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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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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喜欢用手枪,双枪。其他只是没手枪没子弹时的辅助。”

“你杀女人吗?”

“杀吧。”

“杀小孩吗?”

“没想过,大概没问题吧。”

“有没有特别想在做事时一并做的事?比如在目标尸体上放朵鲜花,还是在尸体上撒尿,还是帮尸体剪头发之类的?或者一定要在做事前跟目标上床?”

#文#“没有。一定要说的话……我就是想把子弹通通都射到他们的身上。”

#人#“如果雇主要求为目标拍照留念,你会照办吗?”

#书#“烦,不过无所谓吧。”

#屋#“你喜欢单纯达成任务,还是喜欢追求刺激。”

“我很喜欢刺激。但我可没打算死掉。”

“你可以接受跟其他杀手合作吗?”

“不知道,见鬼了我才刚刚开始干这一行,我有哪些怪癖我自己都不确定吧。”

“别急,我只是先问。”

就这样,刘铮哥又连续问了我好多我想都没有想过的问题,比如我有没有信耶稣啊、喜欢白天时还是晚上、介不介意必要时连警察一并干掉、对金钱的依赖程度等等,我只好又点了一个起司蛋糕。

不过这也不坏,我发现我在回答这些假设性的问题时心情都满愉快,大概是因为所有的问题都跟杀人有关吧。我这个人一定是哪里有毛病。

我感觉我们之间的话题快结束的时候,刘铮哥又回到问我的第一个问题。手枪。他说他当然有管道可以弄到枪,只不过在合作初期买枪的钱必须从我的报酬里面扣除,所以能给我的枪品质不会太好,子弹的话也一样,不可能多到让我产生杀人之外的快乐。

我说我懂,反正只要我持续杀人下去一切都会越来越好吧。

然后我反问了一个关于枪的问题。

“刘铮哥,你手底下有没有别的用枪的杀手?”

“用枪的杀手多得很,你想问什么?”

“我想问用双枪的杀手。”

刘铮哥看着我,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却搭配异常认真的眼神。

“你问这个问题,不可能是想交朋友吧?想报仇?”刘铮哥清了清喉咙:“鬼子跟你先说了在杀手的三大职业道德里,同行之间绝不可以翻脸,这点你应该很清楚。真要搞那种报仇雪恨的无聊事,也要找对对象,那就是下单的人,你同意吧?”

“见鬼了我没有什么仇好报,我只是想知道用双枪的杀手里面,谁最厉害啊?”

“哈哈哈你想成为双枪杀手里的第一啊?”

“……就当作是吧。”我说,但我根本想都没想过要当什么第一。

“用双枪的杀手很多,厉害的也不少。十多年前有一个双枪杀手非常厉害,据说他成为传说的时候非常年轻,是个脑袋有病的天才,代号黑白,他的习惯大家都知道,左手用的是阿尔特巨蟒左轮手枪,右手用的是半自动的沙漠之鹰,全都是瞄准系统很有问题的手枪哈哈哈哈!”

“所以他是一个双手很稳定的杀手。”

“好像不是,他是一个喜欢乱开枪的杀手,子弹有一半都打不中,但他就是有办法在子弹用光前把对方通通干掉——对,他干掉的通常都是一群人,一个帮派,一个堂口,总之就是一个人进行的单方面屠杀,威风得很。”

“厉害!”我猜他一定补了很多子弹。

“再厉害的传说也有说不下去的时候,有一天黑白突然就消失了,大家都说,黑白十之八九是死了,毕竟啊,很难想象像他那样嚣张的人会因为制约达成退出江湖,被干掉反而比较像是他的下场。”

“……嗯。我想问的是还活着的杀手。”

“杀手这种职业啊,是不是还活着真说不准,销声匿迹的时候谁知道他是达成了制约还是死了,幸好这一行多的是谣言跟鬼扯。在黑白之后出现了一个双枪杀手,叫甲虫,用的双枪是什么枪就没印象了。他非常狠,不只目标,还常常波及目标之外的人,算是恶名昭彰。如果说他有多厉害啊……他曾经接过一张很有名的单,担任一群银行抢匪的特约杀手,任务是干掉所有想追上来的保安或警察,结果甲虫在大街上干掉二十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打得剩下躲在车里的警察连头都不敢探出来。甲虫是死是活谁知道?不过这几年几乎没特别听到他的消息就是了。”

“好厉害啊!”

“在甲虫之后连续出现两个非常厉害的双枪杀手,不过活跃的时间都相当短暂。他们都有严重的滥杀偏执狂,一个叫丧尸,是一个讲话谁都听不清楚整天就只想杀人的柬埔寨人。呸!他不仅喜欢杀人,还特别喜欢接单猎杀同行,跟豺狼那货色一样。”

“豺狼?”

“是啊,不过今天不提他了,秽气。”刘铮哥露出嫌恶的表情,迅速转回话题:“丧尸之后出现一个代号叫番茄的韩国人,据说就是番茄把丧尸给干掉的,还顺便连丧尸的经纪人也一起干掉。有人说番茄其实就是丧尸的师弟,用计设下了陷阱让丧尸送命。番茄的技术顶尖,但人也很古怪,据说把自己的女人都给杀了,大家都说番茄也得了杀人成瘾的神经病,不专业杀手特有的糟糕绝症啊!”

“糟糕绝症是吗,哈哈。”

“这两年番茄也销声匿迹了,我个人很希望这种神经病是被天给收拾了。说到杀手特有的神经病,英国的迪奇也是一个很——”

“等等,英国?所以迪奇是英国人?白人?”

“是啊,怎么了吗?”

“你刚刚提到丧尸是柬埔寨人,番茄是韩国人,那甲虫是哪里人?黑白呢?”

“印象中甲虫是马来西亚籍还是泰国籍的华人吧,黑白大概是台湾人,不过杀手这种人的背景大都是耳语谣传啦,谁会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出身呢?大家干的又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

“嗯。”我点点头:“我不想知道亚洲脸孔之外的双枪杀手,迪奇就不用介绍了。”

“是吗?所以亚洲第一你就满足了么?”刘铮哥笑了笑,用叉子戳起放在我盘子上的起司蛋糕送进他的嘴里:“不过很不巧,双枪杀手里的亚洲第一正好就是世界第一,而且,大概不只是双枪,这个人应该是杀手里大家公认的最强。”

“谁?”

“一个代号G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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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3

“G?”

“G,用的是双枪,他并非弹无虚发,也不是特别霸气……不,据说是一点霸气也没有,但就是无敌。不过说起来好笑,明明就是公认的无敌,G接的单往往非常无聊,小家子气,可以说谁都可以执行的单,G也随便就干了,毫无高手风范哈哈哈哈哈哈!”

“无敌到底是怎么个无敌法?”

“怪异就在这里。其实G一点也不好战,所以并没有什么G宰了很多挑战他的杀手而创造出的恐怖传说,真实状况往往很好笑。”

多好笑?

刘铮哥说,曾经有一个自以为是的杀手透过G的经纪人,约G跟他在一栋废弃的大楼里单挑,看看谁才是当今最强的杀手。G答应了,但到了约定的时间G却没有到,足足等了一天还是没到。后来对方气急败坏找到G的经纪人质问,那经纪人哈哈大笑说G肯定是随便乱讲的,宁愿在家里睡回笼觉也不想出门杀人。

我说不好笑,而且我觉得G很没品。

刘铮哥补充,据说有一个杀手为了想跟G决斗,暗自把自己设定成目标,花钱请G干掉自己。单子里限定了某某时间与某某地点,要干掉一个穿着深棕色皮夹克的中年男子,除了这个杀手满脑子想决斗的心意,一切都跟寻常的单子没两样。结果G拒绝了经纪人,理由是那一天是孔子诞辰纪念日,他想约喜欢的女孩去宾馆做爱。哈哈哈哈哈据说那个杀手非常生气,他觉得孔子诞辰跟约炮有什么关系,摆明了就是推托。

我说这的确是推托没错啊。

刘铮哥说,妙就妙在这里,为什么G晓得要推托这张没什么疑点的单?这根本就是极出色的动物直觉嘛!懂得避免踏入不必要的危机,也是高手风范的证据之一。

我真的真的有点想吐,如果G真的强到从这张单嗅到不寻常的危险气味,既然他是最强,何不趁势而为把对方干掉?我想刘铮哥只是一厢情愿认定G是最强,之后不管G做了什么决定,通通都变成了高手风范的思考领域,真的是见鬼了有够恶心。

“这些都跟无敌一点也没有关系吧。”我忍不住反驳。

“谁说无关啊?老弟,这种将胜负看得比屁还轻的人,才是真正的高手啊。”

“为什么?”我哑然。

“这代表只要他想,他有空,他愿意,他随时都可以决定胜负的结果啊。”

“啊?这有点强词夺理吧?”

“大概吧,或许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大家老是说G是最强,说了好多年,G还是老神在在活得很好,除了一开始有几个不怕死的人提出挑战,之后传出G领悟了枪神奥义后,渐渐就没人敢去证明那个公认的最强假设是错的,我想这就是最好的证明吧哈哈哈哈!”

“枪神奥义是什么鬼?”

故意压低声音制造神秘感,刘铮哥说,枪神奥义这种东西很玄的,大家都只听过,却没有人真正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毕竟只有领悟到的人才知道枪神奥义是什么,而领悟的人永远都不会说。

当然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猜测嘛,最普遍的讲法就是,“悟道者”可以听见子弹的声音,喔,当然不是子弹击发的声音,而是听见子弹跟你窃窃私语的内容。

或是子弹永远不会击中“悟道者”,所以“悟道者”可以从容不迫行走在飞来飞去的子弹之间。

或是“悟道者”能够听得见每一个手里拿枪的人的心思,甚至转而控制对方。

或是“悟道者”可以用意念操纵子弹飞出的轨道,让子弹违背常理地转弯。

当然也有人说以上皆是啦!

“为了一个莫须有的鬼扯传说,之后再没有人敢挑战G?”

“台湾有一个势力强大的黑帮,叫情义门,特色偏偏是无情无义。情义门的门主叫冷面佛,冷面佛不管是品性、个性、耐性都是一个极糟糕的人,整天下单买凶,谁都有可能不小心惹到他而丧命,素有七日一杀的恶名。冷面佛这么凶残,想要冷面佛死的人当然也很多,所以冷面佛雇用了最好的杀手当他的保镖,帮他干掉所有想杀他的刺客,其中一个保镖便指名了G。”

“所以G干掉了所有想暗杀冷面佛的刺客?”

“不,G拒绝了冷面佛的邀约,理由是冷面佛不是美女,而且很丑。”

“……”

哈哈哈哈哈刘铮哥一直疯狂大笑着,他说老弟啊老弟,你根本就不知道这种拒绝法有多恐怖,冷面佛器量这么小的货色当然很生气,所以他买了一大堆杀手想干掉这个不识好歹的G。

结果呢?根本没有杀手经纪人敢接这种单,因为一接下来,简直是叫自己手底下的杀手白白送死嘛哈哈哈哈哈,所以这件事后来就不了了之,G继续他最拿手的我行我素——整个江湖都放任着G的我行我素。

见鬼了我真是听得莫名其妙。不过,我对G这个单字忽然涌起了强烈的好奇。

“G是哪里人?”我微微前倾。

“百分之百是个台湾人,简单说,G是一个典型好色的台客。”

“嗯,台湾人啊……他有什么特征吗?比如喜欢唱歌?”我小心翼翼地问。

“唱歌?这没听说。不过G的行事风格毫无秘密,他一向都穿着一身黑色西装,不管室内室外都戴着一副墨镜,总是不顾旁人眼光盯着美女看,盯着美女看也就罢了,据说只要是露很多的女人他都大剌剌地看人家的胸啊腿啊,江湖上都很鄙视他的审美观毫无标准。”

一身黑色西装,黑皮鞋,黑领带,加上深黑色的墨镜啊……那么,几乎就可以肯定G就是那一个在酒吧里跟我偶遇的爱唱歌男人了。

如果G真的那么强,他当然有办法摸进军营把一个独裁国家的将军给干掉。他用的是双枪,这个巧合致命地与当地帮派印象中的我连结在一起,这种连结实在是太抬举我了。

“撇开G之于女人的毫无格调,G的实力强到他的杀手风格也很特别。”

“怎么个特别法?”

刘铮哥兴高采烈地说,G有个众所皆知的怪癖,他老爱在目标断气之前,帮目标完成死前最后一个愿望。

比如有人在死前正在拼图,G就会想办法帮他拼完。

有人在死前那一刻正在客厅挂吊灯,G就会婆婆妈妈帮他找高椅子把吊灯挂起来。

有人半死不活时想打电话给小学欺负过他的女生骂三字经,G就会帮他翻毕业纪念册照着通讯录拨电话。

有人正在写卡片,G就帮他寄出去。

有人正犹豫不决到底要点哪一样菜当最后的晚餐,G很乐意帮他叫客房服务。

有人说,这是出于G的制约,而这样的制约充分表现了G的从容不迫。

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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