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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地狱变-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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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免于饿死,也算是某种功德吧。

不过,你们不会记住我的。

我是X。

第四部 幸存记

第一章 陶冶

你们会记住我吗?

“如果还有明天,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如果没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他在三十六岁唱这首歌,也在三十六岁离开人世,那是1990年的秋天。

今年,我二十五岁。如果还有明天?很遗憾,我的世界只有昨天。

我的父母是种地的农民,后来进县城做些小买卖,至今无法还清一身的债。

我从一所普通大学经管系毕业,来到这座东部沿海的大都市,想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白领,无数简历投出石沉大海,几次面试半途而废,只能靠贴小广告为生。

我放弃了白领梦想,应聘成为卡尔福超市理货员,在这地下二层的坟墓干了三年。

我的“家”不过是三夹板组成的棺材——不敢奢望异性睡到身边,尽管梦中常与下载至硬盘里的女孩们一起躺在床上。

我沉默寡言呆若木鸡,在巨大拥挤的城市里,在群租的蚁族同伴之间,找不到一个可以做朋友的人……昨天,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Fuck You!”

这是我第N次听到这句话,从“剥皮老鼠”嘴里——我暗中给史泰格先生起的外号。如果你看过剥了皮的老鼠,再联想一下日耳曼人种粉红色的皮肤就会明白。

史泰格先生的脸和脖子涨得通红,两只蓝灰色的眼睛紧盯着我,肥大的手掌撑在墙上,他那二百斤的身体本身就是一堵墙,将我困在更衣箱的角落里。他再一次大声斥责我偷懒,命令我继续加班到子夜。而在最近的两年里,作为我的顶头上司,他已把骂我当作一种习惯——我敢打赌,在他自己的国家,他绝不敢对员工动一个指头,骂半句脏话。

“No!”我第一次对他说出这个单词。

剥了皮的粉红老鼠未料到我会反抗,扇起熏火腿般的手掌,重重打在我脸上。

可是,我感觉不到疼痛,肾上腺素大量释放,伴随大声狂吼——像公司年终尾牙在卡拉OK唱《死了都要爱》,几乎把喉咙扯破,声带撕裂,每次我都让全体同事逃出包房。

剥皮老鼠第一次对我感到了害怕,眼里泄出外强中干的恐惧,硕大肥胖的身躯竟后转逃跑。我是出膛的子弹,无论如何回不去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双手,抓起挂在更衣箱外的一根皮带,从背后套住史泰格先生的脖子,用尽吃奶的力气收紧。

虽然,剥皮老鼠一米八五,两百多斤,我只有可怜的一米七四,一百二十五斤,我全身却爆发出一辈子没有过的力量,连上辈子与下辈子的力气一起使出来了。

他的双手拼命往后抓,可我完全躲在他背后,他的身体成为我的盾牌。我的双手越收越紧,皮带深深嵌入他脖子。狂吼震撼着他沉默的挣扎,我想他的耳膜要被震碎了,他一定对侮辱我而追悔莫及。

第十九秒,他就像一堵地震中的墙,终于因最后一击轰然倒塌。

没错,不但史泰格先生倒了下去,更衣室里的那堵墙也真的一同倒了。

在跟他一起倒下去的瞬间,灯光熄灭前的最后刹那,天崩地裂的时刻,我看着他瞪大而混浊的蓝灰色眼睛、暗淡的粉红色皮肤、伸出牙关带着唾液的舌头、裤裆里失禁尿湿的深色,突然感到同样的追悔莫及……我成了杀人犯。

还没来得及考虑是否该连夜潜逃还是打110自首,我就被埋在了大地震的废墟中。

幸好,我逃了出来,将史泰格先生的尸体留在更衣室的瓦砾下。

太好了!居然是世界末日!在我亲手杀死外籍主管剥皮老鼠史泰格先生的同时!他妈的真心太好了!简直像贺岁档电影似的好!世界末日没有警察,世界末日没有法院,世界末日谁还管你杀人?剥皮老鼠的尸体还埋在更衣室,不会再有人看到了。何况到处都是死人,谁会在乎一个被埋在废墟下的死人?就算他是个粉红皮肤剥皮老鼠似的外国人,要在平时一定备受重视,可到了世界末日连美国都没了,谁他妈的又会在乎?

还有,都到世界末日了,在地下最后的避难所里,再多的钱也等于废纸!而一无所有的穷光蛋,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不必再向任何人卑躬屈膝!就算是这栋大厦的主人,也不过是跟我们一样的幸存者,早晚等死的可怜虫罢了!相反,我这熟悉地形的超市理货员,年纪又轻还没受伤的男人,简直就是这群老弱病残里的中流砥柱。我可以参与地下的各种事务,配合保安杨兵一起巡逻,呵斥那些滥用电源的脑残。有时吴教授都来问我关于超市的情况——更有人悄悄来向我献媚,打听超市还有哪里藏着食物。

从出生到现在的二十五年间,我第一次得到别人尊重,第一次感受到自己作为人的价值,更不再活得那么憋屈与绝望——即便没有明天。

唯一让我悲伤的是远在西部县城的父母,不知他们有没有能逃上高山,躲避横扫欧亚大陆的洪水。不过,纵使无法幸免于难,也算摆脱了人世间的苦恼,不用再为还债和支付妈妈的医药费终日犯愁。

吴教授安排我与保安杨兵一起巡逻,他是个没文化的保安,而我毕竟是正规的大学生,打心眼里瞧不起他。尽管在城里人眼中,我和杨兵都是农村里出来的下等人。

第二天起,地下聚集了许多狗与猫,扫荡所有未被储藏起来的食物。看着那些被猫狗糟蹋的火腿肠、午餐肉、排骨、肉圆,就好心疼!好像从前歉收饥荒时,农民们对于蝗虫和麻雀的仇恨。

我和杨兵在地下一层超市捕获了一条狗——嘴里叼着杨兵藏起的德国香肠,愤怒地用绳子将它吊死了。杨兵说这里是监控的死角。当这条狗在绞索里挣扎,我不禁想起了史泰格先生。我们躲在小房间里,剥掉狗皮,处理内脏,用酒精炉生火,烧了一大锅狗肉——吴教授与罗先生严禁使用明火,可他们又不是警察,反正烟雾很快会散去,至于狗毛与骨头,可以轻松地藏起来。十年没吃过狗肉了。现在,在世界末日寒冷的地底,狗肉让我浑身充满热流与力量。我与杨兵约定好保守秘密,要是让那些女人们知道,肯定会把我们视为衣冠禽兽,何况罗先生还养着一条拉布拉多犬。

当我们舔着嘴唇走出超市,迎面出现一条硕大如狮子的黑狗——不能用“狗”来称呼,更确切地说是野兽。它的体形超过藏獒,全身炭一样乌黑,体重绝对超过我与杨兵,四只脚像老虎爪子,龇着雪白锋利的牙齿,流着腥臭的口水。

我认得它,原本在超市一层的宠物店,纯种俄罗斯高加索犬,店主刚买入准备出售。在宠物店里并没觉得它可怕,也有好奇的同事打听过,得知高加索是看家护院的绝佳好犬。

不过,现在若有人再这么说,我要是相信就等于自杀!

从这条高加索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杀人的欲望。不错,它已经发现了,我和杨兵刚才杀过一条狗,它能嗅出我们身上的狗肉味!

世界末日死了那么多人,也死了很多的动物,这样巨大的灾难,已让它改变了习性——说不定它吃过死人的肉了。

当这头野兽夹紧尾巴,要向我们冲过来,杨兵举起一把尖刀,而我抄起地上一根铁棍,砸出重重的声响,告诉它这铁家伙的厉害!

它果然识相,没有向两个武装起来的男人挑战,而是低沉地嘶吼几声,便退入黑暗深处。我和杨兵都已吓出一身冷汗。

次日,那个叫郭小军的富二代死了。

又隔一天,四个重伤员被洗头妹阿香杀害,而阿香被正当防卫的周旋杀死,杨兵死于地下三层的车祸。

我坐卧难安,却不敢告诉大家——我怀疑杨兵的死可能与我们杀狗有关。我更担心那条硕大的高加索趁着黑暗从背后将我扑倒,咬断我的脖子,将我的内脏掏出来……真想马上拿到一把猎枪,把地下所有的动物打死!

杀狗的经历,于我并不是第一次。

我的老家在穷乡僻壤的山沟沟里,杀狗是稀松平常之事。就连自家养的狗,也常会被主人杀了打牙祭,毕竟那里的孩子吃猪肉都难得,吃狗肉就属大餐了。常有人偷走邻居家的狗,在林子里吊死剥皮煮了吃——对不起,这种事我也干过,当时差不多一个月没吃过肉。

十二岁那年,村外布满灌木丛的山上,有一条巨大的猛犬出没,偶尔会把上山采药的人咬死。尸体从山上被拖下来,往往残缺不全露出内脏,所有村民处于恐惧中。村里组织了民兵队,配发猎枪与大量子弹,还有多年前猎人用过的捕兽夹,进山猎杀那条恶犬。他们在山里转了十来天,结果连大狗的影子都没看到,倒是有一个人在山上迷路失踪了,后来发现被那条恶狗吃得只剩骨架!

它成为了全村人的噩梦,每家每户日夜都锁住门。没人敢单独外出,即便下地干活,也要带着防身工具。更有人传说:它是1949年被枪毙的土匪头子转世,成为恶狗下山来向村民们复仇,因为正是村民们的上一辈人,将战败的土匪头子灌醉了,捆起来送给解放军,只为领取几块大洋的赏金。

那年冬天,我妈突然生了急病,只有山上的一种草药能救她。但因为有那条恶犬出没,村里没人敢上山采药,我爸也不敢冒险。我偷偷跑上山,踏着漫山遍野的大雪,采到埋在地里的草药根茎。当我急着下山回家救母时,正好撞见那条恶犬。

在一片大雪的荒山上,那条浑身长满黑毛的大狗,像神一样面对着我。

许多年后,当我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立即回想起了童年的这段经历。

然而,我却认出了它——实在太像了,虽然个头变大了几十倍!

两年前,我家养过一条母狗,全黑色的,就是眼前这条恶犬的模样,不过只到人的膝盖,性格也极其温驯,从没咬过人。那条母狗刚生完一窝小狗,就被邻村的人偷去杀掉吃了。那窝还在吃奶的小狗没了妈妈,自然也大多饿死,只有一条小狗不知所踪——据说有人看到过,一头饿极了下山到村里偷玉米的黑熊,将我家那条小狗带走了。后来我想那一定是头母熊,恰好处于哺乳期,小熊崽被养熊取胆的人抓走了,母熊就把这条小黑狗带走,当成自己的孩子,用熊奶喂大,结果小狗竟长成了熊的个头!

这条黑熊般大的狗轻易地将十二岁的我扑倒在地,在我的肩膀上咬了一口。当它的第二口要咬断我的脖子时,我喊出了它的小名——“二毛!”

它的牙齿在我的喉咙前停住了,它居然还记得这个名字!居然还记得我!

冬天的大雪卷过它的眼睛,带着模糊与迷惘的眼睛。我从它的利齿下逃了出来,手里还攥着给妈妈救命的草药。

至今,我的肩头还有一块明显的伤疤,带着狗牙的印迹——很多人都说像是被老虎咬的。

这年春节,为了让大伙安心过年,村支书从县城请来了武警,用带夜视装备的狙击枪击毙了那条大狗。

当人们从山上抬下它的尸体,全村人都载歌载舞,摆了三天的宴席来庆祝。而肩膀上还裹着绷带的我,却流下了眼泪。

几年后,我的父母离开了小山村,进县城摆摊做些小买卖。我也转到县城念书,虽然一直都是农村户口。

但我一直没有忘记过二毛。

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想——如果二毛活到现在,就在世界末日的地下,它会不会攻击我?也许,这个疑问将伴我到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刻。

生命中的最后几天,我把大多数时间留给四楼的一家民营书店。我常与周旋各自占据半个书店——大家都叫他三流作家,但我不这么认为。他被这个脑残的时代低估了。我相信在二十年后,他的推理小说会成为真正的经典,不但占据畅销书榜的第一名,还会走进纯文学的殿堂,评论家们会争先恐后地拍他马屁,大把的文学女青年会为这个老男人主动献身,说不定官方还会给他崇高荣誉并奖励他一套别墅。

哦,对不起,周旋,我忘了已到世界末日,没有二十年后——可能连他妈的二十天后都没有。我们能再多喘气二十个小时就感谢老天了。

在周旋几经努力争取来的灯光下,我经常坐在推理小说的书架前,阅读日本推理小说大师松川古月的作品。记得大学里读得最多的书就是松川古月的推理小说,比如具有历史背景的《武田信玄屏风杀人事件》,描绘中产阶级恶趣味的《东京塔杀人事件》,还有经典本格推理的《十九时十九分杀人事件》……我从书架上取下一本新书——说这本书新,只是说它刚被翻译为中文,因为松川古月已去世十几年,死于著名的阪神大地震。这是他最后一部作品,也是在去世一年后才出版的遗作——《地狱变杀人事件》。我坐在书店的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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