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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她的秘密-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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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说完,就看见夏夕疯狂地在她的挎包里翻寻起来,还嘀咕着:“咦?书呢?”

“书呢?”她抬起布满乌云的额头问我。

“我现在才醒过来,怎么知道书在哪里?”

夏夕低头不语,像个犯了错的小女孩,唯唯诺诺地说:“我把书放包里了,现在连钱包一起不见了,真奇怪,明明包都扣着啊。”

我问她:“你一路上回来有没有遇到新疆人?”

夏夕点点头。

由此,我做出了几天以来最准确的一个推理,夏夕遇到贼了。

这时,刚才那个神态冷漠的护士提着一瓶点滴朝我走来,我忙拉着夏夕朝医院大门走去,因为我刚才听夏夕说她的钱包也丢了,我怕护士知道这事以后,她手里的瓶子会装满我的血。

我俩刚要到门口,几个穿着白大褂、戴着白帽子的大汉急冲冲地从我们身边跑过去。

他们身上的白大褂乍一看跟厨师的差不多,我心想:卖猪肉的什么时候到医院来赚外快了?

医院大门外,刚才那位验血的老伯走出医院时,昏倒在了台阶上,四个大汉上去,提起老伯的四肢,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掉头,随后才冲门里面喊:“快救人呐!抬担架来!”

夏夕问我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说:老伯倒在医院门口,可以根据他脑袋的朝向来判断这件事的性质。脑袋朝大门,说明病人是没撑到医院就倒下了。要是脑袋冲外,说明医院没把人医好,这些穿白大褂的就全都要下岗了,他们去买把杀猪刀,直接就可以转行再就业了。

夏夕对老伯能否在这个医院里康复持怀疑态度,我对能否再找回《1+1=0》持怀疑态度。满脸写着“怀疑”的白大褂们目送我们出了医院。

站在医院门口,路人们又纷纷投来怀疑的目光,好像我是来陪女朋友堕胎的一样。

在这个充满怀疑的社会中,夏夕说她怀疑书是在步行街被偷的。

而我怀疑两个人身上的钱加起来,也凑不出去步行街的车费。

俗话说:要致富,先劫富。

我打算向小学生下手,一来他们钱多,二来这个群体之中基本没有比我个子高的。

正巧拐角有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走来,挂在书包上的饭盒荡来荡去,发出“哐哐”的声音。

我上前拦住了他,抖着脚,摆出拦路抢劫的样子,说:“小子,有钱么?有的话,给哥哥一点。”

小学生把手伸进了口袋,问了句:“要多少?”

我算了算两个人往返的车费,答:“十块钱。”

小学生掏出一张二十元,为难地问:“可以找零吗?”

这小子果然有钱。

我对他说:“你就当我搞促销,抢一送一吧!”

小学生想也没想就把钱递给了我,长出一口气:“我还以为抢多少呢。”

听了这话,我心里异常别扭。

不管有什么困难,必须把《1+1=0》这本书找回来,不仅因为这是夏美留给妹妹的遗物,而书中所隐藏的秘密,是夏美用生命换来的。

不对,我还不能完全肯定夏美已经死了,所以不能说遗物两个字。

昨天晚上公寓楼里出现的那个女人和夏美太像了,虽然没有在照相机里看得清楚,但我熟悉她的姿态和动作,况且并不是我一个人看到的,夏夕也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

从退学的事情上就能看出我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看在夏夕把我送到医院的情份上,哪怕是要去新疆,这本书我也帮她找定了。

因为新疆的哈密瓜和美女那真是一个亚克西啊!

第六章:

1。

医学大楼里发生的命案,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若非陆波亲眼所见,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人相信这件事了。

警察也不知道停尸间里的女尸是怎么从冷藏柜里出来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传达室老张把她搬了出来,在搬的过程中恰巧被陆波发现,惊慌之下突发心脏病而死。

这个推断一公布,整栋医学大楼都在讨论一个问题:老张为什么要去动那具尸体呢?

讨论阵线分为男女两派,一派为八卦派,男人居多,他们从自身的特点出发,一致认为老张是对美丽的女尸动了邪念,事情发生在晚饭过后,温饱思淫欲……,于是单身的老张在生活作风上就走了岔路。

另一派是峨眉派,以医院里的女职员居多,结婚对她们来说和师太们一样困难,她们普遍觉得结婚就像看A片,当事者未必看上去那么爽。所以她们觉得有钱才是最幸福的,顺着她们的惯性思维,老张是为了卖死者身上的器官赚钱,才会去动那具尸体。

八卦派与峨嵋派战况激烈,但陆波在两种传言里都是牺牲者,因为停尸间唯一的钥匙是在他的身上,老张要动尸体,必须先拿到钥匙。老张的尸体上也没有找到复制的钥匙。

一桩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两个不确定的推论下,居然诞生了一个确定的推断。两派人认定陆波玩忽职守,是在老张的尸体上取回了停尸间的钥匙,随后才报的警。

对于前来调查的陈骏,他也无心分神这种医院内部的问题。死者是受惊吓而死,诈尸一说,陈骏更是不会理睬。此案定性为毁坏证物,破坏者已死,案件也就草草了事。

他的心思全扑在这具女尸如何产生的问题上了。为了结案报告,陈骏对事发当时唯一的目击者陆波进行了一番讯问。

结果让陈骏越听越像鬼故事,这时,陈骏接到了诸葛警官的电话,昨晚,死者公寓楼对面的居民,看到死者家有女人走动。差不多同时,犯罪嫌疑人的家里也有动静。

陈骏问:“是几点发生的事情?”

得到的回答是十点一刻。

陈骏又问陆波:“医院的事情又是几点发生的?”

陆波准确地报出了时间:“十一点。”

主要因为当时他在上论坛回帖,那上面有他的回帖时间。

刚才还把诈尸当作无稽之谈的陈骏,现在紧张起来了。

从医院步行到公寓差不多半个小时,时间上完全吻合,难道是死者死不瞑目,还魂回家了?

这两件看似无关的事情,好像存在着某种特殊的关系。

陈骏从医院出来后,直奔死者的公寓楼,如果真的是“她”或者“它”回过家,一定会留下痕迹。

因为死者的房门,是陈骏亲手贴上的封条。

等陈骏赶到光荣路时,已经掌握了基本情况的诸葛警官正在嫌疑人的家里等着他。

楼下布告栏上贴得歪歪扭扭的寻人启事让他感觉很不舒服,快步上楼后,看见的是诸葛警官一张愁眉不展的脸,他告诉陈骏,昨天搜查没有发现的照相机,今天却自己跑出来了,说明昨晚有人来过了这间屋子。

陈骏问:“有目击者吗?”

诸葛警官摇摇头:“没有母鸡(目击),只有耳机(耳击),这层的住户听见昨晚这间屋子里有人走动说话的声音。”

“那就是不知道进来的是谁咯?”

“虽然不知道是谁进来过,但能知道,照相机一定不是嫌疑人丢的。”

“警官,你为什么这么肯定?”陈骏的态度很不诚恳,他感觉诸葛警官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总是有意偏袒嫌疑人。

“照相机这样重要的证物,嫌疑人有必要冒风险放回来吗?一定是有人想嫁祸给嫌疑人,等分析科把照相机里的照片提取出来,我们再做进一步分析吧!”诸葛警官适时避开了陈骏的锋芒。

陈骏指指窗户外:“那么对面死者公寓楼的封条有没有遭到破坏?”

这正是目前最为困扰诸葛警官的事情,封条没有坏,但昨晚却有人影在死者的房子里闪动,据说和死者极为相似。

“应该不会是死者回来了吧?”陈骏低声问道。

诸葛警官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怎么会这样想?”

陈骏把医院所发生的怪事一五一十告诉了诸葛警官,诸葛警官抚着自己圆圆的脸,两条眉毛就快拧成了两个问号。

“最近的怪事全碰到一起了。”诸葛警官自嘲道。

“你也遇到了吗?今天几号?”陈骏问。

“十一月十四日,问这干吗?”

“我还以为今天是七月半,鬼怪们放假了。”

诸葛警官哭笑不得,脸颊上的肉微颤着:“这幢楼的居民看到我们警察过来,居然把水箱的问题丢给我了。看来这个下午要为人民服务了,你要不要一起来?”

陈骏举手作投降状,对诸葛警官说:“你还是饶了我吧!管道工可不是我的拿手活,我是靠这里吃饭的。”他点点自己的太阳穴,“不是靠勤劳的手。”

“看来我要孤军奋战了。”诸葛警官走到门口,提起一只工具箱,玩笑道,“修管道让我想起了当年给丈母娘家打工的日子,就当让自己重温一下年轻的时光吧。”

“等等。”陈骏严肃地喊住了诸葛警官。

“怎么?你有线索了?”

陈骏接过工具箱,说道:“你知道,我也一直找不到和女朋友母亲和睦相处的办法,也许哪天我应该去弄坏她们家的下水道。”

诸葛警官笑了笑:“你也该知道,管道工的课程是按小时收费的。”

“今天晚饭我请了。”

“成交!”诸葛警官握握他的手,“欢迎加入城市消化内科。”

“什么意思?”

“马上我们要帮它灌肠了。”

2。

程震背上的伤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去医院检查了一下伤口,医生说是被针之类的东西扎伤了,可能是文身,但纹身应该有图案,那片皮肤却是依然如故。

诊断报告上说没什么大碍,给开了一大包涂抹的药膏,让他回家自己慢慢擦。

镜子里,程震看自己的背部和以前并无差异,那个神秘女人用针扎自己的理由是什么呢?

刚开始的时候,程震只是认为神秘女人有性虐待的倾向,这点小伤也实在不足为提。

但Jane被杀之后,凶手似乎想从她的身体上寻找什么,这让程震想到了神秘女人是否在自己的背上留下了什么印记。而Jane和神秘女人的关系,令凶手以为印记是在Jane的身上。

排除针灸的可能,程震自然而然和医生想到一块儿去了,只有文身才说得通。至于为什么没刺图案,程震怀疑那个女人忘记在针头上涂药水了。

要想知道刺的是什么图案,看来只有求助专业的文身馆了。

程震在网上找了家资历较深的文身馆,预约了技师,决定去鉴别鉴别背上到底刺了什么图案。

文身店取址喧嚣的闹市,但店铺的门面装修却十分低调,看起来就像是地下的牙防所。

程震站在店门外看了十分钟,发现这家文身店的客户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个个肌肉发达,他们还故意穿小一号的衣服,看着随时要像北斗神拳里的健次郎一样撑破衣服。

一般光顾文身店的人,会走上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四肢发达的,干了跆拳道,做了健身教练。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去了黑道,成为了古惑仔。

程震也有样学样,解开领口的两颗扣子,雄赳赳地走进了店铺。不装个狠角色,程震怕自己这笔无利可图的生意,老板不会认真看他背上的图案。

文身店里暖气开得很足,一位花枝招展的前台小姐热情地迎上来:“先生,第一次来纹身吗?”

程震露出迷人的笑容,含糊其辞:“嗯——,我约了技师,可以马上安排帮我文身吗?”

前台小姐回头看了眼她座位旁的指示灯,说:“现在不行,你还需要挑选纹身店图案,大约二十分钟后,三号房的纹身师就能够为你纹了。”

二十分钟的时间,程震把文身馆里可供选择的图片簿翻了个遍,他觉得这些图案时间长了难免看了烦腻,要唬人,还不如前胸纹个“勇”字,后心纹个“卒”字。

想到这,程震不由笑出声来,如果他工作时客户看到了某一面的文身,应该正好贴切那时他的状态。

到了时间,前台小姐领着程震往过道深处走去,墙是血红血红的,顶是黑乌乌的,这样压抑的环境下,很容易促使人们去干花钱雇人刺自己的蠢事。

一个刚从三号房出来的胖子骂骂咧咧,看来对纹身师意见很大。

程震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推开了玻璃房门,见到文身师的第一感觉,是这个家伙没患爱滋病而死真是万幸。

前台小姐口中的三号房十分简陋,有股子散不去的肉骚味。文身师年纪很轻,弄了一头外星人的发型,穿着一件印有“I LOVE NAKED”的短袖T恤,他的手臂上文满了花花绿绿的图案,比起做男妓,程震觉得他们更能体现出社会进步的成果,因为他们的成果实打实都能看到,想抹都抹不掉。

“文哪?”文身师看起来态度不怎么好,可能刚才和那胖子吵架的情绪还在。→文·冇·人·冇·书·冇·屋←

“我想让你看一下我的背上……”

“背上是吧!把衣服脱了,趴到椅子上。”不等程震说完,文身师打断了他。

程震脱了衣服,刚要往皮椅上趴,却发现上面还有没干的血滴,程震告诉了纹身师:“椅子上有血,这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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