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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沙姆巴拉-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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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之高远

【,】

卷一 死亡追踪

序章

说够佛法,感觉腻歪了,换换口味,讲个离奇的故事。故事是一位年龄足可以做前辈的朋友告诉的,替他加工了一下,用第一人称,但不是我自己。据他说,这是其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我听后很震惊。您可以当故事来听,可以当传奇来听,也可以当小说来看,当然,只要感觉有趣,当什么来读都未尝不可。不必太在意,也不必太执迷,放松一些,希望能伴随走过一段有趣的时光。闲言少叙,咱们开始吧。

第一章  豚鼠

第一章  豚鼠

柱子和阿英来林场叫我的时候,我的大餐才刚刚开始。

柳条河是条中等的河,蜿蜒流经草原,水很清澈,不过水流量不小。

林场就设在柳条河接近原始森林的地方,伐下来的木料层层叠叠码在场子里,等着上级来车运走。林场常年设有护林员,两月一调换,村里给算公分,八九两个月正好轮上我和大伟值班。

大伟是馋嘴的家伙,早上就嚷着要吃肉。“再吃玉米饼嗓子就要冒烟了,虎子哥,今天无论如何也得弄点野味解解馋,求你了。”

“昨天不刚吃过斑鸠吗?怎么又叫了。老书记可是千叮咛万嘱咐,叫我们不要离开场子的。”

“场子离屯子五六十里,现在又不到运料的时间,哪里就会有人来。咱们速战速决,去林子里弄点野味,我告诉你,我的地瓜酒可不多了。”

“得了吧,就你那酒,喝下去像烧火似的,我还稀罕。”

我并不怎么喝酒,但对野味还是蛮有兴趣的。

说归说,在大伟的死缠硬泡下,我的心也有些松动。

“我昨天在林场北边的土丘上看到一个新鲜的洞,估计是豚子,咱们去堵一下。”

豚子是土拨鼠的一种,不知道学名叫什么,样子有点像兔子,个头肥的足有两三斤,甚至四五斤重的超大豚子我也见过。

豚子善于在地下挖洞,属于穴居哺乳动物。肉特香,烤着吃香得让人受不了,吃过一次永远不能忘记它的味道。但这种东西生性机灵,特别狡猾,稍微听到响动马上就钻进洞里,而且掘洞的速度极快,不用点心机还真逮不住。

现在正是秋季,豚子养得脑满肠肥,逮来一只烤着吃应该不错。

以前跟二爸爸打猎的时候,他经常给我逮豚子打牙祭,这是一种美味。

后来,我救下一只黑背狐猴,从此有了一个十分得力的帮手,逮起豚子慢慢也得心应手了。

那只黑背狐猴刚两个月大的时候,它妈妈和一头人熊遭遇,被撕成碎片,二爸爸用大口径猎枪才把人熊赶走,我在旁边一棵树干上发现了这只吓得瑟瑟发抖的小猴子。

它妈妈死了,很可怜,我把它救回家里。从此,小狐猴就成了我的好朋友,我们心有灵犀,我给它取了个名字,黑背。

黑背是只品种很稀有的小型猴子,骨架很小,乖巧、聪明,走起路来悄无声息,像猫一样,但是动作异常灵敏。

我可怜它的身世,因为它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所以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吃过早饭,带上黑背和铁丝笼子,准备出发。大伟兴高采烈地扛上铁锨,跟在屁股后面,一路说说笑笑,憧憬着今日的美餐。

走了大约半小时,我们来到林场的边缘。那是靠近柳条河外约五百米的一个小土丘,小土丘不高,大约有十米左右,其中被掏了许多空洞,有老鼠洞,有黄鼠狼洞,当然也有土拨鼠洞。

我看到的那个洞不大不小,估计是新来的豚子。

我们赶到土丘,沿着周围仔细寻找,终于找到了豚子洞。这种动物胆子很小,白天一般不出来活动,一般要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溜出来找吃的。现在正是白天,肥胖的豚子肯定正躲在洞中舒服地睡觉。

我一边找洞的出口,一边考虑在哪里下网比较合适。找来找去,果然在一堆枯树叶下找到个新鲜的洞口,我小心翼翼地将铁丝笼子放在洞口,又用树叶轻轻盖上,尽量做得自然。豚子是一种十分机灵的动物,一旦发现出口有异样,就会起疑心,随便找地方刨开一条新洞逃跑,所以下网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尽量不惊动洞中的豚子。

一切准备就绪,我让蹲在肩膀上的黑背守候在洞的一端,然后自己绕到豚子洞的另一端,让大伟站在土丘上,拿着铁锨,然后我吹了一声呼哨,黑背知道我的意思,这都是平时训练好的,于是“呜呜呀呀”地大声尖叫起来,同时大伟扬起铁锨使劲拍打土丘,这一下,寂静的旷野顿时热闹起来。躲在土丘洞里的动物一霎那全被惊动,慌乱起来,纷纷奋不顾身地往外爬。

我看见十几只大大小小的老鼠从不同的洞中夺路而逃,还有一只小黄鼠狼也从洞中“哧溜”一下钻出来,朝对面的森林里一溜烟跑去,这都不是最主要的,我们逮的是豚子,其他的东西跑了就跑了。

果然,时间不大,枯叶下面一阵骚动,一只肥胖的豚子从洞中钻出来,一头栽进下好的铁丝笼子里,它刚钻进大半个身子,马上感觉不对劲,内收的铁丝网刮到了它的皮毛,于是立即往后退,我在一旁看得真切,一个箭步窜上去,一脚将正在挣扎的豚鼠踢进铁丝网套中,用手提起网套的绳子,一只肥大的豚鼠终于成了囊中之物,看了看,差不多三斤重,太肥了。

大伟跑过来,看到油光水滑的豚子,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我能看见他的哈喇子随风飘荡。黑背也跑过来,“吱吱”地欢快地叫着,顺着我的裤腿又爬上肩膀。

我们高高兴兴地掂着豚子一边商量怎么烧烤,一边往回走,刚走了半里路,耳边一阵蜂鸣声,不由心头一震,哪来的蜜蜂,再仔细一看,不对,不是蜜蜂,是当地一种叫黄条子的大胡蜂,这种东西攻击性非常强,群起攻击时能蛰死一匹马,特别厉害。不过它的蜜也是野蜂蜜中最香甜的,蜂仁也是难得的上等美味。

我和大伟停住脚步,仔细看着身边的胡蜂,看它究竟往哪个方向飞。果然,追出去一里多地,在柳条河不远的一片林子里,发现了笆斗大的一个蜂巢,无数的胡蜂进进出出,令人眼晕。

“虎子哥,怎么着,要不,咱把这东西弄下来,里面的蜜可甜了。”大伟眯缝起他那一对猪泡眼,口水不断地往外淌。

“哼,我知道蜜甜,我还知道黄条子能蛰死人。”我不想听他怂恿,这小子从小长个猪八戒的嘴,吃什么都香,就是自己没本事弄,总是怂恿别人打头阵。

“嘿嘿,虎子哥,我知道你是咱屯子最棒的猎手。这么好的蜂蜜,要是抹在豚子肉上烧烤,你想想,咱哥俩吃上一口还不得成仙?几辈子才能遇上的好事,你就想想办法嘛。”

我知道这小子在给我戴高帽,但心里还是很受用。再说蜂蜜豚子肉的味道的确是神仙才能享受的。记得上一次吃到这样的美味是在五年前,我跟二爸爸进山打猎,他为我猎取了一只大豚子,又碰巧挖了一窝土蜂,架起火烧烤了一顿蜂蜜豚子肉,那是我迄今为止吃得最好吃的肉。土蜂的蜜其实并不是野蜂蜜中质量最好的,质量最好的野蜂蜜就数这种黄条子的大胡蜂,不过,危险也更大。

我让他不要聒噪,让我想想办法。大伟看我动了心,兴奋地脸都红了,他知道我的脾气,想做的事一定会想方设法完成,不用说,今天这顿大餐是吃定了。

我仔细观察一下地形,让大伟收集一些干柴木棒来,大伟这时候干活最起劲,只要有好吃的,叫干什么干什么,跑得比兔子都快。

我起身到河边寻找野生的芦苇,掐了几根芦苇杆放在身上,等会儿备用。又到一边的草场里弄来一抱干草。一切准备妥当,我问大伟:“想吃蜂蜜豚子肉么?想吃就赶紧办件事。”

第二章      美食

第二章  美食?

“干什么?你说”大伟兴奋得两眼都快放出光来,但又有些迷惑,不知道我这话什么意思。

“想吃就得跑腿,你赶紧回到林场,把豚子放好,把砍刀拿来,再把床单弄来两条,注意,浸透水,要湿的。”

“为什么?”大伟显然有些迷惑,而且有些不大情愿。从这里到林场少说也得走三里路,来回六里地,虽然我们都是走惯了路的山娃子,可平白无故地跑上六里路却不是什么令人兴奋的好差事。

“为什么?你小子顾嘴不顾命,等会这些黄条子飞起来能要了咱俩的命,没有被单你想找死?”

大伟恍然大悟,虽然还是不大情愿,但眼看美味在即,还是屁颠屁颠地跑回去照办。一会功夫,我看他夹着一捆被单,跑得气喘吁吁,累得满脸通红,一屁股坐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我的妈呀,虎子哥,全弄好了,就看你的了,这回要不是为了吃蜂蜜豚子肉,哪能遭这老罪。”

我笑了笑:“谁让你小子嘴馋,活该。”说着,起身把先前准备好的柴禾分成四堆,从蜂巢下一字排开,一直排到柳条河岸边。

“你准备怎么弄?”大伟不解地看着我。

我告诉他,等会儿把柴禾堆的上半部分弄湿,下半部分点燃,让柴禾堆冒出浓烟,用来熏胡蜂,我们趁机用砍刀砍蜂巢,然后趁着烟雾一溜烟跑到柳条河里躲进水里,我身上带着芦苇管,等会儿用这个在水下换气。那些胡蜂找不到我们,只好作罢。

大伟听得两眼冒光,同时又有些挠头,能行么?

“只有这一个法子,不想冒险,咱就回去。”

“别别,虎子哥”,大伟显然不想错过这顿大餐,他咬咬牙:“妈的,为了好吃的,豁出去了。”

我们依次弄好柴禾堆,上面的草弄湿,下面的点燃,很快,火堆冒起浓烟来,我们一直点到蜂巢下,点过火堆后迅速用床单将全身蒙得严严实实,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剧烈的浓烟很快将胡蜂弄得不知所措,大量胡蜂争先恐后地从蜂巢中飞出来,跌跌撞撞地飞向半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时候。

约莫过了半分多钟,我掀开被单的一个小角,偷眼一看胡蜂已经飞得差不多了,猛的站起身来,抽出砍刀,对准蜂巢的蒂用力甩过去,只听“啪嗒”一声,蜂巢落地,我招呼大伟一声,两个人急忙分别去抢蜂巢和砍刀。

我用被单将蜂巢一裹,夹在咯吱窝里没命地朝柳条河跑去。

一旁的大伟也找到砍刀,蒙着被单跟在我身后穷追不舍。

我能听到身后的胡蜂正在头顶“嗡嗡”作响,轰炸机一般在身后猛扑过来,我们俩奋不顾身,快速冲向河边,一个猛子扎进河中。

身后大群胡蜂尾随而至,但追到河边就不见了人,只好在河面上来回盘旋,恨恨不走。

好家伙,再晚两秒钟,就被胡蜂蛰成刺猬,连我肩膀上的黑背也得被蛰死。

投过清澈的河水能模糊看到大团的胡蜂已经在河上空越聚越多,有些已经落在水面上被淹死。

我急忙抽出腰间别着的芦苇管,先往自己口中噙一个,然后递给大伟一个,又给黑背口中插进一只长长的芦苇管。

黑背是极其精明的猴子,它看我用芦苇吹气,也学着我的样子用芦苇换气。

这一招我以前教过它,所以它在水里并不慌张,只是紧紧抱住我的腰。

我们透过长长的芦苇管换气,同时在水下慢慢游向下游。一直游了一里多地,看到天空中已经没有胡蜂的影子,这才小心地探出头来,观察四周的环境。

胡蜂显然被骗过,寻找一阵没有发现凶手,恨恨地飞走了。我们爬出柳条河,带着战利品,高兴地回到林场。

大伟哼着小曲搭起火堆,然后用猎刀去剥豚鼠的皮,我则在一边收拾蜂巢。

残存的胡蜂已经被淹死了,弄干净蜂巢,先将蜂仁小心倒出来,这是一种难得的上等美味,等会用树叶包起来,用泥巴糊上,火堆里烧一烧,不比豚子肉的滋味差。

接着把蜂蜜小心地挤出来,挤了满满两大碗,真是大丰收。蜂巢也是好东西,留着。

一旁的大伟早把豚子肉早收拾利索,在河边冲洗干净,用木棍串了,抹上蜂蜜,放在烤架上来回转动,我则把蜂仁用树叶泥巴包裹严实放在火堆里慢慢煨熟。

随着烧烤不断加深,肉香味四散飘逸开来。

现在正是豚子最肥的季节,再加上蜂蜜,惹人流口水,怪不得大伟这小子一个劲地怂恿我,便是我,也已经暗暗咽了好几口唾沫。

我能看见豚子肉已经被烤得差不多了,外焦里嫩,颜色深红,脂肪顺着肌肉不断往外溢出,看得让人不住咽舌头。

“虎子哥,你真行。这可是咱屯子连支书也难得一尝的美味,怪不得英子对你有意思呢?我看你俩挺般配的。”大伟一边烤肉一边笑嘻嘻地说。

“别瞎说,英子是支书的女儿,哪会看上我。”我止住了大伟的话头。

“啧啧,我能看出来,虎子哥,我能看出来。别看兄弟嘴馋,眼睛好使,谁对谁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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