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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猫生十年:一只老猫眼中的人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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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就去找工作,但也没有什么目标。所里肯要我,待遇又好,我明知道只是做辅助工作,还是进来了。虽然工作有些枯燥,但我挺满足的……毕竟,我过了四年考研生活,尝过游离在社会边缘的滋味。我有时想,这世界上,有趣又有意义的工作也不是没有,但我这么平常,并没有独特的才华,能有一份事情去做,也就可以了。”

行简君说:“对啊,工作毕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我们还有好多可以享受的东西。就像现在这样,我们待在一起,安安静静地说说话,或者什么都不说,感觉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也很幸福。”

“嗯。”

行简君忽然问:“招弟,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招弟小姐有点害羞,“其实……我第一次见你,就一点儿没觉得生疏,你像个老朋友一样,自然而然地走进了我的生活……我当时还挺纳闷,明明我们经历这么不同,怎么竟会有熟悉的感觉呢?后来我想,可能是在无意识中,我感受到了你身上的气息……就是,有点儿理想主义的那种气息吧。而且,在现实中,你又是一个勤恳务实的人,让我有安全感。”

“你觉得我理想主义?说实话,我以前也这么认为——虽然我也不很清楚,什么才算是理想主义。可是……”行简君苦笑了一下,“后来,我看到有人真的能为了理想,把一切牵绊自己的东西都抛弃,甚至家人、爱人也不例外……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我哪里敢称理想主义,其实我只是个非常世俗的人。”

招弟小姐自然明白他的所指,“那样彻底决绝的人,世界上只要有几个就够了。说来,那样的人原本不该有家庭的,譬如弘一法师,我们敬仰他,可是被他中途撒手的妻儿们,想法大概就不同了。”

行简君微叹道:“他们成立家庭的时候,还料不到日后会走那一步——毕竟,人要认识自己是很难的。”

一支小蜡烛燃得太久了些,烛芯晃了晃,啪地爆了个烛花。

“噢,许愿……”行简君拉过招弟小姐的手,把一个小盒子放在她手心里,“招弟,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你过生日,居然送我礼物?”招弟小姐又惊又喜,可是端详一下小盒子,她似乎紧张起来,“这是……”

“打开看看嘛。”

招弟小姐踌躇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打开盒盖,一瞬间表情好像有点僵。

行简君忍不住笑了,“失望了?”

他拈起那枚温润的玉坠,轻轻为招弟小姐戴到颈上,“我中午本来是要去买戒指的,可是去了才发现,我竟然不知道你戴几号的。打电话问你吧,就没有惊喜了,既然没有惊喜,就不如我们一起去挑一对中意的。”

招弟小姐扑哧一笑,“你问我也是白问,我根本不知道戒指有几个号。”

“招弟,这就是我的心愿……我是个平凡的人,也不会说浪漫的话,不过我会努力尽自己的责任,照顾我们的父母,尽心抚养孩子,让你每一天都快快乐乐的。”

他们都不做声了,房间里安静得几乎可以听到烛火的燃烧声。

招弟小姐悄悄地擦了擦眼角,笑道:“我们吹蜡烛吧?”

“嗯,一起来。”

烛光灭了,灯光大亮,两个人互相看看,似乎都有点不好意思。

匆匆收拾完碗筷,行简君抱住了招弟小姐。

“招弟。”

“嗯?”

“你今晚还在小屋睡么?”

“我……”招弟小姐慌乱起来,“你……”

行简君放松了手臂,“对不起……你别担心,我总是尊重你的。”

“我不是……”

行简君爱惜地摸摸她的头发,“你是个传统的姑娘,我怎么会为了一时的冲动,让你背上心理负担。”他笑了笑,“反正也用不了多久了,不是吗?”

第三十章 阿赳的照片

生日之后的这个周末,我们去了几百公里外的大河口湿地。

我在干燥的京城生活了五年多,从来没有见过——不,简直无法想象,世界上竟然有那样星罗棋布的湖沼、那么辽阔无边的芦苇丛。此前,我充其量只在人工挖掘的沟渠边,见过小片的水草。所以,当我置身于浩瀚的芦苇海洋中,眼前是漫天飞舞的雪片般的芦花,耳边充塞着苇叶迎风招展的沙沙声,一瞬间,我的心头突然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情绪,有些轻快,又有些茫然,仿佛自己也化作了浩渺天地间的一片小小的芦花,轻飘飘地飞向不知名的去处。

但这股悠远的情绪很快就被招弟小姐的欢笑声扰乱,我悻悻地望去,原来是公子小白在出洋相,他被四下里无边无际、又高又密的芦苇丛吓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爪子死死地抠着地面,怎么也不肯挪动脚步。这时,芦苇丛里扑棱棱地飞出一只雪白的大鸟,公子小白一哆嗦,转身就往招弟小姐怀里钻。

由于公子小白的胆小,我们退出芦苇丛,回到大路上,继续向前行驶。过了一会儿,路边出现了宽阔的缓坡,坡下是一片片亮红的碱蓬草,像大地上铺着的美丽绒毯。

我们下了车,坐下来欣赏风景。自从过完生日后,行简君和招弟小姐的行为更加亲密,即便在我和公子小白面前,也毫不避讳地展示恩爱。比如这时候,招弟小姐剥了一个砂糖橘,把橘瓣送到行简君嘴里,然后攥着橘子皮笑眯眯地转向了我。

我立刻警觉,不露痕迹地转过头去,就在这时,我看到不远处有一只黑颊红爪灰翅膀的鸟儿正在地上啄食。

我的脑子里还没来得及闪现任何念头,身体已像离弦之箭一样冲了出去,我感觉到鸟儿扇动的翅膀打在我的脸上,火辣辣的,可是当我腾空的身体落地之后,那只肥大的鸟儿已经千真万确地含在了我的嘴里。

耳边传来招弟小姐的尖叫声,我叼着沉甸甸的鸟儿,心里有点犹豫。午饭时的鲜美鱼肉还塞在我肚子里,我们猫族并不崇尚充饥之外的杀生。但是,要我把到嘴的猎物放掉,也不符合我们猫族的惯例。

招弟小姐大呼小叫地奔了过来,一把揪住我的脖子,就来抠我的嘴。我顺水推舟地一松口,那鸟儿跌到地上,扑扇了好几下翅膀,才慌慌张张地飞走了。

招弟小姐松了一口气,恨铁不成钢似的瞪我两眼,“野猫!”

行简君笑吟吟地走过来,“看我抓的镜头,阿赳简直是个运动天才!”

此时行简君帮我抓拍的这张照片,日后成了我的代表照。蔚蓝的天空下,是一望无际的红彤彤的草滩,在草天相连处,一只黑背白腹的猫凌空飞起,毛茸茸的黑尾巴抛起一道凌厉的弧线,嘴边是一只黑颊红爪、振翅欲逃的鸟儿。由于照片上我只露出黑色的半边脸,看上去完全没有滑稽的模样,甚至可以说威风凛凛,令我十分满意。

我的这张照片,被好事的招弟小姐发到网上,据说成了好多人的桌面和头像。而它对于招弟小姐,似乎又有着别样的意义。在行简君从招弟小姐的生活中消失之后,她收起了他们在一起时的所有相片,唯独我的这张,却一直放在她的案头。有时候她会拿起来端详一番,现出一种又幸福又怀念的神情,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碧云天、红草地的午后,那个极绚丽、又极短暂的金秋。

招弟小姐去世之后,蘅蘅小姐把我的这张照片,连同其他一些招弟小姐心爱的物品,都烧掉了。我其实并不大相信天国这一物事的存在,但有时我又希望它真的有。只要是有思维的动物,猫也好,人也好,都会怀有对生的眷恋,对死的恐惧。而这恐惧,我想并非由于死亡时的痛苦——况且我们怎知那必定是痛苦——而是源于对活着时的所有记忆的抛舍,爱过的,痛过的,悲过的,喜过的,都化作一缕轻烟,散灭无痕。一想到这种彻彻底底的空虚,就连我这个自诩通达的老猫,也不禁心生悲凉。相比之下,想到招弟小姐在另一个世界里开心地生活,有公子小白、有我的照片陪伴着她,我心里的确会感到一丝安慰。

故事讲到这里,我看到诸君露出恍然的表情,又显出同情的神色。是的,正如诸君所想的,因为招弟小姐的死,我才有机会重新思索自己的猫生,才会来到你们中间,有了这个春日午后的讲述。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招弟小姐的死,也就是我的新生。

至于同情,这是一种珍贵的情感,展现了诸君年轻的、美善的心灵。这令我十分感动,但请允许我婉言谢绝。世界上确实有令人同情的对象,但既不是我,也不是招弟小姐。

我想,诸君同情招弟小姐,并不是因为死亡这一结局——这一点上我们也概莫能外——而是因为她的人生短暂了些,有许多种可能性还没有来得及实现,就随着肉身的消逝而俱归于寂灭。

然而我们恐怕忽略了,在诸多的可能性中间,有一种恰恰便是,生命在未及全部展开的情形下,便宣告终结。可以说,我们来到世间,就是在这个前提下,来追求一生的完满。

正如耄耋之年的人也可能后悔虚度此生一样,少年夭折也未见得便是悲哀。作为一只见证了招弟小姐最后九年生涯的老猫,我可以不无欣慰地说,她虽然只是人群中极其平常的一分子,虽然只活了不足人类平均寿命的一半,但她却幸运地尝遍了人生的种种滋味,尝试过,追求过,得到过,失去过。直到最后,她心里洋溢着明媚的阳光和海棠花的芬芳,虽然难免有些许遗憾,更多的却是安宁与释然。所以,我想,招弟小姐得到了她自己的完满。

唉,不知不觉我又拿出了说教的口吻,我虽然尽力保持着客观讲述者的立场,刚才却又忍不住有些激动——真是抱歉得很。这样吧,方才那番议论只是一只老猫的一家之言,请诸君把它当做故事中段的一个小调剂,接下来,我会尽量克制自己的感想,平静地讲述事件的来龙去脉,由诸君来做出自己的判断。

那么,让我们再回到红尘纷扰的人间吧。

第三十一章 终于来了

旅游回来,日子又恢复了平静。

那天,招弟小姐下班回来,一把抓住我,兴奋道:“阿赳,我当阿姨了!”

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一定是那位久未谋面的以文小姐终于十月胎满,修成正果了。

招弟小姐激动了一会儿,好像又有些惆怅,自言自语道:“难道青春就这么过去了?真快呀……”

她发了会儿呆,系上围裙进厨房了。

可是直到米饭焖好,两菜一汤上桌,行简君也没有回来。

行简君回来的时候,神色有些疲惫。

招弟小姐接过他手里的包,“材料准备好了?你说稍微加会儿班,结果一加就是小半夜,我都饿坏了……”

行简君一怔,“你还没吃饭?对不起……我该打个电话让你先吃的。”

“算啦,你是忙人嘛。”招弟小姐快手快脚地去热饭菜。

不过,行简君的胃口像是不怎么好,勉强吃了一碗就放下了。

招弟小姐担心地看看他,“这个官司是不是很难打?”

行简君笑笑,“没事,无非是侵权官司,赔点钱而已,又不是人命关天。”

“那就好……”

招弟小姐忽然想起来,“对了,你知道吗,以文生了个八斤的胖儿子!”

行简君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我收到短信了。”

“那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招弟小姐兀自兴致勃勃,“我喜欢女儿,可是女儿要是长得像我,就不太妙,我希望她能像我以前的好朋友蘅蘅,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唔,也不知道蘅蘅怎样了……”

她终于意识到了行简君的沉默,“你是不是有点不舒服?”

行简君回过神来,温和地拍拍招弟小姐的手,“别担心,我只是有点累。”

他推开碗筷,“我先去睡了……你也别收拾了,早点休息吧。”

“嗯。”

那之后一连几天,行简君回来得都很晚,晚饭也不在家里吃,回来后和招弟小姐稍微说几句话,就洗澡休息了。

招弟小姐终于觉出了不对劲。

她疑惑道:“这一阵子你怎么这么忙?不是已经出完庭了么?”

“打一个官司,总要忙上几天的。”

“噢。”

周五晚上,行简君一直没有回来。

招弟小姐好几次拿起电话,又放下了。自从和行简君谈恋爱之后,招弟小姐拜读了不少“教你做个好女人”之类的书,还认真做了摘录,其中有一条就是,不要在男人和同伴一起玩的时候打电话骚扰他。一直以来,招弟小姐努力地遵守着这条训诫。

不过这天晚上,她的表情有些异样。

她开着电视发呆,行简君却来了电话,说自己晚些回来,让她先睡,不要担心。

直到天蒙蒙亮,行简君才回家。

当时,我正睡在客厅的沙发上,轻轻的开门声惊醒了我。我睁开眼睛,发现浅蓝的窗纱上已经透出些灰白的光亮,深秋的清晨令我感到一丝寒意。

行简君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没有脱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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