露无遗。后来还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被迫跟林丽当了一回情侣,这件事让其他人取笑了好一段时间,这些人总有意无意称呼我们“小俩口”。虽然没去注意董建国的表情,但我确信他应该是七窍生烟才对!
那次,我进潘云办公室汇报一宗案件的伤势情况——这也是法医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
刑警队的几员干将都在那里,潘云正同他们商量着什么。
那一段时间,市里一所大学的附近时常会发生针对大学生的抢劫案,作案者以那些晚上在树林里谈情说爱的大学情侣为对象抢劫财物。虽然经过调查,尚未接到作案者侵犯女学生的报告,但社会上风传案犯多次偎亵、强奸那些被抢的女孩子,因此弄得人心惶惶,影响极坏。此时,潘云他们正商量布置蹲点,派人化装到经常发案的地段,守候犯罪分子的出现。
“女大学生就有了,咱们林丽这条件,看这股子气质,纯得不行,就一整个没毕业的大学生!”潘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可谁当她的男朋友呢?瞧你们大伙儿,一个个长得鬼哭狼嚎似的,没一个拿得出手!”
“我去吧!”董建国急忙说道,“这么危险的任务,得有一个壮一点的保护林丽的安全!”
大家听了,冲林丽意味深长地笑。林丽脸涨红了起来,还掩饰不住地有些气恼。
第三十八章 跟警花一起卧底(二)
其实董建国说的也有道理,参加这样的侦查活动,保证同事的安全应该摆在第一位。而且,他也确实是队里最壮的一个,大家背地里都叫他“公牛”。
“你确实是我们队里最壮的,可是瞧你那张脸,长得‘着急’了点!”潘云笑着说,“一看就不像大学生。”他的意思是说董建国老态了一点。
林丽表情轻松了起来,像是卸下了什么重担似的。
潘云朝大家逐个看了一遍,似乎难以下决心。——这样的任务,完成的机会只有一次,如果被犯罪分子发现,将会打草惊蛇,再没有下一次的机会!
潘云的目光扫到进办公室不久,坐在旁边的我的脸上时,眼睛突然一亮:“邓法医你站起来!”
我不明所以,从椅子上站起身来。
“大伙儿看到没有,这才是一张有模有样的脸孔!”潘云朝着我伸手说道,“别看咱们哲哥三十多岁的人,这张脸还是那么青春!看着就是一个大学生的样子!”
林丽坐在旁边,显得很高兴。
“我可没执行过这样的任务,怕坏了事!”我连忙推辞。
“就是,你看他那样,斯文得不行,那能保护得了林丽?!”董建国在旁边有些着急。
“你当我男朋友就行了,我来保护你!”林丽冲我说一句,把大伙逗乐了。只有董建国显得很不高兴。
“我相信你的能力。”潘云最后一句话拍了板,“这是执行命令!就这样定了!”
过后潘云把我们单独叫到一边,简单介绍了案情:案犯预先埋伏在大学的树林附近,见到成双成对的学生便持刀上前劫财,不排除会有侵犯女学生的行为,作案后骑摩托车逃跑,消失较快。到目前为止,案犯已经作案了十来起,气焰嚣张,更为恶劣的是有一次没劫到财物,居然在附近接着做了第二起案件。潘云交待了要注意的事项,特别叮嘱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此后,大学外多了一对情侣,女孩子总亲热地挽住男孩子(其实是男人)的手,在树林四周浪漫地散着步。只是男孩子腰身挺得笔真,双眼不时警惕地四处张望着。
“你不需要绷得这么紧!”林丽拉拉我插在裤袋里的手,“现在我们是情侣了,哪有谈恋爱一脸正经的?”
“我只是没谈过假恋爱。”我的手心里早已出了汗,又不得不为自己找个借口。
“那你可以当做是真的呀!”她半真半假地仰头看着我,眼眸清澈得能看得见里面的人影,“太假了我们还完成不了任务。”
我心里一动,但随即又将心里的冲动压了下去。
“要是我动真格的,你会怎么样?”我换成一副嘻皮笑脸的样子。
“你会吗?”她没有丝毫尴尬,反而笑盈盈地盯着我,“你敢来真的我就敢配合!亲嘴都没问题!但也只限于此,如果再进一步,我们可要先考虑后果了!”
她笑嘻嘻地看着我,倒使我手足无措了。
“喂,老邓,你倒底谈过几次恋爱?”停了一下,她又问我。
“我嘛……”我想了一下,“记不清了!你得说清楚从哪一年开始算起!”
她咯咯笑了:“男人怎么在这方面都爱吹牛?我倒见你像没谈过恋爱似的!”
吹牛能使气氛轻松起来,我当然愿意这样,于是即便讲些幽默故事也就得心应手起来:“我有个朋友,爱收集交往过的女友照片,经常在别人面前显摆。——照片越多显得泡女孩的本事越大!有一次,他当时的女朋友发现了这些照片,问他照片从哪里来的,上面的女孩都是谁?朋友说,这些都是他表妹。女朋友问怎么会有这么多表妹?他回答说没办法,父母的兄弟姐妹太多!女朋友从中抽出一张照片说:‘可是,我没听说有你这么个表哥呀!这张照片上的女孩可是我表姐!’……”
林丽哈哈大笑起来:“这是你杜撰出来的吧?”
我也笑了:“我能杜撰得出来吗?”
“你能!”她带着崇敬的眼神看着我,“从你推断案件就能看出来。”
“虽然是假的,但好像你们女孩子都喜欢这样编出来的东西!”我看着她说。
“那是因为女孩子喜欢编故事的人!”她挽紧我的手说道。
那时,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近女色了,此前我一直没有感觉什么不正常。高原老问我是不是变了性,如果那样他得开始回避。事实当然不是他说的那样,只是感觉自己心如止水,心里的某个地方,好像是被谁占据着似的!然而此时林丽挽住我的手时,整个人靠在我的身体上,女性特有的幽香和身体柔软延伸到了我的内心深处,在那潭清澈平静的水面上,搅起了浪花。
我深呼吸了几下,那是女性特有的体香,是雌性引诱雄性的气味!我的手臂起了变化,只觉得应该配合一下,以放在一个适当的位置。此时刚好有人迎面走来,我顺理成章地从裤袋里抽出手来,揽在了林丽的腰间,以更符合情侣的身份。于是她的身体也更加地柔软了起来!然而那种柔软让人发腻,感觉整个胳膊都酥麻起来。
我悄悄动了动胳膊,试图缓解一下越来越僵硬的肌肉。林丽却顺势将头靠在了我肩上!……
这样在大学外半真半假地谈了个把星期恋爱,案犯一直没有出现。林丽倒是很高兴。她说这种生活真是惬意,领着工资,工作就是谈恋爱,身边还有个警察男朋友保护,连神仙都会羡慕的!她希望案犯都这样一直不出现,我们也一直“谈”下去。
案犯的“爽约”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因为我查阅了所有的案卷材料后,得出案犯并不是本地人的结论,我们守株待兔式的抓捕,需要有等待“兔子”出现的足够耐心!林丽知道我的观点后很惊奇,问我是怎样得出这个的结论的。
第三十九章 跟警花一起卧底(三)
“要知道,案犯可是断断续续做了十来件案!”她说,“如果是外地的,怎么可能重复在同一地点犯案呢?”
“我只是说案犯不是本地人,并不就意味着他离现场有多远!”我回答,“你看,每一次作案,他都是骑着摩托车逃跑的,这说明摩托车是他的随身工具,如果是本市人,这样的物品不好隐藏,也不利于逃跑。而发案后,我们马上采取缉拿措施也没有发现这样的摩托,从侧面也证实了这个问题!那么他的摩托车就只可能是用来出逃的。其次,从这里的环境来看,地处城郊,较为偏避,但是交通便利,两、三公里开外就出了城,便于逃跑,案犯选择这里,显然是花了心思的。还有一点,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抢劫大学生并不能得到很多钱财,如果选择其他目标可能会有更大的收获,而案犯之所以还要这样做,显然是在效率和冒险之间选择了效率!也就是成功劫财率和成功逃跑率!……”看到林丽的眼神有点迷惑,我停下来让她思考一下。
“那么,案犯离这里有多远呢?”她问。
“我查了一下,这附近和出城后的地方都没有加油站,能从落脚的地方跑个来回,按摩托车加满油量计数,不超过一百公里!”
“不太明白!”她笑了一下,“不过听起来很有道理。我不用思考了,就相信你得了!”
“我还没说完呢!”我继续说道,“最关键的一件事,是案犯其中一次犯案抢劫时没劫得多少财物,居然没过两小时又在附近抢了第二个大学生!这说明,他对自己的逃脱显得很有信心,实际上也做得游刃有余。——所有的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