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汉朝-第2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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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刘荆请了一个看相的大师。大师坐定,刘荆就先开口说话了。他说,我老爹刘秀,三十岁就当了皇帝。我长相跟老爹相似,今年也恰好三十岁,是不是到了起兵的时候?
刘荆一席话,当即吓得面相大师说不出话。大师是想来挣几个钱花的,刘荆竟想造反,开什么玩笑。看相说话,可以胡扯,可是造反这事,立场不能糊涂。于是乎,相术大师脚底抹油就跑去地方政府告状。
消息很快传到了洛阳。刘庄一看,晕哪,刘荆藏得好深哪,他竟然还嫌折腾得不够。
不过,经过这一次,刘庄总算看明白了,为什么多年以来刘荆对他这个哥当皇帝仍然耿耿于怀。原因就在前面他说的那句话——面相与先帝刘秀相似。
面相相似,才能亦出众,只可惜,他脑袋进水了。对待刘荆这种脑袋短路的兄弟来说,杀他似乎玷污了自个名声。刘庄饶刘荆一死,只作惩罚,剥夺他全部权力。
不过,刘荆还可以继续在封国收税。只是他不像以前那样自由了,走到哪里都有专人跟着。在规定范围活动,做规定的事,这叫啥?双规。
刘荆尽管被双规了,可不久,他犯罪的瘾又发作了。他请了一堆法师,到家里做法事。法事内容只有一个,就是诅咒刘庄早死。
亏他想得出来,已经是第四次了。
刘庄能忍,中央诸部官员估计早就忍不住了。接着,中央有关部门立即提审刘荆,然后上奏刘庄,请求诛杀。
刘庄很郁闷。他都忍三次了,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多忍一次。正当刘庄犹豫不决时,有人告诉刘庄,陛下无须再忍,您也不必亲自动手了。
因为,刘荆已经自杀了。
这不是完美的结局,却是最合理的结束。
四 汉朝的富二代们
在汉朝,富二代与权力二代简直无异。权力一代,都是靠建功立业获得封侯的。侯爵,就会有封地,然后就可以当大地主收税。侯爵可以继承,但是如果兄弟多,父辈封地还可能被瓜分,就像蛋糕,不出三代,所剩无几。
所以有人常说,富二代们要败家,山倒都不如他们快。但是要整点大事,鬼神都挡不住。因他们起点高,基础好。人家有的只是背影,他们有的全是背景。而且只要有点脑袋的都能想到,在中国世袭制度下,蛋糕只有越分越小,想把蛋糕做大的,只能自觉努力奋斗,自力更生。
天下之大,最牛的富二代当然就是刘庄了。这是一个充满理想和活力的皇帝。作为承前启后的一代,他并没有满足现状,而是一心想把汉朝这块蛋糕做大做强,做精做美。
公元72年,刘庄四十五岁。这一年,他决定做件大事。即率领汉朝高官富二代们集体上阵,把前辈未完成的遗愿全搬上案头研究,准备大干一场。
刘庄到底想干什么呢?
要问刘庄想干什么,就要讲到刘秀不能干的是什么。我们知道,刘秀一生的遗憾,大的方面来说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北匈奴,一个是西域。
当初,汉朝天下大乱,北匈奴趁火打劫,屡屡得手,却因鞭长莫及,奈他不得。所以,当西域诸多小兄弟派出王子当人质,要求刘秀出兵时,他只有痛苦地摇头了。
有些人,给他三分颜色,就敢开大染坊;有几斤米,就敢开饭店。但刘秀不是,他是有多少米,就吃多少饭。按他先前的饭量,西域这桶饭他是不敢碰的。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任务。我想,刘秀的任务只能到这封顶了。搞不定的事,就留给下一代,下一代搞不定的,再留给下一代。实在都搞不定了,就永远搁置,寻求其他开发项目得了。
刘庄三十岁登基,眨眼十五年就过去了。如果他再不做点事,完成先帝遗愿,或许这辈子就完了。所以,他必须趁有生之年,把北匈奴和西域两个大问题摆平。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偶像,刘邦的偶像是秦始皇,刘秀的偶像是刘邦,刘庄的偶像则是汉武大帝。没办法,在征伐匈奴和西域方面,汉武大帝是专家,刘庄要跟他们干架,想不向汉武大帝学习都不行。
汉武大帝征伐匈奴时,成功的经验在哪里呢?其中一点,恐怕就是培养出外戚卫青和霍去病等大将之才。一想到这,刘庄也马上培养外戚了。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可造之才。
这个人就叫窦固。
窦固,字孟孙,窦融之侄。然而,最先提出解决匈奴问题的不是窦固,而是耿秉。看到姓耿的,可能有人就会想到耿弇。如果有此念头的人,那么恭喜你了。耿秉也是个典型的富二代,父亲耿国是农业部长(大司农),耿弇正是他的伯父。
事实上,如果要从耿弇老爹耿况算起,耿秉已经是富三代了。然而,这厮身上的雄性激素,一点也不亚于一代和二代。相反,他集中遗传了祖先的优秀基因,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文化素质,用北方话来说,都是杠杠的。
耿秉时为谒者仆身,官职不大。说白了,就是在皇宫中跑腿的人。但是,皇宫就像笼子,想一辈子关住他,那是不可能的。为了破笼而出,耿秉屡屡上书,要求刘庄出兵,攻打北匈奴。
刘庄开始是假装不理,耿秉的奏书却像锣鼓般,响了一阵又一阵。最后,他终于醒悟了。他也有太子了,作为老爹不替儿子铺点路,将来崩了,儿子混得惨了,那还不指着庙宇骂他无能?
刘庄就将富二代窦固召来,说,你长期跟随伯父窦融在外,了解边疆情况。所以,我命令你和耿秉等人组织讨论解决北匈奴的军事方案。
就这样,窦固就将一帮富二代全都召来了。这其中有马援的儿子马廖,耿弇的儿子耿忠等人。在会上,耿秉发言较为激烈,甚至连怎么打进北匈奴都有了详细思路。
耿秉说:自汉武大帝时代起,我们汉朝简直就是天下无敌。河西酒泉等四郡,都在我们手里;通西域,西域归附,南匈奴也不甘寂寞,成了咱亲家。可是现在,这一切都没有了。
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一是我们永远得不到的,二是我们曾经拥有而又失去的。汉朝想要把西域拿回来,就得全力出击,把北匈奴再次打回遥远的老家去。
怎么打?我认为,可以先攻击白山。北匈奴在白山有重要军事基地伊吾。夺下伊吾,再破车师,然后跟我们的老盟国乌孙再次结盟。如此一举,等于断了匈奴右臂左脚,然后就可直捣黄龙,奔袭北匈奴本土。
方案敲定后,马上送去刘庄审批。很快,刘庄就下了批文,同意出兵。
第十一章 西域不是传说
一 征伐北匈奴
公元73年,二月。汉朝出兵,准备攻打北匈奴。 作战计划稍微修改了一下,不是集中歼击,而是分兵四处,采取了各个击破法。各路主帅及队伍大约如下:
太仆祭肜、度辽将军吴棠率河东郡等两郡的鲜卑部队,以及南匈奴骑兵一万一千人,出高阙塞;奉车都尉窦固、耿忠率酒泉郡等三郡地方民兵,匈奴骑兵等一万两千人,出酒泉要塞。
驸马都尉耿秉等率武威郡等壮丁,以及匈奴骑兵一万余人,出张掖郡居延要塞;骑都尉来苗等率太原郡等七郡民兵以及乌桓等少数民族骑兵一万一千人,出平城要塞。
奇怪,乌桓、鲜卑不是一直与汉朝为敌吗,怎么跟汉朝整到一块去了?还有那些匈奴兵,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友军呢?
西方哲人说,人不会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事物是要发展变化的,从刘秀到刘庄,仅区区数年,天下大势发生了很大变化。
我们知道,西汉时代,南匈奴向来是汉朝传统亲家。然而,王莽王朝建立后,两家就闹翻了。一直到刘秀统一天下前,南匈奴还是不买汉朝的账。后来,刘秀搞定公孙述后,南匈奴反应极快,立即派人来见刘秀,说要恢复两国外交关系。
南匈奴之所以要投归汉朝,主要是受不了北匈奴的欺负。只要有汉朝大哥罩着,北匈奴就不敢动他。刘秀同意南匈奴归附,就这样,南匈奴依仗汉朝做老板,大胆出击,和北匈奴兄弟干了几架后,北匈奴撑不住,有三万余人投降。所以,友军就是这样冒出来的。
事实上,南匈奴投汉朝后,北匈奴也在讨好。当年,南匈奴跟刘秀做交易,说你出钱,我出人,帮你保卫边郡,咱们永远都是亲家。北匈奴一听,就着急了。也立即派人到洛阳进贡,请求通商和亲,说也要和汉朝结亲家。
刘秀同意北匈奴通亲。狗是改不了吃屎的,北匈奴挂名和亲,却还常常跑到边郡抢劫。刘庄即位后,北匈奴还在抢。刘秀能忍,刘庄可忍不住了。刘庄决定向汉武大帝学习,打到漠北去,一举剿灭北匈奴。只要灭了北匈奴威风,西域问题即可迎刃而解。
那么,乌桓人和鲜卑兵又是怎么来呢?不急,暂时搁着,稍后回答。
话说回来。打战,就是拼经济。从刘秀到刘庄,汉朝对北匈奴隐忍多年,就是等着有一天凑够一笔大钱,然后拿去西北大漠深处烧死他们。刘秀没有看到这一天,刘庄却等到了。
四路大军中,窦固的兵团锐气最盛。窦固一鼓作气,直接把军队开进了天山。
天山,从某种角度上说,是匈奴传统意义的地盘。这里山高林密,易守难攻,是天然的军事优良基地。当年,霍去病直捣天山,像掏鸟窝似的,将全部匈奴兵团从天山端了出来。
刘庄想学汉武大帝,窦固也有个梦想,渴望成为霍去病式的英雄。霍去病已成为永远的传说,可热血仍然在汉朝人的心里沸腾。窦固出趟远门不容易,肯定不会空手而归。再怎么样,他掏不到鸟窝,也要打几只大鸟回去。
果然,窦固一进天山,就发现了一只大鸟——北匈奴呼衍王。窦固乐疯了,追着狂打,斩杀一千余人。然后一路追到蒲类海,拿下了匈奴军事基地伊吾(今新疆哈密市)。
此时,耿秉在另外一个方向也发现了大鸟——匈奴句林王。他猛追狂打,追过了沙漠六百余里,最后还是被对方逃走了,只好撤兵。
再看另外两路大军。来苗兵团白跑了一趟,没有斩获,还军。但是,另外一支大军,一个非常重要的将领,却输得很惨。
相信大家都看出来了,这个将领就是太仆祭肜。要回答鲜卑和乌桓兵是怎么来的,绕不过眼前这个人。
祭肜,字次孙,颍川郡颍阳县(今河南省襄城县东北)人。他不是什么富二代,也不是权力三代,而是地地道道的老江湖前辈了。祭肜初出江湖时,全赖刘秀提携。刘秀之所以要扶他一把,主要是要还祭肜大哥祭遵的一个人情。
当年,祭遵兄弟本来家里很有钱,可早孤丧母,正值天下大乱。当时,刘秀率军路过颍阳县,祭遵便去求见刘秀,说要参军。
那时,祭遵长得很帅,给刘秀留下深刻印象。于是将他留下,任为门下吏。后来他被拜为偏将军,扫荡河北,被封为侯。从此,祭遵的人生犹如跑车上了高速公路,屡建奇功,名扬天下。
很不幸,祭遵在战场上受伤甚多,在讨伐隗嚣的军事行动中病死军中。他无子,封国被解除。刘秀常替之嗟叹,决定培养祭肜。官职已经想好了——辽东太守。
辽东是个什么地方?它是汉朝边郡,贼寇甚多。让人郁闷的是,这些贼寇不是一般的烂仔,也不是流民,而是匈奴人、乌桓人,鲜卑人。
学文化,这帮人永远不是汉人的对手。然而要论杀人越货,他们天生就是干这行的种。没办法,环境逼人,他们年年喝西北风,都喝怕了。而邻居大哥汉朝,家里正乱得很,所以他们倾巢而出,沿郡抢劫。
刘秀这辈子最大的能耐,就是看人没走过眼,做事很少失过手。他认为,要想制伏边郡抢匪,祭肜是可以的。
跟大哥一样,祭肜长得也很帅,肌肉男一个,富有勇力,能拉三百斤大弓。出来混,长相很重要,实力也很重要。小祭哥一到辽东郡,就激烈地烧了一把火。
首先被祭肜大火烧到的是鲜卑。有一年,鲜卑万余骑兵出动,准备大抢辽东郡。祭肜收到情报后,抄起家伙就上,当鲜卑骑兵看到祭肜时,都不由得轻蔑地笑了。
鲜卑人干抢劫这行当,也有不少年头了。大架年年打,小架天天有,什么场面没见过。祭肜竟然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只带了千余人来。一千打一万,想一个打十个,简直就是找死。
鲜卑笑得太早了。很快,小祭哥就让他们见识到什么叫鬼哭狼嚎。
自从祭肜到了辽东郡,无论大架小架,次次总是一马当先。对他来说,打架就像拿刀进了菜地,没有他剁不下的菜。这一次,他也没有例外,身披战甲,第一个冲进敌阵。
鲜卑很淡定地跟汉军对着砍。一阵混乱后,他们全都慌了。因为他们发现,倒下的全是自家兄弟,砍人的全都是不要命的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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