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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闻香榭-第1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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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儿本来怕有虫子,但见他家房间挺整洁,南瓜子炒得颜色极好,不由馋了,进去抓了一把嗑着。文清心有余悸,又忌讳人家产房不宜男子出入,依然站在门口,正在回想今日之事,发现墙根下几条死了的百足虫,两三寸长,白色透明,似乎就是今天看到的虫子,迟疑了片刻,硬着头皮捡了两条包在手绢里。

婉娘同张氏寒暄了一阵,告辞了出来。

沫儿将瓜子递给婉娘,赞道:“他家的瓜子炒得真好吃!”婉娘笑道:“小馋猫。”

沫儿飞快地嗑着瓜子,道:“她屋里好干净,哪里有虫子?文清是不是眼花了?”

文清也不辩解,拿出手绢,打开递给婉娘。

婉娘用簪子挑着虫子看了又看,道:“文清看得没错。她怀的不是水胎,而是虫子。”

两人倒抽了一口冷气。婉娘道:“也算胡屠夫运气好。张氏身体健壮,对这些虫子排斥得厉害,加上这个,”她重新将虫子包好收起,拈起一颗南瓜子,丢进嘴巴,“张氏今日吃了很多南瓜子。”

胡屠夫老婆是个过日子的人,每年都会将南瓜子留下保存好,闲暇时候炒了当零食吃。南瓜子性平,可治疗孕期手脚浮肿。今早起床,她见脚腕有些淤肿,便炒了嗑了一上午。

但南瓜子另有个重要功效——驱虫。她吃了大量南瓜子,觉得口渴,又冲了一杯蜂蜜水来喝。蜂蜜配上熟南瓜子,驱虫作用最佳。如此一来,肚子里的虫子待不住了,便排了出来。幸亏当时胡屠夫外出去找稳婆,没看到这一恐怖情景。

文清感到后怕,道:“也亏得胡婶身体好,休息一段时日便可恢复了。”

沫儿纳闷道:“成年人还长虫子,可真少见。”小时候曾见过小伙伴肚子痛拉出细长的蛔虫,方怡师太说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没想到大人也会得寄生虫。转而一想,拍手笑道:“我们把南瓜子也给公孙小姐吃一点,要是有虫子的话就屙下来啦。”

婉娘顾不上纠正沫儿用词的粗俗,摇摇头道:“两人体质不同,只怕没那么容易。而且,这些虫子非比寻常,本不该寄生在人体内的。若是我猜得不错的话,它们,是被人有意识置入人体的。”

文清想起那团带着黏液的虫子,张大了嘴巴。

婉娘缓缓道:“我刚才留意到,张氏的手腕上,也有一块红色的疮疖,同公孙小姐手上的位置一样。我想,她们若不是被下了蛊,便是被选择做了宿主。可能有人利用人体来养殖这些虫子。”

沫儿瓜子也吃不下去了,皱着脸道:“养这些东西做什么?”

婉娘道:“目前还不清楚,但肯定不是好事。而且,可能洛阳城中有这种情况的不止张氏和公孙小姐二人。”

〔五〕

傍晚时分,黄三回来了。婉娘刚从北市买了一堆不知名的香料,正对着挑挑拣拣,一见黄三,便将在胡屠夫家捡到的虫子给他看:“三哥,你看这是什么虫子?”

黄三放下手中抱着的花草,表情甚为惊愕,用竹签翻看了一番,才沙哑着嗓子问道:“从哪里得来的?”

沫儿抢着将今日发生的事情讲了。黄三沉吟良久,道:“这不是百足虫,是盅虫。”这种虫子虽然多足,但同寻常的蜈蚣和蚰蜒不一样。它身体更长,非扁非圆,隐约可见身体周围有甲胄类棱角。

婉娘点点头,道:“我想也是。”

沫儿叫道:“盅虫?是不是同蛊虫一样?”蛊虫,沫儿是知道的,据说端午午时,乘阳气极盛时,将蝎子、蜈蚣、蛤蟆、蛇等百种毒虫放入密闭容器中,令其相互厮杀吞食,七日后打开,剩下最后一个因吞食其他毒虫而身有剧毒的幸存者,便是蛊虫,以它制作蛊毒,一点便可使人毙命。

不过这种蛊毒,只是风闻,中原地区少见有人真这样做的。

黄三却摇了摇头,道:“不同。”盅虫同蛊虫就方法来说差不多,但更阴毒。制作盅虫,选择的是无毒的虫子,这种虫子一般啃食草叶或吸食树木汁液,并不吃肉。将这些素食虫子放在一起,却不喂食,往往会大批死去。但其中也有变异的,饿得急了便开始吞噬同类,直至最后将所有同类全部吃掉,而它的体质也会发生种种变化,这个虫子,称为“初盅”。

这些被挑选出来的初盅,会被重新放入一个容器,再次厮杀的胜出者,称为“二盅”;为了使盅虫更具威力,有时还有“三盅”、“四盅”等,而最终的胜出者,方算真正的盅虫。而这些盅虫,经过几次突变,早已同最开始的虫子不可同日而语。

沫儿和文清听得毛骨悚然,问道:“这些虫子,用来做什么的?”

黄三道:“害人。”婉娘补充道:“蛊虫害人,利用的是它的毒性,但盅虫害人,却是利用虫子的习性变异,改变一个人的意志、精神甚至内心,控制被施盅者,为施盅者利用。”

婉娘顿了顿,继续道:“制作盅虫,对容器的选择也有讲究。最能发挥虫子变异作用的,是选择人体作为容器。”

——人盅。用人体做盅,培养那些虫子,制作的盅虫灵气大,戾气足,能与被施盅者合二为一,直至完全被盅虫控制。

这么说,胡屠夫老婆,公孙玉容,都是被选中做了人盅了。

文清和沫儿倍感惊怵。气氛有些沉闷,黄三一言不发地挑拣花瓣,婉娘对着一堆香料若有所思。沫儿想了想,心怀侥幸道:“没这么厉害吧?今天那些虫子,一会儿就死了。”

婉娘道:“这些虫子尚未成熟,被生生打了下来,所以还是白色透明的,要是成虫,应该是肉红色的。”沫儿一想到一大团肉红色的多足虫子在肚子里蠕动,不由得汗毛倒竖,打了个寒战,道:“要是成熟了,会怎么样?”

婉娘道:“它们成熟之后,会在肚子里相互吞食,最终能长成盅虫的,只有一条。”一个人足月生产,却生出一条手臂粗细的红色虫子,这景象实在恐怖。

文清怒道:“这谁这么缺德,将虫子养在人体内,不知道会害了多少家庭!”

婉娘叹了一口气,道:“还是赶紧制作紫蜮膏要紧。再晚几天,只怕公孙小姐……”

※※※

制作紫蜮膏,整整用了三天时间。配料五花八门,工序繁琐,火候掌控要求极高,害得沫儿叫苦连天。

先是选择一块状如鸡冠的橘红色上等雄黄,用小锤砸成颗粒,将生姜中心挖空,四周留半指厚,以雄黄填塞,然后用挖出的生姜末把洞口封紧,置陈瓦上,用炭火培足足四个时辰,待塞入雄黄的生姜颜色金黄、脆而不焦时,取下研磨成齑粉;二斤紫草根,抖净泥土沙粒,同四两蜂蜡一起放入砂锅中文火焙炙,直至蜂蜡完全融入紫草根中,冷却后慢慢用矬子矬磨成粉末;二两新鲜核桃树皮,浸入清油十二个时辰,清油弃之不用,将核桃皮烧成灰烬备用。

雄黄可解毒杀虫,紫草则具消炎、收敛、滋润的功效,核桃皮可医治疮疖,三者相依,功效更甚。三种粉末混合,一同过筛,再取乳香、硼砂、冰片少许,混合熬过的羊脂、蜂蜡,一边小火加热,一边搅拌,直至各原料充分融合,冷却后再重新熬制,反复三次,紫蜮膏的初步工序才算完成。

这款紫蜮膏味道清凉,颜色灰紫,膏体细腻柔滑,看起来相当不错。但婉娘看了又看,眉头紧皱,显然不太满意。

黄三忙完这个,又闷头去做普通的紫粉。婉娘欲言又止,踌躇了良久,终于无可奈何地叫了一声:“三哥!”

黄三头也不抬,慢吞吞道:“毁了吧,以后碰上再做一把即可。”

沫儿急了一把抱住尚未分装的紫蜮膏:“为什么要毁掉?好不容才做好的。你看我,整整看了三天火候看得我口干舌燥的。”

婉娘白了他一眼,从怀里取出那柄桃木小剑,恋恋不舍地握了会儿,递给文清:“在炉火中煅至红透,放凉,研碎。”

原来是要毁掉桃木小剑。沫儿傻笑着放下紫蜮膏,又对小剑产生了兴趣:“这不是桃木吗?小心烤糊了。”

婉娘捶胸顿足,一脸心疼:“这是昆仑阆苑古桃。我好不容易得来这么一小段,刻了小剑用着也十分顺手,如今就这么毁了!”

阆苑古桃,传说生于昆仑之巅,三千年开一次花,三千年结一次果,木质坚硬如铁,可避水避火,辟邪解毒,凡阴毒邪祟之物触之,即刻便化为水。

难怪桃木小剑可以撬动七魂钉,破鬼冢,伤僵尸。沫儿懊悔道:“你不早说!早说我就拿个虫子试试了,多好玩!”

文清一边煅烤,一边问道:“这个也要放入紫蜮膏中吗?”

婉娘看着渐渐变红的小剑,哭丧着脸道:“嗯,这盅虫不在人的肠道,仅仅杀死是不行的,必须以阆苑古桃的威力将其化成水才行。”

文火煅烤下,桃木小剑如燃烧了一般,发出火红的光,但形状丝毫不改。待其全部变成红色,黄三用火钳夹起放入青铜小鼎之中。婉娘心疼得不行,叫道:“三哥给我留个簪子!”黄三依言,将原本作为剑尖的那部分小心地折了下来,放在一旁备用。

剩下的大部分,趁热用铜锤捣碎,反复研磨,做成细粉,放入刚才已经熬了几次的紫蜮膏中,重新用小火加热,直至古桃粉全部融化,起锅放至微温,再用羹匙舀出装入平底敞口小瓷瓶中,紫蜮膏便算彻底完成。而留下来的古桃剑尖,黄三将其尾端用银片包了,镶嵌了一颗珍珠,给婉娘做簪子。

这次熬制的量比较大,用的瓷瓶又是最小的一种,每瓶仅比一文钱略大些,沫儿清点了下,竟然做了几十瓶,不由疑惑:“有没人买啊?做这么多?”

婉娘道:“有备无患,谁知道他们选了多少人做盅虫?”

〔六〕

天刚蒙蒙亮,沫儿便院中的说话声吵醒了。推开窗子一看,却是曾绣来了。

一个月未见,曾绣气质大变,原来的羞怯懦弱全无,眼神犀利,神情坚毅,一袭白色罗纱襦裙,将她的腰身衬托得玲珑有致,满头青丝松松地挽了个倭堕髻,装束素雅,却更加动人。

婉娘笑脸相迎:“曾绣姑娘早!”

曾绣木然道:“曾绣早就死了,我叫牡丹。”

婉娘见怪不怪,马上改了口:“牡丹姑娘要买什么?”

曾绣沉默片刻,道:“我想麻烦你帮我找一个人。”

婉娘哑然失笑:“姑娘找错地方了,我这里只售卖胭脂水粉,找人请去衙门。”做出一个请的动作,显然是准备送客。

曾绣一双美目泛出泪光:“麻烦你……我知道你的本事。”那日婉娘和沫儿扮成美妆师,曾绣一眼便看出来了,却没有说破。后来见老鸨、柳五爷等的表现,虽然不知道婉娘做了什么手脚,但她显然是在帮自己。

婉娘装傻,道:“姑娘不用戴高帽子给我,我只会做胭脂水粉,其他的本事一点没有的。”

曾绣从衣襟下拉出一串珠链,道:“不管找得到找不到,这个权做定金吧。”

这一串珍珠饱满均匀,个个有拇指大小,发出淡淡的光晕,婉娘的眼睛顿时被吸引了过去,脸上盈满笑意:“姑娘要找什么人?”

曾绣垂下眼睛:“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是我……我一远房亲戚。”

曾绣生长于贫寒之家,尝尽人情冷暖,自小儿便听话懂事,性格要强。虽然生计艰难,但有爹爹和妹妹,日子也不算难熬。她原本打算,凭借一手绣工,今年开个小绣坊,让爹爹和妹妹也享一下福。没想到,曾狗子见财忘义,竟然迫不及待要将她卖入青楼,而且企图两头得利,丝毫不考虑她的将来。更过分的是,爹爹竟然打起了小兰的主意!

对于曾狗子卖女求财,曾绣由绝望到麻木,心里早已认命,只当是牺牲了自己保全爹爹和妹妹。但是小兰却不同,曾绣娘去世早,小兰一直由曾绣带大,她疼爱妹妹,绝不允许妹妹受到任何伤害。

曾绣沉默了片刻,道:“那日过后,曾狗子天天喝酒骂人,埋怨我和小兰拖累了他。我忍无可忍,自己找到暗香馆的老鸨,隐瞒身世,更名改姓,自卖自身,以两千两的身价卖身暗香馆;一千两给了曾狗子,声明与他恩断义绝,再也不是父女;一千两租置了居所安置小兰,并请了一个婆婆照顾她的起居。”凭借冷傲的气质和犀利的谈吐,加上一手好绣艺,经过老鸨的造势,曾绣一露面便被选为当月的花魁,如今已经成为暗香馆的头牌。

曾绣说得轻描淡写,语调平缓,除了提到小兰时眼神会闪出一丝温情,其他情形如同讲一个与己无关的故事一般,对曾狗子连一声“爹爹”也懒得叫。

沫儿一直以为是曾狗子后来做的手脚,却没料到是曾绣自己的选择。一个不足十八的小女子,竟然有如此的胆量和胸襟,也着实令人佩服。只是这条路,一踏入便无法回头,能得善终者,更是寥寥无几。但若不是伤心到绝望,谁会愿意如此呢。联想到自己的身世,沫儿不由暗自庆幸。他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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